作者:远征士兵
士兵有工作,有小孩,再加上第一次写小说,码字超慢,五、六个小时才能写两三千字。所以强推时一般都是每天两章,还请各位大大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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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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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些书友对蒙军士兵所用的兵器有疑问,所以在此贴出一张蒙军士兵的图片。当时的蒙古是全民皆兵的,而且兵器是自带的,这就导致蒙军士兵的作战兵器有些杂乱,有弯刀,飞斧,有流星锤,甚至套马索也被带上了战场。但有一种兵器却是人人都有的,甚至重骑兵都有,(蒙军的重骑兵相对于其它国家来说最多只能算中型骑兵)这种人人都有的兵器就是——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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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各位大大的支持下,终于上架了。作为一个新人,能走到这一步士兵觉得实在是不容易。士兵再次感谢支持过士兵的读者,是你们的支持,才使士兵能够坚持到现在。
一直在看这本书的朋友都知道:士兵码字超慢,到了现在两个多月了才只有二十几万字。这点士兵无法否认。工作和家庭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士兵不是读中文的,所以士兵只能以勤补拙。每章上传之前都要检察四、五遍,甚至更多。每一章都是自己看了感觉较好后才敢上传,若是感觉不好的话便会毫不犹豫地弃之不用。到了现在被士兵删除的文字少说也有五、六万了吧。
对于VIP章节的更新,士兵只能在保证两千字的情况下力争四千字。因为士兵不希望写出来的东西是一堆快速增长的垃圾,士兵希望它是一朵慢慢绽放的小花。如果有些大大认为本书是一堆慢慢增长的垃圾的话……士兵只能狂汗一下。
绍定三年(公元1230年),东海,初春的海上依然寒冷,海面上不时地漂过几块正在融化浮冰,太阳刚刚升到海平面上,把半边天空染成红色,海面上却依然是灰蒙蒙的一片。海天之间孤独的驶来一艘商船,船上,一位老者大声的叱喝着新来的船工,时不时紧张的望望瞭望塔上的瞭望员。这位老者正是这艘船的主人,人们习惯地叫他老船家。这是一艘防沙平底船,防沙平底船是一种多桅多帆的帆船,底平能坐滩,不怕搁浅,正因为底平所以吃水浅,受潮水影响较小,又采用多水密隔舱以提高船的抗沉性,所以比较安全;而且沙船能斗风,顺风逆风都能航行,甚至逆风顶水也能航行,所以颇受航海者喜爱。
“老伙计,跑完这一趟我就要和你分开了。”此时老船家正用亲切的眼神看着这艘陪伴了他五年的沙船。同时想起了出海前老婆子给自己求的签:诸事不宜,出门有祸。如遇怪鱼,其祸自解。
真是笑话,大半辈子都在打鱼,还会有什么怪鱼会来为我解祸。真难为了老婆子还真会相信,临走时老婆子还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这都老夫老妻了还这样……。想着想着,老船家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幸福的微笑。
本来老船家已经不打算再出海了,大半辈子都在海上过,用半生的积蓄足够一家老小安度下半辈子了,但是没有人会不喜欢钱的,当一位阔少爷把一叠会子(宋朝纸币)撂在老船家面前时,老船家的眼都直了,这比以前所有的收入加起来还多得多。想起那个阔少爷,老船家又想起了出海前那一个个沉甸甸的箱子,还有至少五百个身强力壮带着家伙的家丁。这年头兵荒马乱的,有钱人都养不少带家伙的家丁,名为家丁实为私人部队,为了防海盗自己的船工也有不少家伙。所以老船家也不疑有它,只是不得不放弃想顺便带到高丽去的十几箱瓷器,这让老船家十分肉痛,但想到那叠厚厚的会子,老船家的嘴角又露出了微笑。
太阳终于露出了水面,越爬越高,雾渐渐散去,海水反射来的阳光让人睁不开眼来。老船长悬着的心也慢慢的放了下来,一夜没睡,到这时才感到困了,于是在交待一声后,老船家就钻进了属于自己的船舱里埋头便睡。
“船家,船家!”
“唔”刚睡下没多久,老船家就被一位船工叫醒,老船家揉着生涩微痛的双眼望着这位船工,暗下决心走完这一趟就把这个船工跟下船去。
“我们捉……哦,是救起了一头怪鱼。”船工望着老船家的眼神,说话也打起了结巴。
“这也要和我说,你连一头鱼也解决不了吗?”
“是。”船工转身就走,他再也不想在老船家那杀人的眼神下呆下去了,回头一定要把那该死的怪鱼扔回海里去。
“等等,你说什么?什么怪鱼?”老船家摇摇脑袋,这让老船家清醒了些。
“是怪鱼,全身乌黑,有手有脚,脚上有蹼,风子让我来叫你。”风子是跟了老船家五年的老水手。
“带我去看看。”想起那支签,老船长头皮一阵阵发麻:诸事不宜,出门有祸。如遇怪鱼,其祸自解。
“哇……”不知道吐了多少水,胃传来的阵阵收缩使我渐渐清醒过来,寒冷的感觉猛烈的冲击着我,使我情不自禁的打起哆嗦。我叫郑言,今年23岁,是一位特种兵排长,刚才在水下执行任务时为救队友被卷入漩涡而失去了知觉,清醒后就到了这里。按习惯我迅速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备,除了潜水电筒和鱼枪其它的潜水装备都在。
我艰难的站起身,伸出哆嗦得几乎不听使唤的左手拿开头上的面镜,同时右手摸到潜水刀并按开安全扣。一边考虑着是否来得及脱下蛙鞋(蛙鞋会让我行动不方便),一边警惕地望着面前这个穿著长袍梳着发暨的老人。
“咦,原来是个人,好奇怪的打扮。”老船家在我拉开面镜后惊奇的发现面前的怪鱼原来是个人,看此人虽被冻得全身发抖,但还是隐隐透出一种强悍的气质,莫非此人就是我的救星。老船家又想起了那支签,现在他已经有七分信了。
“-%……—*#¥%”我哆嗦得说出的话我自己都听不清楚了。
“你在说什么?”老船家奇怪地看着我。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刚才的一句话已经让我失去了说话的兴趣。
“公子,换上这身衣裳吧,如果得了伤寒的话,在船上可不好找大夫。”老船家把准备好的一套衣服递了给我。
在认定面前这位老头对我没有恶意后,我松开按在潜水刀上的手,艰难地褪下潜水装备。我心里很清楚:如果这位老者对我有恶意的话,在我还没清醒时就玩完了。我顺手地把潜水刀放在触手可及的位置,接过衣裳,看着接过的衣服我不禁一愣,这是哪国的衣服?怎么跟做戏的一样,我心中滴沽着。但寒冷让我没有时间多想,匆匆的穿上衣服,但寒冷并没有因为穿上衣服而减少多少。见到旁边床上的被子,也不管那老头介不介意,钻进被窝便用棉被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公子,喝碗姜……”
不等老船家说完我已端着姜汤猛灌,刹时,只觉得暖流由喉头直入肚中,再由血液带到四肢,我不禁舒服得倒吸了一口气,伸手搓揉着稍有知觉的手脚。
“老人……家,这里是什么……地……方?”感觉好些了,我便急着问道,但结头还是忍不住打着结巴。
老船家一愣,好半天才听明白我说的话,用好笑的眼神望着我道:“你在我的船上,这里是东海,此船正赶往高丽。”
“在船上?高丽?”我知道高丽是古时的称呼,难道我来到的古代?
“老人家,现在是什么年……代了?”
“绍定三年啊!”
“绍定三年?”我一阵迷糊,应该是古代,但不知绍定到底是什么时侯。
“老人家,我长期住在一个小岛上,与世隔绝,所以请问现在是哪朝哪代啊?”我对老船家撒了个小谎。
老船家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道:“现在是绍定三年,当今皇上乃太祖十世孙。”
“不会吧。”我依然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硬撑着爬起身,踉跄地走到门口打开舱门,眼前的景象让我惊愣当场:古式帆船特有的桅杆,帆布和纵横交错的缆绳,腰胯朴刀来回走动的家丁,往来奔走的船工,每个人都装着只有在电视、电影里才会看得到的奇装异服,更让我吃惊的是那在现代不可能有的架在船头的一部巨驽。
碧空万里无云,沙船依旧孤独地漫步在浩瀚的海洋上,船工们正忙着往成群的海鸟潜入水中的地方撒网,他们知道有海鸟的地方就有鱼,所以经验丰富的渔民网网不落空。我斜靠在船舷上,思绪随船摇摆。今天已经是我来到这个时空的第十七天了,虽然我已经逐渐习惯了这个没有电的世界,但我还是没有办法适应在这个时空的孤独。我的文化和思想与这时代的人的差距是那么的大,使我总觉得和他们是那么的格格不入。这种孤独使我曾一度想穿上潜水服跳回海里,希望能再次回到现代。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现在能做的只有努力适应并融入这个时代的文化中。
虽然有21世纪时,对历史的了解,但我并不敢确定那些都是真的,毕竟传了近千年,经过人为的美化或是丑化,流传到了21世纪的历史就难免失真。这些天来我天天都在回忆有关这时代的历史,并时不时地把所知的,且已发生的历史与老船家验证,比如说岳飞和杨家将的事迹。一验证之下,发现大多数还是与历史所说的差不多,只不过在细节上有所偏差。比如说,现代人都认为岳家父子,是由于愚忠才回京被秦桧所害的,而就老船家所说,则是岳飞本意并不想回京,实在是因为并肩作战的张俊已被召回,而且岳家军粮草被断,才不得已回京的。
和老船家交谈几日后还让我认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宋朝是一个极度崇文耻武的朝代。对文人来说,政策相对开放自由:市井之中,文人、书生指点江山,朝堂之上,文臣与皇上争得面红耳赤,就算犯了忤旨之罪也不过流放边疆。而对武人来说,则严厉苛刻:当兵的要在脸上或是臂上剌字,就算千辛万苦当上个武将,也还是一个被人看不起的粗人。而且官越大,带的兵越多,就越危险。岳飞就是因为统帅了全国三分之一的兵力,而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所害的。在我看来要害岳飞的不是秦桧而是赵构。因为以岳飞当时的兵力和岳家军的素质,只要岳飞随便找一个借口就可以轻松的作皇帝了,毕竟宋太祖也是这样做上皇帝的,赵构显然不会让这样的一个威胁存在的。
唉!看来我今后的日子难过了。我现在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自己在这个时代过得舒服些。因为我知道这时侯的南宋就好象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虽然过几年他好象有点中兴的样子,虽然接下来南宋在蒙古的攻势下还能坚持四十几年,但那只是因为蒙古将主力部队全投入到了西方,在南宋只有十几万骑兵而已。我想得很明白,就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让宋朝摆脱这样的困境的。更何况,我已经为国捐躯一回了,剩下的日子我只想为自己活着。但是,向我这样军校出身而且一直都在特种部队里服役的人能做什么呢?想到这里我不禁微微地叹了口气,以前一直没有考虑过生存问题,只知道接受任务然后完成任务,其它的事情国家都会为我们安排好。现在我自由了,再也没有人给我下命令了,再也没有人给我任务了,但心里却总觉得少了什么,而且接着还要考虑生存的问题。
“老天爷啊,你为什么把我丢到这里来,你干脆一个响雷劈死我好了!”
好像是在对我做出回应,突然来了一个晴天霹雳。
“不是吧,说说而已,不要当真啊。”我惊道,本来我是不信鬼神的,但我都能回到宋朝,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呢?
我抬起右脚摸了摸藏在靴子里的潜水刀,原来的潜水刀的刀鞘有一个安全扣,那是为了防止在水中潜水刀不慎滑落的,但在陆地上用这种刀鞘就很危险了,按开安全扣的时间就会让我没命,所以我便在靴子里缝了一个布刀鞘,虽然在靴子里藏上一把刀会让我的脚觉得有些不舒服,但为了小命着想,这点不舒服还是可以忍受的。这潜水刀也是目前我的潜水装备里唯一实用的一个,如果鱼枪没有遗失那就大有帮助了,其它的潜水装备我都把它藏在一个不起眼的藤箱里,毕竟这些东西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可都是宝贝。唉!如果有把手枪或是自动步枪什么的,那该有多好啊,几天没摸枪,手都痒了。
也许是因为在海里浸泡太久的缘故,我的脸褪了一层皮,原来让我引以为豪的综色的皮肤,现在已显得略为白皙。头上戴着老船家为了遮掩我的短发而给我找来的一顶前低后高的帽子,身穿着白色交领长袍,再加上脚上的黑色丝质短靴,让我看起来俨然就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书生。有了这身装扮后我最怕的就是和我同样打扮的书生过来和我聊天,幸好在这船上的好象都是些家丁、船工。这些家丁、船工见到我这身打扮后便个个对我恭敬有加,我着实没想到只是一身书生服便可骗得到这些人的礼待。
此时已是未时,船舷旁,一个船工的怪异举动引起了我的兴趣,只见他在船头上把一片木块投入海中,然后飞快地从船头跑到船尾,如此反复几次,看得我一脸迷糊,而看这船工认真的样子又实在不像是在玩耍。
“这是在测算航速和航程。”不知什么时侯老船家已来到我身旁,笑着说道:“在船头上把一木块投入海中,然后从船首向船尾快跑,看木块是否同时到达,同时用沙漏计时,以此来测算航速航程。根据刚才测出航速,再过两三个时辰便可进入高丽海域了。”
“哦。”我恍然大悟,不禁为古人的聪明才智所折服。古人在没有先进的科学仪器的条件下创造出很多令人惊叹的发明,其中又以宋朝为最,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占了四大发明其中三个,其中火药是在唐代发明的,但真正广泛应用的还是在宋代,在宋朝甚至已经出现了火炮,可见宋朝的人民的发明、创造力还是很强的。
“老船家有没有注意到后面那艘船?”我指着船尾的一艘若隐若现的双桅船道,那艘船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已经有一阵子了。
“这种船叫车轮轲,又叫车船。”老船家不愧在海上生活了大半辈子,一下就看出这船的来历,只见他笑容不改地道:“这种船靠船侧轮子的转动代替划桨,以轮激水前进,可以日行百余里,不过造此船极耗人力物力,一般都是做为战船使用。”
“啊!”没想到在宋朝便拥有了原始的轮船。
“不过公子不必太过当心,看这艘船离我们还是很远的,没三五个时辰也赶不上来。就算是海贼也关系,三个时辰后我们便进入高丽海域,那时自然有高丽水军应付。”也许是因为就要完成最后一次任务了,所以就要到高丽的消息让老船家兴奋异常。
看着船后的车船,我心中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就在大家为就要到达目的地而沉浸在兴奋的气氛之中时,船头前方的远处又隐隐现出一艘船,起初大家并不在意,毕竟离大陆越近,碰到其它商船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但随着两船的距离越来越近,老船家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竟有些苍白。
“那也是艘车船。”老船家肯定地说道:“船型和后面那艘相仿,如果他们是一伙的,我们就要陷入被前后夹攻的境地。”
“我们有一战之力吗?”其实我只是随便问问,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样的结果。
果然,老船家苦笑着说道:“这样的车船就是一艘我们也是只败不胜,何况有两艘。得先和雇主商量一下。”
说完老船家便匆匆的赶往船楼上,但不久便满面无奈地下来了。一问之下,原来雇主昨晚喝醉了,到现在还没醒来。
无奈,老船家只好自作主张命令沙船转向东方。因为前后均有敌船,西方便是宿敌金国,东方虽然是倭国,但倭国并未和大宋开战,且倭国战船低劣,连大宋普通商船也不如,所以东方较为安全。
虽然大宋的地面部队大多不湛一击,北宋时百万大军尚且打不过金国十几万铁骑,而且还让金国掳走了徽、钦二帝。但是大宋却有无敌的水军,而之所以大宋的水军如此强大,很大的原因是在于宋国的处于领先地位的造船业。有宋时海船已经普遍采用龙骨和水密隔舱的技术,这比欧洲船只早了数百年。用了这两种技术使得船的结构更加坚固,也大大的提高的船的抗沉性,这使得大宋的船只能够长期地航行在海面上。再加上近期大宋又发明的车轮战船,大大的提高了船只的航行速度,所以大宋的水军在各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就算是普通的商船也比其它国家的战船来得先进,所以老船家才会想也不想就选择了东面倭国的方向
“果然是贼船。”只见沙船才转向不久,前后两艘战船也随着转向,并且加快了速度,老船家仅存的一丝希望也随之破灭。众船工也是一阵骚动,有些没见过阵仗的船工更是吓得脸色苍白,相比之下家丁们倒冷静些,有些家丁已经在整理武器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战斗。
“我们的速度不及车船,只要两三个时辰就会被赶上了。”老船家先前的兴奋已荡然无存,无奈地叹道:“我行船大半辈子,从未遇到过拥有车船的海贼,今天一下来了两艘,难道真是天要绝我。”
“老船家不要急,天无绝人之路啊,总会有办法的。”我在旁劝道。
老船家身躯一震,想起了那支签,到目前为止所有的事情都与那支签十分吻合。照那支签的意思,面前这位年轻人应该就是自己的救星,自己怎么会把这事给忘了呢?
“公……公子。”老船家已经有些语无伦次地道:“公子可有退敌良策?”
“这个……这个……让我想想。”我心里暗暗叫苦,刚才纯粹是为了不让老船家失去信心才说的那句话,后面跟着两个又快又强的敌人,在这开阔的海上不用多久就会被赶上,如果有些小岛绕绕圈子什么的,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唉!想过好日子还真不容易,刚来到这时空还没几天就碰到这么强的海盗,小命能不能保得住还是个问题。等等……小岛,前面就是倭岛,那就是说有倭寇了(主角的历史知识不太好,倭寇实际上是在元朝时才形成的),如果把倭寇给拉进来,也许有些戏做,成,就这么办,呵呵,今天就让我来个驱狼斗虎之计。
九州岛海域,两艘倭国战船正懒洋洋地在海面上散着步。几海里远的地方,几艘倭国简陋的单桅渔船,正像往常一样撒网、收网,他们全然不知危险已渐渐逼近。几个头戴大竹笠的渔民正好奇的看着渐渐逼近的沙船。老船家已经在甲板上布下了几十个手执弓箭的船工,每个船工前都有一个点燃的火引,船工们看着前方,大多数人的眼里都透露出不忍。老船家也是在我给他做了好久的思想工作后才同意这么做的,哼,如果他们知道这些人在将来都对我们做了些什么,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此时后面的车船离我们只有三海里的距离,已经依稀可以看见车船上的海贼的面孔了,如果此计不成的话我们只有葬身鱼腹了。
看着渔船已经进入了射程内,老船家大声喊道:“准备——”随着命令,船工们七手八脚地点燃缠在箭上的油布并拉开弓,此时老船家已经背过身去,不忍看将要发生的一幕,家丁们则因为无人指挥而没有动手,只是紧张的看着后面渐渐逼进的车船。那些渔船也发现了沙船上的动静,先是一片死寂,然后就像炸开了锅似的乱成一团,一艘反应快的渔船已经成功的转向朝岸上逃去,但这一切都是徒劳。随着一声“放箭”,第一轮火箭带着尖啸声,拖着黑烟以闪电般的速度射向渔船。渔船瞬间便陷入火海之中,霎时惨叫声四起,有当场身死的,有身中火箭带着火四处奔走哭叫的,也有聪明的跃入海中以扑灭身上火焰,还有一艘中火箭较少的渔船在渔夫的努力下已经控制住了火势,但随着第二轮火箭的到来,又将它陷入了火海。我冷然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老船家虽是背对着战场,但已是满面痛苦之色,船工们也个个低垂着头不敢看,我甚至还发现好多船工在放第二轮火箭的时侯故意射偏了角度。
渔船的火光无疑是一个最好的信号,不远处巡逻的两艘倭国战船以最快的速度往这个方向赶来,而沙船敏捷地穿插在渔船中,还不时赏给距离较近的一些渔船一些火箭。虽然倭国战船已全速赶来,但苦于速度不快,就算拍马也追不上沙船,只气得倭寇们(其实是倭国水军)两眼直喷火。当发现后面还有两艘宋军战船,便回头准备对付后面将到的宋军战船,倭寇们咬牙切齿只想把浑身怒火发泄到后面的两艘车船之上。
张猛全副武装的站在船楼上,海风吹得猩红的披风烈烈作响,阳光照得锁子甲发出耀眼的光芒,颇有些意气风花的样子。张猛看着前面正全速奔逃的沙船就像看着一堆黄灿灿的金子,“为了这次行动,师傅可是把所有可以动用的人力物力都用上了,十万两黄金哪,呵呵……这可够我们好几年的开销了。这次师妹又立大功。”想到就要到手的金子,张猛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不过笑容很快就僵硬在脸上。
“这厮倒也有些计谋。”张猛看着前面的正一字排开的两艘倭国战船恨恨地道:“不过就凭这两艘破船就想拦住我的车船,也未免太小看我张猛了。”
张猛转头命令道:“通知林虎全速向我靠近,准备战斗。”林虎是张猛的副手,这次林虎就在后面的那艘车船上。
“是!”一名大汉应声而去,片刻就见几个小旗就在船楼上比划着。
沙船船楼中,史开山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位书生打扮的年轻人。刚才的战斗虽然没有经历多大的风浪,但也足够把史开山给惊醒了。喝完两杯醒酒茶,听完手下的述说,史开山越来越觉得眼前的这位书生不简单,轻描谈写的便化解了一场危机,已方除了少了几枝火箭外根本就没有任何损失。若不是有这位书生,说不定自己糊里胡涂的在梦里就送了命了。
“郑兄好计谋,史某佩服。”史开山对我拱手道。
“哪里哪里。”我假谦虚地道,其实在心里我自己也是很佩服我自己,虽然我打过很多次胜仗,但没有一次像这次这样只动动脑筋就可以了。此时的我心中充满着成就感,有点飘飘然的感觉。
老船家望在眼里,眉头一皱道:“两位公子且勿高兴得太早,我看那两艘倭船也不会是车船的对手,我看不过半个时辰那倭船便会被打败了。”
老船家拥有多年的行船经验,所以他说的话还是有很大的可信度的。但我见老船家那胸有成竹的样子,便猜到这老家伙肯定有办法解决了。
果然,老船家不慌不忙地接着说道:“不过郑公子为我们争取到了半个时辰的时间,老朽便有一个办法了,两位公子请看。”
老船家边说边从袖袋里掏出一张厚纸小心翼翼地平铺在桌上。
“航海图!”见到纸上所画的一条条航海路线,想不到宋朝时就有航海图。
“这张针路(宋朝时航海图称作针路或是针策,针是指南针的针)是我发大价钱从一商人手中购得,这些年我也是靠这张针路避过了多次风险。两位公子请看这里。”老船家指着针路上的一个海峡道:“穿过这条海峡再往西北行驶,只稍几个时辰便可到达高丽了。”
“只怕还没出海峡便给敌船给赶上了。”史开山担心地道,他显然也是知道车船的历害的。
我指着针路说道:“如果针路画得没错的话,这海峡便是又弯曲又狭窄,车船在这里也走不快,所以在海峡里是不用担心被追上的。”
老船家赞赏地对我点点头道:“公子说得不错,但如果只是公子说的那样,那么出了海峡后,我们最终还是会被车船追上的。关键是在这里。”老船家指着海峡中的一处道:“这里是这海峡最窄的一处,我前年为避暴风曾走过这条海峡,这个地方我的沙船刚好能过,但是车船嘛,呵呵……”
“哦!”我恍然大悟地道:“就算车船船身和沙船差不多大小,但车船两旁都有一个大轮子,那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过得了这里的。”
“原来如此,还是老船家想得周到。”史开山也连声称赞。
此时,我心里隐隐掠过一丝的不安,只是始终无法把握住,而且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绍兴三年二月,无名海峡,老船家指挥着沙船穿行在狭小的海峡里。两旁的青山徒崖时不时地掠过窗口,我和史开山正在船楼内把盏对饮。
“郑兄可有取得功名?”史开山微带醉意地问道。
“郑言只是一介蛮汉,哪敢妄想什么功名啊。”我摇头苦笑道,虽然我也算是个专科生,但对于吟诗、作对、写文章等可是一窍不通,如果以宋朝文人的观点来评价,我倒真的是一介蛮汉。
史开山道:“郑兄过谦了,郑兄若不是才高八斗,适才又如何能定下那驱狼吞虎之计。”
“唔?”我不禁为史开山这种荒唐的逻辑感到意外,难不成只有会做诗、做词的才子才会用计?反之若会用计的便是会做诗做词的才子?我不禁暗暗好笑,但也懒得解释。
“郑兄且稍等,让你看样好东西。”史开山说完便对身旁的家丁耳语几句,家丁会意退下。
片刻却见一丫环侍候着一绿裙妙龄女子,抱着琵琶袅袅来到厅中做鞠道:“翠莲给两位公子请安。”
不会吧,在这种时侯还有心情听曲作乐?我不禁对史开山这种纨绔子弟大为叹服。不过面前这位MM倒还是蛮漂亮的,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古代的美女,感觉果然与现代的美女不同。现代的美女要的无非就是钱,谁钱多就跟谁。而古代的美女嘛,我看着眼前的这位女子直流口水,她看起来就像只温顺的小绵羊,谁都可以把她牵走,只要你够强大打败其它想牵走她的男人。
史开山见到我色迷迷的样子也大为满意,只见他起身对翠莲还礼道:“翠莲小姐不必多礼,本来不敢劳烦翠莲小姐的,只是几日没听小姐的琴声,便让史某日夜思念,直至今日与好友一同饮酒,才忍不住再次劳烦小姐为我们奏上一曲助兴。还望翠莲小姐不要见怪。”
“公子如此说,却是折杀翠莲了。翠莲只是一个烟花女子,只要公子愿意,随时都可唤翠莲前来。”
此时,丫环已搬来一张四脚圆凳,翠莲坐下后随意拔了拔琵琶,便边弹边唱起来。
琴声入耳只觉得很是悦耳动听,好象是在水中畅游一样,云里雾里一阵飘忽不定。听了一会儿觉得这歌词很是熟悉,仔细听,才发觉翠莲唱的正是苏轼的“水调歌头”,其实也就是21世纪时王菲所唱的“但愿人长久”,只是翠莲以不同的曲唱出来,却是别有风味。
一曲唱罢,史开山叫了声“好曲,姑娘的功夫又长进了。”
“史公子过奖了。”
我此时却被勾起了唱歌的欲望,暗想不如试试这时代的人对现代的曲子的态度如何,毕竟现代的曲子不一定能被这时代的人能理解。于是便起身对翠莲一揖道:“在下另有一曲配这“水调歌头”,姑娘可有兴趣听听?”
翠莲忙眼中微露些惊奇的神色,说道:“还请公子赐曲。”
我有些紧张,虽然我平时唱卡拉唱得还算不错,但在翠莲这个专家面前就有点班门弄斧的味道了。我清了清嗓子,便学着王菲那懒散的声音唱道: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一曲唱完,史开山只有满脸迷糊之色,而翠莲则震惊地望着我。原来在宋朝,虽然词很优秀,出了很多词人,比如说李清照,苏轼,欧阳修等。但曲却很落后,有道是:“唐诗,宋词,元曲”这就是说曲是在元朝才发展起来的,而在宋朝几乎所有的词都是用同一种风格的曲唱出来的。两人哪有听过我唱的这种风格,史开山是个对音律没有研究的人,很难接受得了这样的新事物,只是觉得我唱得很是奇怪而已。而翠莲则不同了,看她的表情显然已经被这种别具一格的韵律深深的打动了,她脸上时而喜,时而忧,时而思索,然后便旁若无人的弹着琵琶,同时嘴中轻唱着,初时弹弹停停,不过片刻工夫便顺畅的把我刚才唱的曲全弹唱了出来,比我所唱的不知好听了多少倍,我在佩服翠莲的同时心中也暗暗惭愧。
良久,翠莲抬起美目兴奋的望着我道:“翠莲从未听过这样的唱法,开始觉得奇怪,却又甚是好听,细细品味,此曲却正唱出了词中邀月同饮的韵味。多谢公子赐曲,听了此曲后,翠莲才明白什么是人外有人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毕竟窍取别人的作品不是什么光采的事,红着脸说道:“只是小事一件,何足挂齿。”
史开山对我抱拳道:“没想到郑兄还会作曲,连临安四翠之一的翠莲也对郑兄称赞有加,小弟佩服。郑兄作曲作得这么好,作词也不会差吧,郑兄可否际兴作词一首呢?”
翠莲闻言也以期待的目光看着我。
虽然我很想抄袭一首宋朝以后的诗词来应付,无耐肚里有的全是些唐诗宋词,自己又没水平作,正苦苦思索时,船头忽然一阵骚动,船速猛的慢了下来。由于惯性,船楼上众人东倒西歪,纷纷用手抓住周围可以抓住的东西。翠莲由于双手抱着琵琶,一时无处可抓,惊呼一声眼看就要摔倒。我忙踏前一步,扶住翠莲的双肩,只觉触手软滑若无物,同时扑鼻而来一阵体香,不禁让我心神一颤,暗道宋朝的女子保养比21世纪的女子可好得多了。
翠莲看着发怔的我,满面通红的低声道:“多谢公子,公子可以放手了。”
我一愣,发觉自己失态,忙松开手,暗叫了声惭愧。翠莲通红着脸对我浅浅一鞠便和丫环逃也似的回房去了。史开山却好象发现了我偷吃似的对我邪邪地笑着。
还不等我回过神来,一位船工慌慌张张的跑进来道:“不……不好了,两位公子,大事不好了。”
大事不好了。”
倭国是个岛国,岛国就注定了地壳运动剧烈,所以火山、地震等现象极为频繁。正如我现在看到的一样:几里外一个火山依然冒着黑烟,火山附近已经全变成了波浪状的岩石,岩石顺着火山的斜面直插入海峡内,将本来就狭小的海峡完全截为两段。我仿佛看见了火山爆发的那一幕:熔岩顺着火山的斜面一边冷凝一边流动,前面还没完全冷却,后面一层熔岩便有如波浪似的覆盖上来,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终于有一层熔岩欢呼着冲进了海峡。随着吃吃声,海面上冒起了一层层蒸汽,同时熔岩瞬间受冷凝固,接着又是一层,又来一层,前仆后继,终于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我现在终于知道我那一丝不安是怎么回事了,原来在现代的海图上,这条海峡是不存在的。
船上众人一片慌乱,甚至已经有家丁和船工在抢夺着救生船了。我望向史开山和老船家,史开山自己早已吓得六神无主,哪还顾得上约束手下。老船家则一言不发地坐在船头,连跟我打声招呼的力气都没有了,因为走海峡这个主意是老船家出的,所以老船家觉得是自己害了大家,心里正难受得要命。
看着老船家自责的样子,我忙开解道:“老船家何必如此,大不了就和海贼拼个你死我活,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在这狭小的海峡里,敌人不一定能讨得便宜。”
“郑公子有所不知,海船在这狭窄的海峡内作战,必然会发展成近战。公子请看这些船工,大多只带弓箭,只有少数几人有腰刀。家丁虽然有不少腰刀、长枪,也有些皮盾,但却一副盔甲都没有。以这样的装备如何会打得过装备精良的海贼啊,这与其说是作战,倒不如说是送死还好些。早知是这样的结果,还不如在海上和海贼们拼了算了,在海上打至少还可以杀个垫背的,可如今……唉……都怪我。”
史开山也脸色苍白地说道:“我的家丁本来就很少有出过海的,这次在船上过了一个多月,早就身心疲惫了,射射箭还可以,近战就只有被杀的份了。不如我们上岸逃生去吧。”
“上岸逃生也不行。”老船家马上否决了史开山的想法,说道:“倭人向来凶残,我们又杀了他们好多渔民,倭人也不会放过我们的。”
“那……那可如何是好……”史开山带着颤抖的声音说道。
我站在船头默默地看着前面的火山岩,由于是熔岩冷凝而成,所以颇为平坦,切面也天然形成的一个斜面。就我对防沙船的了解,知道防沙船是艘平底船,能不能靠这点冲过火山岩呢?五十几米的距离是肯定冲不过去的,因为船底和岩石的磨擦力太大,就算冲得过去船底也会被磨穿。如果架上些圆木来减少磨擦力那就没问题了,可是因为火山爆发,这附近一颗树都没有。只是由于火山灰里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而这些有机物又是植物的天然养料,所以火山附近的草,和海里的海藻都长得特别的茂盛。海藻……有了,我心念一动,想到了一个方法,也许可以试试。
一群海鸥象往常一样来到这里捕食,它们知道这附近鱼特别多特别大,可是今天它们并没有得尝所望,因为往常它们捕食的地方已经被一群奇怪的人霸占了。这群奇怪的人大多赤裸着上身,有些则什么都没穿,他们时而潜入水中,时而浮上水面,用力把大捆大捆的海藻带到小船上,当小船装满海藻的时侯就运往海峡尽头的岩石上,几个同样的人正把这些海藻平铺开来,海峡的另一边的拐角处则停着一艘挂满白布的大船。
这些人正是从沙船上下来的船工,家丁由于大多不会水性所以都在船上观看。当我把我的想法说出来的时侯,老船家和史开山那种夸张的表情简直能让我喷饭。虽然他们并不认为这样做会成功,毕竟这有些讳宜所思,但都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心理同意了这么做。老船家指挥着船工们分头行动,史开山则约束着手下找来几条长绳,切断后分发到每个人的手中,这些绳子是用来把人绑在船上的,以免由于船的剧烈振动而把人甩下船去。
翠莲也在丫环的陪同下出来看热闹,在听完我的解释后,她们也同样惊奇得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本来我还想在美女面前多吹吹,但在翠莲发现有些“粗人”在海水里裸泳后,便羞红着脸跑回房去。我不禁大感没趣,唉!原始人不也都没穿衣服么,为什么那时的女人就不会害羞呢?
“贼船,是贼船!”沙船上的船工首先发现了车船的身影,只见不远处两艘车船鼓足了帆一前一后全速驶来。
“该死,还有一段没铺好。想不到贼船来得这么快,来不及了,快把船工们都叫回来。”我皱着眉头对老船家说道。
不久便有船工“哐……哐……哐……”地敲响了铜锣,船工们听到声音,便全往沙船的方向聚拢过来。我自嘲的笑了笑,现在终于知道古人的“鸣金收兵”是怎么回事了。
还不等船工们把自己绑在船舷上,沙船就扬起风帆全速前进,因为沙船刚起步速度不快,所以与贼船的距离便越来越近,转眼两船就距离不到200步,但由于沙船这时也已经达到了最大速度,所以与贼船的距离也就不再缩小了。
因为200步是在弓箭的射程之外,而如果海贼是想劫掠史开山的货的话,也不敢用投石车等重型武器,所以车船也暂时没有办法。但还没等大家松一口气,警兆忽生,只听“咻”的一声,接着便是沉重的“梆……”,老船家目瞪口呆的看着一枝射在他头旁,尾部还在不停颤动的箭。
“神箭门!”老船家怪叫一声,与此同时,上百支羽箭破空而来,顿时沙船上惨叫连天,船工、家丁纷纷中箭倒地,片刻沙船便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声巨响,沙船突然被高高的抛到空中……沙船已经开始“登陆”了。我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仿佛沙船是飞到了天上一般。接着便是“轰”的一声重重的撞下,只撞得沙船上的人惨叫连天,此时沙船已冲上了布满海藻的火山岩,开始了它短暂的滑行之旅。因为大家都已经把自己绑在了船舷上,所以倒也没有人掉到海里,只是中箭的人,伤口中迸出的鲜血被这么一甩,沙船上又是一阵腥风血雨,不管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人人脸上、身上都是鲜红的血迹。
“停船,快停船。”张猛难以置信地看着沙船冲上了前面的岩石,因为被前面的沙船挡住了视线,所以张猛是在沙船冲上岩石时,才猛然发现前面是死路。妈的,这样也行,前面那艘船上到底是些什么人啊?张猛吃惊地看着沙船在前面的岩石上滑行。同时张猛心里很清楚自己的船是艘尖底船,尖底船是绝对不能像沙船这种平底船一样冲上岩石的。但一切都太迟了,还不等车船上的人反应过来,只听“轰”的一声,车船狠狠的撞到了岩石上,顿时车船上人仰马翻,惨叫声四起,随着“嘎嘎”声,两根高高的桅杆轰然往前倒,将船楼压倒一片。站在甲板、船楼上箭手全都被高高的抛起,然后重重地砸在岩石上。因为岩石上已铺满了海藻,所以这些人在落地后还继续向前滑行了好长的一段距离,有些人甚至超过了前面笨重的沙船。想不到他们临死前竟然还有机会追上沙船,倒是死也瞑目了。而在楼船内的则没那么好的运气,一部分人被倒塌下的桅杆压得死死的,另一些没死的也被塌下的舱板压得不能动弹,只能在木片堆里发出声声杀猪般的嚎叫,却好似人间地狱一般。
张猛在车船撞上岩石之前已经飞身下船。看着前面不远处,正在缓缓向前滑行的沙船,张猛紧赶几步想追上沙船,无奈岩石上布满又湿又滑的海藻,怎么也跑不快,而且还要时时躲避着从船上发射过来的肉弹。看着渐渐远去的沙船,只见张猛一咬牙,猛地跃上身旁还在惨哼着向前滑行的下属身上,同时嗖、嗖、嗖连发三箭,顿时船上便传来三声惨叫。
眼看张猛便要追上沙船,却听“哗”的一声,沙船头部钻进水里,然后一个振荡又钻出了水面,带起了一阵苦涩的海浪,沙船已经完成了它这次也许也是唯一的一次石上滑行,乘着海风飞奔而去。岩石边,张猛见已经追不上沙船,便回过头来看着已撞得四分五裂的车船。看着车船上死伤无数的下属,他不甘地发出一声野兽般的狂吼。
“靠,神枪手啊!”我看着正在发飙的张猛,不禁呆了。虽然我在特种部队里也是个神枪手,但如果手上拿的是弓箭的话……呼……还好跑得快。
想起刚才那位猛男的身法,从那么高的车船上跳下来竟然一点事也都没有,还能踏着“滑板”追赶,还能射箭,最夸张的是还能一箭一个。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吧!如果是的话那就太恐怖了,难道以前看的武侠小说里写的东西都是真的?这时代真的有内功、轻功或者是九阴真经之类的武功?靠!自己不也有练硬气功吗,凭什么古人就不能有其它的功夫呢?不可能吧,如果古人有这些功夫的话,不可能到现代却没有了啊。不过也有可能是随着枪械的发展,功夫的实用性就越来越小了,最后便被人们给愦忘、抛弃了,毕竟历史上失传的本领并不止功夫一样。
我越想觉得越对,越想觉得越心寒。晕,如果这时代的人会功夫的话,那我这身本来引以为豪的功夫还不都是些三脚猫,那我以后还有什么混头?其它的不说,就像刚才那位猛男就可以让我吃不了兜着走了。
从小到大,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这么的弱小、无助。
“小姐,是张舵主。”此时谁也没有注意到,船楼里两位女子的窃窃私语声。
“嗯,张师哥没事就好。”另一个声音回答道。
“小姐,想不到十拿九稳的事也让他们脱身了,我们还损失了一艘车船和不少弟兄。”
“哼,想脱身可没那么容易,还好爹爹思虑周密,他已在高丽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到时看我拿了那个该死的郑言,给师兄和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哈啾……”站在船头的我,没来由地打了个喷嚏。
夕阳西下,九州岛已经渐渐地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沙船又回到了浩瀚无边的大海之中,大海依然是那么的宁静,那么的壮观。有人说大海是有情的,因为她总是带给人们各种各样的食物,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靠海为生的百姓。也有人说大海是无情的,因为她时常吞没人们的家园,带走无数人的生命。
但是此刻,我觉得大海是有情的,她又一次张开那宽敞的胸怀,毫无怨言地拥抱着沙船上抛下的皮囊。有人会问:不知从什么时侯开始有了海葬这种仪式?我想并不是每个在海上的人,都喜欢死后被丢到海里去喂鱼的。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如果把尸体放在船上的话,过不了几天就会腐烂,然后就是可怕的传染病,甚至是瘟役。所以我说,自从第一个在海船上的人死亡后不久,人们便有了海葬的习惯。
此时沙船上正举行着一个简单的海葬仪式,没有哭泣,没有鲜花,更没有亲人在旁边作最后的告别。有的只是一个破烂的麻袋,和一群也算是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我静静地看着麻袋一个接着一个地滑入海中,心中默默地念着:安息吧,兄弟,人一生下来就是为了等死的,你们只不过比我少等几年而已。记得到了天堂后为我订个好床位啊,靠窗的,过个几十年我也就来了。
船舱内,听完老船家说的统计结果,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我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死亡六十九人,轻伤三十八人,由于沙船的那一次剧烈振动,所以重伤者已经全部死亡。最可怕的就是,敌人射空的箭只有二十四枝。”老船家心有余悸地道。
“你的意思是说,敌人共射出131枝箭,其中有107枝箭命中?”我难以自信地看着老船家道。
“不,敌人共射出163枝箭,139只命中,其中有些是两三枝箭射中了同一人。所以我才会认为他们是神箭门的人,公子请看这枝箭。”老船家递了一枝箭给我道:“这便是敌人所用的箭。”
不会吧,命中率达到了85%,杀伤率达到了65%,比步枪还准。我心中暗暗吃惊,同时顺手接过箭观察了一会儿,除了觉得特别直以外,实在看不出与普通的箭有什么区别,我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我对箭所知甚少,还请老船家指点迷津。”
“公子有所不知。”老船家说道:“这正是神箭门常用的雕翎箭,此箭是箭中极品,因箭羽由雕翅膀上的羽毛制成而得名,此箭飞行速度最快,且抗风吹,能够比用鹰、鹞羽毛制成的箭多飞出十步之外。如果是在北方,比如说金国,出现这种箭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北方野生的大雕极多。但在我们大宋却只有鹰、鹞,所以此箭便极为罕见。能批量用这种箭,而且两百步外尚能射得如此精准的,也只有神箭门了。”
“老船家可知道这神箭门是个什么样的门派?他们都会功夫吗?”想起那位猛男,英雄无敌的样子,我急切地想知道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功夫这种东西。
“公子不是江湖中人,不知道神箭门也不足为怪。这神箭门是江湖中的一个神秘门派,没有人知道它在什么地方,也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少弟子。说它是江湖中的门派,它却又从不参与江湖中各大门派的纷争,平时只在海上陆上劫掠贪官污吏,也从不骚扰百姓,是以也有人称之为箭侠门。江湖中相传神箭门中人人擅长弓箭,能射三百步,我本来不信,今日终于见识到历害了。今次若不是公子的妙计,我看这一船的人都难逃此劫。呵呵……想不到从未失手过的神箭门,这次却在公子手上吃了大亏,我看神箭是不会就此罢休的,公子以后要小心神箭门的报复。至于他们会不会功夫,老夫就不得而知了,但想来应该是有的吧。”
“啊。”我不禁大呼头痛,唉!为什么老天偏要和我作对,我越想过舒服的日子,他就越让我难受。虽然此次我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得罪了神箭门,但让他们损失惨重却又是不争的事实。想到以后吃饭、睡觉甚至上侧所都可能有几十只雕翎箭从不同的方向射来,我不禁痛苦地呻吟了一声。
“郑公子在吗?”此时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我家主人请郑公子上楼一叙。”
与老船家道别后我走上甲板,此时天色渐暗,船工们已在甲板上挂起了一盏盏红灯笼,红色的火光,使得整艘沙船有如蒙上了一层红色的面纱。
众船工显然还没有从刚才海葬的那种悲伤气氛中解脱出来,此时他们都在默默无声地忙碌着。几个正在洗刷血迹的船工见到我来,便自觉地让到一边,往来奔走地船工也纷纷停下脚步给我让出一条路,他们个个都充满敬意地望着我,让我有一种成为明星的感觉,我心里不禁有些漂漂然起来。经过这么一折腾,我心中的沮丧便冲淡了一些,我心中暗想:管他以后神箭门会怎样对付我,现在的日子总是要过的,况且我枪林弹雨的日子也过得多了,子弹都会躲得过,还怕弓箭不成。
“哈……郑兄,就等你了。来来来……先喝三杯。”刚进门史开山就向我劝酒道。我抬眼望去,却见翠莲和史开山已座在圆桌前举杯对饮,暗想这史开山倒也很会掌握机会,这时侯却正是泡妞的好时侯。
三杯黄酒下肚,我突然想起老船家说的话,心念一动,说道:“不知史兄在朝廷官居几品啊?”
“咦,郑兄如何知道我在朝廷作官?”史开山惊异地望着我,说道。
听史开山这么一说,我便知道果然所料不差。其实很简单,如果神箭门一向只劫贪官,那这次史开山应该就是那个贪官,而且应该是带了很多财物的贪官。我心中暗自咒骂了一声,以前我最恨的就是贪官,想不到来到这时空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救了一个贪官。我苦笑着说道:“因为追杀我们的是神箭门。”
“神箭门?”史开山闻言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旁边侍候着的家丁也个个变得脸色苍白。此时谁也没注意到,翠莲和她身后的丫环的脸色有些怪异。
“郑兄可确定是神箭门?”史开山兀自不敢相信我说的话。
“当然。”于是把老船家的推论重述了一遍。
史开山听完后,脸上不断地变换着各种表情,时而害怕,时而庆幸,忽然大笑地道:“想不到这次还能让神箭门吃苦头,真是痛快。”
翠莲闻言,忙低头掩饰着眼里一闪而过的杀机。
“史兄也知道神箭门吗?”
“这神箭门多次劫杀朝廷命官,朝廷追捕多年都没有结果,我又怎会不知。实不相瞒,我正是骁骑军统制,这次所带的家丁正是骁骑军军士。”史开山说完又指着身旁的两位家丁道:“这位是吴欲刚吴统领,这位是张宏张统领。”
“吴欲刚,张宏,见过郑公子。”
晕,本来我还以为这个史开山只是人县令什么的小官,想不到却是一个带兵打仗的主。就史开山这料也能打战?看着史开山那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我还是无法相信。
看着我的样子,史开山轻笑几声道:“郑兄一定是奇怪我们这身装扮吧,其实这次我是奉皇上之命前往高丽买马,因害怕与高丽相邻的金国从中作梗才装扮成这样。本来我以为此行十分隐密,没想到还是走露了风声。神箭门此次必是为了那作为买马之资的十万两黄金而来。却没想到在郑兄的妙计之下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哈……”
十……十万两黄……黄金,天哪,如果按现代价格一两黄金两千多块钱的话,十万两就是……就是两亿多人民币,我晕了,宋朝竟然这么富有。突然想到一点,我忙道:“这样看来,去高丽就危险了。”
史开山大惊道:“郑兄何出此言?”
翠莲两个也是吃惊地望着我,我不禁对她们俩个对此事也这么关心微微感到些奇怪。
我解释道:“以此次神箭门的行动来看,神箭门必是对史兄的行踪掌握得一清二楚。能劫史兄一行的有两处,最佳处便是海上,在海上行劫较安全,不用担心有援军,但即便有车船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在一望无际的海洋上截住一艘沙船。其次便是在高丽,在高丽较为危险,要当心高丽的军队前来增援,却是一定能截住。我若是神箭门而且有足够的人手的话,我便会双管齐下,在海上和高丽都布下伏兵,这样便可万无一失。十万两黄金啊,为了这十万两黄金就算动员再多的人手也是值得的。而且就算在高丽没有的伏兵,仅存的一艘车船也不会善罢甘休,其必会先一步赶到高丽设下埋伏。所以,我认为高丽还是不去为妙。”
“郑公子多虑了吧,这些只是郑公子的猜测而已,说不定今天只是碰巧撞上两艘贼船而已,郑公子却要因此而放弃高丽之行,如果就这样回去岂不让人笑话。”翠莲带着轻蔑的眼神说道。
“是啊,如果就这样回去了,史大人怎么向皇上交代啊!”丫环也在旁帮腔道。
“也对,我们怎么能还没到高丽就回头呢,区区几个小贼又何足道哉。”史开山也不愿在美人面前示弱。
“统制大人。”吴欲刚道:“如若买马之资未失,回去只是小过。倘若高丽真如郑公子所说有神箭门伏兵,那么就算我们逃得性命也无法带走那十万两黄金,回去就更不好交代了呀!”
“是啊,统制大人,神箭门的人擅长弓箭,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张宏在旁附和道,神箭门出神入化的箭术已经深深地印在他们的脑海里,想到还有神箭门的人在高丽等着他们,哪还有胆子去。
史开山闻言也是一惊,想起被射死的军士和船工,至今还有些后怕,立时便想回去了,毕竟性命还是比面子重要的。于是道:“对对对,我们捐躯事小,若让朝廷损失了这十万两金子,我史开山倒还成了千古罪人了,传令下去,回大宋。”
吴欲刚和张宏立时放下了心中的大石,谗笑着满口统制神武,统制英明地猛拍。直看得我目瞪口呆,直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小姐,现在该怎么办。”翠莲和丫环刚回到舱里,丫环便急着问道。
“没办法了。”翠莲恨声说道:“我们全部人手都在高丽,就算现在爹爹知道了也没有用。哼,全让那个郑言给搅和了,总有一天要他好看。”
“哈啾……哈啾……”在我的舱里,我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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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今淮安)有新、老两城。东晋祖逖所筑为老城,城四面各长约五百丈。北宋在老城以北的三百丈处增筑新城,四面各长三百米。楚州两城西接运河,北阻黄海、淮河,首尾呼应,有固若金汤之誉。(注:现代淮安古城有三城,中间连接新、老两城的“联城”是明代为防倭所筑。)
也正因为楚州易守难攻,才能在北宋灭亡的时侯,在此阻住金兵南下的势头。从此楚州、泗州便成了南宋朝对抗金国的前沿,特别是楚州,几乎年年都有战事。长期的宋金战争使得楚州人民毙逃殆尽,十不遗一,幸好韩世忠从淮阳带来了,几万志愿跟随来百姓,这些百姓在韩世忠和梁红玉的统一安置下,在楚州落了户,楚州这才炊烟渐稠。正是——小桃无主自开花,烟草茫茫带晚鸦。几处败垣围故井,向来一一是人家。
随着北方游牧民族蒙古的兴起,金国在北方与蒙古艰苦作战,对南方的宋国便无暇顾及。再加上宋、金两国达成和议,并开放了边境,而金国作战又需要大批的军粮,所以淮河上往来船只骤增,河南田地也渐渐增多,楚州迎来了一个短暂的和平时期。
这日一早,淮河便驶进了一艘海船,淮河上的渔民对此已是见怪不怪了,因为淮何北连黄海,常有破损的海船入淮河修葺。这艘正是我和史开山所乘的沙船,自从沙船的一个隔舱进水后,航速便慢了许多,史开山当心车船再度追来,再加上他和楚州驻军统制很熟,所以便决定先到楚州再作打算。
别过老船家后,一行400余人浩浩荡荡地开往新城。翠莲声称有事,史开山便派一小队军士径直送她回临安去了。临行时,翠莲还隐晦地交待我,过些日子一定要去“倚翠楼”找她。只羡慕得史开山眼珠子都差点要掉下来了。
望着越来越近的新城,我心中感慨。淮安三城我并不陌生,一代伟人周总理的故乡,21世纪时我曾与女友到过这里,也曾去看过这里的古城墙,不过破坏得十分严重,最长的城墙也只有500米。如今却能看到完整的两座城,但却已是物是人非,不禁感叹造化弄人。
来到了城门,守城门的士兵正聚在一边闲聊,对进出的百姓也不闻不问。见我们这么一大群人过来,才有两个过来问话。城墙上站岗的便是把长枪丢在一边,斜靠在箭垛上观看着远处的湖光山色,更夸张的是还有一个家伙,坐在箭垛上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摇荡着那双光着的臭脚。
靠,就这样素质也能叫作军队吗?我沉默了,怪不得区区十几万的骑兵就能打得宋朝不断地求和,这样的军队就算再多都是浪费国家的粮食。
张宏取出通碟文书,一行人便顺利地进了新城。却有机灵的守城士兵知道我们这群人来头不小,早骑着快马前去通报了。
“包子……刚出笼的包子……”城内不断地传来小贩的吆喝声,新城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人口稀小,石子铺成的街道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两旁的木房大多是新盖的,隔几间便有一间店铺,墙角总座着几个与这些十分不协调乞丐。时不时地,还有一小队让我大皱眉头的“自由队形”的巡逻兵。
一行人来到了一个大门面前,却已有一中年文士带着家将出府相迎。
“朝阳(史开山的字)兄,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呵呵,澄明兄,好久不见。”史开山看来与此人颇熟,想必此人就是他口中所说的楚州统制吧,果然,史开山笑道:“子恒兄,我来给你介绍,这位便是新城忠节军统制沈澈,字澄明。”
“在下郑言,字子恒。”我对着沈澈抱了抱拳,说道,子恒是我之前随便给自己取的一个字,没办法了,现在就流行这个。
“久仰久仰。”沈澈忙抱拳还礼道:“两位兄台里面请。在下备了些薄酒为两位兄台接风洗尘。”
久仰才怪呢,我心中暗想,我到这时代还不到一个月,你如果久仰我的名字,那一定是见到鬼了。
进门眼前豁然开朗,几条小石子铺成的小路纵横交错,路旁的百花齐放,招来蜂蝶乱舞。中间一条小路直通一个百丈长宽的人工湖泊。湖泊里假山陵立,各种不知名的鱼在水里追逐嬉戏,好不惬意。湖上更是长廊交错,小亭陵立,多而不杂。湖的另一边便是几幢三四层的尖角楼阁,旁边点缀着一些不知名大树,宛如进入了仙境一般。
太夸张了吧。这简直就是一座公园嘛,这样大而漂亮的房子真是让我羡慕死了,我如果有这样的地方住上几年,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了。想起在21世纪时我那一百多平方的房子,我心中不禁有些人比人气死人的感觉。
我晕乎乎地随着众人来到大厅里座下,不多时便有家丁端上美酒、小菜,接着屏风后便袅袅走出一队舞姬随着乐声翩翩起舞。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美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这才叫生活嘛,看来老天待我还不薄,前几天倒是错怪它了。但是,如果能天天过这样的日子的话……
看到我纸醉金迷的样子,史开山等人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不料此时却传来了一声冷哼,这声冷哼虽然并不大声,但在这悠扬的乐声中却显得极不协调,所以大多数人都听得很清楚,顿时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一位方面大耳的武将身上。只有我还依然沉浸在美女们的舞姿中,偷偷估量着某个美女的三围……
“澄明兄,这位将军面生得很啊。”史开山话中带剌地说道。
不等沈澈介绍,那武将已急风烈火般地起身拱手道:“末将余玠,字义夫,现任驻老城崇捷崇锐军统制。”余玠声音颇大,顿时便将本就不怎么大声的乐声全压了下去。
我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模模糊糊间只听到余玠两个字,只觉得这个名字很熟,猛然想起后宋抗元名将余玠,相传他年轻时好功名,喜欢吹牛,因为打架杀死一个卖茶的老头,为了避罪而逃到赵葵手下当兵,受到赵葵赏识。后来镇守四川,大力发展保垒战,有生之年元军都攻不下四川,难道面前这个人就是余玠?想到这里,不禁对那武将多看了几眼。
一看之下,我才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原来宋朝的文官和武官是分开坐的,文官在左,武官在右。而我竟然被安排到文官这边,我不禁对此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
“都怪我忘了介绍了,义夫是赵葵赵置使幕下的一员猛将,长年镇守楚州,是以朝阳兄感到面生也不足为怪。”沈澈忙解释道。
果然是他,听完沈澈的介绍,我终于肯定了眼前这个人便是余玠。
“哦,原来是赵置使幕下的余将军,怪不得有这身胆气啊。”史开山不置可否地道。
“不敢,论胆气,末将哪比得上史大人啊。”听出了史开山的弦外之音,余玠毫不留情地反击道。
“哼!”史开山自小便是在马屁声中长大的,如何受得了这份抢白。只见他面色一放,冷哼一声,怒视着余玠,霎时厅内便充满了火药味。
“稍停,稍停。朝阳兄,余将军,我知道你们都是英雄人物,但你们也用不着如此互相称颂吧,外人见了,还道我们大宋都有互夸的毛病呢!”沈澈大笑道。
众人都被沈澈的话逗得一乐,厅内的气氛顿时缓和了不少。
我心中暗惊,这个沈澈实在不简单,清描谈写的一句话便化解了一场矛盾。有如此高明的政治手腕也难怪会座上统制这个位置,不过这么出色的人,为什么在历史上却默默无闻呢?我心中微感奇怪。
史开山也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尴尬地笑道:“澄明兄见笑了,我史开山可不敢称什么英雄,不过有一人却当之无愧。”
“哦,却是哪位英雄?我倒想认识认识。”
“正是我给澄明兄介绍过的子恒兄。”史开山指着我笑道:“说来惭愧,此次朝阳奉旨赴高丽卖马,不知为何却走漏了风声,途中遭神箭门追杀,险些全军覆没。若不是子恒兄连施妙计,恐怕今天我已经不能坐在这里和澄明兄喝酒说笑了。”
“神箭门!”众人不禁倒吸一口气。神箭门犯下的案子,朝廷的人知道得最清楚了,所以在座的众人也都知道神箭门的历害,听到我能施计逃过神箭门的追杀,连余玠也对我投来了异样的眼神。
沈澈好奇地说道:“据我所知,神箭门可从未失过手啊,朝阳兄当是第一位逃出生天之人。朝阳兄可愿细细道来,让在座众人一饱耳福。”
“澄明兄就是不让我说,我还不肯呢!。”史开山笑道:“这其中的过程还真是一波三折,险象环生。还请听我慢慢道来。”看着众人投来期待的眼神,史开山不禁有些飘飘然。
于是乎,史开山便口沫横飞地说起我如何引倭船斗车船,如何铺海藻引沙船过岩石,神箭门的箭法是如何的神奇,射得船上的人是如何的血肉横飞,车船又是如何的撞上岩石而损失惨重。其中免不了添油加醋,并充分发挥了他丰富的想象力,将我表现得神勇无比。只听得众人惊叹连连,高潮迭起。
我不禁摇头苦笑,这史开山别的不行,讲故事倒也确实动听,听完后连我自己都觉得我像是个超人一样。而且其中沙船过岩石的那一段,那时史开山早就躲到船楼里了,现在说起来却好像亲眼看见一样,不,是比亲眼看见的还精彩。
史开山讲完后还觉得不过瘾,随手便拿出一只雕翎箭来给众人传阅。我倒,这家伙竟然把神箭门的雕翎箭随身带着夸耀。
当箭传到余玠手上时,余玠顺手将它递给身后的一位家将,那家将审视片刻,便小声对余玠说道:“确是神箭门常用的雕翎箭。”
哈,感情这余玠并不怎么相信史开山说的话,或许他还会认为史开山只是在为了逃避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才编出这样一个故事的,又或者他根本就不相信,像我这样的人能够打败神箭门。
“哈哈……”余玠一声长笑起身道:“众所周知,神箭门自出现以来便未尝一败,朝廷对它也是毫无办法,此次却在郑公子妙计下损兵折将,余某佩服。只是余某心中有一事想请教郑公子,不知郑公子可肯屈尊教导。”
来了,我心中暗道,毕竟史开山说的都是一些空话,一枝雕翎箭也证明不了什么,余玠这是想试试我有没有真本事了。如果作诗写词我是不行,但行军打仗,哼,我可是比你多了几千年的经验来着,又怎会怕你。于是我微微一笑道:“请教不敢,但有疑问,郑某自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那就请教郑公子:若要攻打楚州二城,将如何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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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玠此言一出,史开山立刻露出愤怒的神色,因为地球人都知道,楚州二城是天下少有的坚城,所以在众人眼里,余玠有此一问便是故意刁难我。
只有我心里明白余玠并不是在刁难我,余玠是知道楚州的弱点的,他有此一问就是想知道我有没有真本事。看着余玠坚定的眼神,我不禁暗叹——此人虽是将才,但锋芒太露,且不懂政治。这样的一个人才,最终还是逃不脱武将的宿命。因为我知道历史上的余玠,便是因为惩治了一个贪官,而兵权被收被活活气死。
想归想,余玠的问题还是要回答的,我稍加思索,便不紧不慢地说道:“楚州二城虽是天下坚城,但我却认为此二城是死守之城。”
此言一出,大多数人都不以为然,史开山也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因为大家都知道楚州二城坚牢高峻,易守难攻,金国大军多次在楚州城前望而却步,素有“铁打楚州城”的口碑。有些人则以为我只是哗众取庞,不屑地发出了几声轻笑。只有余玠露出慎重的神色,说道:“愿闻其祥。”
此时沈澈已挥退了歌姬,众人都在等着我的答案,少数是期待,一些是不屑,更多的是幸灾乐祸。
唉,不用这样吧,这关美女们什么事啊!我不舍地望着那些歌姬,直到她们走得连影都没有的时侯,我才收回留恋的眼神,回神接着道:“楚州二城相距不过三百余丈,如果我有足够的兵力,便可尽围两城,围而不攻,只等粮尽,便可破城了。”
我刚说完,众人的笑声却是更大了,史开山也是满脸尴尬的神色。
沈澈笑着反驳道:“楚州二城有共十处城门(新、老二城各有五处城门),敌方若尽围二城则兵力必然分散,而我方却可以集中兵力攻击骚扰,敌聚则回城,敌退则出击,子恒兄以为然否。”
我轻轻一笑,明知故问地道:“楚州二城是否皆有护城河?河上有吊桥?”
“有何不妥?”沈澈疑惑地道。
我不理史开山对我猛打的眼色,接着说道:“如果我是敌将,我便会在各个方向安排哨兵在高处观望二城,专看哪个城门吊桥放下。到时我想沈大人的兵马刚出城整备,敌方便早已做好了迎敌的准备了。更有甚者,敌方若在将军兵马出城过半时,用骑兵冲击,到时前有敌军,后有护城河,而城门太小,出城兵马一时无法尽撤回城,沈大人以为该如何应对?况且,楚州城外地势平坦,有利于骑兵冲击,沈将军以为你的忠节军,能打胜以骑军为主的金军吗?所以我才说楚州二城虽是坚城,却只是死守之城。粮草便是楚州的弱点,有粮则生,无粮则亡。”
“哄……”的一声,厅内无论文官武官都是议论纷纷,乱作一团。原先发出笑声的人此时已是满面羞惭,无地自容。沈澈被我说得眉头紧锁,苦思应对之策。史开山则一改尴尬的神色,此时已是洋洋自得的样子,好象打了胜仗似的笑容满面。只有余玠依然稳如泰山般地端座在案前,只是看我的眼神里多了几分赞赏。
我早料到余玠会有这样的表现了,余玠常年镇守楚州,早就对楚州的弱点掌握得一清二楚。事实上,我所说的围城方法,也只有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文人不知道了,只要有过守城经验的武将往往都会发现,敌人就算比城内的宋军少,城内的宋军也很难主动出击,因为大宋的城池大多都是以防守为主,城门少不说,护城河更是出城攻敌的一大弊病。但上千年延袭下来的建城方法,使得宋朝的城池还是这个老样子。
其实楚州也并不是从没有被金兵攻破过的,建炎四年五月,金兀术以重兵强攻,并断楚州粮道。城内无粮,军民以树皮充饥,虽击退金兵无数次进攻,但最终还是被金兵攻破,城内军民所剩无几。本来经过那惨烈的一战后,大宋的君臣应该吸取这次惨痛的教训,对楚州城防有所改革。但当时他们只是简单地把那次失败归罪于敌强我弱,以至于在后来收复楚州后,还是没有对楚州的城防做出任何的改动。到了百年之后的现在,那次楚州被攻破的事实早已被人们淡忘,以至于现在大多数人还是认为楚州是天下少有的坚城。塾不知,这些年来金国之所以没有攻打楚州,完全是因为在北方蒙古的威胁下,不愿在这里损失兵力而已。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议论纷纷的众人渐渐平静下来,毕竟我说的方法,也是以楚州无粮为前提的,如果楚州有粮的话就不必担心了,想到这里众人也放下了不少心。但我并没有就此罢休,接着说道:“刚才所说的是不攻之法。要破楚州,还有一强攻之法。”
这一下又在众人中投下一枚炸弹,连余玠的眼里也露出了惊奇的神色,转头疑惑地看着我。哈……终于惊动了这个“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家伙了,我心中暗自得意。
“敢问澄明兄,金国可有火炮?”我对着沈澈问道。
“哼……”不等沈澈回答,余玠再次发出一声沉重的冷哼声,他用凌历的目光扫了一眼沈澈、史开山说道:“本来是没有的,但现在却有了。”
我不禁有些愕然,但看到史开山、沈澈尴尬的样子,我心中已明白了七八分,也就不再多问了。
沈澈不解地问道:“子恒兄可是想用火炮强攻楚州?子恒兄有所不知,火炮威力虽大,但却没有准头,用火炮攻城的话,如果火炮力弱便打在城墙边上,对城墙虽有损害,但伤不到人。如果力大,便打到城里,对城里百姓、房屋虽有伤害,但也伤不到兵士。就算十炮也没有一炮能够打得到兵士的,所以威力反不及弓箭。而且我方也有火炮,在城墙上打得更远,子恒兄何以会认为火炮能破城呢?”
众人也纷纷点头赞成沈澈的说法,主要是因为火炮发明出来不久,威力虽然大,但是由于技术还不成熟,误差实在太大。就算是同一尊炮在同一个位置发炮,炮弹的落点都有可能相差百米,而且发炮的时间间隔也十分长,还要受到天气的影响,火药的存储也十分麻烦,万一受潮就全是哑炮了。所以在宋朝时,火炮的威力确实比不上弓箭,宋朝的文人也一向视火器为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并不重视。
但我可不会这么想,如果我会这么想才怪呢!如果我把火器发展到21世纪时的样子说出来的话,不当场吓死几个才怪。我也知道这时侯的火炮是没有准头的,但是只要用法正确,还是会产生很大的杀伤力的。考虑到光说他们难于理解,所以我问沈澈要来了文房四宝,毕竟在座的除了我之外,不是只会之乎者也的文人,便是只懂得舞枪弄棍的武夫。要想让他们理解火炮的用法,嘿……难着呢!
我在纸上粗略的画了一下楚州二城的结构,只是线条却是歪歪扭扭,且粗细不等的难看至极,只看得沈澈等文官眉头大皱。没办法了,我可是从没摸毛笔这玩意,早知道会这样就不画了。画完后,我指着我的“作品”说道:“现今城池大多是和楚州二城一样的四方城,这样的城池攻守重点无疑就是在城门。”
众人不约而同的点点头,这便是普通百姓也知道的事,哪还有人有不同意见,但大家都知道我还有下文,所以也并没有人轻视或是打断我,只等我继续说下去。
“在没有火炮的情况下,攻击重点当然是在城门。但有火炮就不一样了,有了火炮攻城重点就在这里了。”我用毛笔在楚州二城靠外的四个角上圈了四个圈。
“何解?”众人看着我的“作品”,忍着想吐的欲望,艰难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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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疑惑的众人,我解释道:“如果我是敌军,我便会在这八个位置堆土成垒,上架火炮。”
我在四个角外,八个位置点了四个黑点,并用虚线粗略地画出了弹道,接着说道:“每个位置的火炮打一个边,每两个位置的火炮控制一个角,然后派兵强攻这四个角,则城可破矣。”
其实想明白了就很简单,就像我们小时侯用弹弓射一根长竹杆,如果竹杆是横放在地上的,那么射中的慨率就很小。因为如果拉弹弓的力大了,石头就会跨过竹杆。如果拉弹弓的力小了,则石头还没到竹杆处就落地了。而如果竹杆是竖放在地上的,那射中的慨率就会大得多,只要你保持弹弓与竹杆成一条直线,则无论你拉弹弓的力大还是力小,都能射中竹杆。
这时代的火炮也和弹弓相似,火炮准头差也是差在远近相差很大,左右偏差却是很小。所以只要与城墙保持在一条直线上,而不是面对着城墙打,打中的慨率还是相当大的,因此,只要在两个位置上安置几架火炮,便基本上可以火力覆盖一个角了,一个角有两个边嘛。这样只需几发炮弹后,这个角上就基本上都没有几个站着的人了,然后再集中人手强攻这个角,攻城自然就简单多了。
说起来复杂,在纸上画出来的却是简单易懂,虽然我的画功连我自己都不敢恭维,但众人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只惊得众人个个目瞪口呆,他们全都想不到素有天下坚城之称的楚州,在火炮面前也如此不堪一击,再想到大宋的城池大多都是这样的四方城,更是吓得面如土色。史开山与沈澈则面面相觑,火炮在他们眼里本来只是些旁门左道,怎会想到竟有如此历害。他们心中更是深深后悔,将火炮高价卖了一批给金国,但此时却如何敢说出口。
余玠此时则双目尽赤,脸色阴沉得难看,他长期镇守楚州,对沈、史二人的勾当当然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由于这二人后台强硬,所以一直无法对他们怎么样。此时想起就因这些贪官为了多赚几两银子,却不知要让自己死多少兄弟,不禁越想越气,忍不住拍案而起,怒视史、沈二人。只听“啪”的一声,余玠面前的矮桌应声而断,酒菜随即洒了一地,顿时一阵的酒香扑鼻而来。余玠身后的所站的四个家将本来就对史、沈二人心存不满,此时更是雪上加霜,他们见余玠发飙,也都个个磨拳擦掌,只等一声令下便上前拿人。
史开山等人见此纷纷色变。原本守在厅外的沈澈家将听到声响,立时涌了进来,呼啦一下将余玠等人团团围住。余玠一众只有五人,而沈澈家将一下就进来了四十几人,而且还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但沈澈家将虽多,却大多听过余玠威名,知道余玠的历害。他们虽然知道如果真的打起来,余玠他们是不可能会打得过他们这么多人的,但他们也有可能要倒下一半,任谁也不愿作这倒下中的一个,所以拦在余玠面前的家将,虽迫于形势不得不上前,但胆怯之相毕露,甚至有人双脚已情不自禁地打颤。
沈澈心里也明白自己与余玠只相距两米,如若打起来,余玠大有可能冲破家丁的包围而挟持自己。想到这里,沈澈一边后退一边颤声道:“余玠,你敢以下犯上吗?”原来沈澈和余玠虽同是统制,但沈澈兼任枢密使,按大宋律历,只有枢密史才有调动兵马的权力,所以余玠实际上是沈澈的属下。
我见形势不妙,忙道:“余将军息怒,此事尚有补救之法。”
余玠闻言面色稍缓,慢慢地冷静下来,心想现在发作无异于兵变,自已光棍一个倒无所谓,如果连累了赵大人,那就万死也不足以谢罪了,于是他强忍着怒气对沈澈道:“沈大人不必多心,余玠乃一介武夫,行为举止难免有些鲁莽,只是这桌子也贰不禁打,回头末将赔给沈大人一张就是,还望沈大人恕罪。”
史开山、沈澈等人闻言都知道余玠已放下凶念,不禁松了口气,他们少有见过如此阵仗,此时却尤如在鬼门关上走了一回,暗抹了一把汗。但沈澈还是不敢放松警惕,依然让家将们在旁边待侯着。
余玠见此不屑地笑了笑,转身对我作鞠道:“还请郑公子告知补救之法,余某在此,代三军将士先行谢过了。”
“余将军不必多礼,其实方法简单,只不过又要劳民伤财了。”
“钱财方面,子恒兄不必担心,有我和沈兄一同担待。”史开山忙道,同时暗暗给沉澈使了个眼色。
沈澈也是个明白人,知道今天若不散些财,只怕不能善了,忙说道:“正是,正是,此等保家卫国之事,沈某自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哼。”余玠冷哼一声,显然对沈澈的话极不认同。
史开山和沈澈则被气得脸色发白,却又不敢发作,怕逼得狗急跳墙,只得暗自生着闷气。
看在眼里,我暗暗摇了摇头,今天余玠是把史开山等人得罪了个透彻,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我苦笑着对着余玠说道:“其实方法也很简单,只需把四角内收,由外角收为内角,一角就变为两角,再在两角上架设火炮,便可免去一角受两面炮击之苦。”
“嗯,果然是个好方法,只是这由外角收为内角,就不知又要拆除多少民房了,而且城墙四角都收,也不是一项小工程,呵呵……”说道这里余玠冷笑了几声道:“这些还要沈大人、史大人多多费心了。”
“当然,当然。”
“应该,应该。”
看着沈澈和史开山的嘴脸,我不禁有种想吐的感觉。现在我不禁有些后悔救了史开山,不过回头想想,史开山对我也实在是不错,况且如果不救史开山的话自己不也完蛋了吗?
“实不相瞒。”见诸事已定,余玠又拉开了他的大嗓门叫道:“余玠本来是不信史大人所说之事,但此时已是深信不疑。郑公子有如此才华何不为朝廷效力?赵葵赵置使一向求贤若渴,郑公子若能投到赵置使门下,赵置使必能重用郑公子,余玠也有幸能和郑公子一同驰骋沙场了。”
闻言我不禁再次为余玠这样的政治白痴叹服,我跟着史开山来,得到史开山的认可,基本上也可以算是史开山的幕僚了,哪有这样明目张胆的撬人墙角的。就算我答应,史开山也不答应啊。
果然,余玠话音刚落,史开山便历声说道:“这点不劳余将军费心,史某自会为子恒兄安排,我想家叔定会禀明皇上妥善安排的,家叔总不会比不上赵置使吧,余将军认为呢?”
“如此末将告退了,承郑公子教诲,余某还要去稍作安排。”余玠说完可惜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带着身后的武将走了。
余玠离去后,由于之前的一场惊吓,沈澈等众人也失去了饮酒作乐的兴趣,于是也都纷纷散了。待众人散去后,沈澈随即也挥手摒退了手下。
“呼……”待厅中只剩我们三人时,史开山惧态毕露,一屁股座到椅子上,口中骂道:“余玠这厮实在可恶,仗着身后有赵葵撑腰,竟然不将我们放在眼里,刚才若不是子恒兄拦着,我看这厮就要反了。”
沈澈也心有余悸地小声说道:“史兄何不将此事告知令叔,在皇上面前参他一本,到时我看赵葵脸上也不好过。”
“令叔是?”见两人多次提到史开山的叔叔,我不禁也有了些好奇心。
“家叔正是当朝丞相——史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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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弥远!”我失声惊叫,想不到这么快就和这只老狐狸扯上了关系。我脑海里飞快地闪过所知的史弥远资料:史弥远,两代权臣,勾结杨太后,废赵竑而立赵煦(赵煦便是当今皇帝),由于赵煦是史弥远所立,且赵煦自认不是党羽满天下的史弥远的对手,所以就放任史弥远横行霸道,直至绍定六年史弥远暴病而亡。
怪不得了。我心中暗道:怪不得史开山如此年轻,又没有能力,还能座上骁骑统制的位置。怪不得沈澈官比史开山大却要对史开山如此恭敬。怪不得像余玠这么火爆脾气的人却能长年忍受着史、沈二人在他眼皮底下做坏事。
“子恒兄,子恒兄……”史开山唤醒了正在走神的我,说道:“子恒兄认识家叔吗?”
“哦,不,郑某乃乡野粗人,如何有幸能认识史丞相,只是闻名而已。”
“哈,史丞相大名,当今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沈澈笑道。
史开山也是满脸得意之色,旋又想起海上之事,不由面露惭色地叹道:“唉!此次赴高丽买马便是家叔一手安排,本来是一项轻松的差事,哪想到会杀出个神箭门来,本来家叔还想让我立个功回去后便可升为枢密史的,这下可泡汤了,回去免不了受家叔责罚。”
“朝阳兄此言差矣,试问天下又有几人能逃得过神箭门的追截,朝阳兄当是第一位啊。不仅如此,还重创了神箭门,更何况买马之资也是分文未失,所以沈某认为,朝阳兄不但无过,还有功。史丞相断事英明,必会分得清是非的。”沈澈谗言道。
“也对。”史开山闻言心情渐渐转好,但又想起余玠,又咬牙恨声道:“回去怎生和叔叔说起余玠之事才好?此次定不能轻饶了这厮。”
沈澈闻言贼目一转,低头思量。
见此我心中暗自着急,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况且以今天余玠的表现,给他加上个以下犯上的罪名也不为过。如果因为我的出现,而让余玠早死了几十年了,那我可就成了天下的罪人了,毕竟如果不是我的那一番话,余玠也不会和史、沈二人翻脸。于是急忙开动脑筋,片刻便想到一个说辞,于是急忙说道:“郑某认为此事最好就此揭过。”
“哦,为何?”史开山奇道。
“余玠若因此事获罪,无论如何,他都会将史兄、沈兄之事合盘托出,我想余玠一定知道一些二位兄台的事吧,如若史兄、沈兄之事史丞相原先是知道的,则无妨。如若不知道,恐怕史兄、沈兄在史丞相那里便不好交待。”我知道在这个史弥远控制的天下,能制得住这些贪官的也只有史弥远了,心中暗暗求菩萨保佑,保佑史开山等人是背着史弥远做着不法之事的。
看着史开山两人面面相觑的表情,我不禁放下心来,只听史开山说道:“子恒兄说的有理,我等险些因小失大了。哼,这次就便宜了那厮了。”
沈澈也附和道:“还是子恒兄想得周全,便那那厮再快活几日。”
史开山说道:“不瞒子恒兄,我们所做之事也并非什么作奸犯科之事,无非也就是做些小买卖。我负责在内地收购瓷器、茶叶等,然后运到楚州。由沈兄将货物运往金国和高丽等国,再从这些国收购马匹运至内地,由我出手。我们只是从中赚取些蝇头小利罢了。”
恐怕还有火炮吧!我心中暗想,原来是走私,怪不得沈澈会富成这样,史开山大慨也不会穷到哪里去。还蝇头小利呢,如果你们这都是蝇头小利的话,那我看这世上就不存在富豪了。旋又想到史开山这次高丽之行也是为了买马,不禁奇道:“既然马匹可以从金国买到,为何朝阳兄还要到高丽买呢?”
沈澈笑道:“子恒兄有所不知,金国因为长年和大宋交战,所卖马匹甚贵,所以朝庭若能从别国买到就尽量从别国买,此次朝阳兄赴高丽便是为朝庭做事。只是别国迫于金国压力,也不敢大量卖马给大宋,所以才会导致今天这种局面。”
“哦。”我恍然大悟,宋朝缺马我早就从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宋朝开国前,产马的幽、燕十六州便被儿皇帝石敬瑭割让给了辽国,此后一直没有收复,导致宋国长期以来一直缺少战马,为此也耗费了大量的军费,成为宋国的沉重负担之一。
“子恒兄。”史开山郑重地对我说道:“史某对子恒兄的救命之恩不敢言谢,史某想分一分红利给子恒兄,望子恒兄不赚弃才好。”
哇……发了。哈,想不到幸福生活来得这么快,老天真是待我不薄,我现在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听到史开山愿意分一分红利给我,我不禁欣喜若狂,虽然我不知道这一分红利到底有多少钱,但看到沈澈听到这句话时目瞪口呆的表情,我就知道一定不会少。
虽然我很想马上应承下来,但我知道自古以来文人就有假意推辞的习惯,所以强忍着心中的狂喜,假装惶恐地道:“这如何敢当,之前的小事朝阳兄就不要放在心上了。至于这一分红利,郑某实在是受不起啊。”
“子恒兄就不要推辞了,史某虽不是什么英雄豪杰,但知恩图报的道理还是懂的,这一分红利,每月自有下人折成银子为子恒兄送去,还望子恒兄笑纳。”
“是啊,子恒兄就收下吧,以子恒兄的才华,日后定非池中之物,只要他日飞黄腾达之日,没把我们给忘了,这点银子又算得了什么。”
娘滴,我心中骂道,史开山送我银子,光你沈澈什么事,十足一个政治家的模样,就会找机会占便宜。我心中对沈澈的这一副嘴脸讨厌至极,但脸上还是强笑着道:“哪里哪里,如此郑某就愧受了。”
“哈……如此甚好,现在大家都是自己人了。”沈澈说道:“这样吧,不如二位兄台就在沈某府上多住几日,让我尽尽地主之宜。过个三五日便有一批从金国的马匹到此,到时,朝阳兄、子恒兄便可一同押往临安了!”
“甚好,甚好,连雇马车的钱都省了。”史开山笑道,摆出一副守财奴的样子,惹得沈澈和我均忍俊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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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醒来已经是日晒三竿了,我很少这么迟起来的,只是由近一个月的海上艰险生活,一下转变到有如仙境的沈府里,就有如从地狱一下到了天堂般,让我不知不觉地睡过头了。
我睁开双眼坐起身,一阵檀香味扑鼻而来,觅着香味望去,床脚案上一个小巧的三足铜鼎,正徐徐地冒着青烟,旁边早站着两个手捧衣物的丫环。我苦笑着摇摇头起身,任丫环为我穿戴,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怎么穿得来这种绑来绑去的衣服,让丫环帮我穿,我也好学习一下,我总不能去问沈澈或是史开山怎么穿吧。
接着便有丫环端来洗脸水、细盐、和漱口用的香汤。古代时没有牙刷、牙膏,便是用手沾些细盐清洁牙齿,然后用香汤涮口,但这也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的,皇帝也无非是这样。
对于这样的奢华的场面,我现在已是见怪不怪了,比起昨晚我赶走的,要陪我洗浴和要陪我睡觉的丫环来说,这些实在不算什么。大家可别以为我郑言突然转性不好色了,我郑言虽是好色,但前提是MM跟我没有半分勉强。昨晚要服待我的丫环虽然也没有半分勉强,但一想到她们被主子随意送人的凄苦身世,唉……我那个下不了手啊,谁让我郑言天生就是这样正直,这样怜香惜玉的人啊……(喂,别吐啊,我还没说完呢。)
刚洗漱完,便有一个家丁进来作揖道:“小的王顺,老爷吩咐我在郑公子身边打点一切,郑公子有什么需要只管吩咐。”
“嗯!”我淡淡地应道,虽然我不想这么冷淡,但昨天的经历我总结到了一个经验:在这个时代,下人们都习惯了主人的冷淡,你如果对他们好些,只会让他们担惊受怕,你如果冷淡一些,反而会让他们心安理得。还是入乡随俗吧,就算我想改变这种状况也是无能为力的,因为这些下人,都是长期甚至几代都生活在这种自卑的环境里,这并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解决的。所以我尽量学着史开山那冷冷的语调说道:“你家老爷起来了吗?”
“起来了。”王顺恭敬地说道:“老爷和史大人都在练功房,郑公子用过早点后小的就带公子去。”
我一向用早点都十分简单,通常就是一包牛奶加一个面包,所以虽然王顺安排的早点十分可口,但我还是胡乱地扒了几口就完事了。
随着王顺左拐右绕地穿插在园林之中,半柱香的时间后,我们便来到了一幢百丈长宽的大房前,王顺推开门后便在旁垂手待侯着。
这里不会就是沈澈的练功房吧!我再次被沈府的大手笔所震惊,看这幢房的大小,在现在都可以建个小型的体育场了。走进房门,只见四处摆着各种刀、枪、剑、戟,还有沙包、哑铃,各种练功、健身用品是应有尽有。我当然不会相信沈澈是个练武之人,古往今来的老板都是一样的,他们虽然不怎么锻炼,但他们的器材却是最多、最好、最全的。这其中最能吸引我的眼球的,还要数中央两百步见方的箭圃,看着墙上挂着的一把把制作精美的弓箭,和竖立在箭圃中的箭靶,不禁让我联想起了,以前每天都要呆上几个小时的靶场。呼……要是现在有一把自动步枪就好了,现在的我,就像是吸毒者一样,心痒得难受。
“子恒兄来了。”见到我进来,史开山、沈澈便热情地迎了上来。
看着沈、史二人手拿弓箭,我惊奇地问道:“澄明兄、朝阳兄你们会射箭吗?”
沈澈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我道:“子恒兄难道不会吗?”
我摇摇头道:“我从没射过,有什么奇怪的吗?”
“不足为怪。”史开山对沈澈解释道:“子恒兄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小岛上,没射过箭也是常理之事。”
“哦。”沈澈恍然大悟,我的“来历”他早就听史开山说过了,只是刚才一时没有想到而已。
“不若子恒兄也来试试吧。”沈澈招了招手,便有家丁取来了弓箭。
接过弓箭,只觉得弓入手轻重适中,线条流畅。箭却是一枝三棱透甲箭,箭头两寸长左右,箭杆长两尺,光滑且重量均匀,箭羽我还看不出是什么羽毛制成。虽然这是我是第一次手握古代的弓箭,但一入手便有张弓瞄准的欲望,于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知道我没有射过箭,沈澈便解释道:“射乃六艺之一,礼,乐,射,御,书,数,中的射指的便是射箭。”
“哦。”我恍然大悟。六艺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就有学过,只是一时没有和现实联系起来。也难怪在知道我不会射箭后沈澈会这么吃惊,原来这时代的读书人都有学射箭的。既然射是射箭,那御就是骑马了,难道宋朝的读书人都会骑马、射箭吗?那为什么宋朝的军力还这么弱呢?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却见沈澈随手射出一箭,只射中靶边,同时口中呤道:“君子无所闻,必也射乎。”
“揖躟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史开山也是一箭,却是瞄也未瞄,结果连靶都没沾上。
看着两位仁兄的“枪法”我不禁奇怪,这也叫射箭吗?
“子恒兄,到你了。”史开山转身道。
“啊……”我明白了,文人的射箭,名为射箭其实是呤诗,就像喝酒吟诗一样,其意不在酒。我哭笑不得,射箭是这样,那骑马又是怎么呢?在我脑海里闪过一幅画面——风景如画的高山平原,朝阳遍洒点点金光,一群家丁牵着一群装饰华丽的高头大马,每匹马上都坐着一位手拿折扇的书生,摇头晃脑地呤诗作对……
“子恒兄!”史开山打断了我的联想。
“哦,到我了吗?”我心中直泛苦水,又要作诗了,这不是存心为难我嘛,堂堂一个特种兵却到宋朝来作诗。正当我绞尽脑汁苦想之际,突然看到了手中的弓,一句词便闪入脑海,我脱口而出道:“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也有样学样,一箭射出,与沈澈差不多,射中靶边。
史、沈二人一怔,我所吟的却是他们从未听过的词。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继续道。接着又是一箭,这箭好些,离靶心近了点。
“好词!”史、沈二个齐声赞道。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沈澈动容地道:“子恒兄好大的气魄。”
“子恒兄所说的成吉思汗可是蒙古的皇帝吗?只识弯弓射大雕,呵呵,对成吉思汗这蛮人倒也十分贴切。”史开山道。
“史兄可千万别小看了成吉思汗,这成吉思汗智勇双全,手下蒙古骑兵来去如飞,悍勇善战,连金国也不是他的对手。大宋应及早防范才是。”
“嘿,不过是蛮夷罢了,子恒兄不也说了,蛮夷只懂得弯弓射大雕么?更何况,成吉思汗已死了。”沈澈对此颇不以为然地道。
“什么?成吉思汗已经死了吗?”我吃惊地问道。(成吉思汗于1227年在军中病死,主角不记得成吉思汗是哪年病死的。)
“是啊,已经死了两年多了。”史开山道:“子恒兄长年居于小岛之上,消息不怎么灵通吧!”
“哦,是啊,是不怎么灵通,那窝阔台即位了吧?”我问道。
“是窝阔台即位的吗?”史开山疑惑地道。
沈澈却是身躯一震,吃惊地望着我道:“子恒兄是如何得知窝阔台即位?”
看着沈澈惊疑的表情,我暗自后悔问出了那句话,只苦于覆水难收。忙胡扯道:“我所住的小岛上经常有蒙古商人来往,我常听他们说起蒙古三王子窝阔台最是历害,所以猜是窝阔台即位的。”
沈澈将信将疑地说道:“原来如此,正如子恒兄所猜,窝阔台于去年八月继位。我也是刚得到消息,还没来得及上报朝廷。本来以为此事大宋只有我最先知道,没想到子恒兄竟然能未卜先知。”
我暗道好险,心想以后可要多加小心,如果这下有像老船家那样长期在海上过活的人在这里,我就过不了关了,地球人都知道,蒙古人一向都在草原过着自给自足近似原始人的生活,在海上哪会有什么蒙古商人,我想蒙古现在也许还不知道,商人是什么东西吧,也只有像沈澈、史开山这样毫无航海经验的人,才会信我的话了。但这样多来几次的话,就难免会让人起疑,如果让人当作奸细办了,我岂不冤枉。
史开山闻言,却对我毫不怀疑,口中直呼历害,眼中对我的崇拜又多加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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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十日过去,沈澈所说的马匹一直都没送到,沈澈派去金国打听的人也是一去不返。然而沈、史二人对此却丝毫不放在心上,依然醉生梦死,我行我素。
自从在练功房射出第一枝箭后,我就迷上了射箭。在21世纪时我就是个神枪手,而且还是个十足的枪迷,每天不摸枪、拆枪我就浑身不自在。到了这时代后,已经好久没玩枪了,正手痒的时侯,弓箭却让我找回了一点枪的感觉。于是我把以前所有对枪的感情,全都倾诉在弓箭之上。但为了避开和沈、史二人一同练射(自从和他们同射过一次后,我再也不想有第二次了),我每天天刚亮就起床,借着朦胧的光线一遍一遍地开弓射箭,大约快到巳时再回去睡觉(沈、史二人大都十点左右起床)。待侯我的家丁、丫环虽觉得我有些奇怪,但都觉得这些都是小事,也就没有向主人报告。再说了,府里没少东西、没失火、没死人,想说也不知道说什么啊。而沈、史二人只认为我是个十足的懒虫,每天都要睡到吃中饭的时侯才起床,不过对他们来说,却也大有知已的感觉。
十日的练习已让我的箭法颇有长进。射箭无非就是两个要点:一是有力,二是准。力气我有,整整五年特种训练可没有白费。准确性就比较难些,虽然我枪打得准,但弓箭和枪毕竟是不同的。最大的不同就是拉弓瞄准时,由于两手都要持续用力,所以手会情不自禁的颤抖。不过这也好解决,以前打步枪时也有类似的情况——新兵刚端起步枪时,枪口就会情不自禁的上下左右的摆动,解决的方法就是在步枪前挂上几块砖,然后每天保持几个小时的端枪姿势。我也用了同样的方法在弓上挂了几块砖,每天保持几个小时的开弓姿势,效果果然很好,由于有以前的基础,我只练了三天就不再抖动了。只是这样却毁了沈澈几把好弓,沈澈还一直奇怪怎么最近老鼠突然多了。
接下来几天就是一遍一遍的拉弓射箭,这和以前每天打靶差不多,只是箭受重力和风的影响,比子弹要大得多,只需多估计些落差和误差就可以了。这样到了第十天,我已经可以准确地射中七十步开外的靶心了。我也试过射一百步的,但无奈弓的张力太小了,大约只有四十斤左右,我想文人用的弓太慨都是这样的吧,用这样的弓在一百步开外,只能勉强射中靶。有个成语叫什么来着:百步穿杨。意思是一百步的距离可以射中一张染成红色的杨树叶子,这应该不会是真的吧。但又想起神箭门的那位猛男,我又不得不信了,神箭门的那位又何止是百步穿杨,两百步大慨都可以吧。
这些日子我从沈、史二人那了解到——一般的弓箭手只能开二钧(60斤)的弓,只能射到一百五十步左右,而且还是没有准头的,两百步就算射中了也没有杀伤力了,三百步除了听说神箭门的高手能办到外,就只有驽才可以了。靠,神箭门用的是什么弓啊?如果我拥有一把神箭门的弓是不是也能射出那样的效果呢?唉,我的箭术跟他们比起来还是差太多了,想到这里我心中不免有些沮丧。只是我不知道,如果现在有一位神箭门的人在这里的话,看到我十日的练习,就能用一钧多的弓准确地射中七十步的靶心,肯定会吃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注:钧是古代的重量单位,一钧为三十斤,四钧为一石。步是唐朝开始用的长度单位,以李世民左右脚各走一步的长度为准,一步约为1.667米。)
镇江都统司酒楼建在高约三丈余的台基上。台基正中辟有拱门,为南北交通必经之道,号称“南北枢机”。此时,我们一行三人正座在酒楼靠窗的位子上,沿窗看着河上往来穿梭的渔船。三人一边喝着美酒,一边品着酒楼的名菜“宋嫂鱼羹”。
享受着从窗外透过来的阳光,我舒畅得每个细胞都在打着哈欠。真是跟做梦一样,这个镇江都统司酒楼我是来过的,是在21世纪时来过,它在现代时叫做镇淮楼。在清朝乾隆年间,为了取震慑淮水的意思,改名为“镇淮楼”。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年轻漂亮的导游小姐,在给我们介绍“镇淮楼”时,那有如天籁般的声音,却想不到我现在却坐在这里喝酒。哈,如果我现在在这里刻下“绍定三年,特种兵郑言在此喝酒。”不知道到了现代后,那些考古专家们会有什么反应。
来到这个时空后,我实在想不到会有这样的好日子。这十日来每到下午和晚上便是我们三人四处游玩的时侯,直到半夜才回府。沈澈带着我们几乎玩遍了楚州的名胜,而不管走到哪里,总有几十个士兵在前面开路打点一切,身旁总有丫环、家将待侯着,你要做的,只是座在轿子里,把你想要的东西说出来。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代黄金周旅游时,总总困境:人多,车挤,小偷多,门票贵,还常常被“宰”。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嘛,如果不是我每天早上坚持锻炼,不出一个月我铁定成了一个胖子。
放下手中的银筷,摸摸滚圆的肚皮,我打了个很不雅的饱嗝。“宋嫂鱼羹”果然名不虚传,色泽油亮,鲜嫩滑润,味似蟹肉,我现在依然意犹未尽,无奈肚皮实在装不下。史开山和沈澈在一旁看着我狼吐虎咽的样子,不禁觉得好笑。
三人谈笑间,旁边响起了悦耳的琵琶声,却是卖唱的爷爷和孙女,爷爷六十开外,孙女不过十七、八岁。宋国像这样卖唱的到处都是,我们这几天也没少碰到过,只是这次唱的我听了特耳熟,认真听,却是李清照的“人间词画”。当很熟悉的词——“才下眉头,却上心头。”飘入我耳中时,我心念一动,想到既然宋朝的词到了现代都可以用到歌词上,那么现代的歌词可否用到宋朝呢?现代的歌词我可记得不少啊。于是我便回想了一些现代的歌词,一想之下,才发觉可以用的着实不少。靠,以前怎么就没想到,我真是太聪明了,我以后再也不用怕和史开山他们吟诗了,呵呵,既然这个朝代是那么的崇文耻武,老子就作个文人又有什么关系。我发了,以后再也不用过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了,只要时不时的偷窃那么一两首歌词,嘿嘿……
“子恒兄何事如此高兴。”见我笑得那么开心,嘴角旁隐约还有些口水,史开山奇怪地问道。
“哦,没什么,只是听她唱得好听,一时情不自禁而已。”我忙掩饰道。
“哦!只要子恒兄喜欢,尽可将这俩人收入府中,随时待侯着,岂不美哉?”史开山笑道。
“不……不用,不用……”我吓得双手乱摇,史、沈二人的骄横跋扈我算是领教了。
“哈……”见我尴尬的样子,史、沈二人相视大笑。
此时突然有一个声音从楼下传来:“各位大人好雅兴啊!”
这声音来得突然,又极大声,顿时把笑声、琴声、歌声全都压了下去,正唱歌的小MM也被吓了一跳,连歌都忘了唱了,转身惊慌地望着声音的来源。
看着小MM惊慌的样子,我心里不禁暗念了几声“罪过”,这个余玠的娘,没事把余玠的嗓门生得那么大做什么,生孩子的时侯也应该考虑考虑噪音污染的问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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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我们三人一听这声音便知道是余玠来了。
果然,过了片刻便见余玠带着两个家将出现在楼道口。
“末将参见沈大人、史大人,见过郑公子。”
“嗯,免礼。”沈澈显然还没有忘记上次的事情,语气中略带些不高兴地说道:“余将军,这么巧,真是到哪都会碰到你啊。”
“沈大人,末将是特意来找沈大人的。”余玠口中虽是恭敬,但神态上却颇傲慢。
“哦,如果是公事的话,就请我回府再说吧,余将军没看到我正在招呼客人吗?”沈澈没好气地说道。
余玠一愣,心中暗道,如果回去再说的话,又是晚上了,还不是和往常一样被拦在府外。
“沈大人。”想到这里,余玠把脸一板,毫不客气地说道:“军情紧急,还望沈大人以国事为重。”
“你……”
见沈澈正要发作,我忙起身道:“澄明兄息怒,听听是何事再作计较也不迟。”
“哼!”沈澈缓缓坐下,两眼冒火地瞪着余玠道:“长话短说。”
“是。”余玠毫不畏惧地回视着沈澈道:“末将发现这一两个月来,金国在大量收购楚州粮草,价格比平时高了几倍,许多百姓把所有的余粮都卖了,末将当心楚州粮草会供应不上。”
“就只是这事吗?金国北线同蒙古作战,自然急需粮草,况且自宋、金边境开放以来,金国一直都在楚州收购粮草,这又何足为奇。”
“奇就奇在,这几日去金国买马的商贩多是空手而回,都说马价涨到了平时的两倍还不止,我看这里面似乎有什么不对。”余玠依然不屈不挠地说道。
沈澈眉头一皱,想起自己去金国的人也没有回来,但随即释然道:“也许这只是因为金国也缺马吧,余将军认为金国会笨到两线开战吗?”
我一愣,想起在历史上金国正是两线开战,最后被宋、蒙联军灭了的。于是连忙说道:“金国两线开战确是大有可能。”
“子恒兄何出此言?”史、沈二人吃惊地望着我。
余玠闻言也是一震。余玠本来只是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而已,他也并不怎么相信金国会犯上两线开战的兵家大忌。不过他还是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毕竟说起来,我是在帮他说话。
看着震惊的众人,我不答反问道:“有宋以来,宋国对金国作战胜负如何?”
“自然是负多胜少,大宋两倍的兵力也不能敌。”沈澈有些尴尬地说道,毕竟打败战并不是什么体面的事。
哼,两倍兵力也不能敌,恐怕还不止吧,历史上是七、八倍的兵力也不能敌才对。但此时哪还顾得上和沈澈计较这么多,接着说道:“这就对了,金国对蒙古作战是负多胜少,被蒙古抢去大批的钱粮,我想现在金国已是国库空虚面临崩溃了。而长期以来金国对宋国都是常胜,所以金国对宋国大有轻视之心,在此局势下,金国大有可能向宋国开战,希望能从宋国抢回些钱粮,以支持北线对蒙古的战争。澄明兄以为如何?”
“子恒兄以为金国会对楚州发动攻势吗?”史、沈二人大惊道。
“对,而且应该不出十日便有行动了。”我担忧地说道:“此次金国想必是谋定而后动,先用高价买空楚州的粮食,让楚州大量的粮食变成了不能食用的银子,然后派大军围而不攻,待粮尽城破之时,这些银子还是会回到金兵手中,如此便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如果我所料不差,金国必会同时佯攻泗州,以使其不能对楚州派出援军,并秘密派兵潜入宋境,断我楚州粮道。”
余玠大惊道:“我军军粮正在运送途中,我立刻带兵前去接应。”
“报……”余玠转身正要离去,却见一位满脸泥污血渍的兵士抢了进来跪地道:“我军粮队于狼牙谷遭双旗军伏击,全军覆没,李统领力战而亡。”
“什么?”众人闻言大惊失色。
“余将军,城中还有多少余粮?”沈澈此时已完全不记得刚才对待余玠的态度,满面惊慌地问余玠道。
“已不足一个月了。”余玠皱着眉头回答道。
“双旗军不是已经接受朝廷招安了吗?为何还来抢我军粮?”史开山不解地问道。
“史大人有所不知,这双旗军由周立带领。其之所以会被称作双旗军,就是因为此军时而投降大宋,时而投降金国,此次定是又降了金国。”余玠沉声道:“此战之后,我余玠定不轻饶他。”
“余将军,此处人多耳杂,还请余将军同去府中商议对敌之策。”沈澈拱手说道,此时的沈澈对待余玠亲热的样子,却有如亲兄弟一般。
沈府议事厅,正午。沈澈、史开山并排上座,奉召而来的大小文、武将领,二十余人分坐两旁。此时的我也心安理得地坐到了众文官的一排,在沈澈的示意下,坐的却是首座,这让厅中不知道我是谁的人,纷纷对我的身份猜测不已,我也懒得理他们,管他呢,如果有几个识趣的送些礼物来,那就更好了。
见文、武将领已到齐,沈澈指着墙上的地图道:“适才得到前方探子验证,金国七万大军在名将完颜赛不的带领下,直奔楚州而来,后日未时便可渡淮河南下,酉时便可至楚州。”
此言一出,厅内立时一阵骚动,除了余玠和他所带的武将没什么动静外,其它的文、武将领个个吓得面如土色。我看在眼里不禁心中有气,敌人还没到就吓成这样,这样的人还能上得了战场吗?不过想想也难怪他们会怕成这样,北宋的时侯金军只有十几万的骑兵入侵,却打得宋国一百多万大军溃不成军,最后连徽、钦二帝也被掳走了。南宋时宋国的禁军也有七、八十万,而金国在北线同蒙古人艰苦作战的同时,只派出十万左右的骑兵就打得南宋王朝不断求和纳贡(这其中就算有能够打胜金兵的将领比如说岳飞、杨门众将等也会被宋国的奸臣所害),更何况如今金兵还要比宋军多上几万,虽说有楚州这样的坚城,但无粮也是白搭。晕,这才只过了十天的幸福生活不是,又要打战了,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我……
此时主座上的沈澈却一改平时胆小懦弱的性格,一副成足在胸的样子说道:“我军共有五万,其中崇捷崇锐军三万,忠节军两万。以此次金国来的大多是骑军来看,敌军意不在攻城。种种迹象表明,敌军意在围我楚州,断我粮路。鉴于我军粮草已不足一月,我认为当务之急便是恢复粮道畅通。此事便让我和朝阳兄带一万忠节军去完成,高翔高统领带领所属的一万忠节军留下,与余将军同守楚州,余将军以为如何?”
我暗道了声历害,之前敌军封锁粮道,只是为了尽量减少楚州城内的存粮,而到了现在就要开战的时侯,粮道是否畅通已经是无关紧要了,只要金国大军一围,什么粮草也进不来了。其实沈澈的意图很明显——自己逃跑,让余玠殿后。但是沈澈就可以把这样无耻至极的事,说得如此冠冕堂皇,让我不得不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沈澈此言一出,猜到能和沈澈一起出逃的文、武亲信均是大赞沈澈英明,而要留下的将领,则个个吓得脸上半分血色也没有。
余玠所带的武将却也并不是笨蛋,他们很快就明白了沈澈的意图,想到这些文官平时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要打战的时侯却只顾逃跑,只气得他们个个怒目圆瞪,一副要吃人的样子。倒是余玠依然神色坦然,嘴角上挂着几丝莫测高深的浅笑。
“沈大人的计划甚好。”余玠举手制止了几个正要发作的手下道:“只是,末将有一个请求。”
余玠这样的反应倒是大出沈澈的意外,本来沈澈还以为要用枢密史的身份来压他才行,却没想到这么顺利,不禁大喜道:“将军请说,只要沈某能办到的,一定尽力。”
“哈……”余玠笑道:“末将一直希望能和郑公子一同驰骋沙场,还望沈大人能了却末将这个心愿。”
众人不禁鄂然,本来还以为余玠是想多要些战马粮草之类的,没想到余玠竟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余玠所带的武将也不明白统制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有些还猜测余玠是不是要拿我这个史开山身边的红人做人质来着。
正当众人惊愕之际,史开山霍然起身怒道:“余玠,你好大的胆子。”
“史大人明查,如果沈大人不答应末将这个请求,末将横竖是一个死,倒不如抗命,同沈大人一起打通粮道,那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子恒兄以为呢?”沈澈眼里闪过一道狐狸一样的光芒,向我拱手问道。
好个历害的沈澈,我面色一变,沈澈短短的几个字就把我逼上了绝路。沈澈这么问我,如果我不答应的话,就会被人看作是自私、胆怯之徒,我可丢不起这个脸。如果答应了,唉……为什么有些东西总是想甩都甩不掉,罢了,罢了,还是干脆一些吧。
“朝阳兄。”我理也不理那令人恶心的沈澈,对着史开山拱手道:“这些天多承朝阳兄的照顾,郑某在此先行谢过了。郑言自愿留下。”
“但是子恒兄……”史开山急道。
“朝阳兄放心,我自有退敌之策。史兄对我应该有信心吧。”我大义凛然地说道:“再说了,我郑言身为大宋的子民,国难当头之时就当挺身而出,即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朝阳兄又何必作女儿态。”
看着史开山和众人眼中崇敬的眼神,我心中暗叫了声惭愧——我可没有这么伟大,只是既然一定得留下了,把自己说得伟大些又没什么损失。
“好,子恒兄果然是一代人杰,沈某佩服。那此事就这么定了,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分头准备。”沈澈生怕我们中有什么人反悔,迫不及待地说道。
老城城墙上,目送着沈澈等人带着一万零零散散的忠节军消失在眼前,我悻悻然地踱着小步。
身边的余玠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郑公子不会怪我强行把你留下吧。其实余玠也是万不得已,此次金国来犯,显然是蓄谋已久,余玠死不足惜,只是放不下楚州百姓。余玠知郑公子胸中有万千兵甲,有郑公子在,此次便是胜算大增。还望郑公子看在楚州六万余百姓的份上,不怪余玠这个莽汉才好。”
“哪里哪里,余将军说笑了,郑言只是一介书生,怎么敢受将军如此推崇。更何况,郑言也不屑于临阵脱逃。此时正是国难当头,郑言自当跟随余将军一同杀敌。”嘴上虽这么说,我心中却在打着小算盘——历史上的余玠可还有好几十年的命,只要紧跟着余玠,那怎么说我也应该不会有事吧。
“好,是条好汉,我余玠果然没有看错人。既然如此,余某就向郑公子引见我手下的两位统领。”余玠指着身旁两位虎背熊腰的武将对我说道:“这位是王承,骑军统领。这位是张虎,步军统领。郑公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他们去做。”
“在下郑言。”我对这两员虎将拱手道。
“王承,见过郑公子。”
“张虎,见过郑公子。”
虽然王承与张虎两人表面上对我客客气气的,但我还是从这两位统领的眼神中看出一丝不屑,我知道他们根本就看不起我这样的文人,只是不敢在余玠面前表现出来而已。
我心里也很明白,虽然我的“英雄事迹”在史开山和一众属下的宣传下,已经传遍了全军,但大多数兵士都认为那只运气再加上吹牛罢了。我也知道光凭这种耳听为虚的“事迹”,想让这些在刀口上过日子的兵士心服是不可能的。我自己本也是个在刀口上过日子的人,哪还不了解他们此刻的心理。唉!装文人还真是辛苦,有时我还真想和这些高傲的兵士们干上一场,好久没动手,这拳头都有些痒痒了。
想起新城守城士兵的样子,和沈澈逃跑时,所带的一窝蜂一样的虾兵蟹将,我转身向余玠问道:“余将军的崇捷崇锐军比起忠节军如何?”
“哈哈,郑公子有所不知,忠节军其实是一年前才进驻楚州的。而到楚州之后,却从没上过战场,但凡有战事,都是我崇捷崇锐军出战的。这忠节军平时只是织锦缎和长途运货,少有训练,这样的军队又怎会比得上我身经百战的崇捷崇锐军呢。所以就算沈大人没有撤走,也没有多大帮助,只会浪费军粮而已。”余玠不屑地说道。
“啊!”虽然我知道宋朝是允许军队经商,但没想到竟然有军队只经商不训练,怪不得宋朝怏怏大国,曾对着西夏小国也是负多胜少。幸好余玠的军队并不是这样的,如果余玠的军队也是这样的话,那我可真要想一条逃跑大计了。但转念一想,也觉得自己好笨——在边境如果没有余玠这样的一支军队的话,那么这个边境还能存在吗?
“那不知金军的素质比起我军又如何。”我接着问道,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嘛。
“若论素质,崇捷崇锐军和金军相差不多,我军步军装备各方面性能都高于金军,但金军胜在有马,而我军勉强只能凑齐五千骑兵,其中还有不少马匹已是年老力衰了。此次金贼虽有七万之众,但真正算得上是精锐的只有本部四万骑兵,其余的三万步军全是临时强征来的壮丁,其中还有许多是汉人,不足为虑。不过那四万骑兵,却是不好对付。”
“我们可有援军?”我抱着一丝希望问道,毕竟南宋到现在至少还有五、六十万的大军,随便抽调一些,不也就有几万援军了。
余玠苦笑着摇了摇头道:“能在一月左右赶到此地的,且有实力与金军一战的,只有西南泗州的七万大军,和南面临安的三十万禁军了。但正如郑兄所说,金军必会派兵牵制泗州,让其无法派出援军,而临安的三十万禁军却是常驻京师,除非皇上御架亲征,否则是不会来援的。其它分散在各地的几万厢军虽能及时赶到,但无奈素质太差,金兵只需另遣一万骑兵沿途骚扰,只怕厢军还没到楚州,便已溃不成军了。”
闻言我吃惊地道:“临安竟有三十万禁军这么多。”
王承奇怪地看着我道:“这是大宋惯例,为了防止在外手握兵权者作乱,有宋以来都是举国一半兵力常驻京师,内外相互制衡,郑公子为何不知?”
靠,这是什么世界啊,都被金国打成这样了,还要防着自己人。外面的兵力都不够用了,还要用全国一半的兵力来保护皇帝。边境的士兵、百姓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了,京师的兵力竟然还不能调动。有这样的制度,宋朝不灭亡才怪。但我也知道现在怨天尤人是没有用的,眼前的现实是必须要面对,战还是要打的。
打战?想到打战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多么的无知,本来我以为我拥有超过这时代近千年的经验,拥有最先进的战略、战术知识。可是真的到要用时,我才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我所拥有的战略、战术知识,什么弹性防御战、大纵深作战、特种作战等等全都是在枪械高度发展下的作战理论,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根本用不上。其中协同作战理论也许还用得着,但那也是现代兵种的步、坦、炮和航空兵的互相配合啊,我对这冷兵器时代的步兵、骑兵和弓驽兵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这方面我也许连一个小兵都比不上。想到这里,我心中生出了从未有过的挫败感,想不到我在这个时代一点优势都没有,很多方面还比不上这时代的普通人。唉,不管了,走一步算一步,还是先听听余玠怎么说吧。
于是我转身问余玠道:“余将军长年与金国作战,必然已有很多的对敌经验。不知余将军对此战有何看法呢?”
余玠想了想便说道:“我军主力是老城三万崇捷崇锐军,新城高翔所领的一万忠节军素质太差,如想守住就必须再从老城调去一万步兵。”顿了顿余玠接着说道:“但我料想金贼不会强攻,一来金军此次来的目的是为了劫掠,而不是为了攻城掠地。二来金军若是强攻楚州这坚城,就算能攻下也会损失惨重。而金军在北线蒙古的攻势下,兵力已奇缺,必然不希望在南线还有损失。所以,金贼多半便是围城,虽然七万兵马尽围楚州双城,会出现兵力分散而给我们各个击破的机会,但金贼胜在有四万骑兵,他们可以利用骑兵快速运动的优势,形成对楚州的包围。只要他们兵分四路于四方扎营,无论我军想从哪个方向突围,敌军都可以迅速得到旁边两营的骑兵增援。时日一久,我军便要面临断粮的局面,而金军却可以派少量的骑兵四处劫掠城外百姓,就算没有金国的补给也没有给养之忧。就算我们能够坚持到夏季,金军更是可以收割城外的粮食了。可恨的是,我虽知金军会这么做,但却没有解决的办法。”(注:宋朝时,百姓已经大量种植从越南引进的双季稻谷,所以到了夏季便有稻谷收割。)
“余将军说得有理,在这种不能指望援军的情况下,我军如果死守的话,只不过是多活几日而已,最后只有粮尽而亡这一种结局。如此我们就只有出城迎战一途了。”我赞同地说道,余玠分析得十分透彻,这位未来的名将果然不是盖的。
“出城迎战也不可行。”骑军统领王承道:“楚州城外方圆几十里地势平坦,利于骑兵。金国有四万骑兵精锐,而我军骑兵不过五千,而且其中年老力衰的战马也不少,所以胜负之势,不言可知。”
“我也觉得出城迎战不妥。”步军统领张虎接着王承的话道:“我部虽有重装步兵两万余人,轻装步兵(弓、驽手)五千人,且装备精良,但如果出城迎战,侧冀没有足够的骑兵保护,难免会被敌军分割包围,逐块消灭。”
“我们可不可以利用淮河来阻止金军南下呢?”
“也不成。”余玠马上否定了我的提议,其实这个问题他早就想过了,此时想也不想就说道:“淮河水流不急,且最窄的地方只有十几米宽,金国的辎重兵完全可以架起多条宽敞的浮桥迅速过河。另金国兵力几乎是我军的两倍,如果金军兵分两路渡河,而我军三万兵力已不可再分,势必会处于被夹击的危险境地。”
唉!我不禁有些气馁,守城也不行,出城迎击也不行。本来按照攻城战的常理,以两倍的兵力攻城便是一个势均力敌的局面,更何况楚州是天下坚城,所以如果楚州有粮的话,我方优势还会多些。但金国胜就胜在以有心算无心,先用种种手段使楚州无粮,然后来个围而不攻,楚州双城就算再坚固也跟没有一样。想不到我在十几天前说的不攻之法,现在马上就应验了,也不知是金国的哪个混蛋敢这样明日张胆地侵犯我的版权,让我知道是谁的话,非得告他一状不可。
突然我想到了前些日子追杀我们的车船,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转身问余玠道:“余将军可有车船?”
“正有三艘,郑兄为何问起车船?”余玠不解地问道。
“呵……有车船就好,有了车船我们就有一战之力了。嘿嘿……”看着正奸笑的我,余玠等人情不自禁打了个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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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定三年四月,楚州老城,当第一抹朝霞映在城墙上的时侯,观风门(东门)外已是人头攒动。崇捷崇锐军的兵士们正在和亲人做最后的道别。虽然其中大多数人已经有过好几次这样的经历,但他们那种对亲人的不舍和担心,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半分,反而一次比一次浓烈。尤其是这一次,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一次,他们的亲人出城要对付的,是比他们多上一倍多的强敌。
一位母亲正默默地看着儿子的脸,似乎想让这一幕永远印在脑海里,父亲则忙着为儿子的装备做最后的检查,时不时地在儿子身边嘱咐一声。一位妻子含泪挽着丈夫的手,让他为还没出生的孩子取一个名字。一位几岁大的孩子在母亲的怀抱里,哭喊着要爹爹。一位新婚妻子与丈夫临别时,却说不出半句话,只是默默地留着泪……
“娘亲,爹会回来吗?”一位小女孩抬起她幼稚的脸,望向正牵着她的手的母亲。
“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望着正要离去的丈夫,母亲握了握女儿的手,昨晚一夜没睡,让她多了一圈黑眼眶,一抹愁云爬上了母亲秀丽的脸庞,两鬓不知何时,已多了几根与年龄极不相称的白发。
王承回头深深地望了望不远处的母女俩,眼神中带着无限的不舍和眷恋。然后毅然转身跨上战马,走进了队伍。
碧云天,绿叶地,北风吹得“余”字大旗烈烈作响,伴随着脚步声、马蹄声和金属碰撞声,三万余人排着首不见尾的长队蜿蜓北上。我骑着马,带着二十名骑兵在队伍旁走走停停地观察着,这二十名骑兵是余玠调来专职保护我的。呵呵……以前都是我保护人,现在终于尝到了让人保护的滋味了,刚开始还觉得这种受人重视的感觉还不错,但没过多久就觉得不自在了,毕竟去哪都要拖着一条“尾巴”的生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的。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询问,我终于大慨地了解了宋军的编制。宋军的编制都是以军、将、部、队序列编记,其统兵官分别为统制、统领,正将、剔将、准备将,部将,队将等。其中将辖五部,部辖五队,每队一百人。在将之上设有军,正副职分别是统制的统领。每军所辖将,则根据情况而定,比如说余玠的崇捷崇锐军就有十二位将,每将统兵二千五百人,全军共三万人,另外还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队人”,包括火头、辎重兵等非战斗人员。所以实际上崇捷崇锐军有三万五千人左右。
冷兵器时代的运兵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粮草的运输,记得刚出城时,看着前面一百多辆满载粮食的骡车,我还奇怪地问余玠为什么要运这么多粮食。当得知这只是三万多人十天的伙食时,我吃惊得嘴巴都可以塞得下一个大苹果。同时也意识到了,在这个时代的战争其实都是围绕着粮草进行的。纵观上下五千年,多少次战争都是在一次次重复上演着,烧粮草、断粮路这些老掉牙的情节,但却是屡试不爽。也只有在现代科技高度发展,有压缩饼干、有汽车、有飞机空投的时侯,粮草才不会显得那么重要。我们这次出征也是因为粮草不足才不得不冒险出城作战的。可以想像,如果几万人的军队没有粮草的话,他们就会像蝗虫一样席卷他们经过的地方,沿途还会丢下一具具死尸。
郭朝进觉得自己从没有这么“背”过,自己拼死拼活地一步步打到了准备将这个位置,可是今天突然接到命令,带着二十个弟兄来保护前面那个书呆子。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嘛,他这一下都不知降了几级了,如果这样下去的话,可能连上战场的机会都没有了,想起这几年来,自己身上留下的大大小小几十处伤疤,郭朝进就为自己感到十分不值。更可气的是,这个书呆子一整天都在队伍旁跑来跑去问这问那的,你骑术是不错,但也没必要这样炫耀吧。如果不是余将军一再交待,不能让这个书呆子少一根寒毛的话,老子早就冲上去给那个家伙一顿好打了。
“喂,你。”
郭朝进听到这声音心中一喜,马上带着手下的士兵,为发出这声音的人让开一条路,并故意放缓了速度,远远地跟在后面。
听到女子的声音,我情不自禁的回头望去,却见一位身着黑色劲装,披着猩红披风的女子,骑着高头大马直奔而来,后面拍马紧跟着同样身着劲装的两个丫环。
“喂,说的就是你了,贼头贼脑地东张西望的干什么?”
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原来她叫的就是我,贼头贼脑,晕,还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这样评价,看这女子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虽漂亮,但声音大、口气蛮横,使人一见就想起“我的野蛮女友”中的女主角。
“喂,跟你说话呢!你老是东张西望的,不会是金国的奸细吧?”
“拜托,美女,哪有奸细像我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
还没等我说完,那女子早已“咯咯”地笑个不停,嘴里断断续续地道:“你……呵呵……叫我……美女……什么……呵呵……”。旁边的两个丫环闻言却是怒目圆睁,一副恨不得把我吃了的样子(靠,谁怕谁啊,有种就来啊)。
好半天,那女子才笑够了,只见她捂着笑痛的肚子对我说道:“喂,你倒是挺有意思的,这次就饶了你,还有下次看我不打烂你的嘴。”说完头也不回地策马而过,两个丫环给了我一个“你死定了”的眼神后,也紧跟了上去。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看着远远躲在后面的二十个“保镖”,顿时气不打一处,有你们这样保护人的吗?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
当夕阳落下最后一点余辉后,我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淮河北段,此处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原,所以我们并不当心明天截不住金国的七万大军。淮河中,三艘车船早已带着辎重在等着我们,从车船上下来的辎重兵,也已在距淮河三里处搭好了上千座帐篷,如果从高处往下看,却好像是平原上放着的一个个白馒头。
众军士经过了一天的行军,已颇显疲态,他们不等号令已纷纷进帐篷休息,只有少数几队军士担起警卫的责任,一队一队地在营外巡逻。帐篷前自有火头军埋锅做饭,斥侯也拍马往四方奔去。营中时不时地,还可以看到几件兵士们随手抛下的盾牌、兵器。
看着这些,我不禁暗暗摇头,余玠口中的精兵也不过如此,这样的素质如果是在现代,连普通的战士都比不上,更不要说是特种兵了。靠这样的队伍,不知明天能否打胜这关键的一战。明天如果胜,则与金军还有得一拼,如果败,则不单崇捷崇锐军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楚州也由于没有足够的兵力防守,而指日可破。想起我刚提出计划时,不但崇捷崇锐军的王承和张虎两位统领反对,连不需要出战的忠节军统领高翔也极力反对,甚至态度比王承、张虎还要坚决,若不是余玠力排众议,我这个计划就要胎死腹中了。
嘿……明天这一战就是一场豪赌,赌的就是完颜赛不轻敌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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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东方刚吐鱼肚白,站了一夜岗的新兵揉着生涩微痛的眼睛,望了望灰蒙蒙的天色,转身对旁边的老兵说道:“大哥,就要打仗了是吧。”
“废话,不打仗我们出来做什么。怎么,怕了?”老兵没好气地说道。
“不……不怕,只不过听说这次是三万对七万。三万是多少人我知道,我们的队伍足足排了七里长还不止,那这七万……”
“小子,家里有亲人吗?”
“有一个老娘和一个十五岁的弟弟。”
“娶媳妇了吗?”
“没呢,不过老娘刚给我说了一个,还没过门呢。”
“漂亮吗?”老兵继续问道。
“当然,只要看她一眼,我的骨头都酥了。怎么?这跟打仗有什么关系吗?”新兵不解地问道。
老兵斜了新兵一眼道:“听好了,如果这场战打输了,金兵就会杀了你的老娘,抢走你的弟弟和未过门的媳妇,你的弟弟可以卖十两银子,你的媳妇可以卖二十五两银子,如果漂亮的话还可以卖更多。过不了几年,你的弟弟和那未过门的媳妇,就会受尽折磨而死,你说这跟打仗有没有关系?”
“啊……岂有此理,这……这还有王法吗?”
老兵闻言差点晕了过去,他一副气苦的样子说道:“还有更……”
“还有更什么?不会……”
还没等他说完就被老兵举手打断了,只见老兵神色凝重地看着远方,但太阳还没升起,前面依然是灰蒙蒙地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接着老兵扒在地上,耳朵贴地,但除了淮河中隐隐的流水声外,什么也听不到。
“怎么了?”看着老兵奇怪的举动,新兵忍不住问道。
“你听。”
新兵竖起耳朵,却只有在一阵风吹来时,隐隐可以听到一阵阵闷响,“是打雷吧!”
“不,是骑兵,成千上万的骑兵,金兵来了。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擂鼓啊!”
我被一阵鼓声惊醒,长期的训练使我还没睁开双眼,人已经起床抓起的床头的轻盔开始穿戴起来。三分半钟,这个成绩并不能让我满意,主要的原因是这时代的盔甲太难穿了,我现在穿的是余玠给我准备的轻步兵装备,毕竟是在凶险的战场,不穿盔甲是十分危险的,又考虑到我这个“文人”体弱,所以余玠才给了我这套轻步兵装备。虽说是轻步兵装备,但盔甲却足有四十几斤,这对我这个每天都要负重长跑的特种兵来说,当然是小菜一碟,只是这么多铁片挂在身上,走起路来铛铛地响,很不习惯。武器倒是很合我的胃口,标准的弓箭手装备:一把腰刀、一张弓、一个满量的箭壶。
当我全身披挂,整齐地走出帐篷时,我才发现原来我是个最清闲的人,灰蒙蒙地晨色下,每个帐篷都是一片慌乱,各种各样奇怪的声音不断地从帐篷里传出来,偶而也会匆匆地跑出几个人,却马上发现忘了带什么,或是忘了穿什么又跑了回去。而我却因为什么都准备好了,又不知下一步我该干什么,只好站在帐篷前发愣。
“郑公子。”余玠匆匆地向我跑来,他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穿戴整齐的人。此时余玠看到我全副武装地站在帐篷口,不禁一愣,但时间不允许他想那么多,嘴里噼呖啪啦地说道:“想不到金兵会连夜赶来,他们一定是当心我们出城筹粮了,还好车船昨夜已经到上游埋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郑公子便在此观战,余玠去点兵了。告辞。”
“余将军保重。”
“保重。若余玠能活着回来,再和郑公子畅饮三百杯。”
“参见余将军,见过郑公子。”此时郭朝进刚刚赶到,双手还扶着歪歪斜斜的头盔,慌乱地向我们打揖。
“小心保护郑公子,若郑公子有什么闪失,你提着头来见我。”余玠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是,是。”郭朝进望着远去地余玠,心里那个气啊,本来他应该在将军身边杀敌立功的,现在却是在这里保护这个……“咦!”看着全副武装的我,颇有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郭朝进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一个感叹词。
此时大多数兵士已经穿戴完毕,他们三五成群地出营,往鼓声传来的方向跑去,原来拴在帐外的战马也被一牵而光,偶而还会有几个落后的兵士,拿着武器从帐中抢出,一路小跑而过。片刻功夫,整个营账便空荡荡的,只留下我和陆续牵马来到我身旁的二十个护卫。
吩咐护卫在下面警戒后,我独自一人爬上了暸望塔,望着前方正在列队的崇捷崇锐军,一种惭愧之情油然而生。我应该和他们一样在前方杀敌的,虽然他们都以为我是个文人,但我自己知道我不是,以前在战争面前我从没有胆怯过,也从没有后退过,但现在为什么会选择了躲避呢?是胆怯吗?我知道不是,现在的我心如一汪湖水般没有一丝波动,更何况是胆怯。也许是我不想插手这个已经发生的历史吧!也许是觉得不值得为这个已经发生的历史献出生命,谁知道呢!我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
“打仗了,打仗了。”一个女声一下抢入我的耳朵,这个声音甚至压过了前方点兵的鼓声。
靠,这声音和余玠真是有得一比,我回头望去,却发现一女子披头散发地跑到暸望塔下,三脚两脚便往上爬。郭朝进等人非但不阻止,反而远远地躲开了。那女子后面还跟着两个丫环,她们边追边喊着:“小姐,小姐……你还没梳头呢1
不会又是她吧,想起昨天那个要打烂我嘴巴的野蛮小姐,我不禁打了个激灵。
“咦,是你,老贼头。”这时从暸望塔下露出一个披发美女头来,若不是早有心理准备,倒真会给她吓死。
果然是她,昨天还说我贼头贼脑的,今天又叫我老贼头,我没有这么逊吧!
这时那女子毫不客气地爬了上来,站到我面前说道:“你为什么不去打仗,站在这里做什么?”
“哦……这个。”这母老虎显然是因为我这身轻盔,而误会我是一个小兵了,看她那不讲理的样子,如果说实话说不定又会被她误会成什么样子,于是我假装恭敬地说道:“余将军命我在此观察敌情。”
“哼,你是新来的吧,否则余将军怎么会让你在后方观察敌情。你先下去给我搬张凳子来。”
晕,是谁说古代的女人保守的?是谁说古代的女人贤慧的?是谁说古代的女人善良的?我……我跟他拼命。
一柱香的时间后,鼓声突熄,三万崇捷崇锐军列着整齐的队形静静地等待着,远处传来一阵阵滚雷似的隆隆声,其中间或着几声马嘶。大地传来了一阵阵越来越剧烈的震动,暸望塔上的木料接合处,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淮河边的水也泛起了一阵阵水纹,太阳好像也是被这震动给震了出来的,此时正挂在天空懒洋洋地放着那并不刺眼的金光,阳光照在士兵的侧面,照在那毫无表情的脸上,使士兵们显得那样的高大。
大战在际,淮河,注定要被鲜血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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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响的马蹄声,淮河北岸扬起一阵阵尘土。终于,一员脚胯骏马,身着盔甲的金将跃入我的眼帘。那金将突然发现了淮河对面的宋军,急忙勒住了急驰的战马,顿时战马发出一声清嘶,棱立而起。金将身后陆续赶上一队队骑着战马,手拿长枪、旌旗的金兵,他们在金将举手示意下,纷纷勒马止步。霎时,马嘶声四起,战马口中喷出的粗气,在他们前面形成了一层薄雾,我们面前出现了一条两里长的骑兵墙。
终于来了,我心中想道,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的战场,我不禁为这种充满了悲壮和死亡气息的气势所震撼。
“嗯?难道是仆散揆和?用仆散揆和作先锋,看来这次金军是势在必得了。”看着敌方旗上书着“仆散”两字,那披花美女自言自语地说道。
这时我才回过神来,意识到我身旁还坐着个丫头。嘿,跟着这千军万马比起来,一个人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尤其是我身旁的这位。
“差不多一万人左右,一夜狂奔,旌旗不乱,士气高昂。号令之下,全军动作整齐划一,果然是精兵。”
啊,闻言我吃惊地下巴都快要掉了下来,我怎么看这一万人跟余玠的三万人差不多,我还以为敌军的四万骑兵都来了呢!不过仔细一看对面的骑兵,便知道我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觉了,原来这一万人都是骑着高头大马,再加上马与马之间都间隔一个马位,所以才让我产生一种有四万人的错觉。但我却不敢表现出来,免得身边那位又笑我没见识,不过最让我难过的,还是我自己也觉得我在冷兵器作战方面的经验实在太少了。
这时,只见对面的金将一声令下,众金兵纷纷下马,牵着马儿列队向前。
见此,我顾不得被嘲笑,不解地望向身边的披发美女。
“哈……果然是个新兵,还好你碰到我,就让我当一回便宜师傅吧!”那女子得意地笑道:“你可听好了。这些骑兵经过一夜的狂奔,手脚必定已经麻木了,此时为了应付不久就有可能发生的大战,下马步行却是一种最好的松筋锻骨的方法,同时也可以让战马得到充分的休息,这个仆散揆和果然名不虚传。”
唔,想不到这丫头倒也有些见识,如果不是这么野蛮地话,呵呵……
“报……”一名骑兵飞奔而来,行至一老将马前不远处,便飞身下马、跪地,动作一气呵成,他边喘着粗气边说道:“完颜将军,我军前锋于淮河北岸被宋军所阻,看敌军旗号应是余玠所属的三万崇捷崇锐军。”
“余玠的崇捷崇锐军?”完颜赛不难以置信地看着跪在马前的兵士道:“你们可有看得仔细?”
“敌旗上所书确是‘余’字,看列队的五千余骑军和约二万五千步军,正是崇捷崇锐军的编制。”
“哈……”完颜赛不大笑道:“余玠小儿自找死路,我也乐得送他一程。”
“将军,小心其中有诈。”徐格在旁劝道。
“军师多虑了,我料那余玠一介武夫也使不出什么计谋,此次定是因为军师的买粮、断粮道之计,使得余玠不得不兵行险着。但以余玠三万余人便想阻我大军南下,也未免太小看我大金铁骑了。传我军令,命前锋军立刻搭建浮桥,等待中军一同渡河。”
“是!”骑兵应声上马而去。
古代的浮桥有很多种,有用船舰或木筏、竹筏、皮筏架设。但最简单、实用的,就是用木筏架设。由于古代森林到处都是,所以木材可以就地取用,只要砍下七、八根圆木用绳索绑在一起,便是一个木筏了。再在水中将各个木筏绑在一起,在上面铺上平板,一座浮桥就制成了。此时仆散揆和便是用这种方法,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便架设好了五座宽三米有余的浮桥。仆散揆和心里闪过一丝疑惑,照常规,宋军应在自己架设浮桥之时进行阻挠才对,但宋军至始至终也没有前进一步,这让仆散揆和有一种过于顺利感觉。不过不管他们玩什么花样,等中军一到,什么都解决了,毕竟敌方只有五千骑兵和二万五千的步兵。虽然我们为了在第一时间赶到楚州,而将三万步兵远远地丢在后面,但这里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原,四万骑兵对付这些宋军还不是手到擒来?
“奇怪,为何不阻止金贼架设浮桥呢?据说是个名叫郑言的出的主意,却别让他害了全军人的性命。”
啊……听到身旁那个丫头提到了我的名字,我不禁吃了一惊。
“喂,你认不认识那个叫郑言的啊?”
“不……不认识,不认识。”我忙双手乱摇。
也许是听到了上面的说话,下面传来了郭朝进等人的苦忍着笑的怪声。
“真不知爹爹是哪根筋不对,竟然会对那个郑言言听计从。如果此次爹爹有什么闪失,哼!我饶不了这厮。”那野女人咬牙切齿地说道。
晕,这女人不会是余玠的女儿吧,我……我早该想到了啊,除了余玠还有谁有本事生出嗓门这么大,又这么野的女儿啊,哇……我的命好苦啊!
原来此女正是余玠的女儿,名叫余思涵。余玠少时轻狂,因打架而杀死一名老翁出逃。正当余玠穷困潦倒之际,却有一个女人对他不离不弃,她就是余思涵的母亲。只可惜红颜命薄,正当余玠投靠了赵葵,生活开始好转时,她却因难产而死,只留下余思涵和余玠父女两人相依为命。此后余玠对她始终不能忘怀,誓不再娶,给女儿取名余思涵,便是思念其母的意思。
因为余玠在家乡留有案底,所以不敢将女儿送回家乡让亲属眷养,只能将她带在身边。也正因为余思涵是在军营中长大的,所以平时总是喜欢舞刀弄棒的,性格也和军中兵士一般粗野、豪放。余玠因为有一个这样的女儿,平时少不了被人取笑,所以余玠对这个女儿是又爱又恨,但想想这也是自己一手造成的,所以心中常常会有些内疚。又见女儿好武,也就常常教些行军布阵的兵法,却没想到余思涵在这方面极有天份,现在虽说只有十八岁,但已大有青出于蓝之势。
呜……呜……对面的金兵斥侯一个接着一个地吹响了牛角,好像是在传递着什么消息。
“来了。”余思涵这时脸上露出少有的凝重之色,一双美目目不转睛地望着远处的山头。
没有马蹄声,没有马嘶声,只有淮河的流水声,一切都是那么安静。渐渐地,一阵滚雷在众人耳边响起,持久不断,还有渐强之势,漫天的烟尘挡住了太阳的光芒,几乎只是一瞬间,漫山遍野的骑军便出现在众人的眼前,如果说仆散揆和一万骑兵的到来,是一次地震的话,那么这一次就是火山爆发,迸发出来的熔岩充斥着整个北岸,一眼望不到头。
“哈……”看着淮河对面的宋军,完颜赛不放声大笑道:“这就是余玠的崇捷崇锐军吗?不过如此而已。”
“将军,不可轻敌啊!”徐格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毕竟,宋军这次看起来好像是来送死的,就算余玠再怎么无谋,也不会笨到这个地步吧。
“呵呵……军师请看。”完颜赛不指着己方遍地的铁骑,对徐格说道:“一百年前,便是这些大金的十余万好儿男,打得北宋百万大军丢盔弃甲,连徽、钦二帝也被我们掳到金国。现在我军虽只有四万铁骑,但宋军却只有三万。我若怕了他们,我还有何面目去见历代先祖。哈哈,余玠小儿想以淮河阻我大军南下,别说有浮桥,就算没有浮桥,只要我军投马鞭于河里,便可成桥了,何险之有啊。传令下去,弓、驽手沿江布阵,护着前军渡河,前军渡河后立刻布阵准备迎敌,掩护中军渡河。”
“是。”身旁传令兵应声而去。
徐格暗叫不妙,史上前秦符坚攻东晋,要过长江之时,也说过类似的投鞭断流的话,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此时军令已下,已不容更改,为今之计……
想着想着,徐格略微点点头,转身对完颜赛不说道:“将军,徐格忽有小恙,或是行军劳累所至,徐格先去休息片刻。”
“呵呵,军师请便,此战就交给老夫也无妨。”完颜赛不此时心情极好,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此时的他,看着对面的宋军,就像看着一群待宰的绵羊。
完颜赛不战后对这场战的评价时,说道:“那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
“终于渡河了?咦……这仆散揆和倒也有些本事。”余思涵说道。
顺着余思涵的目光望去,只见金国的前锋军已经开始渡河了,不过……不会这么历害吧,骑着马在浮桥上走?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金兵,一个接着一个地在摇摇晃晃的浮桥上策马而过,由于在浮桥上的人马过重,浮桥已基本上和水面相平了。虽然我的骑术还算可以,但我可不敢这样做,身上装着几十斤重的盔甲,如果掉到水里那可是件很危险的事。但看策马过浮桥的金兵却没有半分胆怯的样子,好像这对他们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了。这就是金兵的实力吗?是不是太恐怖了点?
此时宋军阵内传来了三声炮响,炮响过后宋军却是依然毫无动静。余思涵眼中露出些惊异。我知道那是通知车船的信号,但金兵渡河如此迅速,在时间上也许会出些问题。如果金兵过来太多,吃不下反而噎死了岂不冤枉。
听到了三声炮响,正在渡河的金兵也吃了一惊,他们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驻足观望,但见宋军始终没有动静,便又放下心来继续渡河。仆散揆和的眉头却皱得更深了,这次虽说已方的实力远在敌军之上,已方也占尽了天时、地利,但却始终摸不透敌军的意图,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仆散揆和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仆散将军。”一个叫声在仆散揆和的身后响起。
“军师有何吩咐。”转头见是徐格,仆散揆和忙恭敬地施礼道,虽然仆散揆和不喜欢汉人,但他知道眼前这位汉人是他得罪不起的,这位汉人不但有过人的头脑,更重要的是有完颜赛不对他的赏识,自从在年前这位汉人献计打败了蒙古人的进攻后,完颜赛不可以说是对他言听计从。却不知他这次找来有什么事。
“吩咐不敢,只是有一事相托。”徐格边回礼边说道。
“哦,军师只管吩咐。”
“将军此次渡河一战若胜,则此事不提也罢。若形势对将军不利,将军不可恋战,务必将此信交于双旗军周立,地址已书于信封之上。如若此事办成,将军可记大功一件。”
“军师认为此战会对我军不利吗?”仆散揆和眉头微皱地说道。
“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不到最后谁也不能肯定,唯有尽人事而已。”
“揆和受教了,如此揆和便要渡河了,告辞。”
“告辞。将军切记,不可恋战。”望着远去的仆散揆和,徐格心中终于放下了一件心事。
“岂有此理,爹爹为何会如此失策,现在还不进攻。再过两刻钟,待金兵再渡几千过来,便是神仙也难有回天之力了。”余思涵已经有些坐立不安了。
在塔下的郭朝进等人虽然看不见情况,但我们上面说的话还是听得一清二楚的,他们脸上也都露出不解、焦急的神色。
我心中也是暗暗叫苦,我和余玠也都没想到金军渡河如此迅速,一万先锋军只用了两刻钟的时间便已全渡了过来,现在中军也已开始渡河了,不过还好中军的骑术便不像先锋军般的精湛,个个都要牵马渡河,所以渡了一刻钟也只有渡了两千多人。车船也差不多到了吧,我想,现在余玠也必定是心急如焚了。
其实不单是郭朝进等人奇怪,仆散揆和也感到奇怪,宋军并没有像他想像的一样,在他们渡河一半时展开攻势,既然宋军没有攻击,他们也乐得不动。因为骑兵必需要有一段缓冲地带才能达到最高的速度,从而才能有最强的冲击力。而他们和宋军相距不足二里,所以如果宋军一旦攻击的话,仆散揆和也就不得不以攻带守了。但现在宋军依然纹丝不动,仆散揆和也就十分愿意保持现状,毕竟时间越久,已方渡过河的人就越多,胜利的天平就越向自己这边倾斜。只是……他们还在等什么?难道真的只是这样?仆散揆和不禁哼了一声,再这样下去宋军不是找死吗?
此时异变突起,只听几声怪响,两条冲天水柱在浮桥边升起,同时,只听咔嚓一声,一条浮桥已经拦腰而断,桥上的金兵纷纷落水,顿时惨叫声、马嘶声、呼救声响成一片。沿着淮河往上望,只见三艘车船沿着淮河顺流而下。车船上的巨轮像风车般地快迅旋转着,车轮的推进加上水流的速度,使车船有如飞一般地急驰而来。车船的一侧站满了令人心惊肉跳的弓箭手。每艘车船船头上都立着一座巨大的抛石机,十几个士兵正在忙碌着,稍有想像力的人都会想到,刚才的场面一定就是那些恐怖的抛石机造成的。此时不等金兵反应过来,三艘船上的抛石机又先后发出了恐怖的“咯吱”声,三颗巨石带着啸声,划过一个优美的抛物线再次降临到浮桥区。又是一座浮桥应声而断,这一回却是两块巨石砸中了一座浮桥,用绳索绑住的浮桥顿时被砸得粉碎,又有许多金兵落水,无数碎木漂浮在淮河之上,这些碎木穿过在水中挣扎的金兵顺流而下。金军此时才反应过来,尚在浮桥上的金兵争相逃命,却有一条浮桥因为桥上的金兵过于混乱而摇晃剧烈,桥上的金兵纷纷落水,放眼望向淮河,却有如捕鱼收网时,众鱼作垂死挣扎的样子。
此时金兵阵营中也是一片混乱,他们被这突如奇来的打击搞得有些不知所措,但他们的噩梦才刚刚开始。车船全速行驶之下瞬间便来到了浮桥前,这时除了后面两艘车船逐渐放慢速度外,第一艘车船依旧如风般地驶来。只听轰轰几声,船头包着铁皮的车船有如利刃入肉般地轻松撞毁了剩余的三座浮桥。同时三艘船上的三千弓箭手万箭齐发,无数利箭带着仇恨向侵略者们飞去。
由于金军的防御方向是正南的宋军步兵,此时却是背对着车船,所以几轮箭雨下来中箭倒地者已有两、三千人。更让金军气得发狂的,是在淮河北侧尚未渡河地金兵对此毫无办法,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南岸的金军被屠杀。当沿河布阵的弓箭手正要攻击车船时,却发现车船这一侧连一个人影也没有,想攻击也无处可攻。
这就是宋军要等的吧。但现在知道了也已经太迟了,仆散揆和突然发现,他已经处于孤立无援,而且还是被敌军前后夹击的境地。真是妙计。虽然是敌人,但仆散揆和还是不得不佩服宋军所用的计策。但他也不愧为一代名将,他很快便冷静下来,望着对面的宋军,仆散揆和冷哼一声,暗道,虽然此时我败局已定,但凭你们还不足以让我仆散揆和把命留下。
想到这里,仆散揆和不顾身后的箭雨,冷声下令道:“全军听令,杀……”说完长剑一挥,带领着亲兵往宋军阵营冲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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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打得好!打得好!”此时的余思涵就像个小孩般,兴奋地大叫道:“噫?敌骑冲锋了,仆散揆和也够冷静,现在也只有冲锋才是一条生路了。不过想冲出爹爹的包围却也没那么容易,也该是变阵的时侯了。哈……果然是鹤翼阵。”
本来我一直看着车船大战金国骑兵,闻言我才注意到了宋军阵营的变化。本来宋军的阵营是标准的方阵,前排是弓箭手,后面是枪兵杂以盾牌兵,骑兵居中。步兵间距一个步兵位,骑兵间距一个马位,阵营开了上、下、左、右四门,我想那是供骑兵出击所用的。此时见金兵已经开始冲锋,原来居于阵营中部的骑兵,从左、右两门鱼貫而出,摆出阵形,却似仙鹤斜伸出的两个翅膀。几百个阵脚兵在骑兵旁往来奔走,这些阵脚兵的任务就是保持骑兵的队形,在短兵相接时还负责消灭阻碍阵形展开的敌军。(我们时常在书中看到的“弓箭兵射住阵脚”,说的就是那些充当阵脚兵的弓箭手。)同时营中推出几十辆木轮车,在弓驽兵前,十步左右横向摆成一排,推车的宋兵迅速在木轮车之间绑上绊马索,然后退回阵中。
此时金兵尚存七千余铁骑,虽然还有骑兵不断地被身后车船上飞来的箭射中倒地,但他们的速度已经越来越快,逐渐脱离了弓箭手的射程。随着震耳欲聋的蹄声,七千余铁骑像洪水般地向宋军阵营涌了过来。
此时宋军的抛石机也发挥了作用,一颗颗巨石无情地向骑兵群砸去,随着一声声石头碎肉的声音,马嘶声、惨叫声应声而起。但这些攻击便没有阻住金兵的势头,金兵们凭着高超的马术,毫不犹豫地或跨过或踩过自己战友的尸体,发了狂地向宋军冲去。
到了大约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却见宋军阵营中一位弓箭手开弓射出了一箭。呵呵,这个我知道,这是在测距。古代冷兵器作战时弓箭发射的次数很少,对付骑兵时一般都只有两、三次发箭的机会,所以每次发箭的机会都是十分宝贵的。而由于骑兵是快速运动的,所以目测常常不准确。为了不浪费宝贵的发箭机会,古人就想了个办法,就是用弓箭来测距,就像现在我看到的一样,见到那位弓箭手射出的箭能进入敌阵,其余的弓箭手不等吩咐,便迫不及待地射出了手中的箭。由于战前已将三千多名弓箭手安排在车船上了,在阵中只有约二千名的弓箭手,所以对敌人造成的伤害并不大,就像是几颗小石子投入湖中一样,只在骑兵群中惊起几个很小的涟漪。
由于敌骑速度特快,所以弓箭手们在射出第二枝箭后就不得不退回阵中。随着弓箭兵的后退,前排的枪兵、盾牌兵纷纷蹲下,盾牌兵竖起了包着铁皮的木盾,各木盾左右相连,在两个木盾之间枪兵架起了长枪,瞬间宋军阵营就成了一片枪林、盾阵。同时两翼的骑兵也开始向金军铁骑的侧面冲了过去。
金军的铁骑洪流离宋军已经越来越近了,位于最前面的金兵的眼前,就是宋军布下的车阵,虽然他们知道冲上去肯定没命,但他们没得选择,自从加入军队起他们就想到了有今天这一刻。但这一刻来临时,他们又是那么的无奈,他们不想死,但又不得不死,金国现在已经处于物质奇缺的阶段,如果他们死了,家人就可以得到一个月的生活物质。想着家中饿着肚子的亲人们,想着嗷嗷待哺的孩子,他们咬咬牙,使尽浑身的力气在马身上抽了最后一鞭,冲了上去。
木屑横飞,人马惨嘶,金军第一排骑兵撞上了木车阵,交接面就像洪水冲到堤坝般地水花四溅。撞上木轮车的骑兵虽把木轮车撞翻撞碎,但战马被巨大的冲撞力撞得倒地不起,骑在马上的骑兵也被惯性抛飞了过去,还没落地便被穿在了斜竖着的几根长枪之上。踏上绊马索的骑兵虽然把绊马索带走,但人和马都是一个筋斗翻倒在地上,被随后而来的战友踩成肉酱。有些马术精湛者虽然能够越过障碍物,但随后等着他们的便是长枪。
相对于金军的铁骑来说,木车阵显然太脆弱了,在第一轮骑兵的冲击下,木车阵已经只剩下一堆碎木头。第二轮骑兵踏着碎木和他们同伴的尸身,义无反顾地冲上了宋军的枪、盾阵。又是一阵惨叫声,虽然长枪刺穿了骑兵们的战马,刺穿了他们的胸膛,但他们还是凭着巨大的惯性冲倒了一排的枪盾,为他们身后的战友打开了前进的道路,他们知道身后的战友还会重复他们的所做的事,但结局是怎样的他们已经看不到了,因为,在他们为胸前被长枪刺穿的一个大洞而嚎叫时,战友们的铁蹄,很快就结束了他们的痛苦。
在这时我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做渺小,战场上的每一个人都是渺小的,渺小到他们的生死都是无关紧要,他们的死也许只是为了撞毁一架木轮车,他们的死也许只是为了带走一条绊马索,更有甚者,有些人的死只能上枪尖上留下一个缺口。但我同时也了解到了什么叫做伟大,战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叫做伟大,虽知道前面是死路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虽知道冲过来的是死神,但还是不后退半步。我并不是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见到这样的悲壮场面,还是让我在心灵深处感到一种震憾。
终于,在金兵冲破了四排枪阵后,骑兵的势头被阻住了。这时我才知道宋军的铠甲为什么会这么重了,宋军最重的铠甲达到七十斤,最轻的就像我身上这件也有四十余斤。因为宋军缺马,所以大多数时侯都要用步兵对付敌人的骑兵,这么重的铠甲显然就是为了抵抗骑兵冲击力的,如果这场战没有这么重的铠甲的话,那还不知要被敌骑冲破几道枪阵呢!而如果枪阵被骑兵完全冲透的话,那将是步兵的噩梦。
此时的敌骑因为没能冲破枪阵,而陷入了短兵相接之中,不知是什么时侯,战场上已听不到马蹄声了,取而代之的是喊杀声、惨叫声、金铁交击声,时不时还有几颗飞上天的人头和断臂,还有喷向蓝天的鲜血。骑兵没有了冲击力,便完全失去了优势,再加上两侧被宋军骑兵冲击,金兵的阵形很快就被冲乱了,片刻之后金兵就被分成几个小块各自为战。
虽然金军败局已定,但由于宋军骑兵太少、太弱,所以不断的有金兵从薄弱部位冲破包围圈四散逃走,有些金兵竟是直奔我所在的瞭望塔而来,郭朝进等人慌忙聚在塔下横枪严阵以待。
哈……我终于可以试试我的箭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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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来。”我取出弓箭正要射,却被余思涵一把抢过。
咦,这女人倒也有些力气。见她轻松地拉了个满弓,我不禁有些惊异。我现在所配的弓与沈澈府中的弓却是不相同,这把弓是标准的弓箭兵所用的装备,足有60余斤。如若是用手提起60斤的重物倒也不足为奇,但开弓却不一样。开弓时,右手只有食指和拇指捏住箭枝受力,所以并不是普通没有经过训练的人,都可以拉满弓的。
此时却见余思涵连射了几箭,却因为敌骑跑得太快而且下面到处是帐篷,所以一箭都没射中,只有一箭射中了马股,却让那马跑得更快了。
“不好玩。”余思涵悻悻地把弓箭还了给我,我不禁愕然,这女人难道还把这战场当作扮家家么?
不及细想,我接过弓迅速地搭上一枝箭,盯紧一名金骑,箭随人走,在金骑没入帐篷的一霎那放出手中之箭,只听“咻”的一声,箭往帐篷直奔而去,几乎是同时,帐篷后便传来了一声惨呼和人体落地的声音。
不理余思涵和塔下郭朝进等人惊异的眼神,我接着连开六弓,顿时便又有五员敌骑应声而倒,只有一箭落空。此时,如果余思涵等人以为我第一箭只是运气的话,那么这后来的几箭,却让他们彻底地对我另眼相看了。
此时,我发现左上角跑来一员金将,这员金将在十几员亲卫的保护下,渐渐进入了我的射程。唔……是条大鱼,我压制住心中的狂喜,开弓瞄准,左手举弓慢慢地移动,努力把握着金将的速度,也许是天意如此,在我放箭地一霎那,右臂却被身旁地余思涵挡住,羽箭顿时失去了准头斜插在地面上。再看那金将,却已消失在帐篷之中,再也找不着了。
我恼怒地瞪了余思涵一眼,心中说不出的郁闷。
“喂,只是一员小将而已,何必如此?”余思涵不屑地说道:“你也不过射死六员金兵而已,何足道哉?人家郑言只一条计策便杀得万余铁骑溃不成军,你若是像郑言般的历害,我便服你。”
我不禁气苦,心想和这女人哪还有道理可讲,只得独自生着闷气。
如果当时我知道那个金将就是仆散揆和的话,如果当时我知道仆散揆和带着一封信的话,如果当时我知道那封信,重要得差点让崇捷崇锐军全军覆没的话,也许当时我就会气得撞墙而死。
这时,有一部宋军骑兵衔尾追杀了过来,但苦于马匹跑得不快,追了一阵便回身向这边靠拢。战场上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只余少量金兵还在负隅顽抗,却只有被杀的份了。
“咦!是爹爹。”余思涵认出了领头的正是余玠,忙下塔向余玠跑去。
我心中暗叫了几声不好,但想躲也没地方躲了,只好硬着头皮下塔往余玠等人迎去。
大战之后,众人满身都是血污,也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余玠等人跳下马来,鲜红的血水还在顺着盔甲往下滴,也真亏余思涵还能认得出来。
“丫头,怎么这样就跑出来了?快回帐篷去。”看着余思涵披头散发的样子,余玠皱着眉头道,余玠面对着千军万马也不皱一下眉头,却唯独对他这位女儿毫无办法。
“爹爹,你没受伤吧,让我看看。”余思涵不理余玠的话,拉着余玠左看右看。
“去去,别在郑公子面前失礼了。”
“郑公子?你是说郑言?”余思涵不禁一愣,然后兴奋地道:“他在哪啊,我也想见见这位大英雄。”
“你……你们……不认识吗?”余玠看着我疑惑地道。
“他……他就是郑言?”余思涵难以至信地看着我道。
唉,该来的还是要来的,虽然我不想惹这位刁蛮少女,但事到如今想躲也没地方躲了,于是只得硬着头皮道:“在下郑言,字子恒,见过余小姐。”
余思涵像看一个怪物一样的对着我左看右看,突然哼了一声道:“想叫我服你,可没那么容易。”说完头也不回地转身回帐篷去了。
余玠尴尬地望着我道:“小女自小管教不严,失礼之处,还请郑公子多多见谅。”
我苦笑道:“哪里哪里,令媛聪明伶俐,不曾失礼,不曾失礼。”
“呵呵。”余玠心里当明白自己的女儿,也明白我说的只是客气话,不好意思地笑了几声道:“如此余玠便回战场做善后之事了,此战多亏了郑公子的妙计,余某回来再为郑公子庆功。告辞。”
“告辞。”
看着余玠一行上马离去,我不禁叹了口气,想不到像余玠这样的英雄人物却也有慈祥的一面。
“军师,吾悔不该不听军师所言啊,有此一败,叫我有何面目回去面见吾皇?”完颜赛不满面羞惭地对徐格说道。
“完颜将军不必自责,徐格也没看出其中的玄机,若要说责任,徐格也难辞其咎。”
“唉!军师不必如此。”完颜赛不颓唐地说道:“余玠这厮何时变得如此聪明了,竟会想到用车船来冲断浮桥,我完颜赛不今日倒中了他的奸计。”
“非也,完颜将军。谅余玠这等武夫也想不出这等妙计,吾料其必是有高人相助,不过就算这高人再历害,我看也想不到我还有后着吧。”
“哦,军师难道还有反败为胜之计不成?”
“这就要看仆散将军了。”
“仆散揆和?他不是已经在南岸战败了吗?此时生死不知,焉能反败为胜?”完颜将军疑惑地道。
“将军有所不知,仆散将军渡河之前我已嘱咐过他,让他无需死战。宋人马弱,若仆散将军依我所言,逃生却也不难。我已托仆散将军办件大事,此事若成,崇捷崇锐军便难逃我军的五指山了。”徐格得意地笑道。
听完徐格的述说,完颜赛不禁大喜地道:“军师真乃神人也,哼,此次我定要亲手砍下余玠这厮的人头,为我那一万精骑报仇。”想了想,又道:“还有那为余玠献策之人,我定要活剐了他。”
哈啾……南岸宋军帐篷前,我又连着打了几个喷嚏。靠,最近怎么老这样啊,没发烧没感冒的,老打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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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大哥,你看俺,捡了这么多东西,回去该可以换不少赏钱吧。”新兵背着满身的盔甲、兵器,气喘吁吁地对老兵说道。
“赏钱?你抱着一堆垃圾回去领赏钱?我看板子还差不多。”老兵没好气地说道。
“啊,这些……这些东西不值钱吗?哎哟,好重,大哥帮帮忙。”听到原来自己背的东西不值钱,新兵才发觉这些东西原来这么重。
好不容易新兵才在老兵的帮助下,丢下了一堆的盔甲,那盔甲重的,连老兵都咋舌不已。
“大哥,那什么东西才值钱哪,我还想存些银子,买些东西给我那未过门的媳妇呢?”
“小子,动动脑筋吧,哪些东西是我们少而金人多的?”
“我们少而金人多?哦,我知道了,他们的人比我们多,可是这战场上的金人都是死人啊,我总不能背着死人……”
“人你个头啊!”老兵忍不住踹了新兵的屁股一脚道:“是马啊,猪头,一匹马比一车的盔甲都值钱呢!”
“哦,大哥为何不早说啊,现在都只有死马了。”
“死马也好啊,我军正缺军粮呢,叫上几个兄弟抬回营去,少不了你的赏钱。还有箭,金人的箭里面可有不少是雕翎箭呢!”
“多谢大哥。”说完新兵便欢天喜地地约人去了。
“郑公子来了!”看到我进来,余玠和他的两位统领忙起身相迎。
余玠道:“郑公子快请入座。今日多亏公子妙计,我军才得以在此阻住金军南下的势头,余玠代三军将士谢过公子了。”
在余玠身旁座下,我忙拱手说道:“余将军这么说可折煞郑言了,此战之功,当属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军士,郑言哪有寸功可言啊。”
“郑公子此言差矣!”骑军统领王承说道:“我大宋由于无马可用,所以长期以来倍受金贼欺凌。今日多承郑公子妙计,我军才能以三千余伤亡的代价,杀贼九千余人,着实让我军兵士扬眉吐气了一番。此战首功非郑公子莫属。”
“王将军说得对。”步军统领张虎以敬佩的眼神望着我道:“我张虎好久没打这么痛快的仗了。往常就算是打胜仗,我们也没办法扩大战果,只能眼看着敌骑从容逃走。此次若不是郑公子施计,成功地夹击了金贼,我看就别说北岸的二万多敌骑了,就是已渡河的那一万二千余骑,我军对付起来也要颇费力气。”
闻言,我尴尬地笑了笑道:“其实我也没想到金贼渡河如此迅速,竟然可以骑马过浮桥。”
“郑公子有所不知。”余玠笑道:“金贼可以骑马渡河的,也只有那被我们击溃的一万先锋军了。那一万先锋军堪称精锐,在我军的重重包围下竟还让它逃出二千余人。不过这只部队被击溃后,就算金贼三万步军赶到,我们也有把握将其阻于淮河北岸了。”
我点头道:“那三万步军若是新征的士兵,在强渡淮河上确实起不了什么作用。如此我们虽然人数比金贼少,实力其实是和金贼所差不多,我们强在有车船和淮河天险,金贼若是强渡淮河,则必然是个鱼死网破之局,就算金军成功地打败我军渡过了淮河,却也没有能力再攻楚州了。我想完颜赛不绝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郑公子说得对。”余玠说道:“但我们却也不能大意,特别是要防范金贼趁夜渡河。若让金贼趁夜色渡过淮河,则我军败亡之时亦不远矣。”
闻言我暗自点头,余玠此时表现出了一位名将的素质,在胜利后也不放松警惕。
只见他板着脸转身对张虎吼道:“张虎听令!”
“末将在。”
“你部入夜时,着盔而睡,若有警示,务必于一刻种内准备妥当。”
“末将领命。”
“王承听令!”
“末将在。”
“你部入夜时,加派人手巡逻,若发现金贼偷渡,务必以最短的时间示警。”
“末将领命。”
想了想,余玠又对王承道:“通知水军,入夜之时放下所有小船,沿河布哨。绝不能让金贼偷渡过河。”
酉时,金贼的三万步兵在迟到了一个多时辰后终于赶到了北岸。我望着对岸杂乱无章的旗帜,和拿着各种武器的步军,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这三万步兵果然是些乌合之众,有些甚至连盔甲也没有,所搭的帐篷也是东一个西一个毫无章法可言。这样的军队若是用在渡河或是攻城的话,只是多消耗些弓箭而已。就算是金国的二万多骑军,也并没有对战友的到来表现出多少兴奋之情,他们依旧沉浸在今早一败的沮丧之中。
“郑言,我家小姐找你。”
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余思涵的两个丫环,顿时头大如斗。而身旁郭朝进等人却是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我看在眼里,真想狠狠地踹上他们两脚。
无奈之下,跟着丫环走进帐篷,却见丫环进门就顺手抄起一根杀威棒,一左一右的站在余思涵两侧,我心中顿时凉了半截。
还不等我定下心神,却听余思涵大叫一声道:“郑言,你这厮如何敢欺骗本小姐?来呀,杀威棒伺侯。”
“是。”
见两个丫环举棒就要打,我忙道:“小姐息怒。郑言乃一介书生,经不起打啊。”
“哼,还想骗我,如果你是书生的话,哪会有那么历害的箭法?你当本小姐好骗吗?”
“小姐息怒,请听我解释。”
“说,如果还想骗我,小心你的狗腿。”
“是,是,小姐。”我忙将我预先想好的说辞推出来道:“小姐,这射乃我们文人必学的礼、乐、射、御、书、数中的一项,而我从小就喜欢射箭,正所谓熟能生巧,我射箭射了十几年,射得准些,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啊。”
“嗯,倒也有些道理。”余思涵沉呤道。
正当我暗松一口气的时侯,余思涵两眼一瞪,又说道:“不过……我问你认不认识郑言的时侯,你为何说不认识?”
“小姐,冤枉啊。认识只有认识别人,哪有认识自己的?古人有云:能知人而不自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啊。”我慌忙胡诌道,反正谅这丫头也没读过多少之乎者也的书。
果然,余思涵这下也被我蒙住了,只见她满面疑惑地说道:“哦,古人也这么说的吗?好像是有点道理。”
“那好,这些都算了,但你为什么要装作不懂作战,不懂阵法的样子,你是想让我出丑吗?”
“小姐,我……我是真的不懂啊,我还想像小姐请教呢!”我这句倒是一句真话。
“你……你真的不知道?”余思涵疑惑地看着我道。
“千真万确。”
“哈……好极了。”余思涵喜上眉梢道:“我还正想收个徒弟呢。那好,以后我想教你的时侯,你要随传随到,明白吗?现在你可以走了。”
啊,身边地两个丫环震惊地看着余思涵,心中想到:什么时侯小姐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告辞,告辞。”不理两个丫环吃惊的表情,我飞也似的逃出门外。
刚擦完头上的冷汗,保护我的那二十名亲卫便围了上来,拉着我左看右看的。我心中一片感动,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还是有人关心我的。但还不等我多感动片刻,众人便发出一阵嘘声,一哄而散。原来他们见我进去,便在门外开了赌局,赌的就是我伤头还是伤手、伤脚,坐庄的却正是那郭朝进,此时正是庄家通杀,正喜孜孜地在那数着银子呢。
什么世界啊?各位大哥,看在我这么可怜的份上,把我加入书架吧,推荐也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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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河是淮河的一条支流,由于其河道不宽,所以每年雨季来到时,大清河的水面都会上升二、三米。正因如此,所以在大清河之上,少有桥梁,因为木制桥梁都经不起几年的水淹,平时百姓多是摆渡过河。“沉浮桥”是一座十分普通的石拱桥,其之所以会被称作“沉浮桥”,是因为他一年中总有几个月是沉在水面下的。这座桥也不知是什么时侯建成的,因为它是一座石桥,所以它在经历了无数次洪水的清洗后,依然屹立不倒。只可惜,建一座石桥对当地百姓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方圆十里也就只有这么一座。
是日,乌云密布,雷雨交加,狂风时不时卷起一层层雨幕,就像掀起一层层帘子一样。一队骑兵在风雨中艰难地前进着,豆大的雨点打在士兵的盔甲上,发出炒豆子般的“啪啪”声,由于风大,所以每个人都尽量弯着腰,趴在马上。战马也时时被空中突如其来的响雷,惊得四蹄乱蹬。在这样的天气下巡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但在这队骑兵里,一百余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发出一声怨言,因为他们知道,走在最前面的,是他们的统领。
骑军统领王承看了看天上的乌云,乌云完全遮住了太阳,让现在的天色看起来像是傍晚。今天已经是淮河之战后的第三天了,这几天是水军和骑军最繁忙的几天,水军忙着沿河布哨,骑军忙着四处巡逻。但完颜赛不却没有任何动静,双方就这样在淮河两岸对峙着,就连被余将军当作智囊的郑言,也猜不透其中的道理。想起这个郑言,王承心里一种钦佩之情油然而生。这个郑公子,并不像王承所知的其它文人一样懦弱无能。每当想到这位郑公子在自愿留在楚州时的一番话,王承心里就热乎乎的。大宋如是多几位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被外族欺凌至此。这次如若不是郑公子的计策,现在的崇捷崇锐军,也许只能窝在楚州里等死了。
王承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雨水早已经浸透了他盔甲下的衣服,使他觉得盔甲特别的沉重。但王承心里还是希望这场雨下得更大些,雨下得越大,淮河的水就越急,金贼渡河就越困难。但雨下大了对宋军来说也有不利的因素,淮河水流太急,水军的小船在淮河上行驶,就成了一件很危险的事。不得已之下,余玠只得加强骑军的巡逻,而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下,一向身先士卒的王承,便承担起了巡逻上游的责任。他们现在的目的地便是“沉浮桥”,那是到淮河上游的必经之路。
昏暗的光线和浓密的雨幕大大地降低了众人的视野,众人有如在黑夜中行走般,向“沉浮桥”的方向摸索前进。突然,一阵风过,百余个身穿盔甲、手拿兵器的兵士一下跃入众骑兵的眼中,众人心中一惊,忙一字排开,摆好冲锋阵形。那百余个兵士显然也发现了他们,一阵慌乱后也匆忙摆起了一个凌乱的盾阵。
“将军,不是金贼,说不定是来援的厢军。”陈潜看着他们慌乱的样子,不像是训练有素的禁军。
“嗯,确实不是金人。”运足目力望去,王承看见这些兵士后面正是“沉浮桥”,桥对面黑压压的一片,看起来还有不少兵士。隐约也可以看到些旗帜,但由于能见度太差,实在看不出是哪只军队。
还是小心点好,现在可不容出一点差错,想到这里,王承便示意身旁的一位骑兵上前问话。
那骑兵会意,拍马上前几步,便向对面吼道:“前军是何人所领,欲往何处?”
稍时,只见对方阵营中转出一员小将,上前喊道:“我军是吴欲刚所属的厢军,奉吴将军之命,前往楚州救援。”
“哦,原来是吴老哥的部队啊。”王承笑着大声喊道:“不知吴将军左肩的箭伤可有痊愈?”
“多承将军挂念,吴将军的箭伤已无大碍了。”
闻言,王承脸色大变,但片刻便恢复过来,大声朝对面喊道:“如此甚好,楚州便在南方三十里处,我等先行一步。告辞!”
“告辞!”
众骑兵闻言顿觉有些不对劲,此次出来的目的是巡逻淮河上游,为何听统领的意思好像这就要回头了。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所以众骑兵也没有人问出声。
王承不声不响地带领着众骑兵行至一里外,突然勒住战马。众骑兵也纷纷停下,不解地望着他们的统领。
“弟兄们。”王承回过马头,对着众骑兵用低沉的声音说道:“他们是敌人,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是谁的部队,但他们确实是我们的敌人。”
众骑兵闻言并没有太多的意外,有些士兵已经从刚才统领的奇怪表现,猜到了这一点。
“说吧,将军,我们该怎么办。”
“对,我们崇捷崇锐军没有怕死的人。”
“好!”王承望着众骑兵一张张坚毅的脸,心中誓死豪情油然而生,说道:“你们果然都是大宋的好男儿,陈潜!”
“在!”一位虎背熊腰的骑兵应声而出。
“你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大营,通知余将军,后方有敌来袭,余将军会知道该怎么做的。”
“可是将军……”陈潜一脸不甘地说道。
“没有可是,如果你不能把消息送到,这里的一百多个兄弟就白死了,你可知道你此行的重要性?”
“是!将军保重。”陈潜知道王承命令已下,不容更改,只得眼含着泪水,在马上对着王承深深一鞠,然后头也不回地策马狂奔而去。
“弟兄们,我们今天要死了。”王承看着陈潜离去,转身对众骑兵说道:“我们可以选择回营,没有人会责怪我们。毕竟,‘沉浮桥’处大慨有过万的敌军,而我们只有百骑。”
“但是,如果我们不死,我军就会受到敌军的两面夹击。如果我军战败,接下来的就是我们在楚州的亲人。你们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吗?”
“不愿意。”众骑兵异口同声地喊道。
“好,那就让我们的死来拖住敌军,我们拖的时间越久,我军撤回楚州的机会就越大,你们愿意吗?”
“愿意……”
“愿同将军一同战死……”
雨,越下越大了。风,越刮越猛了。不变的,只有英雄们誓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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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心里还在为刚才能够成功地骗走那一队骑兵而洋洋自得,但是这个鬼天气,唉。周成情不自禁地咒骂了一声,看来金人的银子还不是那么好赚的。
“动作快点。”周成吆喝着,看着这些慢吞吞的手下,他心中就有气。他们那满脸不情愿的样子,TMD,老子不也和你们一样像个落汤鸡吗?老子还是二当家的呢!
此时一阵滚雷在周成的后面响起,但这阵雷声也未免太长了些,周成疑惑地转过身去。却见一队骑兵有如从天而降,马蹄踏得雨水飞溅,风一般地冲进自已的队伍。随着几声利刃入肉声和惨叫声,队伍像炸了锅一样的慌乱起来。看着像潮水般往桥上涌的手下,周成猛然清醒过来,撒腿就往“沉浮桥”跑去。突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将周成死死地压在地上,周成感到自己五脏六腑都要被挤出来了。他想要喊,但地上带着淤泥的雨水马上堵住了他的嘴,然后一只坚实有力的手,像翻一个小孩一样把他翻了过来,接着,一把冰凉地刀刃便抵在了他的脖子上。
“将军饶命……”听着四周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周成彻底地丧失了反抗的欲望。
“说,你们是谁的部队?”王承从马上飞身而下抓住了一个活口,看着他求饶的样子,王承知道自己选对了人。
“我……我们是,周立的部队。”
“双旗军周立?有多少人?来做什么?”王承把手上的大刀紧了紧,说道。
“共……共……有一万七千人,是仆散揆……和叫我们来夹击崇捷崇锐军的。”
“仆散揆和?他也在军中?”王承倒吸一口凉气。
“是,是……随着他的还有两千余金国铁骑。将军饶命,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啊……”
雨水冲刷着满地的血水,腥红的血水很快就汇成一条小溪,蜿蜓流向淮河。
“将军,敌人除了逃到对岸的,已经全部消灭。我军十余人轻伤,一人死亡。”
“嗯。”王承应了一声,随手将已被鲜血染红的腰刀插回刀鞘内。一百余名骑兵对付三百余乌合之众,又是攻其不备,这样的战果本就是预料中的事。
王承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故布疑阵,虽然刚才有不少敌军逃回对岸,但料想他们慌忙逃命的时侯,必然没有注意到他们只有一百余人。二:就是死守“沉浮桥”,所谓狭道相逢勇者胜,死守也未必不是一个办法。
大雨,还在下着。王承任由冰凉的雨水冲刷着他坚毅的脸庞,他知道他现在的每一个决定,不仅关系到崇捷崇锐军的命运,也关系到楚州的命运。
第一种选择十分诱人,如果敌人被自己吓住,不敢过河的话,那么身边这一百多个弟兄还有全身而退的希望。但王承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仆散揆和也在对岸,周立可能会被吓住,但他不会。就算仆散揆和也相信对岸有不少骑兵,他也会让双旗军搭浮桥渡河,这样反而弄巧成拙。而第二种选择却可以让敌人产生轻敌的心理,敌方见已方只有一百多人,必然不会大动干戈的,再去搭建浮桥过河。
想到这里,王承转身下令道:“传我军令,全军下马,于桥头布阵。”
“是。”
随着军令传下,一百多名骑兵很快的在桥头摆好了一个整齐的方阵。
这时对岸发现王承等只有一百多人,顿时传来一阵笑骂之声。原先逃回去的那些人,更是恼羞成怒,骂不绝口。
此时,对面一个声音喊道:“来将何人,通上姓名,我周立不杀无名小将。”
“哈……”王承大笑道:“周立小儿你听好了,我便是崇捷崇锐军骑军统领王承,你下地狱喝孟婆汤时,可别忘了是我砍下你的狗头。”
“原来你就是王承。”周立叫道:“我弟弟怎么样了?”
“你弟弟?”王承笑道:“我可不知道哪个是你弟弟,不过这边你的人,没有一个活着的就对了。”
“王承……你……”对面传来周立气恨交加的声音道:“儿郎们,给我杀!”
“杀……”众贼兵大喊一声,他们举着皮盾大刀就往桥上冲杀过来,原先逃跑的贼兵为了泄愤,此时却跑在最前面。在他们眼里,这一百多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但当他们跑到那一百多人面前时,他们才知道自己错了。为了这个错误,他们付出的就是他们的生命。
虽然双旗军的人数要比王承的人多得多,但王承的人守的地方是桥头,所以在“沉浮桥”桥头这个局部,却是王承的人多。每个冲过桥头的贼兵,都要面对三、五个刺向自己的长枪。首当其冲的就是最前面的贼兵,他们先是感觉到盾牌上传来一股大力,使他们的盾牌情不自禁地偏了一个角度,然后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胸口便一痛……。
在贼兵中却有不少是打过仗的老兵,他们知道长枪的弱点,那便是长枪刺出后收回这一段空隙。所以他们像往常一样,在长枪刺中自己前面的战友后,迅速加快了速度往前冲去。他们知道,只要他们靠近这些长枪兵,那么他们手中的大刀就是那些枪兵的噩梦。但这次他们并没有如愿,他们难以自信地看着没入胸口的枪尖,只有前进两步,至死他们还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的枪会这么快。
呵呵,平时的训练到这时终于派上用场了,王承赞赏地看着手下的兵士们,兵士们正有条不紊地进退剌杀。前排的枪兵剌出长枪,不管有没有剌中目标,他们都会迅速退开。随后便是后排的枪兵,周而复始,循环不息。
众贼兵则叫苦不迭,他们觉得前面尽是连绵不绝的枪尖,他们根本就没有近身的机会。后面的贼兵没有看到前面的情况,依然死命往前冲。前面的贼兵想退,却身不由已的被后面的贼兵推上了黄泉路。
不稍时,桥头处便堆满了贼兵的尸体,而王承的骑兵们却没有一个受伤。此时贼兵们终于意识到,他们面对的并不是普通的一百人。他们深深地感觉到,如果这样下去,除非是把这一百人累死,否则他们是攻不过去的。内心的恐惧让他们再次像潮水般的后退,霎时,“沉浮桥”上除了死尸和一些还在不断嚎叫的伤兵,一个站着的人都没有了。
见贼兵退却,王承队伍中走出了两个兵士,他们抽出腰刀,平静地走向那些伤兵……崇捷崇锐军大多数的时间是和金国作战,长期的作战习惯就是不留俘虏,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不多时,“沉浮桥”便再次陷入沉寂中,雨声、风声再次飘入在众人耳中。
“哈……”王承笑道:“周立小儿,见识到我崇捷崇锐军的历害了么,不怕死的就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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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捷崇锐军营,余玠帐内。余玠、张虎和我正在商议接应粮草之事。就目前的形势来说,两军隔河对峙越久,对我军越是有利,只要有一批粮草运至楚州解燃眉之急,这场战也就算胜了。三天前,余玠就已经派快马至扬州求援了。扬州至楚州只有四天的路程,这么算来,再坚持个四、五天,崇捷崇锐军就可以退回楚州,舒舒服服地等着完颜赛不退军了,呵呵,只要运一个月的粮草过来,完颜赛不再怎么大胆,也不敢将楚州围上两个月吧。
“报……”马蹄声过后,一名军士带着满身的雨水冲进帐篷,嘴里不停的喘着粗气,满脸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直往下淌。
余玠认得这名军士正是王承身边的骑兵,不由得心中一凛,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忙起身对那位军士说道:“快讲。”
“报余将军,我军后方‘沉浮桥’处发现过万敌军,身份不明,王统领正率百余骑,誓死拖住敌军。”
众人闻言有如晴天霹雳般的惊得目瞪口呆。这过万敌军已经联同北岸的金军,对崇捷崇锐军形成了夹击之势,如此崇捷崇锐军便再也没有能力阻止金军渡河了,而一旦北岸的金军渡过淮河,崇捷崇锐军便再无幸理。如今唯一的生路,恐怕就是不顾王承,退回楚州了。
帐中顿时陷入一种可怕的沉默之中,众人都有点不愿相信这残酷的事实,三天前淮河之战取得的优势现在已经半分不剩了,甚至崇捷崇锐军不马上撤退的话,还有被全歼的危险。
良久,余玠带着嘶哑的声音,无力地说道:“传令下去,全军整备,回楚州。”
在场众人都知道余玠这声令下意味着什么,王承的最后一丝生机就被这句话掐断了。虽然很冷酷,但也很无奈,如果想要救王承,那就要冒着牺牲更多的人,甚至是整个崇捷崇锐军的危险。像这种壁虎断尾式的决定,无疑是明智的,但真正用起来,还是让人无法接受。
“将军,属下有一个请求。”前来的报信的军士此时跪地说道。
“说。”余玠脸上露出奇怪的神色,很少有属下对他提出请求,他知道,如果是想请求增援的话,自己是不可能答应的。
“属下想归队,望将军成全。”只见那军士脸上一副决然之色,坚定地说道。
帐中众人闻言不由对他肃然起敬,那无疑是一种自杀的行为,但他却宁死也不肯丢下自己的战友。
“你叫什么名字?”余玠问道。
“属下陈潜。”
“好,是条好汉,你去吧!我会记住你的。”
“谢将军。”陈潜毅然转身走出帐篷。
望着陈潜的高大的背影,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
“杀……”王承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杀退双旗军的进攻了,双旗军在第一次进攻失利后,就将皮盾换上了相对厚重的木盾,木盾表面上包有铁皮。士兵们虽然还是可以打退他们的进攻,但长枪却承受不了木盾上的反作用力,几次攻击下来,虽留下了几百具贼兵的尸体,但士兵们手上的长枪也已断得所剩无几了,士兵们也倒下了好几个。
当贼兵再一次冲上来时,士兵们毫不犹豫地抽出腰刀和贼兵厮杀,士兵们凭着的勇气和团结,一次又一次地杀退敌人的进攻,但到现在,能站着的人却只有二十余个,而且个个带着轻重不等的伤。
王承身上也受了几处刀伤,雨水透过撕裂的盔甲,冲洗着还在流血的伤口,伤口发出一阵阵剌痛。但让王承受不了的,还是眼看着同生共死的弟兄一个个倒下。你们个个都是好样的,王承暗道一声,你们至死也没有哼一声,做哥哥的呆会儿就下来陪你们。
“王承将军。”此时对岸一个厚重生涩的声音喊道:“在下仆散揆和,我们金人最敬重像王承将军这样的英雄人物,如若王承将军肯归顺我大金,我皇必不会亏待将军的。”
“哦……”王承失笑道:“要我王承降金,其实也简单,只要仆散将军能答应我一个条件。”
“将军请说,只要能办得到的,在下一定尽力。”对岸传来仆散揆和惊喜的声音。
“那就是让我来做金国的皇帝,仆散将军能办得到吗?”王承不顾满口的鲜血,放声大笑,众兵士闻言也忘了伤痛,齐声哄笑着。
“哼,王将军这是在自找死路。”
“不劳费心,王承是死是活,自由天命。”
“我看未必!”仆散揆和冷声喝道:“王将军的生死,好像只是我的一句话。”
“哈……”王承笑道:“仆散将军尽管过来和王承大战三百回合,看看哪个先死。”
等了许久却不见仆散揆和的回应,四周一片寂静,连双旗军的贼兵也没有发出一点的声音。
不好,王承心中一惊,脑海中闪过仆散揆和的骑兵骑马过浮桥的情景,难道这个仆散揆和竟然要用骑兵,在这雨雾中冲过这只有两米多宽的“沉浮桥”?
“快,把马牵过来。”王承大声叫道,他们骑来的一百多匹马正绑在不远处的树干上,兵士们闻言便匆匆将马牵了过来,在王承的指挥下,众兵士将百余匹马前后拴好,正对着桥头。
听着越来越近的马蹄声,王承大喝一声,在带头的马股上狠插了一刀,众兵士也对着马群猛赶,马群在众人的驱赶下向着“沉浮桥”狂奔而去,片刻便消失在雨幕中。
不稍时,对面便传来一阵人马惨嘶声,其中还间或着贼兵呼痛咒骂声。
“哈……”王承大笑着道:“仆散将军,你的骑兵果真是名不虚传啊,想必双旗军的朋友也深有体会吧。”
“哼。”仆散揆和气极败坏地大声喊道:“王承将军还有多少马呢,我想现在王承将军已经是无计可施了吧。”
“不劳费神,呵呵。”王承眼里闪过一丝寒光,转身对身后的十余名手下道:“弟兄们,我们杀……”
说完,带头向桥的另一方杀去。
陈潜勒住战马,望着前面黑压压一大片的贼兵,贼兵已经过了“沉浮桥”,那就意味着弟兄们已经全部阵亡了,不,还有一个,陈潜心里对自己说道,还有一个我呢,弟兄们,等等我。想到这里,陈潜端起长枪,大喝一声,向贼兵冲杀过去……
是役,王承及所带领的一百一十五人全部阵亡,共歼敌八百八十余人,成功的将敌军万余人拖住了一个半时辰,使崇捷崇锐军得已安全地撤回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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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老城,亥时。刚洗完澡的我,还来不及躺下休息,便听到金国铁骑的马蹄声。我也懒得登上城墙观看,反正我也知道,完颜赛不是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攻城的,特别是在这样的雨天。
此次崇捷崇锐军能顺利地撤回楚州,还多亏了这场大雨和王承。这场大雨使得淮河水流湍急,北岸金兵在发现我们撤退后,发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渡过河。而王承则把我军后方的过万敌军,拖在“沉浮桥”足足一个半时辰,所以崇捷崇锐军才能有惊无险地退回了楚州。但尽管如此,金国骑军也在崇捷崇锐军进城后半个时辰便赶到了楚州。
一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后方夹击崇捷崇锐军的到底是什么人的部队。为什么在通信如此不便的今天,竟能和金军配合得如此之好,难道是仆散揆和?不怎么可能,据说那只部队不是金人,仆散揆和再怎么本事,也不可能短时间内组织起一支汉人部队吧。除非这支汉人部队本来就是投降金国的。双旗军……这个名字突然闪入我的脑海里,前几天楚州粮草被夺时,余玠就说过这只部队已经投降了金国,只是当时大家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所以都没放在心上。如果仆散揆和败走后,及时联系上双旗军,确实有可能在三天内赶到“沉浮桥”。好个仆散揆和,这群乌合之众到你手上,竟然变成了一支能够左右胜负的奇兵。
我躺在床上,感受着床板的震动和阁楼的咯吱响,耳边尽是震耳欲聋的马蹄声,持久不绝。这使我想起了每逢春节时,那烦人的鞭炮声。但现在,我是多么希望城外的是鞭炮声啊,以前觉得烦人的鞭炮声,现在却觉得那是多么的可爱,还有满桌的好菜和冒着热气的饺子,还有坐满一桌的家人……但这一切离我是那么的遥远。
怎么办,是逃还是继续呆在这里?一个想法不停地在我的脑海里挣扎着。凭着我的隐藏和反跟踪手段,逃走并不是件难事。毕竟,敌军步兵还没到,二万多的骑兵要围下方圆几公里的楚州双城,还是有很多漏洞的。因为双旗军本就在南岸,不必渡河,所以我想双旗军应该也已经赶到了。但就算双旗军已经赶到了,也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况且双旗军都是汉人,这点还可以好好的利用。
虽然我知道历史上的余玠不会这么短命,但是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这一战啊,鬼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出现,TMD把历史改变成这样。我想逃走,但王承和陈潜的身影,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心底下一直有个声音在骂自己是懦夫。但不逃走,接下来的日子想想都觉得可怕,先是饿肚子,然后,在你饿得半死不活的时侯,说不定还要挨上一刀。
终于,还是现实战胜了面子,我决定逃跑。我为自己找到一个很有说服力的籍口:我呆在这里已经不能改变什么了,逃走还能省下一个人的口粮,我的饭量可是很大的哦。
想到这里,我起身翻出一卷绳索和一套黑色劲装,再加上一块用来蒙脸的黑布。匆匆穿上盔甲和蓑衣,我便出门登上了城墙。此时亥时已过,子时刚到,除了门楼处的灯笼依稀透来几丝光线外,城墙上多数地方漆黑一片。每隔几步便有一个头戴斗笠,身穿蓑衣的士兵站岗,时不时还有一队士兵巡逻而过,其中也有人过来对我盘问,但问明了我的身份后,便恭敬地对我行了个礼便离开了。余玠倒也确实不懒,也知道养精畜锐,让大多的兵士休息,在城墙上只留小股巡逻兵和哨兵。呵呵,如此倒便宜了我这个逃兵,我自嘲地笑了笑,来到一处漆黑的墙角,将绳索绑在了女头墙上放下。然后回头望了楚州一眼,心中默念了一声保重,便顺着绳索无声地滑了下去。
一到城下我便以最快的速度脱下了蓑衣和笨重的盔甲,换上了黑色劲装,如果想穿着那些笨重的家伙逃跑,那只是个笑话。当然,我还没有笨到不带武器的地步,现在我的装备就是一把腰刀,一套弓箭和我那把心爱的潜水刀。
穿戴完毕,我便朝东面摸索过去,因为东面的马蹄声最少,所以我便猜想东面是双旗军的驻营之地。开始时我走得很慢,虽然有雨声掩盖,不怕被城墙上的士兵听到脚步声,但如果踩到水的话,那个声响却是肯定会被发现的。所以一直到一里外的时侯,我才敢放开脚步,朝前面隐约的灯光跑去。
相对于空旷无人的地方来说,我觉得双旗军的军营要安全得多。因为空旷的地方必然有金国的骑兵巡逻,这些骑兵基本上都是看到人影就是一阵乱箭……呜呼,我可不想长得像刺猬那个丑样子。而对双旗军来说,我只要能够趁黑捉住一个人,然后把他拖到森林里,再扒下他的衣服……嘿嘿。(晕,各位千万别误会我有某方面的嗜好啊。)
随着越来越明亮的火光,我渐渐地放慢了我的脚步。听到前面传来粗野的咒骂声,我知道我的判断没有错,那是我熟悉的汉语,前面正有不少贼兵冒雨搭建帐篷。我心中一喜,借着昏暗的光线和过膝高的野草,朝最近的贼兵摸去。
一群贼兵一边高声咒骂着这个鬼天气,一边无可奈何地往地上打着桩,有些贼兵则忙着撑起帐篷,将帐篷固定在已打好的木桩上。一个小队长模样的人坐在草地上,尽力将他稍显肥胖的身子,躲在用竹杆撑起的蓑衣内。这时,身后传来了一阵不太明显的悉簌声,不会有蛇吧,小队长心中一惊,他知道这个季节正是各种毒蛇苏醒的时侯,但还不等他回头,一条有若蟒蛇般有力的手臂便缠上了他的脖子,随着一声清脆的“咯吱”声,他便看到了自己的后背。
“哈,终于搭好了。”随着一声欢呼,众贼兵争先恐后地跑进帐篷,帐篷内随后便响起一阵盔甲、兵器落地之声,却也有人点燃了火种,片刻时间帐篷内便一片光明,帐篷倒影着众贼兵在内忙碌的影子。
“咦!”有些贼兵终于发觉有些不对劲了,叫道:“队长哪去了?”
此时众贼兵才发觉他们的队长不见了,其中有几个跑出帐篷察看,却只发现空空如也的几根竹杆撑起的蓑衣。
“我刚才还看见队长在这里的,怎么一下就不见了?”
“是啊,我也看见的,不……不会是,有……有鬼吧!”一位贼兵怯生生地说道。
此时一道破空闪电,接着便是几声炸雷,惊得几个贼兵打了个寒颤,慌忙跑回帐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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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贼兵的盔甲,我别扭地走在帐篷之间。里面的黑色劲装被雨水淋湿而紧贴在身上,外面却穿着宽松得像裙子般的盔甲,还好外面还有一件蓑衣,否则一下就被人识破了。
唉!真是失策,怎么会挑一个这么胖的人下手,之前为什么就没想到盔甲会太大,我强压住了想再找一个人下手的欲望,毕竟,不过两刻钟就可以走出军营了,再说,外面还有一件蓑衣套着,不认真看还真看不出有什么不妥。
我装着避雨的样子一路小跑,在经过一个大帐篷时,一阵女子的呼救和几个男子的淫笑传入了我的耳朵。我很快就明白了帐篷里正在发生的事,但只是略微停顿了一下,便又继续往前走。我心里明白,这时的我是不能暴露的,这里是东面,前方十几里处便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如果我在这里暴露的话,就算能冲出包围圈,也要陷入后有追兵,前方无路的境地。所以,我怒力不去听那从帐篷里传来的,一阵阵让我揪心的声音。
“大哥就是历害,我等得都受不了了。”
“哇,终于结束了,兄弟们,还等什么?一起上啊……”帐篷里传来了一阵大笑声。
畜牲,我停住了脚步,心中无名火起,如果这样也忍下去的话,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会心安。我右手下意识地握住了腰刀,但马上又松手,转而抽出靴子里的潜水刀。帐篷里至少有五、六个人,如果用腰刀这种较长的兵器的话,在拥挤的环境下是很难快速地对他们造成杀伤。而我这把刀刃只有十四厘米的潜水刀就不一样了,如果计算准确,完全可以在敌人还没反应过来就给他们致命一击。
帐篷前站岗的两个贼兵,听到帐篷里的声音早已心痒难耐了,他们时不时地往帐篷上的投影张望一下,但又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如果让里面的大哥们知道他们在偷懒,肯定没有好果子吃。像他们这种做小兵的,注定只有帮人守门的份,不过大哥们已经答应了,明天让他们第一批去附近的村庄劫掠,想到这里,两个贼兵已经有些六神无主了,他们恨不得马上就天亮。但他们却不知道,他们再也没机会等到天亮了。
一个贼兵惊愕地望着自己的同伴被一个黑影勒住脖子,举在半空,双脚乱蹬,双手乱抓。他想叫,却惊恐地发现他已经发不出声音了,不知什么时侯,冰凉的利刃已经切入了他的声带……
我扶住正要倒地的哨兵,然后利索地将他们拖到暗处,收拾这两个哨兵就算是热身吧,现在就轮到帐篷里的了。我站在帐篷外认真观察着帐篷里面或明或暗的影子,我默默地计算着步法和攻击顺序,计算着怎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他们造成最大的杀伤。如果我计算得不准确而给他们缠上的话,那我的小命今天就要送在这里了。里面一共有六个,三个站着,两个趴着,还有一个正躺在床上休息。三个站着的要最先解决,那个躺在床上的最远,有些麻烦,两个趴着的可以放在最后。
想罢,我一咬牙,右手紧握着潜水刀向帐篷猛跑几步。当靠近帐篷时,左手如闪电般地反手抽出腰刀自下而上直撩,随着裂布之声响起,帐篷便自下而上地开了一道一米多长的口子,接着左手往前一送,腰刀便狠狠地插在背靠着帐篷的贼兵的背心上。伴随着贼兵的一声惨呼,我已从这条口子冲进了帐篷内。从暗处一下进入了明亮的帐篷内,使我的眼睛有些不适应。我略眯着眼,按照定好的计划,保持着原有的冲势不停,略往右转,同时右手潜水刀挥出,右边两个并排站立的贼兵顿时喉管平断,痛苦地捂着脖子发出咯咯的声音。躺在床上的贼兵反应倒也相当快,一个鲤鱼打挺便翻身而起,只可惜,我的潜水刀此时已经脱手而出,那贼兵惨叫一声便轰然倒下。
我转头望向地面,入目惨景让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只见两个光着身子的贼兵正趴在一个裸体女子身上,那女子下体已是一片模糊,地上到处都是斑斑血迹。两个贼兵此时已反应过来,起身就往不远处的朴刀抓去,但我又怎么会让他们有取刀的机会,在他们抓到朴刀的一霎那,血光乍现,两颗人头已滚落地面,无头身躯里喷出的热血,染红了白色的帐篷。
再看那女子,已是目光呆滞,奄奄一息了。虽然我很想帮她解脱,但我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只得取了件衣裳给她胡乱盖上。
此时,附近帐篷中的贼兵发觉了这里的声响,拿着兵器便往这边跑来。我暗骂了一声,便匆匆取回潜水刀,在帐篷后方开了个洞,便狂奔而出。跑了几步,看见帐篷边的马匹,灵机一动,便挥刀割断了缰绳,再往马屁股上狠刺一刀,然后追着负痛狂奔的马儿大叫道:“刺客骑马跑啦,刺客骑马跑啦……”
呼……又回到楚州了,一进门我便沮丧地一屁股座在床上。都怪我为了出一时之气,让自己的逃跑大计就这样虎头蛇尾地结束了。在暴露后,如果还按原计划逃走那就太危险了,我只好趁乱按原路返回楚州,幸好绑在女头墙上的绳索还不曾被巡逻的士兵发现,否则现在还真不知道要怎么进来了。明天,只要金军的步兵一到,那楚州就会被围得像是铁桶一样,想跑就难了。我心中不禁再次为自己这样感情用事,而陷入了深深的后悔之中,但一想到那女子的惨状,又觉得自己做得没错。如果再来一次的话,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的,管他呢,事情已经到了这地步了,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也不知道是我哪个女朋友说的:人如果想得太远的话,会老得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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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醒来,已是巳时,想起昨晚的失败的行动,心中还留着些许不快挥之不去。我无聊地打开木窗,却发现不知什么时侯已经雨过天晴了。太阳照在高高的城墙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影子,房檐还时不时地往下滴着水珠,几只小鸟无忧无虑地在房顶唱着歌儿……多么美好的早晨啊,但是我想,此时楚州军民的心情却是相反的。
我信步登上城墙,看着几里外遍地的帐篷和远处燃烧着的民房,心中不禁有些无奈,金军已经开始对城外百姓的劫掠了,虽然我知道金国再过三年便要灭国,但是此刻,这已经是强驽之末的金国,竟然还能在宋境内耀武扬威。应该说,宋国的军队并不是我以前想像中的那么弱,比如说崇捷崇锐军,就算在缺马的情况下,崇捷崇锐军在正面战场上也与金军有的一拼,那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今天这种局面呢?
“郑公子。”余玠老远我便向我打招呼。
“郑公子,呵呵,看来郑公子昨晚睡得可香啊。”见我这么迟才起来,余玠打趣地说道。
“还好,还好。”我心虚地道。同时看到余玠面对如此困境,依然谈笑风声的样子,不禁心中暗自佩服。我可没办法达到他那种境界,我总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这也是为什么我各方面都非常的出色,而且做了特种兵那么年,却一直只是个排长的原因。
“不知郑公子可有听说过昨晚发生的一件大事?”余玠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
“哦,郑某倒不曾听闻,还请余将军告之。”我不禁心中有些疑惑,不会是昨晚我杀了几个人的事吧,但就杀了几个小兵,又哪能算什么大事啊。
“郑公子请看这边。”余玠指着东面,那只有帐篷的军营说道:“那些便是突然出现在我军后方,让我军不得不撤退的部队,却原来是周立的双旗军,王统领便是死在他们的手上。”说到这里余玠眼里闪过几丝杀机。
“哦,原来是双旗军。莫非余将军所说的大事,便是双旗军中发生了什么事么?”我假意说道,其实我早就知道那些是双旗军了。此时我已猜到余玠说的大事,多半指的便是我昨晚所做的事,莫非,我昨晚杀的人并不是几个小兵……
“郑公子猜得不错。”余玠笑着说道:“今日凌晨便有几十个双旗军的贼兵陆续来投,我问明了原因,却是昨晚有一神秘刺客,将包括周立在内的主要头目共六人,尽杀于帐篷之内。双旗军众贼兵因为无人领导,多数在恐慌之下都作鸟兽散了,有些继续跟着金兵,还有少数则来投楚州。”
啊,闻言我吃惊地望着余玠,这一回倒不是装出来的,我实在想不到,昨晚帐篷里竟然还有周立,而且其它五人的身份听起来也不低。本来是想逃跑的我,却是在歪打正着的情况下将他们一鼓脑儿的给杀了。真是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阴啊。
“呵呵。”看着我惊奇的样子,余玠笑道:“其实不单是郑公子吃惊,我们也觉得不可思议。虽说双旗军是一群乌合之众,但昨晚那位刺客却能深入敌营,一举刺杀六人。更不可思议的是全军没有一人见过刺客的面目。据来降的贼兵说,那六人被杀时,连刀都来不及拔出。想那周立既能成为一军之首,必然有些过人的本事,但在那位刺客手下,却是一招也走不了,可想而知那位刺客的武艺要高到什么程度了。”
听到这里,我不禁暗叫了声惭愧,我又有什么武艺了,昨晚只是在那六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才能一击成功,若是真刀真枪的打起来,说不定不出一招我便被那六人给乱刀分尸了。
“但是,余将军。”看着城外依然嚣张的金国骑兵,我眉头一皱道:“双旗军本来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到了此时,有没有双旗军已经是无关紧要了,这对我们来说,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吧。”
“郑公子有所不知,由于昨晚一役,‘雨夜刺客’的名字已是传遍了金军上下。现在金军大小将领已是人人自危,都怕‘雨夜刺客’哪天晚上便出现在自己的帐篷内,所以现在金军兵将已是人心惶惶了。与之相反的,楚州军民却由于‘雨夜刺客’的出现而士气大振。只是……”余玠顿了顿继续说道:“只是我当心有昨晚一役后,金军必然会加强防范,‘雨夜刺客’若再动手,恐怕不容易。”
不会这样吧,我心里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我只是碰巧的在某个地方出现,碰巧的撞上了某件事,然后碰巧的成功杀了几个人而已,谁会想到随之而来的竟然会有这么多事。而且我还被人莫明其妙地称作了“雨夜刺客”,这个外号怎么听起来有点像是,现代录像里的某个变态杀手啊?更糟糕的是,楚州军民好像都对我这个“雨夜刺客”抱了很大的希望。只是,这个余玠也会把希望放在“雨夜刺客”身上,似乎与他的一贯作风有些不符。
想到这里,我摇了摇头道:“余将军应该不会对‘雨夜刺客’抱多大的希望吧。”
“呵呵,还是郑公子看得明白。”余玠笑道:“我余玠从不把希望寄托在一些虚无缥缈的事情之上,只是,这件事既然能够提升楚州军民的士气,我又何乐而不为呢!也正因为此事,所以我今日已把军粮减少到了原来定量的一半,却也没有兵士发出怨言,士气也不见低落。百姓那里,我也让他们自行节粮。呵呵,如此下去,楚州的军粮少说也可以支持一个半月吧,我倒要和完颜赛不比比,看看谁先撑不下去。”
晕!姜,果然还是老的辣,没想到我昨晚那失败的逃跑大计,还会带来这样意想不到的收获,尽然好像还可以当饭吃。
“将军。”此时,一个站岗的兵士指着前方喊道:“敌方有动静了。”
我和余玠闻言朝兵士所指方向望去,一看之下,两人都是脸色大变,暗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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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余玠看向敌方的阵营,两人都是脸色大变。按理说,余玠此时已趁势将崇捷崇锐军的军粮减半,虽然三军将士大都要饿肚子,但胜在有楚州坚城,所以还有什么能让我和余玠大失方寸的呢?那就是——难民!
远处,一簇簇衣裳褴褛的百姓,扶老携幼地往楚州方向蹒跚前进。金国的骑兵正用马鞭抽打着落后的人,城墙上隐隐可以听到百姓的哭泣声。
好毒的计策!见此我马上就明白了金兵的意图,虽然心中恨得直咬牙,但却又无能为力。楚州本来是没有什么难民的,这些难民显然就是这附近村庄的百姓,金兵往常对他们劫掠后,便是将老幼的全杀死,年轻的男女则带回金国去充作奴隶。此次却将这些百姓,男女老幼一个也不杀地全押到楚州来,很明显的就是要用他们来消耗楚州的粮食。
余玠显然也明白了金兵的阴谋,只气得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但他也和我一样对此毫无办法。相对于其它人来说,余玠作为楚州的最高决策人,他所要承受压力却要大上百倍。
看着离楚州越来越近的百姓,余玠的脸色也随之越来越难看。余玠心里真希望那些难民永远也走不到楚州。但是那些难民还是一步一步地往楚州逼来,在余玠的眼里,这些难民远比金兵的刀枪可怕。
此时,敌骑见已差不多到了宋军弓箭的射程,便勒住了战马,用力鞭打着落后的难民,顿时又在难民群中掀起了一阵哭喊声。有些胆大的,便不顾一切地往楚州方向跑来,大多数百姓都在观望着,他们不敢相信金兵会这样轻易放他们走。但当他们发现金兵并没有要开弓射杀那些逃走的人时,便随之一窝峰地向楚州涌了过来。片刻时间,楚州新、老两城的护城河前就挤满了各式各样的百姓,他们的脸上全都挂满了死里逃生的喜悦,老人的眼睛里恢复了光彩,小孩也停止了哭泣,带着崇敬的目光望着城墙上的士兵,一位母亲紧紧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喜极而泣……
但是,他们等了良久,发现士兵们并没有放下吊桥的意思,喜悦之情便渐渐退去,随之而来的是不解和疑惑,然后很快就转变成了失望和愤怒,接着就是一阵呼天抢地的叫唤和哭喊,有些人甚至绝望地对城墙上的士兵破口大骂。
余玠内心在不断地挣扎着,如果放下吊桥,眼前这几千难民进来倒也对楚州影响不大,但谁都知道这只是第一批,接下来还有第二批,第三批……如此下去,楚州的粮食很快就会被消耗完。再说,就算放这些人进来,也不过是多活几天而已,还要搭上楚州十余万人的性命。但是不放他们进来……
“放下吊桥。”余玠有气无力地说道,看着百姓们的模样,任余玠英雄盖世却也狠不下心来见死不救。
“但是将军……”传令兵也知道这其中的历害,他头一次对将军的命令发出了质疑。
“没有但是,马上放下吊桥。”余玠带着要杀人的目光,对着传令兵吼道。
“是。”传令兵战战兢兢地跑了开了。
随着木轮子滚动声,观风门(东门)几米长宽的吊桥架上了护城河,众百姓欢呼一声,便像潮水般地涌进了老城。此时原本聚在新城前的百姓见老城的吊桥已放下,而新城的吊桥却没有半点要放下的意思,便全都争先恐后地往老城的方向涌了过来。老城城墙上的士兵则如临大敌般地严阵以待,因为他们知道,金贼常趁这时侯发动攻击夺取城门,但这一次,他们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黄昏正徘徊在古树的梢头,这时侯本应该是百姓们回家休息的时侯,但此时的老城却比任何时侯都要拥挤,街道上,屋檐下,墙角处,到处都是疲倦不堪的百姓,他们或坐或躺,各种姿势都有,人人的脸上都挂着凄凉,时不时还有几声小孩的哭声,更为老城的人们增加了几分烦闷。街道中心,百姓排着长队,手拿着各种不知从哪捡来的破碗破盆,缓慢地向前蠕动着。街道的尽头,几名兵士正忙着分稀粥,身旁还有几个兵士正换下已经空了的大锅……
余玠一言不发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一天,仅仅是一天,一天的时间老城就汇集了二万余的难民,这几乎已和崇捷崇锐军的人数相同了,这样下去,不出五日崇捷崇锐军的军粮就要被消耗一空。更可恨的是,新城忠节军统领高翔,竟然在这时侯抗命,他既不肯收容一个难民,也不肯支援老城一粒粮食。
对高翔的反应,余玠等人好像已经习惯了,他们好像早就猜到高翔会这么做,对此也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怨言。但是我却始终不敢相信这个事实,高翔这厮然道就不懂唇亡齿寒的道理?如果老城被灭,接下来的新城就算有再多粮草,又凭什么能挡得住金兵的进攻呢?
“将军。”正当我和余玠站在城墙上发愁时,一位士兵带着一个老头上前来施礼道:“将军,这位老者要见你,他说他是代表楚州百姓来见将军的。”
“草民拜见余将军。”那老者对着余玠纳头便拜。
“老丈不必多礼。”余玠忙扶起那老者说道:“不知老丈此来,所为何事?”
“余将军。”那老者恭敬地说道:“楚州百姓素来敬重将军,闻知将军缺粮,所以特让老朽送来粮食一千石,虽然不多,但是乡亲们的余粮也不足半月了,还望将军收下。”
“老丈……”虽然一千石的粮食,也许只能让崇捷崇锐军多撑一两日,但百姓的心意却让余玠感动不已,余玠带着些许颤抖的声音说道:“老丈此举真是雪中送炭啊,这叫余玠该如何感谢乡亲们……”
“将军何出此言?”老者打断余玠的话道:“我们平民百姓大道理不懂,但唇亡齿寒的道理还是明白的,如果将军因缺粮而守不住楚州,那就别说是粮食了,我们的命都保不住了。所以应该是楚州百姓感谢将军才对啊。”
“老丈放心。”余玠坚定地说道:“请老丈转告乡亲们,我余玠只要还有一兵一卒,就不会让楚州百姓有丝毫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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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饿啊!每天只有两碗稀粥,现在的我已经饿得双腿发软了。这五天来,又有两万多的难民陆续从四方汇集到楚州老城。老城本来就不大,东西径、南北径都是525丈,平时老城就显得拥挤,此时又增加了这么多的难民,使得老城的大街小巷都是难民的身影。虽然,原本就在老城的百姓收容了不少难民,但那只是杯水车薪。现在的我,好像除了城墙,哪儿也去不了了。只要你下了城墙,就会时不时地踩到某人的脚,或是某人的手,真是个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一下增加了这么多的难民,对老城的军粮消耗是惊人的,虽然余玠不顾士兵们的士气,一再减少口粮,但是五天下来,军粮也被消耗得差不多了。另一方面,可怕的疾病也开始在难民中蔓延开来,时不时有人一觉醒来,就会发现身边的亲人已经在睡梦中死去。更可怕的是,在难民中已经出现了一些不法之徒。前夜便有三户人家遭到洗劫,被抢的全是粮食。也许这些作乱的人原本并不是坏人,他们只是在恶劣的条件下铤而走险而已。但是这种势头如果不马上遏止住的话,那在老城内很快就会爆发一场民变,那将会给老城的驻军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幸好在难民中寻找一群拥有粮食的凶徒,并不是件难事,在余玠一口气杀了三十余人后,终于震摄住了一些心存歪念的难民。
金兵看起来好像已经对此乐此不疲了,到今天还有几百个难民,断断续续的被赶入老城,而我和余玠对此也都是无能为力。望着远处日渐嚣张的金兵,我心中充满了无力感,金贼的这招“难民”大计实在是太绝了,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天,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拿下老城,而最可恨的是,新城在这时侯还是没有半点要支援老城的意思。但从另一方面想,就算新城支援老城,也不过是多活几日而已。
“属下参见余将军,见过郑公子。”不知什么时侯,一小头目模样的兵士已经来到了我们身旁,对着我和余玠施礼。
“免礼,你是忠节军的人吧,高翔让你来干什么?”余玠见那兵士面生,猜他是忠节军的兵士,便冷冷地说道。
“回余将军话,属下忠节军部将张开福,此次奉高统领之命,特来邀郑公子赴新城共商大事。”
“哼!”听完张开福的话,余玠忍不住哼了一声,任谁都知道高翔此举,其实就是想将我接到新城免受挨饿之苦。余玠乍闻此言,不禁怒由心生,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应该让我陪着他一起等死,所以脸色稍缓,转身对着我说道:“郑公子这就去吧,余玠不会怪你的。”
“余将军。”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我郑言岂能在这个时侯离城而去,余将军把郑言当作那种贪生怕死的人吗?”其实这时我也是有些想去的,但想到就算到了新城,也就是多活几日而已,还不如干脆在这里陪着余玠,这样当我想到王承、陈潜等人的时侯,心里也会觉得好过些。
而张开福好像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局面一样,不慌不忙地说道:“按高统领意思,如果郑公子肯赴新城,高统领愿意奉上百石粮食。”
这不是贩卖人口吗,闻言我不禁哭笑不得,但百石粮食的代价,也确实为我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借口,毕竟,这百石粮食已经是全城人半日的口粮了。如果这时侯我还不去的话,恐怕马上就有人会上来踹我一脚了。
想到这里,我指了指身后的郭朝进等人,说道:“我可以带上我的亲卫吧!”
张开福眼神一扫站在我身后的亲卫,见只有二十人,便不假思索地说道:“自然可以,事不宜迟,还请郑公子这就随我来。”
“等等。”郭朝进闻言,急忙上前叫道:“郑公子的美意,朝进心领了。但朝进只想留在老城,还请郑公子成全。”
“哼!”闻言余玠冷哼一声道:“你既是郑公子的亲卫,违抗郑公子的意思就是违抗军令,不听号令的结果你应该知道的。”
“可是将军……”
“不必多言,要么去新城,要么军法从事。”余玠咬着牙说道。
新城,沈府。
有人说一个人太饿的时侯不能吃得太饱。我虽然也相信这句话,但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虽然只有几碗白米饭和几盘青菜,但我还是一直吃到站不起来为止。我放下碗筷,看着旁边同样也在狼吞虎咽的郭朝进等人,心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他们刚来的时侯还死撑着不肯吃,直到我又搬出违抗军令那一套,他们才妥协,呵呵,想不到一吃起来比我还要凶。
“郑公子,召待不周,还请多多包涵,多多包涵。”见我吃完,高翔忙陪笑着说道。他知道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说什么也不能怠慢眼前这位书生。这位书生可是当今最有权势的史丞相的侄子的身旁的大红人啊!看着我,高翔就好像看见他光明的前途……
“高统领……高统领?”
“啊……郑公子……郑公子有何吩咐?”我叫了好一阵子高翔才从他的美梦中清醒过来,慌忙问道。
“不知新城内还有多少粮草呢?”我问道。
“已不足二十日了。”
“那高统领是否有信心击退金军呢?”我奇怪地问道,看着高翔不惊不乱的样子,完全不像是深陷重围的人应有的表现,真不知他到底是有大将风度呢,还是有白痴风度。
高翔摇了摇头道:“高翔自知没本事退敌,不过郑公子放心,只要郑公子不离开新城,高翔可保公子安全,至于其中的道理。”高翔扫了一眼郭朝进等人,说道:“只因事关重大,高翔不便明言,还请郑公子见谅。”
“哦,是吗?”见高翔如此胸有成竹的样子,我心中的疑惑更深了,但却又不便再问,也就只得就此作罢。
“既然如此,我便四处逛逛,高统领请自便,告辞。”说完我便带着众亲卫径自出了沈府。
走在新城宽敞的街道上,心情便放松了许多。看着眼前稀稀拉拉的行人,我实在不敢去想老城那拥挤的样子。刚才的那一顿饱餐,使我们一行人都只能慢慢地往前走,甚至还有一个士兵正边走边痛苦地抚摸着肚子。此时我的脑海里,充满了刚才高翔的奇怪表现,在金军的重重包围中,他倒底是凭什么能这样毫无畏惧呢?难道他打算投降金军?不怎么可能,要投降金军的话,他完全不用等到这时侯。
不知不觉,一行人已经走到了城门口,由于还在作战,所以城门是禁止行人通行。郭朝进见我还在低着头往前走,忙赶上前来提醒我道:“郑公子,前面就是望洋门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头了?”
望洋门!听到这个名字,我心中一震,同时一阵狂喜涌上了我的心头,我终于知道高翔所持的是什么了,这个该死的高翔,还有那个沈澈,尽然阴险到这个程度。还好有我,楚州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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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洋门楼下有地洞,深不可量,周环丈余,乃创城时建,从地下直达柳浦湾,去城三十里。万历末年,农人浚菊花沟,见砖壁,毁之不穷,即地上量度之,直至新城东门下,始知为藏军洞也。”(注:节选自《重修山阳县志》)
我在现代时曾到楚州游玩过,听到了郭朝进说到“望洋门”,以前导游小姐那娓娓动听的叙说,便再次展现在我的脑海里:“2000年时,省地震局的专家用高级仪器在地面探测,证明藏军洞仍在地下,而且大部分都保存完好。这藏军洞西起新城望洋门,东至柳浦湾,近十五公里长,其宽度一般为3—4米,里面还有岔道,岔道最宽处有近10米。”
沈澈作为原楚州最高决策人,他肯定知道这个藏军洞,但就算有这个藏军洞,他也没胆子冒险留下。而高翔是沈澈手下的统领,沈澈走时,定是将藏军洞的事告诉了高翔。怪不得当初我计划出城作战时,高翔这个不用出战的人也极力反对;怪不得高翔在这紧要关头也敢不顾老城的安危;怪不得高翔在被金兵重重围困之时还这么胸有成竹。而他们之所以没有将藏军洞的事告诉余玠,完全是在借机报仇。有了这个藏军洞,高翔只要在东海安排几艘船,便可以很轻松地逃出包围圈,但是在楚州的十余万军民……想到这里,我不禁再次为沈澈等人的阴狠自私感到齿冷。还好让我想起了这个藏军洞,现在也许还有得一拼。
“郭朝进。”我以一个军人的口吻大声叫道。现在要做的事,关系到楚州十余万生命,在这个时侯,我再也不想辛苦地装什么鸟子文人了。
“在!”看着我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郭朝进带着疑惑的眼神望着我。
“我要回老城一趟,你们就留在新城做一些事。”说着,我靠近郭朝进小声地交待了一些话。末了,我还用低沉的声音对他说道:“如果做不到,你就提着头来见我。”
听完我交待他做的事,郭朝进先是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轰然应声,想必,他也一定很乐意做这件事。
老城,我也数不清到底踩到多少人的手脚,让多少人发出惊叫咒骂了,但我完全顾不上这些。好不容易才挤进余玠的房子,风风火火地推门而入。余玠正沮丧地座在床沿边,搭拉着个脑袋,一副斗败的公鸡的样子。我心中暗道不好,知道随着越来越恶劣的形势,越来越大的压力,这位英勇无敌的将军也终于快支撑不住了。
“余将军……余将军……”我上前唤道。
“嗯。”余玠有气无力地抬起头来,眼神中充满了无助,当看到是我的时侯,眼晴里好像恢复了一些光彩,他奇怪地问道:“郑公子怎么回来了?”
“余将军,我们有救了,楚州有救了。”我强压着心中的狂喜说道。
余玠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喜出望外,他只是淡淡地应道:“郑公子说的不会是‘雨夜刺客’之类的吧。余玠现在已经不指望这些了。如今的楚州已是死局,就算是神仙,我看也难有回天之力了。”
唉!看着失去信心的余玠,我此时却不知从何说起,听说对这样的人就要下猛药,要给他一个当头棒喝。
想到这里,我对余玠伸出右手。我打算给余玠一个震惊。
余玠疑惑地望着我,不知我的用意何在,但在我的一再坚持之下,他握住了我的手。
一握住我的手,余玠就感到不对劲,我的手坚硬而有力,绝不是一个读书人的手。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我来了一个漂亮的过肩摔,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余玠咦了一声,难以置信地望着我,眼神中充满了惊奇和不服。其实余玠也并不是如此不济的,只是刚才是他意志濒临崩溃的时侯,再加上我也是攻其不备,所以才能一招就把他制服了。但这也足够让余玠吃惊上一阵了。
我见他不服的样子,呵呵一笑,放开了余玠。左脚前伸,右脚后挪,化掌为刀作了个守势,却正是柔道中的起手式。
余玠见我摆出一个他从未见过的怪异姿势,眼中的惊奇又增了几分。仔细观察之下,却更觉得我不简单,他只觉得我这个守势虽然是漏洞百出,但却能实实在在地感到我全身都充满了力量,全身每个部位都可以在瞬间成为攻击武器,所以知道我的这个姿势看似守势,却实则是攻势。
余玠也不愧是常年征战沙场的猛将,他很快就稳定住了心神,马步下沉,也不答话,几拳连环挥出,却是大开大合,虎虎生风,完全是军人那种毫不花哨只重效果的打法。
见此我便灵活地变换着脚步避开余玠的攻击,我并不想和他硬碰,不是我不敢,余玠虽然有力,但他的力气跟我这样练过硬气功的特种兵比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我不和他硬碰,完全是因为大战在即,我不希望双方有什么哪怕是一点点的轻伤。所以,我只是避重就轻地绕着余玠游走,然后看准一个破绽欺身向前,左手格开余玠的铁拳,右手趁势抓住余玠的盔甲,倒地,蹬腹,动作一气呵成,却正是柔道中的“巴投”,余玠闷哼一声便从我身上翻滚过去。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余玠并没有像我想像中的倒在地上。我惊异地转身往后望去,发现他在被我摔出后竟然还能保持着平衡,稳步着地。此时余玠已趁我转身之际抢着了先机,我眼中只见一个沙锅一样大的拳头呼啸而来。我知道这下是躲不过了,于是大喝一声,不退反进,同时运上了硬气功,右手挥拳对上了余玠的铁拳。
碰然一声,拳分,人退,两人各退一小步,却是不分高下。但实际上两人心里都明白,此次对拳余玠是蓄势而发,而我则是仓猝应战,所以在实力上,应该是我比余玠更胜一筹。但我并不会因此而觉得余玠不如我,反而更加心惊。因为我知道像余玠这样常年征战沙场的将军,拳脚功夫肯定不是他的长处,他的长处必然是各种长短兵器。刚才我是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却只能胜上一分。要是比起各种兵器来,我恐怕还走不出十招。当然,如果比的是步枪就不一样了,呵呵,如果这时代有这玩意的话。
“哈……”余玠高声笑道:“痛快,好久没有打得这么痛快了。想不到郑公子倒是个文武双全之人,我余玠倒是看走了眼了。”
“呵呵。”我一声轻笑道:“余将军想不到的事还多着呢,比如说,余将军口中所说的‘雨夜刺客’,此刻便站在你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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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星月,楚州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城墙上的“气死风灯”显得那么的软弱无力。也许是上天对崇捷崇锐军的恩赐,给了他们一个月黑风高的好夜晚。
新城的迎薰门(南门)与老城的朝宗门(北门)相对,因为新老两城相距不过一里余,所以两城之间的那片狭窄地带便成了楚州周围最安全的地方。因为,就算再笨的敌人也不会走进这块,明显是被两城夹击的死地。所以迎薰门与朝宗门,很自然的就成为新老两城的联系门户,平时新、老两城的人员进出,也都是通过这两个城门。也正因为根本没有攻城的敌人会从这两面城墙进攻,所以这两个城门的防卫是最薄弱的,防守人员也是最少的。
此时,新城的迎薰门下,突然传来了几声有规律的青蛙叫声,随后,迎薰门上也传来了几声回应,接着,随着轻微的咯吱声,迎薰门的吊桥慢慢地放了下来。吊桥刚在护城河上架牢,便有无数个穿着黑色劲装的黑点,有条不紊地往城内涌去,带头的却正是余玠和一个英俊潇洒,高大威猛,风流倜傥……的蒙面人。我想大家一定猜到了吧,没错,那个蒙面人就是我!(哎呀!各位大大,不用这么狠心吧,这么大块的石头……)
本来我也不想蒙面的,但是余玠听完我的“故事”后,坚持不让我暴露身份。他说,他已经尝够了武人受压迫的日子,不想我将来也和他一样。况且,当今朝廷文人之中,像我这样又有正义感又有骨气的文人已是寥寥可数,(呵呵,各位大大别打偶了,做人偶而自夸一下也没什么吧。)万一以后我做了大官,那么他们这些武人的生活也会好过些。
听了他的话后,我也是深有同感。就算目前的大宋名将余玠、孟珙等人再神勇,也比不上当年的岳家父子吧,还不是让秦桧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下狱了。所以,我就打扮成了一个蒙面大侠跟在余玠身边。余玠的属下见了虽觉得奇怪,却也不敢多问。
当天下午,余玠破例让崇捷崇锐军的军士吃上了一顿饱饭,然后让他们脱下了笨重的盔甲,换上了黑色劲装。毕竟有几十里路要赶,如果装着那么重的盔甲的话,累也要累死。
当晚戌时,我们便在郭朝进等人的接应下,顺利地进入了新城。郭朝进也无非就是用蒙汗药,药翻了一队守迎薰门的守卫而已。不知不觉中,崇捷崇锐军已经包围了沈府。我和余玠等人带着一队兵士,横冲直撞地闯进了沈府。当我们踢开高翔所在的大门里,高翔还在和一众舞姬饮酒作乐呢!
“余余……余……”乍然看见余玠,高翔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呵呵,高统领,真是好雅兴啊。”余玠看着满屋子惊慌得乱逃的舞姬,不由心火上升,冷笑着说道。
“余玠,你是要反了么?”高翔色厉内荏地说道。
“高统领何出此言?”余玠冷笑道:“余玠承蒙朝廷重用,统制楚州,此来只是与下属商量退敌之计而已。”
闻言高翔这才意识到余玠此时正是自己的上司,忙换了一副面孔,恭敬地说道:“属下不知余将军驾到,多有唐突,还望将军恕罪,将军恕罪,不知……不知将军所来何事?”
余玠此时恨不得立马拔刀杀了这厮,但他知道如果杀了高翔,这次就算能逃过这一劫,不久也要因此而获罪。所以余玠强压下心中的杀意,冷笑着说道:“我刚才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此次来,只是和下属商量退敌之计的。不过高统领,你身为忠节军统领,应该知道,如果有下属隐瞒重要军情,是什么下场吧!”
“知道,知道,隐瞒军情是死罪。”高翔颤声说道,同时心中暗想,今日余玠这厮不会是想给我强加这个罪名而把我杀了吧,这招本是我们常用的,却不知什么时侯被这厮学去了。
“呵呵,高统领知道就好。如此我倒有一事想问问高统领,想必高统领贵人多忘事,把这事给忘了。”
“余将军请问,属下自当知无不言,言……言无不尽。”高翔心中暗道,果然如此,看来此次当真是凶多极少了。
“那好,我只想问一件事,那望洋门门楼下的藏军洞的入口在哪?该如果进去?”余玠眼中杀机毕露,冷声说道。
此言一出,高翔有若听到一个晴天霹雳般呆愣当场。但高翔也不愧是在官场打滚了多年的老手,他马上分析出此次若不说出实话,今天的小命也许就不保了。
想到这里,高翔马上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一拍脑袋道:“哦,我的记性真是越来越差了,将军恕罪,将军恕罪。那藏军洞的入口正在门楼右墙角,将军只需将门楼上左数第三个女头墙用力往左扳动,入口自会出现。”
果然有个藏军洞,闻言余玠心中自是百感交集,本来他听到我说的话还是将信将疑,此次同意行动也权把死马当作活马医,不想听了高翔的话,才知道确实存在着这样一个藏军洞。此时余玠心里,一面为沈澈、高翔等人的行为感到愤慨,一方面又为楚州百姓还有生机而感到狂喜,另一方面,又为我能知道藏军洞的事而感到奇怪。
众人只见余玠脸上变换着各种表情,却猜不出他心里想着什么。高翔则以为余玠在想着是否要杀他,只吓得跪地不停地发抖。霎时,室内便陷入一种可怕的沉默之中,每个人都盯着余玠,等着他说话。
良久,余玠发出一声轻笑,对高翔说道:“高统领既然已经想起此事了,那自然就没有隐瞒军情之罪了。如此,就请高统领带路吧!”
闻言高翔不禁喜出望外,起身对余玠连连打揖道:“谢将军,谢将军不杀之恩,属下这就引将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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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军洞位于地下十米左右,洞壁由石块和青砖砌成,宽三米有余。因为是深在地下,所以洞中颇为潮湿,时不时地面会有一小滩的水,间或地,还有几滴水珠滴到洞中赶路的兵士的头上。藏军洞的地面是倾斜的,南高北低,大慨有五度之差,这种巧妙的设计很好地解决了积水问题,这样只需在藏军洞北尽头建个排水设施,就可以很好地防止洞内积水了。
因为洞中的空气稀薄,所以我们不得不减少火把的数量,一百余人才点一根火把,众人依靠着若隐若现的火光小心地往前走着。冷兵器战场上,很流行使用一种大瓮进行“地听”,这种“地听”不但可以听到挖掘地道的声音,而且还可以听到远处敌人的脚步声,这样就使己军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
因为当心金兵用大瓮“地听”,所以众人在前十里走得较慢,而后的二十里便加快了行军速度,还好藏军洞够宽够直,所以全军二万七千余人,才得已在两个时辰后走出藏军洞。众人在稍作休整后便马不停蹄地往回赶。终于,在丑时(一点到三点)将尽时,众人轻手轻脚地赶到了金军东营的后方。由于金军的防御方向是楚州,所以沿途却也是无惊无险,就算偶而有几个“夜不归”,也被我无声无息地解决了。说到暗杀,特种兵的其中一项技能便是深入敌境,暗杀敌方要员。所以解决那几个根本没有隐藏自己的“夜不归”,对我来说只是对功课的一次复习。
由于时间紧迫,崇捷崇锐军在休息几刻钟后,便按计划兵分三路分头行事。我和余玠带领七千余人直奔东营而去。张虎和陈贵则各带一万步军,分别伏击南、北营来援的金军。陈贵是自王承死后提拔上来的骑军统领,也是个征战沙场多年的悍将。
我的计划很简单,就是偷营打援。张虎和陈贵各一万步军,预先在东营南、北面设下埋伏,只等金军南、北两营的援军到来。我和余玠则负责到东营杀人。
我不是没想过逃跑,但是我想余玠肯定不会抛下楚州百姓的,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打消了这个诱人的想法。至于高翔,他现在已被郭朝进等人软禁在沈府里,只要稍有异动,郭朝进就会要了他的命。
自从原驻东营的双旗军解散后,金军便在东营驻上了一万人的骑军,由于步兵已经在各处扎营完毕,所以在东营并没有安置步兵。其它各营的兵力分配大致平均,每营都有七千余骑军配以一万步军。
如果没有藏军洞,我这个计划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在楚州和敌营之间到处都是敌人的“夜不归”,三万人的崇捷崇锐军想要避开敌人的耳目偷营是不可能的。而有了藏军洞就不一样了,金军后方的侦察十分稀少,再加上我们人人穿着黑色劲装,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是很难被发现的。
金军东营,四个哨兵正在后营门口打着盹。木栅栏上的灯笼随风摇晃着,照出了几个不断伸缩的影子。突然,一个黑影如狸猫般迅速向那四人扑去,也不见怎么动作,那四个人便无声无息地倒下了。
躲在不远处的崇捷崇锐军军士见此情景,不禁有些毛骨悚然,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蒙面人刚才还和他们在一起走路,他们还真以为自己见到鬼了。
一位军士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侧头对伏在身边的余玠问道:“将军,那到底是什么人啊?”
“他……”余玠笑了笑说道:“他就是‘雨夜刺客’。”
“啊……原来他就是‘雨夜刺客’,怪不得有这么好的身手。我……我还和他说过话呢,呵呵。”
不多时,一个谣言便很快地在崇捷崇锐军中传开了。
“知道吗?那个蒙面人就是‘雨夜刺客’呢,我刚才亲眼看见他一眨眼的工夫干掉了好几个,敌人连叫都来不及叫……”
“知道吗?刚才‘雨夜刺客’一下干掉了十几个呢……”
“我听说是二十几个啊?”
“是吗?”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我又着着实实地被余玠利用了一次。我只是奇怪地看着经过我身边的士兵,个个都莫明其妙地对我投来了敬佩而又害怕的目光。怎么我才离开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这些士兵的士气好像又上了一层的样子。当我以询问的目光看向余玠时,他却摆出一个对此事毫无所知的无辜状,又是只老狐狸……
七千余崇捷崇锐军无声无息地穿插在白色的帐篷间,当崇捷崇锐军深入到东营中部时,就被一队巡逻的金兵发现了,这队金兵临死前的惨叫惊醒了全营的金军。仿佛只是一霎那的时间,本来宁静的东营就像是一锅被煮沸了的开水般混乱不堪。有几个反应快的金兵在听到惨叫声后,在第一时间里提刀冲出了帐篷,但帐篷外相对强烈的火光,让他们在出帐篷的一霎那睁不开眼来,结果很快的就被等在外面的宋兵砍成了大小不等的几块。反应慢的虽然有多几个人一起冲出,但下场也只不过是被砍得大块些而已。一些有点头脑的金兵,知道这样出去等于送死,便懒在帐篷内,他们还在希望等宋兵冲进来的时侯杀几个垫底,但他们的希望很快就随着帐篷上的烈烈火声和飞进来的火把破灭了。
由于宋军是冲到中部便被发现的,所以东营前部的金兵大都能够平安地闯出帐篷,但这只是他们噩梦的开始。几千名身着黑色劲装的崇捷崇锐军,像黑色的潮水般涌向那些衣裳不整的金兵,一路上不断地撞击出鲜红的浪花。
这时,身临其境的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冷兵器战场。你不需要招式,也不需要思考,因为你基本上都没有出第二招的机会。你所要做的,就是一刀又一刀的往眼前的敌人砍去。你不用考虑你的刀是砍脖子还是砍手砍脚,因为不管你的刀砍中什么地方,只要能砍中敌人,让他因为剧痛而大叫一声,让他在那一瞬间失去反应能力,你身边的战友很快就会在他身上补一刀,所以你想在同一个敌人身上砍两刀的机会是很少的。
你需要的,只是力量和速度,力量决定了两刀相撞时谁更占优势,处于弱势的一方,往往就意味着死亡。速度决定了两刀互刺时谁先剌中对方,而拥有速度的一方,往往都可以逃过一劫。还好这两样我的都有。
随着我前面的宋兵不断地倒下,没有任何预兆的,我突然发现我已经冲在第一线了,我毫不犹豫地举起大刀向前面的敌人砍去。我的手能清楚地感觉到大刀入肉破骨的碰撞,虽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但这种感觉还是让我心神一紧,握刀的手也不知不觉地加了几分力。
此时,我已经数不清这是我砍倒第几个金兵了,我只知道我全身都浸泡在血水之中,身上的劲装像沾上胶水一样粘在我的身上,更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蒙在我脸上的黑布也沾满了血水,这让我的呼吸很不顺畅,我甚至能清楚地感觉到吸进鼻孔的血水,大量的体力消耗使我情不自禁地张口喘气,但吸进来的空气中饱含着让我恶心的咸味。我很想摘掉那块几乎令我窒吸的黑布,但我就是腾不出一点点时间来实现这个小小的愿望。时时刻刻我都感到只要我一停手,就会有好几把刀同时插入我的身体,所以我只能不停地挥舞着大刀,用最快的速度格开眼前的武器,砍倒眼前的对手,直到手臂麻木,虎口迸裂。
终于,压力一轻,我发现我已经冲出了对方的军营。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一把扯下脸上的蒙布,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肺叶的剧烈收缩,使我能清楚地听到自己拉风箱般的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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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军南营,睡梦中的完颜赛不被朦胧的喊杀声惊醒,他顾不得穿戴便匆匆向外赶去。刚走出帐篷,却见徐格已在帐外望着东面的冲天火光。
徐格见完颜赛不走出帐篷,忙躬身行礼道:“完颜将军,我军东营正遭袭击,应该是余玠那厮开始突围了。”
此时,却见仆散揆和全身披挂地奔上前来跪地说道:“属下参见完颜将军,报完颜将军,我军东营正遭宋军攻击,情况不明。”
“呵呵。”闻言完颜赛不脸露喜色,轻笑了几声道:“余玠这厮终于忍不住了,仆散将军,你速带本营七千骑前去增援,务要全歼崇捷崇锐军。”
“是。”仆散揆和应声道。
“慢。”徐格见此,忙出言制止道:“将军,我看事有蹊跷,若崇捷崇锐军三万余人前去东营偷袭,为何我军侦骑却不曾发觉示警。余玠这厮莫不是要声东击西?假若余玠只以少量人马到东营放火烧营,而待我精骑尽出之时,全力攻击南营。到时南营只有一万毫无训练的步兵,恐怕便要让他们突围而去了。”
“军师所言及是。”完颜赛不想了想说道:“余玠只要一破南营便可直奔扬州了,到时却又要多费些工夫。如此仆散将军所属的两千精骑便留在本营,增援东营一事,让纥石烈术雄带领五千骑前去便可。”
看来真是他们命不该绝,直到战后完颜赛不等人才知道,他们猜错了崇捷崇锐军的布置,但却错有错着,他们因为一个错误的原因而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而恰恰便是这个决定救了他们一命。
四月的北风习习而过,张虎一动也不动地趴在地上。他所带的一万人已经在路上布下了几千个绊马索和陷马坑。所谓的陷马坑无非就是一些一尺左右,碗口大小的坑。这种坑虽小,但对于奔跑中的马匹来说却是一种噩梦。奔跑中的马只要有一只马蹄踩入这坑中,由于马匹的惯性,轻则骨折,重则整只马腿都会被撕了下来。而且这种坑挖掘起来十分简单快速,所以在对付骑兵的时侯极为常用。
张虎并不担心敌人的骑兵不来,因为自从淮河一战后,张虎对郑言的话已经不再有任何的怀疑了。就比如说这次,那个郑言才到楚州不过一个月,便知道望洋门下有个藏军洞。自己在楚州住了已不下五年了,却从来也不知道原来楚州城下,还有一个这么大这么长的藏军洞。这可真是有些匪夷所思,唉,读书人的脑袋果然有些不一样。人家都说读书能知天下事,本来张虎说什么也不信的,现在看来确是真的。
远处,几颗星星若隐若现地跳入张虎的眼帘,接着又是几颗……它们排着整齐的两排,像两串红色的珍珠一样在黑夜中欢快地跳跃着。
“来了。”张虎轻声说道,他知道那些是金军骑兵的火把,他并不当心金兵会发现他们布置的陷阱,因为火把在马上那个高度,是照不到地上的绊马索和陷马坑的,马上的骑兵只能看到一些依稀的影子,他们会把它当做树枝或是石头。除非他们把火把扔到地上。
随着渐强的火光和越来越响的马蹄声,张虎清楚地感觉到身旁的士兵,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数目好像不对,张虎暗想道,看着那些闪烁着的火把,张虎粗略地数了一下,他发现敌骑大慨只来了五千人,还有两千人应该还留在南营中吧,有点麻烦,但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渐渐地,金军骑兵的脸庞一个个清楚地出现在张虎的眼中,他甚至可以看到金兵那由于用力握枪而略显发白的手指。
嗯,差不多了,看着离陷阱越来越近的金骑,张虎想到,同时右手紧了紧手中的长枪。终于,骑兵踏上了第一道陷阱,很巧合地,最先的几个骑兵并没有被第一道陷阱绊倒,但是张虎并不担心,因为他知道,前面等着他们的还有几十道共数千个陷阱。
突然,随着一声马嘶声,一名骑兵惊叫着被抛飞出去。前面几个骑兵惊讶地回过头,想看看发生什么事。但他们很快就知道他们根本就不必回头,因为同样的事情很快就发生在了他们身上。
“杀……”随着一阵惊天动地喊杀声,骑兵两侧的黑暗处,突然涌现出无数个身着黑衣手持长枪的大汉。骑兵们马上意识到他们中了埋伏,他们中有些人想逃,但是发现后面的退路已经被黑衣人完全封死了。他们中有些人想战,可是他们无奈地发现不知道要战哪一边。不管他们要战哪一边,他们都会把自己的后背毫无保留地暴露给另一边的敌人。他们中有些人想从前面冲过去,但等待他们的,只有无穷无尽的绊马索和陷马坑。
一万个步兵近身攻击五千余名全无防备的骑兵,使这场战斗变得毫无悬念,随着一声声惨叫和马嘶声,一个个骑兵被长枪捅下马来,战场上很快就剩下了一匹匹满是血迹的马,还有在马下痛苦地呻吟着的金兵。原本握在骑兵手上的火把,此时零散地掉在地上,火光映红了一张张因痛苦而扭曲的脸,随后他们无奈地看着那些黑衣人抽出了腰刀,向他们走来……
张虎并没有沉浸在胜利的兴奋之中,他没有时间兴奋,此时的他正忙着穿上刚从死亡的骑兵身上剥下来的盔甲。虽然这些盔甲上还留着斑斑血迹,甚至还有一个大洞,但张虎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一丝的不适,想反,他很喜欢这种味道,他喜欢金兵的血。
同张虎一起穿上盔甲的还有二千余名崇捷崇锐军骑兵。这些骑兵在进藏军洞时不得不放弃他们的马,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刚才还在想着他们的老朋友。但是现在,他们好像已经完全忘了他们的老朋友,因为他们个个都有了自己的新伙伴。看着那一匹匹高大膘悍的纯种马,着实让他们兴奋不已。
此时,北面也传来了一阵喊杀声。张虎咧开大嘴笑了笑,他知道北面现在也进行着,他们刚才所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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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军南营,帐篷外站满了衣甲不整的步兵,他们被不远处传来的喊杀声惊醒后,便再也无法入睡了。这些步兵三五成群的聚在灯笼下,对不远处的战事议论纷纷。他们大多数都没有上过战场,多数人只是在经过一个简单的训练后便来到了这里。这些步兵中有些人对这场战争充满了期盼,他们妄想着自己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然后连连升官,这种想法使他们兴奋得无法入睡。但大多数人还是对这场战争充满了厌恶,黑暗中传来的声声惨叫,已经在他们的心里深深地种下了恐怖的种子,他们想起了家中的亲人,想起了和他们在一起虽然艰苦,但是不用像现在这样担惊受怕的日子。
仆散揆和看着眼前这些步兵的样子,嘴角不由地露出一丝苦笑。这些步兵跟自己的骑兵比起来实在是相差太远了,他们在战场上的作用只不过是用来减缓宋军的攻势而已,必要时,他们也可以用来消耗楚州的弓箭和石头。如果不是因为金国的兵力奇缺的话,这些人应该还在家里握着锄头。
此时,远处几排跳跃的火光映入仆散揆和的眼帘,仆散揆和意识到那是骑兵手中的火把。于是他马上命令手下的骑兵作好了战斗准备,虽然他心里并不相信那会是宋军的骑兵,但他知道在战场上是丝毫不能懈怠的。
随着越来越响的马蹄声,仆散揆和的心也慢慢地放了下来,他看清了那些骑兵身上穿的盔甲和他们骑的马,还有盔甲上鲜红的血迹。但随后他的心中不禁一凉,他记得出去的时侯是五千骑兵,而现在回来的却只有两千多人,难道,其它的人已经……仆散揆和的脑海中不知不觉地又想起了“沉浮桥”一战时的景象。
“打开营门。”仆散揆和高声下令道。
随着两丈余宽的木制营门往两侧拉开,营外的骑兵像潮水般地涌进了大营。
仆散揆和马上就感觉到了事情不对,因为他看到那些骑兵非但没有减速的意思,反而加快了速度冲进大营。他意识到自己上当了,于是他急忙对着守门的步兵大声喊道:“关门,关门,堵住他们。”
但此时已经太迟了,一队队骑兵呼啸而过,从营门向四方散开,战马的铁蹄踏起一片腥风血雨,大刀无情地砍向想要关门的步兵,那些步兵本来就没有多少作战的经验,些时见到这种阵仗,不多时便像潮水般地退了回来。
冲进大营的骑兵,纷纷抛出手中的火把,这些火把在空中旋转了几圈,然后落在帐篷处燃起了处处火头,由于这几天烈日的爆晒,帐篷已是十分干燥,再加上北风助势,所以大火很快便在营中蔓延开来。霎时,大营中乱成一团,毫无心理准备的步兵在这突如其来的攻击下,完全失去了抵抗的信心,他们毫无目的地到处乱窜,四处躲避着骑兵的追击。有些身上带着火苗兵士,疯狂地干嚎着四处奔走,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又燃起了处处火头……
这时,仆散揆和的骑兵因为早有准备,所以全都上马准备迎敌,但无奈眼前到处都是四散奔逃的已方步兵。望着面前四处放火的敌人,仆散揆和一咬牙,手中劈风大刀往前一挥,大喝一声:“杀……”便带头向拦在前面的己方步兵杀去。
此时的大营内变成了空前的混乱,在金国步军眼里,他们完全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骑兵,哪些是敌人的骑兵,因为他们都穿着同样的盔甲,骑着同样的马,杀着同样的人,就是自己。所以,他们只要一看到骑马的就四处躲避。而对于骑兵来说,他们在若隐若现的火光中,也分不清哪些是敌人哪些是自己人,他们只是凭着感觉,照着前面的骑兵乱砍乱杀。
张虎将自己手中的点钢枪舞得虎虎生风,在金兵群中如入无人之境。他手中这杆点钢枪是由镔铁精钢打就,枪长一丈有余,通身漆黑,重量可达五十余斤。如此重的长枪在张虎手中,却灵巧得像只黑蛇般地或拦或刺或劈,冲在金兵群中竟然无一合之将。
“锵……”随着一声金铁交击声,一把劈风大刀生生拦住了点钢枪的势头,兵器交接处迸射出点点火星,在这黑夜处显得格外的显眼。
感觉到自己的手心有些发麻,张虎知道自己遇到了难缠的人物,抬眼望去却是一名中年金将,在这时暗时亮的火光中,这名金将有若天神般地挥起大刀向自己劈来。张虎忙将长枪一横,“铛”地一声火星四射,张虎觉得胯下的战马也情不自禁地往下一沉。
好强的臂力,张虎心中暗道,但要比力气,我张虎却还没怕过谁。想罢,竟将五十余斤重的长枪当棍使,往那金将劈头扫去。那金将却也毫不示弱,大刀一挥便将长枪格往一边,然后趁势又是一刀劈来。
如此枪来刀往,两人战得五十余合也不见胜负。只是张虎本是步军统领,在马术上明显较为生涩,从而在招术和速度上处处受制,渐渐处于下风。而那金将凭着高超的马术,却是越战越勇,打得张虎只有招架之功全无还手之力。
正当张虎险象环生的时侯,却听一声弓响,那金将惨哼一声,左臂上已插着一只羽箭。张虎正待要上前补上一枪,那金将却被几名金骑拼死抢下。张虎无奈地摇了摇头,扭头望去,却见旁边不知何时已多了许多身着黑色劲装的大汉,一名满面血污的年轻人正站在高处开弓乱射。
这些黑色劲装大汉正是我和余玠所领的七千崇捷崇锐军,此时我们已是解决完东营的金兵,赶来这里来增援。刚才正是我发一箭救下了张虎,只是因为在火光下瞄准失去了准头,只射中了左臂。
完颜赛不和徐格走出帐篷,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刚才他们还在商量着如何趁势拿下楚州。而这一刻,失败来临得如此之快,让他们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完颜将军。”仆散揆和捂着左肩,匆匆跑到完颜赛不面前跪下说道:“敌军势大,还请将军速随末将撤退。”说完不由分说地将完颜赛不和徐格推上了身后的马车。然后一横大刀,带着众骑兵,向挡在前面的自己人冲杀了过去……
是役,金军东营一万骑兵被宋军偷袭,死伤怠尽,宋军缴获马匹粮草无数。北营、南营大部分骑兵因增援东营而中伏,死伤大半,逃者廖廖。随后,宋军假扮金骑兵,尽烧南、北二营,营中步军被烧死,相互践踏而死者,不计其数。驻南营的完颜赛不在仆散揆和的两千精骑的拼死保护下仓皇逃走。唯独西营七千余骑与一万步军毫发无伤,但已成孤军,士气空前的低落。于当夜抛下粮草辎重匆忙北逃。崇捷崇锐军一路追杀,直将其赶至淮河北岸,一路留下金贼尸身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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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师……”完颜赛不看着眼前衣甲不整的残兵败将,带着颤抖的声音说道:“我不服啊,本来我们拥有了绝对的优势,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就输得一塌胡涂,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徐格仿佛在这一夜也苍老了许多,他无力地摇了摇头道:“徐格也无法回答将军,我也不知道是谁如此有本事破我的‘难民’之计,最可恨的是,我竟然到现在还猜不出其中的玄机。如果我徐格在有生之年,能见见这位高人,那死也无憾了。”
“唉……”完颜赛不一声长叹道:“难道真是天亡我大金,本来此次出兵是想在不损兵力的情况下,劫掠些财物来补充国库。没想到财物没有劫到半分,还遭到如此惨重的损失,叫我如何回去面对吾皇啊!”
“完颜将军不必如此,战场本来就是没有必胜的道理,而且将军曾经为大金立下过汗马功劳,就算有此一败,我想皇上也不会过于责怪将军的。”
“是吗……”此时的完颜赛不双目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他现在看起来已完全是一位行将入木的老人了,他垂下头说道:“就算皇上念我昔日之功而不治我罪,我自己却也不能愿谅自己……”
看着已经完全失去了信心的完颜赛不,徐格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自己又得重新找一个靠山了。
朝阳透过白蒙蒙的绫纱,照射在楚州新、老双城之上,为双城抹上了一片粉红。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隐隐约约地环绕于云雾之中,看起来宛如仙境一般。
又是一个早晨,这个早晨对于楚州百姓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早晨。昨晚城外一夜的喊杀声,每时每刻都在牵动着百姓们的心弦。楚州城里的百姓没有几个会睡得着的,他们知道楚州驻军与金军实力相差悬殊,所以他们并不认为宋军会赢得这场战争。他们也很清楚金军如果破城的话,会怎样做,所以他们都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了。但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这天早晨,来到城外的并不是他们想像中的金兵,而是崇捷崇锐军的士兵们。
首先发现崇捷崇锐军的,是新城城墙上的忠节军,他们难以置信地看着崇捷崇锐军里,成批的骏马和一眼望不到头的粮草辎重,在一片沉默后,他们忘情地为这些归来的勇士们欢呼。他们举起了刀枪,刀枪反射出的阳光,使新城城墙上白茫茫的一片。郭朝进等人再也顾不上高翔了,他们飞快地跑上城墙,看到归来的战友们,他们高兴得像小孩子一样互相拥抱,他们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高声欢呼……高翔随后也走上了城墙,看着城外昂首走过的崇捷崇锐军士兵,他的心中闪过了一丝羞愧。
随后得知消息的,是整夜站在老城城墙上的几千个乡兵,他们在崇捷崇锐军出城作战时,就担任起了保卫老城的责任。此时,他们看着远处的崇捷崇锐军士兵,个个欢欣鼓舞。他们对着城内的百姓大声喊道:
“我们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
整个楚州都沸腾起来。特别是老城,老城区区几百丈平方的地方,却有近十万的百姓,他们齐声欢呼的声音,几乎能把城墙都震塌了。
随着老城的四个城门先后打开,百姓们欢呼着涌出了城门,他们已经忘记了连日来的饥饿,也忘记了失去家园的痛苦,在这一刻,在他们的心中,只有崇捷崇锐军的勇士。
百姓们争先恐后地为士兵们牵马,为士兵们推车,他们将受伤的士兵稳稳地抬在担架上,他们将没有受伤的士兵高高举过头顶。随着部队入城,楚州城内响起此起彼伏的炮仗声。楚州百姓用最热烈的方式,迎接着作战归来的勇士们……
战后的士兵们,个个都是满身血污,我也一样,所以我也并不担心别人会认出我来。我和余玠骑上马上,任由百姓牵着马,缓慢地在疯狂的人群中移动。
“郑公子知道这些百姓为什么这么高兴吗?”余玠看着眼前这一幕,神色凝重地对我说道:“他们这么高兴是因为他们还能活着。其实百姓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只要有口饭吃,能活下去,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闻言我不禁一怔,觉得余玠说得对,百姓的要求实际上就是这么简单。但是,这一次他们能活下去,下一次呢?金国现在已经不足为虑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加野蛮,更加凶残的蒙古人。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蒙古铁骑将踏遍大宋江山,崖山一战后,宋朝将不复存在。如果按照历史所述,蒙古人在宋朝实行的是种族灭绝政策,到时侯眼前这些百姓又有多少人能幸存下来呢?
本来我到这个时空后,已经打算只为自己而活。但现在我开始动摇了,此情此景,看到近十万的百姓在你的身旁欢呼雀跃,看着他们在为你喝彩,看着他们眼神中流露出来的真诚和崇拜,我的心也随之颤抖,一股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责任心油然而生。此时,我那原本自私的信念,已经被身旁的欢呼声慢慢地改变了。我觉得我不应该让他们失望,我应该让他们继续活下去,让他们生活得更好。
“郑公子。”余玠打断了还在感动中的我,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说道:“余玠深知此战公子当居首功。只是……只是此战虽是我军战胜,却不能对外多说。我想朝廷也不会在史书上记下此战的。还请公子海涵。”
“哦,这又是为何?”闻言我不禁有些奇怪地问道,我可不稀罕什么功不功的,那些东西只是些水中花,镜中月,用来安慰安慰自己还可以,真正要用的时侯,谁还会去翻什么功劳簿呢?如果功劳有用的话,那岳家父子也不会死了。只不过我听说古时的史书大多是只记胜仗而不记败仗的,但是这次明明是胜仗,却又为何不能记呢?
“只因……”余玠凑到我跟前来小声说道:“藏军洞。”
哦,闻言我立时便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原来是这么回事。如果在史书上记载的话,藏军洞将没有再次利用的机会了,而现在知道藏军洞的人只有崇捷崇锐军,只要严格控制崇捷崇锐军的口风,把藏军洞隐瞒住也不是不可能的,说不定在下次作战的时侯,它还能再次发挥出它的作用。怪不得在历史上没有对这一战的任何记载,却原来是涉及到了军事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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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王老爹心情很好,实际上,整个楚州的百姓的心情都很好,但是王老爹却有比其它人更好的理由,因为他的茶馆重新开张了。
现在的老城已经不再像昨天那么拥挤了。原来聚集在老城内的难民,在领完崇捷崇锐军分发出来的粮食后,个个都欢天喜地的回去重建自己的家园。只一天的时间,楚州城内的难民就走得一干二净。这些难民一走,王老爹觉得楚州好像一下就变得空荡荡的。楚州街道上,除了满地的爆竹残骸和垃圾外,什么也没留下。想起了那些难民,王老爹又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以前王老爹只觉得满天的蝗虫是最可怕的,现在他才知道原来满地的难民更加可怕。如果难民没走,借他一百个胆也不敢开馆。
王老爹的茶馆是一个很普通的茶馆,他的茶馆里并没有什么上等好茶,也没有很好的茶艺,但胜在价格公道和占地宽敞,所以每天总能吸引来不少人前来休息聊天。
这天一早,王老爹刚打开馆门就迎来了不少客人,看这些客人的样子,显然都是一夜没睡,但在他们的脸上却找不出半点疲倦的神色,他们还沉浸在昨天胜利的欢喜之中。王老爹对这点可以理解,因为他也好不到哪去。早晨起床时,老伴就不停地抱怨着,因为王老爹整夜都在说着梦话,都在傻笑。呵呵,这能怪我吗?长期以来宋国大军从来都是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下屡战屡败,这次在实力相差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还能打了个大胜仗,有哪个大宋子民不感到高兴,不感到自豪啊!想到这里王老爹不禁又笑出声来。
平时在这个时侯,茶馆中总会有些卖唱的,可今天却一个也没有,因为她们知道今天是没有人会给她们赏钱的,往常对着她们大声叫好的客人们,今天只会嫌她们烦。说书先生也沉默着,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想出客人想听的段子。
王老爹带着伙计四处忙活着,开馆不到片刻时间便已是满座了,有好多人甚至端着杯茶站在门口就聊开了。众人兴奋地谈论着昨天的那场胜仗,其中有些人,家中有个哥哥或是弟弟正在崇捷崇锐军中服役的,这些人便自豪地享受着众人羡慕的眼光,高声地谈论着宋军是如何偷营打援,然后又假扮金兵放火烧营的。说道宋军奋勇杀敌之处,便引来了众人齐声叫好。当然,其中藏军洞一事却是没人知道的。
“嗨,我说,余将军向来都是打硬战的,此次怎么会用上如此高明的计谋了,你是不是吹牛啊?”终于有一位旁听者提出了疑问。
这一问倒也把那几个人问住了,他们的亲戚可没告诉他们这个啊。
“嗨……这个我知道。”王老爹喊了一声,为那些正尴尬的人解了围。
众人也都知道王老爹因为有这个茶馆,平时倒茶送水时少不了听上几句客人正聊的话,所以消息极为灵通。现在一听老爹这样说,茶馆中一下就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竖起了耳朵。原本站在茶馆外的,也呼啦一下围了上来,顿时茶馆内就拥挤了不少。
老爹不慌不忙地放下了手中的茶壶,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都知道,前些日子到楚州来的史开山史大人吧!”
“噫……”众人一听到史开山的名字都失望地发出了嘘声。其中有几个说道:“他不是和沈大人一起逃跑了吗?又光他什么事了?”
“呵呵,不忙。”王老爹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前几时和史大人一起来的,有一位叫做郑言的书生,这位郑言郑公子在听到金军来攻楚州后,便自愿留下来与余将军一同抗敌。”
王老爹的话音刚落,四周便响起一片叫好之声。
“好,是条好汉。”
“嗯,不愧是我们大宋的好儿男,他可比沈大人、史大人强多了。”
其中有几个机灵的,听出了王老爹话中的意思,便带着猜测的语气说道:“莫非,这一战便是那位郑公子策划的?”
“嘿嘿。”王老爹笑了笑,慢条施礼地说道:“这位客官想得不错,自从这位郑公子进入崇捷崇锐军后,余将军就对他言听计从,俨然已把他当作崇捷崇锐军的智囊了。这一战,若不是郑公子策划的,还会有谁?”
“哦,原来如此。”
随即四周便响起了一片赞叹之声。
“还不止如此呢……”王老爹邪邪地笑了笑道:“你们知道淮河之战吧!”
“怎么不知道呢,早就传开了。在楚州想找一个不知道的人还难呢。”
“就是,就是,据说那一战,崇捷崇锐军利用车船冲断了金兵的浮桥,然后击溃了金军一万精骑,并成功地将金军阻在淮北。”
“对对,不过后来被双旗军抄了后路,崇捷崇锐军才不得已退回了楚州,骑军统领王将军便是因此殉职的。”
看着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王老爹不动声色地说道:“呵呵,那你们又知道这一战是谁策划的吗?”
“不会又是郑公子吧!”
“不是他还有谁?”王老爹斜了一眼那个说话的人,说道:“据说,当郑公子提出这个计划时,崇捷崇锐军上下没有一个人同意的,他们都以为放弃楚州这种坚城,而出城迎战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嘿,要不是余将军立排众议,说不定淮河一战就不会发生了。”
这次,听完王老爹的述说,众人连赞叹声都没了,他们个个目瞪口呆地面面相觑,人人心里都暗呼历害。
“哈……”良久,才有一人起身大笑道:“各位乡亲,想我们楚州文有郑言,武有余玠,又何愁金人来犯。咱们楚州百姓今后有福了。来,咱们以茶代酒,为大宋有这样的好儿男,干了这杯。”
“好,干!”
“干……”
顿时茶馆内群情激涌,碰杯之声不断……
这时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戴着斗笠的人走出茶馆,他出来后就匆匆往城门赶去,北风带起了他的衣袖,隐约地露出了一把短刀,却是金人惯用的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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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捷崇锐军军营,伤兵聚集地。
余玠和我走在几千名伤兵之中,四周弥漫着草药味和痛苦的呻吟声,时不时还可以闻到几丝烤肉的香味。几个随军大夫正忙着为伤兵们更换绷带。
昨日一战,崇捷崇锐军已死伤大半。能够活着回来的只有一万三千余人,重伤的有一千多人,其余的人都带着些轻重不等的伤。昨天回到军营后,余玠就对我叹道,也许还会有千余人要死于发烧。闻言我大吃一惊,经过余玠解释后我才知道,原来古人虽然有抗菌消炎的草药,比如说火炭母、山苍子、草蔻仁等,但效果都不理想,特别是伤口面积稍大些的,这些草药就基本上没用了。
随着伤口发炎,接下来的就是发高烧,发烧中的伤兵是极为痛苦,他们通常都神志不清,满口糊话,而且往往都是烧了退,退了又烧,反复不已,但以当时的医疗水平对此却又毫无办法,只能眼看着伤兵们一个个死去。受伤面积稍大的,十个里面也只有两三个体质特别好的才能熬过来,所以伤兵的死亡率极高。
实际上,并不是古代是这样,抗菌消炎的特效药是直到近代时才发明的。最早的特效药就是青霉素。青霉素是英国科学家弗莱明发明的,它在1935年才得以成功的对青霉素提纯和强化,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才使用在伤员身上,但当时青霉素的价格比黄金还要贵,所以大多数的伤员还是用土方法:消过毒的绷带,和烧红的烙铁。
如今我也只能用这种土方法了,用这种方法首先是要将伤口内的杂物取出,去掉腐肉,清洗伤口,然后用烧红的烙铁烙,最后再缠上消过毒的绷带。消毒绷带我就只能用普通的白布,投入沸水中煮两刻钟,然后晒干代替。
于是乎,伤兵营内不多时便传来一阵阵让人心惊肉跳的惨叫,还有“咝咝”的烤肉声和让人作呕的香味。还好那些伤兵个个都是硬汉,也都坚持了下来。
余玠显然是一位爱兵如子的好将军,这才一天的时间,他已经是第四次前来看望伤兵了,这使得伤兵们十分感动。只是这次,余玠却一定要拉上我,按他的说法,是想让我这个大夫看看伤兵的伤情,我晕,我又成了大夫了。
刚进伤兵营,余玠就急切地拉过一位随军大夫问道:“杨大夫,弟兄们的情况怎么样了?”
“回将军。”杨大夫看了一眼余玠身后的我,说道:“郑公子的方法果然有效,弟兄们的情况都还好,发烧的弟兄只有一百余人,比往常少了八、九成。”
余玠闻言回过头来,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喂喂……,用不着这样看着我吧,看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余玠书房中,一个两眼都是黑眼圈的人正在埋头苦读。不用想了,这个苦命的人就是我。自从上次作战后,我就明白了我对冷兵器的作战方式可以说是一窍不通,现代的战争理论跟冷兵器时代的作战理论完全是两回事。就算不为别的,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我也应该多读点书了。所以我就向余玠求助,余玠知道后便欣然地答应了,他直接就把我带到了他的书房。
嚯嚯……当我看到满屋子的竹简时,我都傻了眼了。这时我才明白,在古代,书这玩意并不是人人都用得起的,就像余玠这样身为将军,也只是拥有少量的几本书而已。无奈之下,我只能端起余玠递给我的竹简,看了一眼又是一愣,字是繁体的,有很多字的样子我从未见过,而且都是我们语文课本上的文言文。想想也应该是文言文,毕竟这些字都是一刀一刀地刻上去的,如果用的是白话文的话,累也累死了。
所幸这其中的大多数字我都认得,再加上我也有些文言文的基础,谁让咱们初、高中的语文课本上就有文言文呢。所以有些看不懂的字,我也可以从行句的意思摸索出来。只是初时看得十分吃力。过了一两天也就越看越顺了。
孙子兵法之类的兵书我都懒得再去看了,在军校时我都不知道读过多少遍了。我看的主要是行军布阵的知识,因为冷兵器的行军布阵与现代的差别就很大。行军还好些,也是分为常行军,急行军和强行军。当然,在行军速度上,这时代的步骑兵说什么也赶不上现代的机械化部队。宿营的差别就大了,而冷兵器时代的宿营必须要考虑到水源,要考虑到防火攻和防水攻,交通要便利,一旦有敌人来能快速地出营布阵,还要布置哨兵等等。
至于布阵,这一块对我来说可以说是完全空白,我研究了几天,发现这些阵法虽有几十种之多,但都是大同小异的,使用阵法的目的就是充分地利用并发挥每个士兵的实力,我看了几天便将这些阵法归纳为进攻型、防御型、行军型和高难度型。
进攻型的阵法,比如说鱼鳞阵和锋矢阵,它们的战术思想其实就是“中央突破”。余玠在淮河之战用的鹤翼阵也是一种进攻型阵法,它的战术思想便是“左右包抄”。
防御型的阵法,比如说方圆阵,这种阵法是大将位于阵形中央,外围兵力层层布防,长枪、弓箭在外,机动兵力在内,与优势敌军交战时使用。他的战术思想就是“密集防御”。但因队形密集而限制了机动,缺少变化,敌军败退也难以追击,攻击性较差。
行军型的阵法有一字长蛇阵和衡轭阵,衡轭阵就是在宽敞的地方行军时,多几条长蛇而已。这两种阵法都强调机动性,攻、防都很差。
高难度的阵法,比如说车悬阵,这种阵是机动兵力在外,结成若干游阵,临战时向同一方向旋转,轮流攻击敌阵,形如一个转动的车轮。其意义在于:向敌军的一部不断地施加压力,使其因疲惫而崩溃,己方则因为轮流出击而得到补充和休整,恢复战力。但此阵受地形的制约大,要便于机动;要求大将有高超的战术指挥能力,应善于寻找战机和在军队的轮换中避免疏漏;战力持久却不利速决。
经过十余日的苦读后,我终于对阵法有了理论上的了解,但我知道要想真正领会阵法的精意,还要在实际上应用才行。而且阵法这玩意,并不是主将想摆出什么阵就能摆出什么阵的,这更多的还要靠平时对士兵们的操练,这也就是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道理。所以,在这时,我心中突然有了一种想带兵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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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定三年,五月。
稻田一片金黄,燕子与晚霞一起倒映在淮水中,轻风拂过,惊起稻浪涟涟万顷。
五月是楚州百姓最繁忙的一月,这个月,他们要忙着收割稻谷,收割完后没过几日又要耕种。
楚州的百姓普遍种的都是双季稻,这种双季稻的第一季是二月播种,五月收成,这季称之为早稻。第二季是五月播种,至八、九月收成,这季称之为晚稻。因为这种稻差不多是在百日内收成,所以又称作百日稻。这种双季稻的口感自然是比不上单季稻,而百姓们普遍种这种稻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这种稻的产量高和收成的时间短,这两个优点正是战争中的宋国所需要的。就比如说这次,虽然我们打败了金人,缴获了大批的粮草,可是到了十几天后的今天,粮草却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因为稻谷已经可以收割了,楚州的百姓将会再次尝到挨饿的滋味。
好久没有出来透透气了,看着城外正在帮百姓收割稻谷的崇捷崇锐军士兵,我不禁暗暗点了点头,这个余玠倒也确实不差,知道人民群众就是军队的基础,知道和百姓搞好关系。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军队打战才能事半功倍嘛。
这十余日来都躲在余玠的书房内看兵书,虽然很累,但是感觉很充实,心里也多了些底气,我甚至可以把这几日我看的兵法和现代的战争理论结合起来。现在的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对冷兵器作战知识一无所知的郑言了。但越是这样,我心中带兵的欲望就越强烈,毕竟,如果手上没兵的话,有这些知识也是毫无用武之地。
我漫步在城墙上,郭朝进等人一直跟在我的身后。他们倒是蛮尽职的,我在书房里苦读的时侯他们也日夜不停地轮番守卫。我对他们的存在也渐渐地习惯了,同时在他们的眼里,我也看出了点以前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尊敬和崇拜,呵呵,现在我还真有点做领导的感觉了。
这时,一位军士匆匆跑上前来作揖道:“郑公子,临安来了圣旨,请郑公子速去接旨。”
听到要去接旨,我的脑袋轰的一下就乱了。圣旨吔……皇帝老儿说的话,还有玉玺在上面盖印樱这这这……这玩意如果到了现代,那能值多少钱碍…
我匆匆随着军士跑到会客厅,厅中已摆上了香案,余玠也已换好了朝服,此时正与一位皮肤白皙得可怕的黄门分座两旁,边上站满了威风凛凛的殿前卫。
见到我冒冒失失地跑了进来,那黄门扯开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嗓门说道:“这位便是郑言吗?”
“回杨公公,正是郑言。”余玠忙陪笑着说道。
“嗯,”那黄门用他那双小眼睛打量了我一会儿,说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想不到郑公子年纪轻轻便立下了如此盖世功勋,咱家真是佩服。”
“哪里,哪里,公公过奖了。”我强忍着想吐的感觉,陪笑作揖道。
“嗯,余玠、郑言接旨。”
余玠和我忙并排跪地叫道:“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靠,第一次跪地,心里怪别扭的,特别还是跪这个阴阳怪气的公公。跪在地上的我,只觉得心上好像压着块大石头一样,闷得慌。
只见杨公公不慌不忙地从袖中取出一个黄色的卷轴,展开,用他那特有的怪腔叫道:“奉天承运,皇帝召日。绍定三年四月,金贼犯我楚州。余玠、郑言,退敌有功,各赏金百两。封郑言为礼部宣义郎,即日赴京面圣。钦此……”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我毫无感情色彩地跟着余玠叫道。
同时心里暗自为余玠抱不平,他打生打死的,才只是得金百两。崇捷崇锐军可是死伤一万余人啊!我转眼望向余玠,却见余玠的表情却十分坦然,好像事情本来就该这样似的。
“呵呵,郑公子。”杨公公笑了几声道:“郑公子自愿留在楚州抗敌,且用计以弱胜强一事,早已传遍临安的大街小巷了。此时的临安文人,个个都以郑公子为榜样。就连皇上也对郑公子赞不绝口。日后郑公子飞黄腾达之日,还请公子多多提挟啊。”
“一定,一定,公公如此说便是见外了。”我笑着说道。
“杨公公。”余玠说道:“今日天色以晚,不如我安排个住处,请公公在此小住一晚,明日再启程吧。”
“也罢,那就有劳余将军了。”
待余玠领着杨公公走后,想起了我的新官职,我转身问身旁的郭朝进道:“这礼部宣义郎是什么官啊?大不大?”
郭朝进用些许怪异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道:“回郑公子,礼部是主管大宋典礼和教育、贡举的。宣义郎是五品官员,虽不算大,但公子以平民身份一下就进入五品,也可算是平步青云了。”
唉哟……闻言,我不禁惨叫一声,现在我深深后悔装什么劳什子文人了,到现在变成了还要管教育、贡举,还有什么典礼,这宋朝有什么典礼我还不知道呢,真是报应啊……
临安,倚翠楼,一位身材娇好的女子正对着窗外发愣,丫环推门进来她也没发觉。
“小姐,小姐……”
“嗯。”那位女子在丫环的叫唤之下,惊愕地转过身来,却正是临安四翠之一的翠莲。
“小姐,你最近怎么老是这样心神恍忽的,自从你从楚州回来后就这样了。”
“啊……,没什么。”翠莲有些尴尬地说道:“可能是那次出海太累了吧。”
“小姐,你听说了吗?”丫环神秘地说道。
“听说什么?”
“那位郑公子,听说他在楚州以三万人的崇捷崇锐军,打败了七万的金军呢?据说还有一万多的双旗军。”
“嗯,听说了一些。”翠莲小声地说道,同时双眼不自觉地露出了向往的神色。
“听说郑公子是在知道金军有七万人的情况下,自愿留在楚州的呢?还有……”说道这里,丫环故意住口不说,双眼揶愉地望着翠莲。
“还有什么?”翠莲急着问道。
“郑公子要到临安来了,听说皇上下旨召他回京面圣。小姐,你说他会来找你吗?”
“找我?找我做什么?”翠莲吃惊地问道,她自己也没发觉,她脸上已经泛起了一层红晕。
“小姐你忘啦,你在离开楚州时不是让他来找你的吗?你还打算趁他来时,把他捉回去呢。”丫环装作一脸震惊地望着翠莲道。
“可……可是,爹爹不是说他打金贼,是条好汉,不捉他了吗?”翠莲慌忙说道。
“现在战已经打完了啊,他就不是好汉了,你不是还说过要替张舵主出气的吗?现在正好把他捉了。”说道这里,丫环再也忍俊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翠莲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人捉弄了,只羞得她满脸通红,笑骂道:“你这臭丫头,什么时侯学会捉弄人了,看我不打死你。”
“小姐,不敢了,不敢了,你饶了我吧。”丫环边跑边笑道。
窗外的小鸟奇怪地看着房中的两人,它实在想不通,这两个人为什么打架还打得这么开心。啾……它以它的方式叹了口气: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第一卷,楚州风云卷终
感谢各位大大看士兵的书还能坚持到现在,想必各位大大每次看士兵的书之前,在边上都有准备一个桶吧。不过大大们如果吐得还不算历害的话,不妨等明天再接着看下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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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到了临安(今杭州)之后,我才知道这句话描写的是多么的贴切。临安的河流密如蛛网,湖泊呈半开放状,气侯温暖而湿润,这种地理条件,决定了这里是各种植物生长的天堂。所以这里到处可见草莽萋萋,花木森森,宛如一个奇妙、天成、辽阔、生动的野生大花园。
自从南宋定都于临安后,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这里大兴土木,使这里皇城九里,宫室飞檐;园林棋布,湖山增色;官绅效摹,别墅成群。俨然已经成为了南宋偏安政权的销金窟。
现在的地球人可能很多都不知道杭州,但在当时,却很少有人不知道临安。就像现在很少有人不知道埃及的金字塔一样。因为在当时,临安的城市规模,真正达到了古代城市化的最高境界。当时世界著名的旅行家马可-波罗,在游临安时,感慨地称之为“世界上最美丽华贵的天城”。此后在世界其它国家的人,都知道了在美丽的东方,有这么一座世界上最大、最美的城市。
我和杨公公一行人,在马车上颠簸了十余天,终于来到了这个当时天下闻名的临安城。虽然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当我看到眼前的景像时,我还是从内心里感到一种震憾,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远处纵横交错的街市,忙碌的人群,一眼望不到头的楼阁……好像天下所有没有的东西都汇集在这里了,旁边更有湖光山色锦上添花。将其称之为“人间天堂”确实不过份。
马车,在铺满青砖的路上走得特别的平稳。我透过车窗,看着外面如飞而过的民房,心中不禁感慨万千。这才只是临安的郊外而已,这样规模的城市,可以说在现代也没有几个,听杨公公说,这里共汇集了大宋军民一百一十万,当时全宋的人口还不足一亿,可见这里的人口密度是多大。而就是这样繁华的城市,几十年后,便要在蒙古人的铁蹄之下呻吟,到时,这里的百姓将十不遗一。
终于,在一个时辰后,我们来到了临安城的艮山门(东北门)。一行人在城门口停下,随着渐渐变弱的马蹄声,四周交杂的机纾之声便抢入众人的耳中。杨公公告诉我说,这里个体丝织户与机纺作坊遍布,因此杭州民谣有“艮山门外丝篮儿”。在现代曾有人说过:如果宋朝不是覆灭在蒙古铁骑之下,再过一百年,也许就会发展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原本我不信,但看到了眼前的事实,我又不得不信了。
“郑公子。”进了城门,杨公公的怪腔又在我耳旁响起,还好这么多天来,我好像对这种声音也有些习惯了,只听杨公公尖声说道:“史开山史大人曾吩咐过咱家,郑公子来临安时,第一个要让他知道,咱家这就领郑公子去史大人处吧,明日一早,咱家再领郑公子前去面圣。”
晕了,我心中暗想,怪不得这个阴阳怪气的家伙一路上对我这么好,原来是得了史开山的好处。这个史开山也够嚣张,皇上要见我,他也敢抢先,呵呵,我又不是什么美女,有必要这样吗?
进入城门后,透过车窗,我发现城门里的建筑与城外的建筑又有所不同。城外居住的主要是百姓,那些都是生产各种生活物质的地方,他们的房子虽然好,但是却没有华丽的装饰和雕有图案的檐角。而城内却是名副其实的消费场所,每隔几步就有一间大酒馆,或是装饰华丽的妓院。在这里已经完全听不见机纾声之类的了,取而代之的却是钟磬弦歌之声,两旁到处都是话本说唱之人,一幅歌舞升平的景像。
“前面车中的可是子恒兄?”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马车外响起。
马车上的驾手听到叫唤声,忙勒住马车。我掀开门帘一看,史开山和沈澈正骑着高头大马立在街中。
“哈,果然是子恒兄,真是想煞兄弟了。”见我走了出来,史开山开心地大笑道。
“朝阳兄,澄明兄,好久不见。”我笑着说道,虽然我并不怎么喜欢这两个“贪官”,史开山还好些,沈澈我是见了都觉得恶心,但他们却是我来到这时代最早接触的两人,现在见了,心里免不了有些亲切感。
“呵呵。”沈澈笑道:“子恒兄一路可好,我和朝阳兄天天都在这附近打转,就等今天了。”
“托沈兄的福。”想起了沈澈隐瞒藏军洞一事,我话中不禁带了些刺,说道:“若不是澄明兄在楚州的安排,我想此刻郑言已不能站在这里了。”
“哪里,哪里。”沈澈闻言尴尬地笑了几声道:“这全靠子恒兄机智过人,沈澈倒是有些杞人忧天了。”
史开山闻言奇怪地问道:“你们在说什么?怎么我都听不明白。”
“哦,没什么。”我忙掩饰道:“澄明兄在楚州安排了一艘快船,就等楚州城破之时,让我逃走的。”
“哈哈……”史开山开怀大笑道:“还是澄明兄想得周到,不过澄明兄万万没想到逃跑的反而是金军吧。呵呵,好了,子恒兄,先上马吧!”
我们一行三人骑马并排走在街中,前面自有家将开路。史开山此时看起来心情极好,他笑着说道:“子恒兄,我和澄明兄都没想到你竟然历害至此,谈笑之间便让金军七万大军灰飞烟灭。也许你还不知道吧,现在你的事已经传遍了临安街头巷尾了。”
“对,对。”闻言沈澈眼中不自觉地闪过一丝妒忌之色,但他很快就换了一副嘴脸,笑着说道:“现在临安说书的,说的都是子恒兄与金军作战的段子。若说其它的,都没人愿意听了。”
“朝阳兄、澄明兄说笑了。”我不置可否地说道:“真正有功的,还要数阵前杀敌的三军将士,我郑言只是出了几个计策,侥幸能成功而已。哪有二位兄台说得那么夸张。”
“呵呵,看来子恒是不信了,我们一试便知。”史开山笑道。
“试?怎么试?”我不禁奇道。
“呵呵,子恒兄看着。”史开山贼笑一声,然后转身对着街旁的一群书生叫道:“郑言在这里,郑言到临安啦……”
那群书生一听到郑言两个字,便呼啦一下转过身来,惊愕地看着史开山,有几个还大声叫道:“郑言在哪里?”
史开山奸笑着指着我道:“他就是。”
我暗道了声不妙,连忙打马就要走,但却已迟了,街道上一下不知从哪钻出来成群的书生,将我围了个结结实实的,个个抢着对我说道“在下某某,字某某,今日见到郑公子,真是三生有幸。”之类的。
我只好一路抱拳陪笑着,打马蹒跚向前移动,却比平时走路还要慢上许多,直发了半个多时辰,才走到了史府。我们三人慌忙抢进了大门,在家将的帮助下,这才把那些书生拦在了门外。再看三人,此时个个都是满头大汗了。
唉哟……不好,我一声惊呼,原来这一路过来,我的脸都笑得抽筋了。史、沈二人见此,只笑得他们捂着肚子喊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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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兄,令叔不在吗?”三人笑够后,我随口问了一句。
“呵,家叔这几日正好外出,据说是去看什么宝地,我也不知道他要什么时侯回来。子恒兄找家叔有事吗?”史开山说道。
“哦,没事,只是随口问问。”闻言我不禁放下了心,一路上我都在担心与史弥远碰面。要见皇上赵昀我不怕,因为历史上的赵昀还算是个为国为民的好皇帝,我打胜战他只会高兴。而要见史弥远,我心中就没底了,因为史弥远对金一贯采取的是屈服妥协的政策,他以前就有过杀宋将以消金怒的历史。而且如今的宋朝,实际能作主的人还是史弥远,假如这个史弥远对我起了杀心,那是谁也保不了我的。
刚才匆忙进门,没有认真看府内的景物,此时放眼一望,却见府内虽有假山楼阁,奇花异草,但是比起沈澈在楚州的沈府来,却要逊色许多,我心中不免感到有些奇怪。但转念一想,像沈澈那样大手笔的沈府,就算是皇宫也不过如此,如果在临安也造上这么一座,那不是找死吗?想到这里,心下也释然。
本来史、沈二人还打算宴请宾客,为我接风洗尘,但我最怕的就是这样的应酬,于是以旅途劳顿为由拒绝了。但随后免不了的,我又被逼着重述了一遍楚州的战事,当然,藏军洞的事我还是不好当着沈澈的面点破。听完后,沈澈倒没什么变化,只是史开山却像个小孩听故事似的,不时地发出咯咯的笑声,再看他看我的眼神,几乎是把我当作神一样看了。
次日。
一个漫长的等待,我在皇宫的一间阁楼内等待着赵昀的召唤。窗外,一排排的楼阁,连绵交错着延伸至蓝天白云。这里看不到奇花异草,看不见绿树浓荫,只有一幢幢宏伟的建筑和巍然屹立的殿前卫。这样的建筑风格使这里处处散发出一种萧杀的气氛,再加上一面面迎风飘扬的五色腾龙旗,更显出一种王者霸气。
此时的我,却无心观赏这皇宫内的景色。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毕竟是见皇帝,说不紧张那是假的。赵昀这个皇帝比较特殊,他真正说起来是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皇帝。宁宗赵扩死后,其真正的继承人是赵竑。但赵竑此人没有什么政治手腕,他一向痛恨史弥远这种贪官污吏,他甚至直言他继位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将史弥远发配。但他却想不到,就因为这样便种下了苦果。史弥远知道这事后,根本就不给他上台的机会。他秘密勾结了杨太后,让杨太后认了赵昀(原名赵与莒)这个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亲戚作儿子,然后再修改了遗昭。就这样,赵昀由一个平民,顺利地登上的皇帝的宝座。
赵昀原本虽是一位平民,但他却有着天生的政治手段。他上台后,成功的用计逼垂帘听政七个月的杨太后撤帘。但他心里明白,以他的实力是没有办法跟党羽满天下的史弥远斗的,所以就一直采取坚忍的态度,任史弥远胡作非为。直到绍定六年史弥远病死,赵昀足足忍了十年。
“郑公子。”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沉思,只见一位手拿拂尘的黄门恭敬地对我施礼道:“皇上宣郑公子进晋。”
终于来了,我随着那位黄门左拐右拐地走了两刻钟的时间,来到了一座楼阁前,黄门先去通报,然后再召我进去。
进门我纳头便拜,口中大呼:“微臣郑言,叩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呵呵,由于我已经封为“宣义郎”,所以我也可以自称微臣,而不是草民了。
一双手很快地扶到我的双臂上,一个声音笑着说道:“郑卿快快平身,朕等着见爱卿这一刻,已经等了好久了。”
我忙受庞若惊地说道:“微臣不敢。”同时抬头快速地打量了赵昀一眼,却发现赵昀与其说是一个皇帝,还不如说是一个眉清目秀、温文尔雅的书生。呵呵,皇帝也和常人没什么不同嘛,以前看小说里常写皇帝都有什么王者之气,而眼前这个皇帝,说书生气还差不多。
“呵呵,郑卿不必如此。”赵昀笑着说道:“郑卿家在楚州以弱胜强一事,朕已经知道了。更难得可贵的是,卿家在知道敌我双方实力悬殊的情况下,还能自愿留在楚州抗敌,这足以证明爱卿对大宋的一片赤城之心,我大宋实在太需要像爱卿这样的人了!”
“回皇上。”我实在没有办法将功劳揽在一个人身上,这会让我良心受到遣责,于是我抱拳低头说道:“微臣不感抢功,其实楚州一战中,功劳比微臣大的还大有人在。”
“嗯。”赵昀对我赞赏地点点头道:“难得郑卿如此居功不傲,朕也知外面传闻大多不可信,不如卿家就此重述一遍此战的经过。”
“是。”我应声道。
于是我便将作战经过一五一十地告知了赵昀,就连藏军洞一事也未隐瞒。开玩笑,这种事如果隐瞒的话,那就是欺君之罪,要杀头的。不过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赵昀的表情好像也对藏军洞一事一无所知。
看着我奇怪的表情,赵昀冷笑一声道:“卿家必是对朕也不知道藏军洞一事感到奇怪吧,哼,朕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现今朝廷上下文武百官,像郑卿、余将军这样对朕忠心耿耿的,却是没有几个。朕这个皇帝却是有名无实了。”
闻言我心中一惊,听赵昀话中的意思,好像却是在拉拢我。我一想便很快明白了,赵昀确实是想培植自己的势力,而在朝为官且有能力的人,已大多数成为史弥远的党羽,就算有些还忠于赵昀的,也在史弥远的严密监视之下。而像我这样的又有“能力”又没有被“污染”的新人,赵昀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如果是别人,也许还会犹豫一下,但我却知道用不了两、三年,随着史弥远的病死,他的势力很快就烟消云散。现在这天大的便宜放在眼前,自己又怎么会不占。所以我想也不想便跪地道:“郑言誓死效忠皇上,为皇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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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府内,我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刚才在皇宫中和赵昀谈得很投机,本来并没有什么不对,赵昀看起来也很欣赏我的样子,可是就在我要离开的一霎那,屏风后发出了一声轻响,我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竟然这么容易就给赵昀那斯文的外表给欺骗了,幸好当时我毫不犹豫地宣誓效忠赵昀,如果当时我选择的是史弥远而对赵昀敷衍的话,或是我的表情上有些犹豫不定的话,我想当时就会有几十个刀斧手,从屏风后冲出来把我砍成一堆肉泥了。在这乱世之中,皇宫里死个把人又算得了什么。就算我是楚州之战的一大功臣,那又能怎么样,赵昀身为皇帝,他只要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让我不明不白地走上黄泉路了。
到了这时我才真正明白人为刀殂,我为鱼肉是什么感觉。面对七万金军,我至少还可以反抗,但是面对当今皇上,让命吧你……
“子恒兄,子恒兄……”史开山听说我回来了,急急忙忙地跑到我的房中,笑着问道:“见过皇上了吧,皇上给了你什么赏赐啊?”
闻言我苦笑一声道:“朝阳兄,以后你就是我的上司了,皇上命我出任骁骑军统领,这是任命文书。”
“啊。”史开山一愣,随即高兴地叫道:“喜事,天大的喜事,哈……来来来,咱们叫上澄明兄好好庆贺一番。”
骁骑军,是一只骑军,但从真正的意义上来说,它并不能称作军,它实际上是各个官宦子弟升官发财的跳板。
骁骑军全军才只有一万人,但是这里大大小小的将领却有五百人之多,这些将领大多都是当朝大臣的儿子、亲戚,他们中有些人甚至可以不用待在军营里,他们只需将名字在这里挂上一年半载,然后就可以上表,说在军中立下某某功劳,接着便可轻松地加官进爵了。
正因为如此,如果能够控制这只军队的话,呵呵,实际上就控制了一大堆人质。当我明白了赵昀的用意后,我不禁对这位机智过人的皇帝又是钦佩又是害怕。
这也是赵昀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不过当他给我这个任务时,我心里不禁感到有些奇怪,我不是已经是“宣义郎”了吗?怎么一个人可以身兼两职呢?但当时的我却不敢多问,后来问过史开山才知道,原来,宋朝的官吏是官、职、差遣分开的。官,只能代表你的官阶和所领的奉禄。而职,才是实际职责。比如说我现在的官衔全称是“礼部宣义郎、骁骑军统领”,这前面的“礼部宣义郎”指的就是官,它并不是指我真的要去礼部尽宣义郎的职责,它只能代表我是一个五品官员,其相应的奉禄是十二千职钱,春、冬各绢五匹,冬绵十五两。而后面的“骁骑军统领”才是我真正的职责。
丰豫门傍着西湖,此门历来是临安城里到西湖游览的通道,在这里,你只要登上城门,就可以看到西湖的美景和在西湖游玩的闲人。丰豫门也称小金门,宋代诗人杨万里有诗“未说湖山佳处在,清晨涌出小金门”就是写丰豫门。丰豫门早在古代就有游船码头,西湖游船多在此聚散,因而有“丰豫门外划船儿”之谚。也正因为丰豫门处在这样的一个特殊的位置,所以这里就成了临安城十五个城门(十个旱门,五个水门)中,最安全的一个城门。
骁骑军军营便在丰豫门附近,它就负责把守着这个最安全的城门。第二天,我和史开山并排骑着马走进骁骑军军营,一路上竟然看不到一个穿戴整齐的军士。也许是托那些有背景的将领的福,骁骑军的军营却是十分的豪华,这里军士所住的房子,竟然比临安百姓的房子还要好。更让我吃惊的是,不远处棱立着一幢约百丈见方的议事厅。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马廊里两千多匹瘦不拉饥,四腿发软的“颤马”,还有那杂草丛生的大校场。
我和史开山来到了议事厅前,却早有几百个文武官员在此等着为我“接风洗尘”,此时,众人见我和史开山二人进来,便大步迎上前来,对我们又是抱拳,又是称兄道弟的。
酒宴上,议事厅两旁座着几百个文武官员,也丝毫不见拥挤,这其中还有我在沙船上见过的张宏和吴欲刚统领。望着厅中翩翩起舞的歌妓和杯中的美酒,我暗暗摇头不已,我实在想不出眼前这幅景像跟军营有什么关系。但我又确确实实的是在军营之中。
“朝阳兄。”酒过三巡后,我实在忍不住了,便对史开山说道:“也许我现在该称朝阳兄为史大人了,郑言到现在还不知道我统辖的是哪只部队呢?”
“呵呵,子恒兄莫及。”史开山闻言说道:“至于这个称呼么,骁骑军跟其它军队不一样,我们这里上下都是兄弟,便不讲究这些,还是称字亲切点。”
“对对。”张宏也接口说道:“子恒兄这么说就生了,你看看大家还不都是称兄道弟的。至于子恒兄想带兵,那也好办,军营里的军士,子恒兄随便去挑,只要看到顺眼的,尽管叫去。”
“哦。”见张宏这么说,我心里虽然感到有些奇怪,但人家都随你挑了,我也就不多问了。于是我感激地对张宏说道:“既然如此,郑言就谢过张统领了。只是郑言从没有操练过士兵,正想请教张统领,不知张统领平时是怎样操练士兵的?”
“扑……”的一声,下面有人将口中的酒喷了出来,还有几个人发出了轻笑声。
“呵呵。”史开山闻言也忍俊不住地道:“不瞒子恒兄,关于操练一事,我们也和子恒兄一样,却是从未操练过。”
“啊……”我不禁奇道:“那平时士兵们都在做什么呢?”
史开山笑道:“临安拥有上千家酒楼、妓院和赌馆,这其中吃白食、出千的恶霸便有不少,平时我们的士兵就是惩治这些恶霸的,当然,这些酒楼和妓院也会给我们相应的酬劳。”
不会吧,这不是在收保护费的吗?
嗷呜……,今天士兵码字又码到两点多,到现在实在想睡了。本来这章偶还想等明天睡醒了改改再发的,但考虑到有些大大等不及了,那就先发再改吧。如果这里面有什么语句不通或是错字的,士兵先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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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一早,太阳慢慢地透过了云霞,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洒下了一道道时明时暗的金光。
骁骑军军营,窿窿的鼓声将军士们从睡梦中拉了出来,有些人醒来后,睁开眼看了一下天色,偏头又睡;多数人醒后,都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动。这些骁骑军军士已经好久没听过鼓声了,他们甚至用了好长的时间,才意识到这是在叫他们集合。有个脾气暴燥的,高声咒骂一声,随手就将床角的靴子甩了出去,然后一侧头,又睡着了。
鼓声乍止,擂鼓的家将捂着正在流血的鼻子,蹲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在他身旁,一只特大号的,还在不停地向外散发出怪味的靴子,静静地躺在地上。
我看着地上的靴子和依旧空无一人的校场,不由得怒火中烧。我唤过几位家将,在他们耳边耳语了几句。那几位家将听完后个个面面相觑,良久,他们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再看看我那不容置疑的神色,他们才领命而去。
“子恒兄。”史开山强忍着笑对我说道:“子恒兄勿怪,这些军士已有几年没有训练过了,现在难免,呵呵……”说到这里,他再也忍不住地笑出声来。
“无妨。”看着笑得弯下腰的史开山,我平静地说道:“我自有办法治住他们,朝阳兄就等着看吧。”
我的话音刚落,第一排的军舍后面就冒起了几处浓烟,不久便听到了烈烈的火声。
见此,史开山色变道:“子恒兄,这……这有些过了吧。”
“朝阳兄。”我呵呵笑了几声道:“朝阳兄昨天不是也答应过,让我任意行事的吗?”
“可是子恒兄。”史开山脸色惨白地说道:“这如果闹也人命来,却也不好交待。”史开山这时已经深深后悔昨天说的大话。他本来以为我只不过是想过过带兵瘾,直到这时他才明白我是玩真的。
“呵呵,朝阳兄放心。”我浅笑几声道:“早晨露水多,木材潮湿,士兵们有足够的时间控制住火势的。”
“着火了……”此时终于有人发现起火了,随着一声大喊,军舍便像炸开了锅一样乱了起来。军士们不及穿上衣袜,便急急忙忙地跑了出来,原本空荡荡的军营,一下就变得拥挤不堪。有些机灵的,便直奔水井打水,随着哗哗的水声,士兵们很快就扑灭了还未烧旺的火头。只是第一排军舍的后面,已是乌黑的一片了。
“是谁放的火?”有几个军士发现了军舍后的柴堆,不禁怒吼道。
“是我!”我大叫道。
众军士刚想发作,却看见我身边两百多个全副武装的家将(这些家将是我暂时向史开山借用的),再见史开山也站在我身旁,立时便明白我不是个好惹的主,便都不吭声了。
看着眼前狼狈不堪的军士们,我满意地笑了笑,同时为了让尽可能多的人听到我的声音,便大声叫道:“同志们……”
啊,不对,用错词了。
“弟兄们,我叫郑言,是你们新来的统领,我不管你们以前过着怎样的生活,但从今往后,你们的幸福生活就此结束了。众将士听令,限你们在一刻钟之内穿戴完毕,在校场列队。”
“一二一……一二一”
“子恒兄,这样练兵有用吗?”看着在校场上一遍一遍地走着队列、站着军姿的骁骑军士兵,史开山疑惑地问道。
“呵呵,当然有用。打仗有一项很重要的决胜因素就是士气,一个雄壮的军姿和整齐的队列,不但可以提高已方部队的士气,还可以让敌人心惊胆战,毫无斗志。”这个问题我以前就问过我的教官,现在只要照搬就行了。
因为我并不知道这时代的人是怎么练兵的,所以我只好把以前训练新兵的程序,稍作修改就搬了上来。
每天起床,本来是负重五公里长跑,但考虑到冷兵器时代的装备过重,而且骁骑军已经很久没有训练了,所以降低了难度,将长度改为两公里。但就算是这样,也让这些养尊处优的士兵们去了半条命了,很多人跑到后来,几乎都是被拖到终点的。真不明白就这样的体质,也能算是——兵。
接着吃过早饭,稍作休息,便以队为单位(每队一百人),开始了一个早上的拔军姿和队列训练,每训练半个时辰就休息一刻钟。军姿站不好,没关系,把你揪出来,在头上放一个装满水的碗,头要是歪一点,流些水下来,赏一顿鞭子。正步走不好,没关系,别人吃中饭、睡午觉的时侯,你就继续在“温暖”的阳光下“散步”吧。
下午是作战技巧训练。我把刺刀拼杀的技巧融合在枪法中,让他们对着草人练习刺枪。虽然长枪在长度和重量上都和刺刀相差很大,但刺刀拼杀的技巧却大多可用。没有练习过刺刀拼杀的人,一定会认为刺刀拼杀是一种很简单的动作,其实这里面还有很多的学问。比如说和敌人对刺时,怎样前进、后退和跃退,怎样做假刺,怎样在不同的环境下刺杀。而刺杀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两臂不得外张。两臂外张的缺点:一是突刺慢,二是没有力,三是暴露面大。这三个缺点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让你在和敌人拼杀时命丧黄泉,所以,当务之急,我便是要让骁骑军的军士们掌握正确的刺杀姿势。
晚上本来是要学习理论知识的,但是我也很讨厌这玩意,所以偷懒一下,就此略过。但是睡前半个时辰的“辅助练习”却不能放过。呵呵,以前都是我被人折磨,难得现在有折磨别人的机会,我又怎么会放过。不过我对士兵们还是很公道的,“仰卧起座”和“伏卧撑”随他们挑,只要能做满半个时辰就行。
一天练兵下来,就连充作执法队的家将也累得站立不稳。史开山本来还想看看我是怎么练兵的,但当他看到我练兵的方式,无非就是一遍遍地重复着刺杀动作和走着队列,此时早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唉,要完成皇帝老儿的任务还真不容易啊!如果皇帝老儿让我刺杀史弥远什么的,倒还不用这么费神。现在却要让我控制这只军队,我想来想去也只有这种方法了。我要向他们灌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思想,我要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习惯于服从我的命令。有朝一日,只要再加上一道圣旨,我相信就算让他们上刀山,下火海,他们也会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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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晚上,骁骑军军营,军士们刚在执法队的监督下,做完了“辅助练习”,此时正准备睡觉。
“受不了啦,再这样下去,我就要发疯了。”一位军士抱怨道。
“是啊,我也受不了了,以前的日子多快活,自从那个新统领来了之后,每天都把我们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一有人开头,众军士就七嘴八舌地发出了沉积在他们心中的怨言。
“就是,原以为那个新来的统领,只是想发发官威,忍一阵子就过去了。现在看来,他好像要让我们一直这样下去,这……这还是人过的日子么?”
“我们不能再这样忍下去了,我可不想英年早逝啊。”
“对,我们单个人不能和他斗,但如果整个军营的人全都不听他的号令,看那厮还怎么威风。”
“好主意,我们这就去告知其它弟兄。”
“我说。”看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出门的属下,一直默不作声的队将冷冷地说道:“你们想死也别搭上我啊。”
“队将,这……这是从何说起啊?”
“你们记不记得新来的统领叫什么名字啊?”队将不慌不忙地说道。
“啊,昨天有听他说过,不过当时太乱了,没听清。”
“好像,好像叫郑什么来着,对,叫郑言。”
“郑言……”闻言众人不禁大吃一惊。
“不会……不会就是那个郑言吧。”一位军士带着侥幸的心理说道。
“你说呢?”队将没好气地说道:“用你们的脑袋想想,前几天才传来郑言进京面圣的消息,昨天郑言就来做统领了,你们去闹啊,你们想想这是在和谁闹!况且,郑统领在楚州面对七万金兵都不怕,还怕你们这些虾兵蟹将不成?”
“啊。”一句话说得众人满头大汗,其中还有一个不甘心地说道:“那我们这以后的日子……”
“认命吧你……”
众人还来不及叫苦,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恐怖的声音:“熄火后不睡者,罚跑一千步,你们都给我出来。”
众人无奈地跟着家将来到校场,却发现在点点星辰下,校场上早有千余人在卖力地奔跑着。
五月中旬,这一天,又到了骁骑军向城中各酒楼、赌馆、妓院,收取酬劳的时侯,城里的老板们已经习惯在这一天准备好酬金。城内的百姓也习惯在这一天,将店内的好东西藏起来。但是这一天,百姓们的担心却是多余的,他们突然发现,以前像地痞流氓一样的骁骑军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
随着齐刷刷的脚步声,一队队的骁骑军士兵肩扛哨棒,排着整齐的队列,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在街道中央。这道奇景,引来了无数路人驻足观看。百姓在旁议论纷纷,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上个月看起来还一副吊儿郎当的骁骑军,一下就变成了现在这种威风凛凛样子。
我骑在马上,看着身旁整齐的方阵,心里免不了有些得意。一个月的时间,虽然他们的现状还是不能让我满意,但跟一个月前已经有天壤之别了。校场里的杂草没有人锄,都是给这些家伙踩平的。军械库里的长枪没一把是完整的,全是给这些家伙练断的。因为临安暂时还处在后方,所以军械竟一时补充不上,以至于这次出来全都扛上了哨棒。
这一个月来,这些军士们也渐渐地习惯了我安排下的生活。虽然现在相对于史开山来说,他们更习惯于听我的命令,但是我知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史开山出示他手中的兵籍和虎符,他们还是会听从史开山的调遣的,就算我手中有圣旨,我也不能肯定他们会听我的。所以我现在不能只局限于训练他们,我还要和他们建立友谊,要把他们当成兄弟,这样才能真正地得到他们的支持。
本来身为统领的我,是没有必要和他们一起来收“保护费”的,但我也想看看这一个月的训练成果,顺便也欣赏一下自己的作品,呵呵,虚荣心每个人都会有一点的。所以我就亲自带了一小队军士,负责了收钱湖门附近的“保护费”。
倚翠楼位于临安城西南,这里西邻钱湖门,东邻皇宫大内,是市区繁华地段。再加上烩灸人口的红、莲、香、艳四翠,使倚翠楼俨然成为文人雅士争奇斗艳的首选之地。特别是四翠中的翠莲,前段时间不知从哪带来了一曲别具风格的“水调歌头”,更引得无数文人书生慕名而来。
陈晔并不是什么文人书生,他是京师驻军“拱圣军”的统领,他不知道其它三翠怎么样,他也没兴趣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满脑子都是翠莲的影子,但是翠莲高昂的身价,使得他一个月也只能见到她两三次。翠莲是卖艺不卖身的,所以他每次来都是坐在桌前,目不转睛地盯着翠莲,看着她的一颦一笑,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他知道自己只是翠莲的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但他无怨无悔,他只要看到翠莲,他就感到满足了。
但是最近,陈晔感到翠莲好像有心事,别人也许不知道,但陈晔知道。而且陈晔还从翠莲的眼神中看出,翠莲是在想着一个人。让他不能接受的是,翠莲心里的这个人显然不是他。这个残酷的事实折磨得陈晔昼不能食,夜不能眠,他决心看看自己到底败在什么人手上,他不愿意就这样,输了连对手是谁还不知道。
这天,陈晔依然和往常一样,坐在桌前看着翠莲为他弹奏,陈晔感到很满足,至少在这一刻,翠莲是属于他的。
突然,翠莲的丫环一路小跑地冲了进来,兴奋地在翠莲的耳边耳语了几句。
看着翠莲那欣喜的表情,陈晔知道今天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了。虽然在这段时间里,他一直都在等着这一天,但这一天到来的时侯,却是那么的痛苦。一股无名妒火在陈晔心中燃烧着,他无奈,他苦恼,他失落,还有不甘。
“郑公子!”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转过头,一个熟悉而又美丽的身影跃入了我的眼帘。
“翠……翠莲。”不好意思,我差点忘了这位美女的名字了,罪过。
“郑公子,你终于记得来找我了,我……我很是高兴。”只见翠莲满面春风地对我说道:“公子请上楼坐坐吧。”
“呃……呃,好的。”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听到翠莲的话,我记得我好像是答应过要来找她的,只是我完全把这事给忘了。
“立……定。”小队中喊口令的队将,适时地将队伍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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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进楼上小筑,我就感觉到了一双充满敌意的眼神,抬眼望去,却见桌上坐着位武将打扮的中年人,此时正双目喷火地望着我,一副恨不得把我吃了的样子。
靠,你不会是认错人了吧,怎么这样看我,我疑惑地望向翠莲。
翠莲慌忙解释道:“这位是陈统领,是翠莲的客人。翠莲说有朋友来访,陈统领便说想见见我的朋友。”
“哦。”闻言我不禁有些摸不着头脑,我跟翠莲也并不是很熟,怎么就有人要见我了。
“陈统领。”翠莲向陈晔介绍道:“这位便是我的朋友,郑公子。”
“哦,郑公子请坐。”陈晔说道:“看郑公子这身打扮,也是军中之人吧。”。
“正是,在下骁骑军统领。”我在陈晔对面坐定,抱拳说道:“不知陈兄所属何军?”
“哦,原来郑公子是骁骑军的,呵呵。”陈晔眼中闪过一丝轻蔑,同时语气中略带了些傲慢说道:“我是拱圣军统领,听说骁骑军中的将领,个个都是官宦子弟,却不知郑公子家中,何人在朝庭作官?”
“郑公子才不用他人荫护呢!”翠莲闻言看了我一眼,笑着说道:“以郑公子的才智,做骁骑军统领,反是辱没了他。”
“哈哈……”陈晔大笑道:“翠莲小姐说得对,这骁骑军虽说是禁军,却与老弱的厢军无甚差别,郑公子能做得上统领一职,自然不用他人荫护。”
听到陈晔话中带刺,我面色不由得一变,正要发作,却看见翠莲向我投来乞求的眼神,不由心中一软,暗叹一声,想到翠莲终日生活在这里,却不知受了多少气,也是个可怜的人儿。想罢,我忍不住怜惜地望了翠莲一眼。
看着我的眼神,翠莲只觉得胸口有如小鹿乱撞,不由得欢喜得低下头来,两片红晕不知不觉的便爬上了脸庞。此情此景,却又是风情万种,别有一番风味,只看得我和陈晔二人目瞪口呆,妙不可言。
正当我二人沉迷于翠莲的美色不能自拔时,楼下的一阵汕笑声将我们三人拉回了现实。陈晔回过神来,想起刚才翠莲和我眉目传情的样子,不由得又妒又恨,看向我的眼神,又多了几分挑衅。
我推开窗户,愕然地发现大约两百人的军士,正对着稳站在街中的骁骑军,恃意嘲笑辱骂,有些人甚至还将食物往骁骑军丢去。
原来,在京师驻军中,就属骁骑军的素质最差,平时根本就不用训练,但粮晌装备等,却是最多最好的。所以其它驻军心里难免会不舒服,平时在城内与骁骑军军士碰面的,就时有磨擦。但由于骁骑军的素质太差,而且人数所占比例太小,京师共有三十万禁军,而骁骑军却只有一万,所以在和其它驻军斗殴时,从来也没讨过便宜,久而久之,骁骑军的军士便成了其它驻军的出气筒。
看着楼下的几百军士,我心知那些多半便是陈晔带来的“拱圣军”,我回头望向陈晔,却见陈晔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装着不知道楼下发生的事。
翠莲在京师生活的时间也不短,此时哪还会不明白了楼下发生了什么事。想起若不是她唤我上楼,这一切便不会发生,不由心中歉疚,满脸歉意地望着我。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部队之间打架斗殴之事,我也没少碰到过。在现代不管是军校还是警校,打架都是最平常不过的事。只要没出大事,上面一般对此都是不闻不问的。据说是领导们认为,在和平时期,打架可以锻炼战士们的实战经验。所以在知道我们要出去打架时,教官总会恶狠狠地抛下一句话:打输了就别回来。
想到这里,我对着翠莲笑了笑,转身对陈晔说道:“陈统领,得罪了。”
然后不理陈晔不解的表情,对着楼下的骁骑军军士大声叫道:“你们如果打输了,就全部给我滚回家种田去。”
“是。”楼下传来骁骑军军士们的欢呼声。
享受着翠莲和陈晔投来惊愕的目光,我关上窗户,径直走到桌前坐下,端起酒杯来一干而尽。我并不担心骁骑军打不赢,经地这一个月的训练,他们虽然还比不上崇捷崇锐军,但对付起这些长期没上过战场的驻军来说,还是绰绰有余的。那些驻军笨到以为今天的骁骑军,还是像以前一样不敢还手的骁骑军。他们竟然看不出骁骑军之所以没有还手,完全是因为没有我的命令。
随着一阵乒乒乓乓和惨叫声,楼下很快就恢复了安静。陈晔慌忙走到窗前推开窗户,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楼下倒了一地的属下,再看骁骑军,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依然列着整齐的方阵,昂首挺胸地站在街中央。
“呵呵,翠莲小姐。”我又喝了几杯酒,起身对翠莲拱手道:“多谢小姐款待,无奈郑言公务缠身,改日再来和小姐共饮。”
翠莲见我要走,满脸是不舍的表情,说道:“郑公子,你……你说话可要算话。”
“一定,告辞。”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下楼去,我实在不敢看翠莲那可怜兮兮的表情,再看一眼我怀疑我又要忍不住留下来了。
“郑公子慢走。”身后传来了翠莲略微发颤的声音,不禁又让我心中一酸,唉,我这是怎么了?
“他……他是谁?”等我走了之后,陈晔这才想起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他……”翠莲双眼放出异彩,微笑着说道:“他就是郑言。”
陈晔闻言虎躯一震,自言自语地道:“原来他就是郑言,他就是郑言,我……我输在他手里,也不冤……”
远处,传来了一个声音。
“不分东南西北,预备……唱!”
不分东南西北
不看肩上星斗
只要穿上这身军装
我们就是亲密战友
因为我们是军人
因为我们是战友……
嘹亮的歌声直冲元宵,回荡在临安城的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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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正午,分散在城内各处的骁骑军们,已一队一队地回到了军营。在他们的脸上,我看到了兴奋,也看到了自豪。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了临安百姓,他们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骁骑军了。他们现在是真正的——军人。
“子恒兄,子恒兄。”史开山兴奋地跑到我面前说道:“听说你在街上把拱圣军给打得不成人样了,哈……好,他们也有今天。”
“咦?”我不禁奇道:“朝阳兄的消息倒也灵通。我才回来不到一个时辰,朝阳兄就知道了。”
“哈……”史开山开怀大笑道:“子恒兄有所不知,以前从来都是骁骑军的军士被打,都是我去找别人算帐的。今天,终于也有人来找我算帐了,你没看到张成那厮的样子,哈……真是大快人心。子恒兄真是奇人,骁骑军在你手上只一个月,便有若脱胎换骨一般,小弟佩服。”
“哪里哪里。”张成也许是拱圣军的统制吧,我也懒得问。我想陈晔也一定不想这种丢人的事让别人知道,但两百多人被打伤,陈晔也是没办法掩瞒得过去的。
“朝阳兄今天为何如此空闲啊?”我随口问道,自从我开始练兵后,史开山便很少到军营来。
“哦,差点把正事给忘了。”史开山一拍脑袋道:“子恒兄,家叔回来了,他要见你。”
“啊……”该来的,终于要来了。
一个和蔼可亲的老人,一个虽是满头白发,但两眼还是炯炯有神的老人。
史弥远是进士出生,所以身上总带着几分温文尔雅的书生气。当史开山给我介绍时,我简直不敢相信面前这位老人,便是能和秦桧、潘仁美“媲美”的奸臣史弥远。
“礼部宣义郎、骁骑军统领郑言,参见史丞相。”我对史弥远抱拳施礼道,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表面上还是要做足的。开玩笑,现在得罪这个老家伙,不是嫌命长吗!
“嗯,免礼。”史弥远打量了我一会儿,说道:“果然是一表人才,想不到郑统领年纪轻轻,便会大宋立下大功,果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我忙说道:“丞相过奖了,郑言只是有些运气而已。”
“不然。”史弥远笑着说道:“郑统领也不必妄自诽薄,楚州之战也许还有些运气,但是郑统领能在一月之内改变骁骑军,却跟运气没关系,而且郑统领的练兵方法,更是别出蹊径,令本相也不得不佩服。”
顿了顿,史弥远又继续说道:“郑统领可知本相这一月为何出城吗?”
“属下不知。”
“呵呵。”史弥远带着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笑着说道:“本相此去,实是为自己找寻一处埋骨之所。幸而此次已经找到一处理想之地了。”
“恭喜丞相。”我心道原来如此,原先我还奇怪,这世上还有什么事需要史弥远亲自去做的,原来却是为自己找坟地。这老家伙倒也及时,再过个两、三年也就可以用上了。不过这老家伙告诉我这些做什么?
“郑统领一定奇怪本相为何说这些吧!”看着有些疑惑的我,史弥远说道:“其实本相只是想知道,这坟地,本相应该还来得及修建吧。郑统领以为如何呢?”说完,史弥远大笑着径直而去,留下了满头是汗的我,和疑惑不解的史开山。
从史府中出来,我才发现我的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我没想到史弥远精明至此,只根据些蛛丝马迹便能猜到我已经投靠了赵昀,而且好像还知道我进骁骑军的意图。刚才我一度想冲上去把那老家伙的脖子拗断,就算你史弥远再精明,也料不到我是个假文人吧。但我知道我不能这样做,如果杀了史弥远的话,我也就完了。
这段时间以来,我已将赵昀和史弥远的关系想得很清楚,赵昀现在实际上正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
一方面,因为赵昀是史弥远所立,所以赵昀皇位的根基,实际上就是史弥远。如果赵昀给史弥远安上个罪名杀了他的话,或者派人刺杀而被人知道,甚至只是怀疑是赵昀幕后指使的话,那实际上就是在否认赵昀皇位的合法性。赵昀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所以刚才如果我冲上去拗断史弥远的脖子,那么赵昀会毫不犹豫地杀了我,以示他的清白。
另一方面,赵昀又不甘心继续受史弥远的控制,因为他并不知道史弥远再过三年就会暴病而死。事实上任何人看到史弥远那精神矍烁的样子,都想不到他三年后就病死,当然,除了我之外。所以赵昀现在已经等不及了,同时,他也当心史弥远会重演一次废、立的历史,所以他要培植自己的势力,免得真有这么一天,他连一丝还手之力都没有。
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史弥远已经知道我投靠了皇上,那么他刚才完全可以杀了我。毕竟,现在是史弥远的天下,他的党羽遍布天下,爪牙“三凶”、“四木”臭名远昭,连魏了翁这样的名臣都被他发配了,还有什么他不敢的。而且我并不相信赵昀会因为我,而跟史弥远翻脸,说到底我只不过是赵昀手上的一只棋子,一只他随时都可以抛弃的棋子。那到底史弥远在打什么算盘呢?真是让人摸不透啊!
唉!我一声长叹,到了现在我才真正明白了政治的可怕,就算在楚州被七万金兵包围,我也没有这么无奈过;就算面对面地和金兵作战,我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离死亡这么近。最可恨的是,我现在好像做什么都是死。杀是死,不杀也是死;走是死,不走还是死。现在的我,就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正等着史弥远把刀磨快。
我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军营,却见一个黄门正在军营里等着我。
见我到来,那黄门向我施了个礼说道:“郑统领,皇上宣郑统领进宫议事。”
啊……今天是什么日子,老天在考验我心脏的承受能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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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几千年也不变的开场白,虽然我还没喊几遍就厌了,但为了还有机会说出话来,不得不强忍着恶心将这句话吐出来。
“爱卿快快平身。”赵昀一把扶住我,微笑着说道:“朕果然没有看错人,朕没想到,爱卿只用了不足一月的时间,便已有起色了。再过些时日,控制骁骑军该不是难事了吧。”
“皇上。”见赵昀还是这么乐观,我忙说道:“臣以为,史弥远已经有所查觉。”
“哦?”赵昀眉头一皱,问道:“此话怎讲?”
于是,我便把到史府的过程复述了一遍。
“嗯。”听完我的述说,赵昀眉头微微一皱,说道:“想不到这奸贼如此狡猾,爱卿放心,有朕在,必会保得爱卿平安。”
“谢皇上恩典。”我无奈地说道,多么让人心酸的回答,被人利用的滋味可真不好受,最惨的是,明知被人利用,还不得不感谢他。
我心里知道如果史弥远要杀我,赵昀肯定是保不住我。赵昀这么说,只是要安我的心罢了。他从始至终都只是把我当成一个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而已。
“嗯。此事暂且放在一边。”赵昀显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一丝的愧疚,但他很快就若无其事地说道:“朕此次唤你前来,实是有一事想听听你的意见。今日京湖制置使史嵩之呈上奏折,蒙古欲和大宋合作灭金。爱卿以为如何?”
联蒙灭金,闻言我脑袋轰的一下乱开了,历史上是有联蒙灭金这回事,但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史弥远死后的事啊,还有三年呢,难道是历史记载错误?应该不会啊。难道是我的出现改变了历史?我到这里只做过一件事情,那就是楚州之战。啊……想到楚州之战,我有如遭受五雷轰顶般的动弹不得。
一定是楚州之战了,楚州之战金军理应获胜的,金军本来可以从楚州抢掠大量的钱财、粮食,足够缓解一下国内的危机。但是因为我的出现,金国不但没有抢掠到钱财,反而损失了大队的精锐骑兵。这种反差,立时让金国在北方的蒙古战线全线崩溃,也让历史上的联蒙灭金之战提前了两、三年。而历史上,蒙古灭完金国后,很快就找了个借口来攻宋了。那宋朝的灭亡岂不是也提前两、三年。
唉,真是世事无常啊,想不到我一直引以为豪的楚州之战,却是我犯下的一个弥天大罪。但是话说回来,我当时总不能独自一人逃走,丢下楚州军民不管吧。
“爱卿……爱卿……”赵昀疑惑地望着呆立不动的我。
“皇上。”赵昀的叫声把我拉回了现实,既然犯下的错已经无法挽回了,现在只有设法补救了,于是我慌忙叫道:“皇上,万万不可联蒙灭金。前有大宋联金灭辽,虽灭世仇辽国,却引来了更强悍的金国。如今金国衰弱,若联蒙灭金,则又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得不偿失啊,皇上。”
“嗯,爱卿所说有理。”赵昀说道:“唇亡齿寒的道理朕也明白,只是蒙古答应战后将河南归还大宋,朕又岂能不动心?”
“皇上。”我想起蒙古正是因为没有兑现承诺,才挑起了宋蒙之战,所以我想也不想便脱口而出道:“皇上,蒙古是不会归还河南的。”
“哦,爱卿为何如此肯定?”赵昀疑惑地说道:“况且就算没有大宋参战,金国也支持不了多久。而大宋参战,则又可得河南,又可报靖、康之耻,我们又何乐而不为?”
“皇上。”闻言我不禁气结,这赵昀的政治手腕也许很强,可在军事战略上,只能说幼稚和目光短浅,我尽力劝说道:“皇上,蒙古现今已灭国四十,若灭金国,则下一个便是大宋了,以蒙古的野蛮之师,又岂会重承诺将河南归还大宋,而给自己添麻烦呢。”
“嗯。”赵昀沉呤了一下,说道:“那以爱卿的意思,朕该如何做?”
“联金抗蒙。”我不假思索地说道,以战略角度来说,联合金国,不断地给金国补充军用物质,或是派兵入金境共同抗蒙,可以让大宋百姓免受战乱之苦,而且还可让大宋成为一个巨大的补给基地,军事物质可以源源不断地送往前线,让前线没有物质的忧虑,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古代版的抗美援朝。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算阻不住蒙古大军,至少也可为大宋争取个十年、八年的准备时间。到时,说不定宋、蒙之战就是另一个结局了。
“不可能。”赵昀一口就否定了我的提议,他脸上已微显怒色,扭头说道:“大宋与金国交战已有百年,两国之间的仇恨只能用血来洗清。就算大宋答应,金国也不答应。”
“皇上。”虽然我已查觉到了赵昀的怒色,但此事非同小可,这关系到大宋的生死存亡,所以我也只有硬着头皮说道:“皇上,只要稍过几日,金国得知蒙古欲与大宋结盟,必会派使者来求和,到时只需……”
“不必多言。”赵昀胀红着脸大声说道:“金国对大宋有靖、康之耻,如今你却让朕去助金抗蒙,那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若不是因为你曾在楚州大败过金军,朕现在就把你当作奸细办了。”
闻言我心中一惊,意识到我犯下了一个错误。虽然从战略角度来说,联金抗蒙是一个最佳的选择,但是宋、金两国之间的民族仇恨已成为不可调和的矛盾。况且还有被宋国君民认为是奇耻大辱的靖、康之耻。所以就算赵昀答应,朝中的大臣也不会答应;就算大臣答应,作战的士兵也不会答应;就算是士兵们也答应了,宋国的百姓也不会答应。
想到这里,我连忙拱手说道:“微臣知罪,请皇上责罚。”
“唉!爱卿。”赵昀此时脸色渐缓,柔声说道:“朕知道爱卿是一心为国,但联金抗蒙一事确是非同小可,大宋最多只能做到坐山观虎。适才朕的言语也有失当之处,爱卿不必放在心上。爱卿这就回去吧,让朕好好想想。”
“是,谢皇上厚爱,微臣告退。”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军营的,我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想着今天发生的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到站在我面前的敌人,不是凶残的金人和野蛮的蒙人,也不是狡猾如狐的史弥远,更不是善长隐忍的赵昀。我的敌人就是我所知的历史,在这冥冥之中好像有一股力量,让一切事情都按照我所知的历史发展。虽然我也可以改变一些历史,比如说楚州之战,但那只是无关紧要的一点,它只是让历史提前了一些,并没有改变什么。
然道这是上天在捉弄我么?把我弄到这时代,让我坐看蒙古是怎样灭亡宋朝的?我真的有能力改变历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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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震天的吼声,惊得金銮殿上的小鸟四散飞逃。
“众卿平身。”赵昀又和往常一样例行早朝,他的眼角瞄到了站在一旁的史弥远。这个奸贼已经好久没来上朝了,他一上朝准有事发生。赵昀一看到史弥远,心里就有些不舒服,也许,也可以称作害怕,只是赵昀十分不愿承认这一点。
待群臣在两旁站定,赵昀身旁的黄门扯开尖嗓门叫道:“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臣有事启奏。”
循声望去,见是台谏官李知孝,赵昀不禁眉头一皱。谁都知道李知孝是依附于史弥远的“三凶”之一,此时定又是史弥远在搞他常用的那套把戏。
瞄了一眼站在左边首位的史弥远一眼,赵昀冷声说道:“李爱卿有何事启奏?”
“启禀皇上,金国皇帝完颜守绪派使者前来求见吾皇,此时正在殿外等侯。”
啊,赵昀闻言不禁吃了一惊,真让那个郑言给猜中了,金国的动作也够快,才不过四、五日,使者都到临安了。
“宣。”赵昀不动声色地说道。
“宣金国使者进殿……”
随着黄门的长音,不多时便有一位身着便装的金人走上前来下跪道:“金国使臣耶律余斯,参见皇上。”
“嗯。”赵昀心中恨极了金人,所以他并没有打算让那个金人平身,他明知故问地说道:“耶律将军此来,不知所为何事?”
“回皇上。”感觉到了赵昀的蹊落,耶律余斯并没有半点不快,他诚肯地说道:“耶律余斯此来,是奉吾皇之命,前来议各。蒙古北来,先灭西夏,西夏灭了便攻我大金,若金国也灭了,就必然攻打宋国了。所谓唇亡齿寒,自然之理,所以皇上支援金朝实际上就是在保卫大宋。肯请皇上以大局为重,与金国联合。”
“哼。”赵昀冷哼一声,说道:“蒙古与大宋合作的条件便是将河南归还大宋,你们金国能做到吗?”
“皇上,这……”耶律余斯一时语塞,要知金国现今的领土,已被蒙古吞食得所剩无几,若是将河南归还于大宋,那和亡国也没多大区别了,耶律余斯又如何能答应。
“皇上。”一直站在旁边默不作声的史弥远,此时终于开口,他嘴角微带着几丝笑意,不慌不忙地说道:“微臣认为耶律大人所言有理,我们若与金国联合,便可以金国为屏障阻挡蒙军。何况,蒙古归还河南,也只是句空言。还望皇上为百姓社稷着想,三思而行啊!”
“望皇上三思而行……”史弥远的话音刚落,殿中便有大半的文武官员下拜齐声说道,却好像事先排演过一般。
赵昀见此心中不禁无名火起,但他心知此时还不到发作的时侯,只得强忍着怒火,用略带嘶哑的声音说道:“那么依丞相的意思,大宋是否应该联金抗蒙呢?”
“皇上圣明。”史弥远一揖到地,高声说道。
“皇上,此事不可。”
赵昀闻言心中一喜,循着声音望去,却是赵范,这赵范正是赵癸之兄,现任两淮制置使,正是少数的几个敢于与史弥远作对的忠臣。
此时只听赵范说道:“皇上,大宋百姓多受金人残害,若是联金抗蒙,恐生民变。况且,若大宋增兵金境,恐兵士也毫无战意,如此焉能成功?”
“呵呵……”还不等赵昀回答,史弥远已抢着说道:“赵置使所言甚是,不过本相早想了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还请皇上一同斟酌。”
“哦,丞相说来听听。”赵昀强忍着愤怒说道。
“皇上。”史弥远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笑着说道:“我们虽与金国联合,但却无需增兵金境,我们只需派一人前去便可,此人曾在楚州以少胜多,以弱胜强……”
骁骑军军营内。
一位黄门正高声宣读着圣旨:“奉天承运,皇帝召曰,封礼部宣义郎、骁骑军统领郑言,为骁骑将军,即日出使金国,钦此。”
这已是我第二次接圣旨了,一接到圣旨我就明白史弥远前几日为什么不杀我了,他等的就是今天。史弥远对金一贯采取屈服妥协的政策。对史弥远来说,这么做既可以送给金国一份大礼,也可以除去赵昀的助手,还可以重新夺回骁骑军。史弥远这轻描谈写的一招,就将我和赵昀辛苦经营一个月的成果付之一炬。我仿佛看到了史弥远正奸笑着说道:“小样儿,想和我斗,老子走过的桥都比你们走过的路多。”
对金国来说,他们本来就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与宋国联合,此时宋国虽然只出一兵一卒(那就是可怜的我),但是宋国已不和蒙古联合夹击他们了,而且还得到了我这个大仇人,他们此行的目的也达到了。
赵昀也许是个输家,失去了我,失去了对骁骑军的控制,被迫在金、蒙战争中保持中立。但我却认为赵昀是个最大的赢家,虽然宋国没有真正地和金国联合抗蒙,但可以坐看金、蒙二虎相争,当然,现在的金国也许只能称作一只病猫。这怎么说也比联蒙灭金强多了。
现在的我并没有太多的负面情绪,有时侯等死是比死还难受的,这几天我一直想着史弥远会怎么对付我,现在知道结果了,我反倒觉得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坏。
呵呵,老天你漏算了一点吧。我想到历史上的联蒙灭金并没有发生,这总算是这几天来,我能想到的第一件好事了。老天是漏算了史弥远吧,史弥远一向对金国都是“恩庞有加”,抗金名臣韩侂胄,便是被史弥远勾结杨皇后刺杀于玉津园。宋、金作战,有时宋国战胜,却还要赔款。这也是拜史弥远所赐。
历史上联蒙灭金也是发生在史弥远病死,赵昀大权在握的时侯。现在史弥远既然没死,那么联蒙灭金这事自然就不会发生了。前几天我还在为不能改变历史而烦恼,想不到改变这一切的,却偏偏是史弥远这个奸贼。看来现在就是一个转折点了,以后历史也许就要按照一个新的轨迹运行了。这对我来说,也许真的是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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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月朗星稀,风高云淡。
史开山和我在空旷的院子里拾桌而坐。史开山明白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和他叔叔史弥远脱不了干系,所以心里颇觉得对不起我,一时又不知怎么开口。而我这么多天来,一直处在这黑暗的政治漩涡之中,也已感到身心俱疲,一时也无话,所以场面颇为尴尬。
“子恒兄。”史开山终于耐不住这种沉闷的气氛,开口说道:“开山对不住子恒兄,心中有愧。”
“朝阳兄这么说就见外了。”我苦笑着说道:“此事与朝阳兄无关,朝阳兄也是无能为力。何况郑言在临安的日子,还多亏了朝阳兄的照顾,郑言心中对朝阳兄只有感激。”
“子恒兄不因家叔的事……”史开山欲言又止,他平时也极不赞同史弥远所做之事,特别是这次,叔叔竟然把一个在楚州击败七万金军的功臣,一转眼就给金人送了过去,难道叔叔就不怕激起民愤吗?
“朝阳兄不必多说了,令叔是令叔,你是你,我郑言一向是恩怨分明的。”我看着对面的史开山,心里渐渐觉得这个史开山其实也蛮可爱的,他除了是个贪官外,做朋友倒真是没得说。
“子恒兄,至于家叔,这个……这个……”史开山想为史弥远说几句好话,但却一时想不到该怎么说,良久,他才叹了口气道:“也罢,既然子恒兄已经不怪开山了,若开山再奢望子恒兄原谅家叔,那就显得太不尽人情了。”
“呵呵……”我摇头苦笑道:“朝阳兄真会说笑,史丞相位高权重,郑言又怎敢对丞相心存介谛,更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了。更何况,郑言此去金国,多半便是客死他乡,原谅与不原谅,还有什么区别吗?”
闻言,史开山脸色霎时转白,两唇微动却始终说不出话来。见此我心中也觉得不忍,后悔刚才想起史弥远一时气愤,对史开山说出了那番挖苦的话。
良久,史开山才说道:“既然子恒兄如此信不过开山,那么开山就此告辞了。”说完起身抱拳就走。
“朝阳兄留步。”我慌忙说道:“是郑言说错话了,还望朝阳兄原谅则个。”
“唉,子恒兄。”史开山转身说道:“开山又怎会怪你?开山只是想到明日一别,你我二人不知是否还能再见了。”
“呵呵。”闻言我一笑道:“朝阳兄放心,我郑言又怎会这么容易就死了。朝阳兄该对我有信心才是。朝阳兄忘了吗?你我别于楚州之时,你不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郑言还不是好好的站在这里吗?”
闻言史开山的眼里现出了几丝光彩,点头说道:“子恒兄说得好,开山最佩服的便是子恒兄这种身处逆境而不轻言放弃的气慨。来,为了子恒兄能顺利归来,我们干一杯。”
人人都说酒能乱性,但我却认为酒能让人显出真性。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外人是很难看到的,因为他们平时总是用自身的意志力,将很多种欲望、冲动压抑在心里。而一旦喝过酒后,随着自身意志被酒精麻痹、减弱,长期压抑在心中的欲望和冲动便会暴发出来。
史开山的酒量很好,但是今天不知为什么,才喝几杯就好像控制不住自己的样子。
“子恒兄。”史开山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说道:“说句心里话,子恒兄可别笑话。开山以前也梦想着成为像子恒兄这样的英雄,只是开山长期生活在临安,渐渐地便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甚至连这个梦想都忘记了。直到见到了子恒兄,这才想起来。呵呵,我没佩服过什么人,但是子恒兄却是例外。不管什么难事,到了子恒兄手上好像都会轻易化解,子恒兄总是会给人带来惊奇,在沙船上是这样,在楚州也是这样,到了临安还是这样。所以我相信,子恒兄一定能够平安地从金国回来的。”
“谢了,好兄弟。”我感动地说道,此时的我更相信酒后见真情了,史开山对我的友谊,实在是没话说。
“兄弟?”史开山疑惑地望着我说道:“子恒兄,你当我是兄弟吗?”
“当然。”我紧握着史开山的手说道,来到这个时代后,头一回,我不再感到孤单,因为我知道,不管我走到哪里,都有一个兄弟在世界的角落挂念着我,这样就足够了。此时,在我的脑海里依稀闪过一个模糊的影子,这个影子,很熟悉,很美……是她,过了好久我才把握住,原来是她,她会不会也像史开山一样,时常挂念着我呢……
次日清晨,史开山一直送我到了城门口,耶律余斯已和百余名金国骑兵备好马车等着我。
“请回吧,朝阳兄,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我忍着头疼,强笑着对史开山说道,昨夜和史开山喝了一夜的酒,两人都喝得烂醉,到现在我的头还是疼得要裂开的样子。
“子恒兄保重。”也许史开山已经习惯于喝醉了,他现在看起来就像个没事的人一样,只见他轻松地说道:“我对子恒兄有信心,我准备了十坛好酒,等着子恒兄回来我们再醉一次。”
“好。”闻言我豪气顿生,笑着说道:“只怕十坛酒,还不够我们兄弟二人喝吧。”
“哈……”史开山大笑道:“兄弟回来时,开山把临安的酒全都买来,不光是我们兄弟二人喝,临安的人个个都有的喝。”
“告辞!”我笑着一拍史开山的肩膀,便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马车。分别这一刻总是让人难受,所以走得越快越好。
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史开山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面的忧愁,他对着马车的背影,轻轻地说了一声:“保重,兄弟。”
谁也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的一座酒楼上,也有一双含着泪水的眼晴,在望着远去的马车,那双眼睛清楚地刻着几个字,那就是:肝肠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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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天气冷得特别的早,仿佛只是一夜间,大家便发觉身上的衣物已经不足以御寒了。还好马车上棉被、衣物应有尽有,所以我也不至于受冻。只是苦了在外骑马的金国骑兵,骑马风大不说,还要辛苦地顶着厚重的盔甲,举着冰冷的长枪。
离开临安后,我反倒觉得全身一阵轻松。虽然临安的豪华,是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法比拟的,但除了史开山那真势的友谊,和翠莲的身影还能给我些温暖的感觉外,临安留给我的只有可怕的恶梦。虽然这二十余天来,只有晚上宿营的时侯,才可以走出马车活动活动,但我却一点也不觉得烦闷。只有在经历过临安那种可怕的生活后,我才真正的体会到这种平静的生活是多么的可贵。
这二十余天来,我也想过逃走,如果在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逃走,毕竟,从这一百多个金人中逃脱,对我来说并不是件难事。但是现在的我一想到逃走,就会想起楚州的百姓,想起他们可爱的笑脸,想起他们为生命发出的欢呼。我不想这样坐看着历史就这样发展下去,我不想选择逃避了,我必须改变点什么。况且就算我逃走,又能逃到哪儿呢?我一逃走,必会触怒赵昀和史弥远,到时只怕我就要开始漫长的逃亡生活了。
马车奔驰在河南的官道上,糟杂的马啼声像往常一样强奸着我的耳朵。我透过车窗看着窗外下正在田里忙活的百姓,不禁心生感慨。金国境内有好几个种族,有宋国的汉人,有辽国的契丹人,与我同行的耶律余斯便是一位契丹人,还有西夏的回讫人。辽国被金国所灭,西夏被蒙古所灭,它们在这里都留下了很多的难民。当然,更多的是金国的女真人。
女真人,也称女直人(清朝的满州人便是女真人的后裔)。他们曾经创造过一部神话般的历史:仅以二千五百人起兵的完颜阿骨打,仅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就将辽、宋两大国征服。当时的女真是如何的强大。然而,仅仅三、四十年之后,女真人就尽失其昔日的勇锐。归其原因,便是他们侵入宋地后、被宋人汉化了。
女真人之所以这么容易被汉化,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宋国的生活方式差异不大。而汉化的直接结果便是,改变了他们质朴的民族传统,养成懒惰奢靡的生活作风,使这个民族最终走向衰落。女真人汉化的结果,也使他们丧失了尚武精神,使他们在蒙古人的铁蹄下,变得不堪一击。
为了阻止女真的汉化,金国的皇帝也并不是没有做出过努力,他们制定法律,规定:凡女真人改汉名、着汉服者,杖八十编为永制,他们甚至强令境内的汉人改从女真的习俗。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虽有很多汉人不得不改从女真的习俗,但女真人却不顾法令,纷纷改汉名、着汉服,虽屡禁而不止。
呵呵,想到这里我不禁发出一声轻笑,如果能阻止得了女真汉化那才是怪事呢!那些皇帝为什么不想想,自从进入汉地后,他们军队的编制,君臣的称呼,甚至连皇宫都是临模宋国的皇宫的。在这样的风气下,又如何能禁得了女真的汉化,现在甚至连过的节日都是按照汉人的习惯过了。
“喝……”听到马车外金骑们发出的欢呼声,我知道我的好日子就要结束了。我们就要到达目的地——汴京了。说汴京也许没多少人知道,但是说到“清明上河图”,就没有多少人不知道了吧。“清明上河图”画的就是鼎盛时期的汴京,只可惜,那副景象我是没有眼福看到了。一百年前,金兵两次攻陷汴京,后一次攻陷便焚城,大火三日不熄,两百多年的积蓄毁于一炬。
“马车内的可是郑言郑公子?”队伍刚入城,便被人阻住,我不禁心中一阵奇怪,我所认识的人十个手指头都会数得过来,怎么汴京也有我认识的人。
“正是郑公子。”不等我出声,耶律余斯已经替我回答了。
“呵呵。”不稍时便有一个留着三羊胡的中年书生钻进马车,对我抱拳说道:“在下徐格,听说郑公子要来,在此已等侯多时了。”
“徐格?”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认识这么一个人,我疑惑地问道:“郑言好像不曾见过徐兄啊?”
“确是不曾见过。”徐格笑道:“但却交过手。”
“交过手?”闻言我更加奇怪了。
“呵呵,郑公子不会忘了吧!”徐格笑道:“在下便是策划攻楚州的谋士。徐格等着与郑兄相见的这一天已经很久了,郑兄是第一个让我输得不明不白的人,徐格佩服。”
“哦,原来是你。”闻言我不禁面色转寒,冷冷地说道:“徐兄的真是好手段啊。就算郑言再历害,也想不到策划攻楚州之人,竟是一个汉人。”
“呵呵,郑兄勿怪。”面对我的冷嘲热讽,徐格好像已经习惯了似的,依旧谈笑风声地说道:“战场之上哪还有半点仁慈可讲,况且你我各为其主,有岂有汉人之说。”
“哼。”我颇不以为然地冷哼一声说道:“如今郑言已是徐兄的掌中之物了,徐兄想怎样,便明说了吧,我郑言却也不是贪生怕死之徒。”
其实我是说的好听,我心里是知道金人不会对我怎样的,至少在这段时间里不会,这从耶律余斯等人一路上对我的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原因就是宋、金之间那个脆弱的联盟,更何况现在的我有如一只笼中之鸟,他们犯不着冒着打破宋、金联盟的危险,急着对我不利。
果然,徐格笑道:“郑兄此言差矣,徐格现在已有幸和郑兄一同驰骋沙场了,又怎会对郑兄不利呢。呵呵,郑兄放心,吾皇也是个重人才之人,他在听说了郑兄的事后,也十分想见你。不过今日时辰已晚,还请郑兄暂住徐格府上,明日再见宫面圣吧。”
呼,又是一皇帝,一个末代皇帝——完颜守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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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噻,今天竟然到了25名了哈,各位大大对士兵的支持真是没得说,士兵想通了,有各位大大的支持士兵就高兴了,不管能不能签。
完颜守绪,一个历史上对他有着很好的评价的末代皇帝。一般的末代皇帝全都是昏庸无能之辈,但完颜守绪却恰好相反。但就算完颜守绪志大才高、卓识有为,却也没有办法改变金国百年来积累下来的各种问题。叹只能叹他生不逢时了。
我全身赤裸地浸在一个大浴桶里,想着明天要见的那位令人叹婉的千古悲剧人物。心中竟然生起了些悲叹的味道。靠,我现在还不知道他要怎么对付我呢,我倒开始同情他了。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呼”的一声,吹开了漂到嘴边的花瓣。
“哦……”我舒服得呻吟了一声。十几天没洗澡了,整天都窝在那个马车里,跟个乞丐似的。开始几天还好,还能找个客栈洗洗,后来进入两国交战地段,就只能憋着了。不过这古代的大浴桶洗起澡来还真舒服,虽然没有沐浴露,不过到处都是散发着自然清香的花瓣,还真是一大享受,搞得我都不想起来了。如果再有个美女来个鸳鸯浴,呵呵,那就爽呆了……想着想着,我的某个部位情不自禁地有了反应。唉,这个……各位莫怪,我也是个男人咯,几个月没发泄了,是男人都会有反应的吧。好在我是个当兵的,每个当兵的都没少吃过这种苦头,也习惯强忍着啦。
“奴婢燕儿,见过郑公子。”一个女声从我身后传来。
哇,更大的诱惑来了,我转头看着身后的美女,不禁又是一阵虚火上升。靠,这时代的人怎么都流行这个啊,洗澡也要女人陪浴。还好我是个特种兵,想敲破我的意志力,没门。我忍……忍得好辛苦啊。
“公子。”良久见我没出声,燕儿红着脸低声说道:“燕儿是来待侯公子的。”
“哦……”我尴尬地说道:“我不用待侯,你……你还是出去吧。”
“公子。”燕儿闻言急道:“燕儿就这样出去是要受到责罚的。”
“哦,那……那你就等会儿再出去吧。”说到这里,各位大大不用怀疑郑言转性了,如果来的是个金人,那么郑言是不会犹豫的。但燕儿却是个汉人,同样是一个身处金境、受金人压迫的汉人。如果我还能对她下手那我还是个人吗?
由于有个女人在身旁,我也实在没有办法再继续洗下去。于是抽了个空爬了出来,三脚两脚地穿上了衣物。
“燕儿小姐,不如到这边来坐坐吧。”我坐到桌边喝完几杯凉茶,强压下了心中的虚火,对着正尴尬的燕儿说道。
“奴婢不敢。”燕儿闻言慌忙低头说道。
“小姐不必如此拘束。”我叹道:“你我均是汉人,在这金人统治的地方,我们汉人哪还有尊卑之分。小姐如果还没忘了自己是个汉人的话,便陪郑言坐一会儿吧。”
“嗯。”闻言燕儿妖躯一震,美目异彩涟涟地看着我说道:“如此燕儿就不客气了。”
“唉!燕儿。”待燕儿坐定,我同情地说道:“你是如何会呆在汴京的?”
“燕儿从小就在汴京长大的。”燕儿好像想起了某些伤心的往事,含泪说道:“爹爹也对我说过燕儿是个汉人,让燕儿不管什么时侯都要记得自己是个汉人。”
“哦。令尊真是条好汉子。如果有机会,定要见见令尊。”我感慨地说道,同时不禁对燕儿的父亲肃然起敬,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始终不忘本的人实在不多。
“见家父?”闻言燕儿眼睛泛红,嘴角不停地颤抖,声音哽咽着说道:“家父是个奴隶,在我十岁那年,有一天早上我起床,发现家父已累死在床上了。”说完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失声痛哭,但又怕惊动外面的人,所以又强忍着不哭出声。那可怜的样子,只看得我肝肠寸断。
奴隶……我几乎忘了金国目前还是奴隶社会了,在这里的汉人除了像徐格那样的外,也许都只能作奴隶了。奴隶是一个什么慨念?奴隶不是人,是金人的工具,是私人物品,是一种可以任意使用的物品。当金人觉得这个物品不好用时,可以卖掉,可以丢掉,甚至可以将它敲碎,如果金人愿意发这点力气的话。
金国是这样也罢,反正金国也支持不了多久了,但就算是这样,汉人能得到好生活吗?接下来的就是蒙古人,蒙古人还处在原始社会阶段,他们的政策,便是种族灭绝。不,我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我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埋藏在我心底的民族责任感,此时毫无保留地爆发出来,它像一团火焰一样在我胸口熊熊燃烧。我从没有像这一刻这样,这么迫切地想改变历史。来到这个时代后,我曾经将责任心埋藏在心底,但是这几个月发生的种种事,彻底地唤起了我的良知。让我又记起了我的职责,身为军人的职责,那就是——保家卫国。
“公子……公子……”燕儿眼神迷离地望着正散发着满身正气的我。
“啊。”我清醒了过来,忙应声道:“怎么了?”
“公子。”燕儿眼神中略带着些不舍,迟疑地说道:“公子,是该出去的时侯了,否则时间太久……”
“哦,是啊。”这时我才回过神来,看着面前的燕儿,我真的很想帮她脱离这片苦海,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想到这里,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对燕儿说道:“那么,郑言就此告辞了,燕儿保重,希望我们后会有期。”
“嗯。”燕儿抬起头来,勇敢地直视着我的眼睛说道:“公子也保重。燕儿很感谢公子呢!公子真是个好人。”说完深深地望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想着燕儿最后望向我的那一眼,我魂不守舍地来到了徐格给我安排的睡房,却发现徐格正陪着一个身着锦服的中年男子等着我。
见我进来,那位锦男子脸露喜色地迎了上来说道:“这位便是郑言郑公子么?让朕等得好苦啊。”
朕?听到这个字我不禁一怔,难道面前这位男子便是完颜守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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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六大传书号:67106
他是恭亲王爷奕欣转世,他替恭亲王爷奕欣活过一生。
是奋起抗争,还是一生为奴,天堂与地狱之间,唯有艰难前行。闯过惊涛骇浪,他得名鬼子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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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万岁,万……”得到了徐格肯定的眼神,我知道面前这个人便是完颜守绪,本来对着皇帝是要下跪的,但是我还没完全从刚才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所以只对完颜守绪行抱拳礼。事后我一想到这事就感到后怕,因为当时完颜守绪完全可以根据这点治我死罪。
但完颜守绪非但没有怪我的意思,反而满面欣喜地扶着我的双肩阻止我行礼道:“郑卿不必多礼,现在并不是在朝堂之上,这君臣之礼不行也罢。呵呵,今天能见到郑卿,朕真的很高兴。”
“徐格还是第一次看到皇上这么着紧一个人的。”徐格插嘴说道:“我一通知皇上,皇上衣服也不换便跑来了。”
“谢皇上,郑言受庞若惊。”我一边说着,一边认真地观察了完颜守绪一眼,却找不出半点做作的样子。不禁心中暗暗称奇,这与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样,我在楚州打败了七万金军,给金国造成的巨大的损失,完颜守绪怎么可能像没事一样,而且还对我特别的好。
“郑卿不必听徐军师胡言乱语。”完颜守绪笑着说道:“朕又不是女人,出宫哪还用得着换衣服,朕想见郑卿久矣,郑卿有所不知,当朕听说郑卿要来汴京助我抗蒙,朕都不知该如何高兴了。哦,对了,朕在别处专为郑卿准备了一处住所,趁现在还不算太迟,郑卿便同朕一道前去看看吧。”
汴京有宫、里、外三城。宫城,既皇城,周长五里,是皇帝居住生活的地方。里城,又称旧城,周长二十里,有十二门之多。外城,又称新城和罗城,周长五十里,城高四丈,城楼建筑宏伟壮丽,城外的护城河比汴河还宽三倍。汴京正南,有一条宽约两百步的御街,经外城南薰门,贯里城朱雀门,直达皇城的宣德门,却似一根木棒将三城串在一起。
此时天色渐暗,御街两旁的人家已点亮了盏盏油灯,大户人家便在门口挂上红红的灯笼,使汴京笼罩在一层白里透红的薄沙中。我们一行人在护卫的层层围护下,来到了御街旁的一间大房前。
看着门顶写着“郑府”两字,我愕然地望向身旁的徐格。
徐格微笑着对我点点头,施然说道:“郑兄想的没错,这便是皇上特意为你准备的居所。为了在你到汴京之前完工,皇上可是动用的万余名奴隶和上千名技工呢。”
“呵呵。”完颜守绪回身笑道:“有郑卿来助我,这些功夫又何足挂齿。郑卿可知朕为什么将你的府砥安排在此处么?此处离皇城近啊,当朕想见你时,便可以少等些时侯了。”
“皇上。”闻言我慌忙说道:“郑言受之有愧,请皇上……”
“郑卿不必多言。”完颜守绪打断我的话,说道:“朕意已决,郑卿如若不受,便是看不起朕了。”
“郑言不敢。”
“呵呵。”完颜守绪大笑道:“如此甚好,那郑卿这就开门吧,郑卿不会让朕一直这样站在门外吧,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啊。”
无奈之下,我缓缓推开大门,入目的景像让我瞪目结舌。
“恭迎主人。”随着几十个提着灯笼的丫环和家奴的喊声,一幅灯火通明的楼阁山水画便慢慢地展现在我的面前。一座三层的八角阁楼棱立正中,四周点缀着奇花异草。假山湖水上,长廊、小亭穿插其间,偶而还可以听到些淙淙水声。广视此处,占地虽不多,也没有临安史府、楚州沈府般的豪华,但各处布置浑然一体,多而不杂,显然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唉,我暗暗叹了口气,这不知又要累死多少个奴隶了,真是罪过。
“皇上先请。”我躬身对完颜守绪说道。
“呵呵,郑卿就不必如此客气了。”完颜守绪拍拍我的肩膀,亲切地说道:“朕尚有国事缠身,如今就不再进去了。郑卿旅途劳顿,便好生歇息吧。朕准你明日不朝,今晚便好好享受一番,希望朕的安排能让你满意。”
“回皇上,郑言十分满意。”我慌忙回道。
“满意就好。”完颜守绪笑着说道:“朕这就回宫了,有什么要求只管对徐军师提,或是对朕说也无妨。”
“谢皇上,恭送皇上。”
看着走远的完颜守绪一众,一种怪异的感觉油然而生,就算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我到金国后会受到这样的礼待。完颜守绪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呢?他不会认为我一个人就可以抵挡得住蒙古大军吧,这连我自己也不信啊。那么他是想笼络我了,这倒有可能,呵呵,不过这样就想笼络我,也太小看我了吧。没有百、八十个美女也想把我郑言给套住,门都没有。(呵呵,大大们吐了吧,能让大大们吐几下,是士兵毕生的愿望。)
带着疑惑,我随着一个家奴来到了卧房,这么多天都在马车上颠簸,现在还真有点累了。家奴打开了卧房的门,对我躬一下身便离去了。看着漆黑一片的卧房,我心中不禁一阵奇怪,这些家奴也太不尽职了吧,连灯也不点一下,我身上又没有火种,这算什么?唉,不管了,找到床先睡一觉再说吧。
“谁?”我关上门刚走两步,黑暗中便传来了一个惊惶失措女声:“你……你别过来。”
“啊。”我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吓了一跳,暗道原来如此,怪不得那些家奴要急着避开,原来还有节目啊。不过这声音怎么听起来这么熟啊……
“你……你别过来,你过来,我……我就死给你看。”黑暗中传来了那女子带着哭腔的声音。
“啊,是燕儿吗?”我想起这声音却好像是我刚见过的燕儿。
“啊……你……你怎么知道……哦,你……你是郑公子?”黑暗中的女子似乎想要确认一下我的身份。
“你真的是燕儿。”闻言我便知道我猜的没错,不禁高兴地说道:“对啊,我就是郑言。”
“哇……”的一声,我还没准备好,便发觉一个柔软、散发着香味的身体已扑入我怀中。
“郑公子……我们一分开,他……他们便把燕儿送……送到这里。这里好黑,燕儿……燕儿好……好怕,燕儿以为再也见……见不到郑公子了。呜……”燕儿在我胸口不停地抽泣着。
“燕儿别怕,燕儿别怕。”我安慰着燕儿,同时心中暗凛,如果这一切都是完颜守绪安排的话,那他的心计真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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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儿在我的安慰下渐渐地平静了下来,但她始终懒在我怀里不动,温香暖玉在抱,使我不禁又有些心猿意马,同时我心中不禁暗暗得意:我还是蛮有魅力的嘛,才不过相识一个时辰的美女,便对我投怀送抱了。但过了半晌,听到了几声均匀的呼吸声,我这才发觉不对。原来燕儿这天受到如此惊吓,早已疲惫不勘了,此时碰到一个可以信任的人,警戒之心放下,立时便在我怀里睡着了。
我苦笑一声,抱起燕儿将她轻轻放在床上,刚想将手臂抽出,燕儿却“嗯”的一声,又向我靠近了些。哇……不是吧,让我抱着一团火睡,我那个苦啊……
清晨,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将燕儿吵醒,燕儿缓缓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心中一惊猛然坐起。但当她发现,那位男子正是昨天相识的郑公子之后,一种失落感油然而生。她再看看两人身上完整的衣物,心中不禁对这位郑公子又加了几分敬意。
好久没有睡得这么香过了,燕儿想起自从爹爹去世后,几年来她从没有放放心心地睡过一场好觉,几乎每晚都要从噩梦中惊醒。但是昨晚却出奇的好睡,一点担心、害怕的感觉都没有,难道便是在郑公子怀中睡的原因吗?想到这里,燕儿憋着气,看了看还在熟睡中的我,羞红着脸,慢慢地将头靠向郑公子怀里。在燕儿贴近郑公子胸膛的一霎那,燕儿觉得整个世界都变了,以前的苦难仿佛已永远地远离她了,她已经不再担心、不再害怕了,仿佛只要拥有这片胸膛,她便拥有了全世界。这种幸福的感觉剌激得她情不自禁地流出了眼泪。
“咦,怎么啦!燕儿?”在睡梦中我感觉到胸前湿湿的,睁开眼来发觉燕儿正趴在我怀中流泪,我不禁疑惑地问道。
“没什么……”燕儿将头埋在我的胸膛里小声说道:“燕儿这是高兴呢!郑公子,燕儿再也不想离开你了,你……你就让燕儿从了你吧。”
“燕儿。”我伸手抚摸了一下燕儿的发髻,苦笑了一声道:“你可想清楚了,我身在金国也是自身难保啊,我不能给你幸福的。”
“不。”燕儿甜蜜地笑了笑说道:“公子已经给了,燕儿现在就很幸福。”
我还想说什么,但是两片香唇飞快地将我的话堵了回去,顿时一种触电般的感觉让我一阵头晕目眩,从昨日一直强忍到现在的欲望,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这原始的欲望刺激得我双目尽赤、呼吸急促……(以下省略五千字,有兴趣知道的大大,请加Q群:26637778,呼……五千字也,士兵要写两天了)
光阴似箭,转眼已过了月余,这一个多月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我和燕儿有如新婚夫妇般地天天形影不离,一个月来我们也只是偶而走上御街散散心,其它时间便都呆在我那个“安乐窝”里。这里既有花园小亭,又有绿树浓荫,还有成群的奴仆,再加上衣食无忧,使得我们就像两个沉入爱河的潜水员,只是偶而才出来透透气。虽然翠莲的影子还时常闪过我的脑海,但它很快便被眼前的幸福淹没得无影无踪。
我完全没有想到在金国竟然能享受到这样的天伦之乐。我刚到金国之时,蒙军便在金国军民齐心抵抗下暂时退却了。为此,完颜守绪还将我称作是金国的福星,呵呵,这年头,连金国人都信这个了。虽然除了徐格和完颜守绪外,其它的金将都对我虎视眈眈,但我才不管呢,除了每天早朝进宫打个转,我就是个完完全全的闲人。但完颜守绪对我的“不务正业”,好像完全没有反感的样子,依然像平时一样对我嘘寒问暖。这让我在面对他时,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初冬的小雪伴着雨水,稀疏地往下落,落到地面,还不等人们看清它的样子,它就羞涩地消失在雨水之中。我站在窗口望着窗外的奇景,思绪便情不自禁地陷入了对未来的担忧之中。这段时间的幸福生活让我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确切地说,应该是我故意将它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不愿去想。但我知道这样的生活不会持续太久,这个月只是上天给我的恩赐,只是在这狼烟四起的乱世中的一个短暂的空白。不远的将来,我们将何去何从?以前的我都是孤家寡人一个,做什么事都没有牵挂,但是现在……
一条厚厚的披风披在了我的身上,燕儿刚从床上起来,显然还没有适应外面的低温,她打了个寒颤便像小猫一样窝进了我怀里。
“在想什么呢?相公。”
“在想着我们的未来啊。”我随口说道:“燕儿,你怕死吗?”
“怕啊!怕得要命。”燕儿嘴上虽这么说,但脸上却看不出半点害怕的样子,她笑着说道:“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了,自从和相公在一起后,燕儿就不怕了。相公为什么会这么问呢?”
“我们现在身在金国,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人都想要我们的命,他们之所以不杀我们,是因为还不到时侯。我不想到时你还蒙在鼓里。”我抚摸着燕儿的秀发说道,虽然我很不想让她担忧,但是我必须让她有些心理准备。
“嘻嘻……”燕儿笑道:“燕儿才不怕呢,能和相公一起死,正好到地府里再做夫妻,到时相关可别嫌我丑哦。”
“哦,原来做鬼也可以做夫妻的。”闻言我不禁浣尔,心中童心乍起,笑着说道:“那到时我有可能就是这样了,燕儿也不能赚弃我哦。”
说完,我便伸出舌头,翻开白眼,嘶哑着声音叫道:“还我命来……”同时伸出双手便要去掐燕儿的脖子。
燕儿惊叫一声,转身便跑,我在后面跳着紧追不舍,顿时满屋子充满了燕儿那银铃般的笑声,只羡慕得小鸟也为我们欢呼雀跃。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我心头油然而生。不多时,便有一名军士冒着雨雪跪在门外叫道:“属下参见郑公子,皇上急宣郑公子进宫议事。”
当我匆匆走进皇宫时,殿内已站满了议论纷纷的大臣们,他们显然都是和我一样的遭遇,他们都在猜测着皇上为什么这么急着召他们前来,竟然再过一个时辰的早朝都等不了。有些人好像已经猜到是边境又起战况了,但想想又觉得不对,就算是有战况,皇上也从没有这么急着召见大臣的呀。
正当众人还在议论纷纷的时侯,随着一长声:“皇上驾到……”完颜守绪急匆匆地走进殿来。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平身。”完颜守绪不等众臣朝贺完毕,便满面忧虑地说道:“此次急召众卿前来,实因军情紧急。经探子回报,蒙军四万骑军由拖雷带领,竟然入宋境破大散关,逾饶峰关,渡汉江,现在已入我境后方,直逼汴京而来了。不需七日,便可至邓州了。若邓州告破,则汴京危矣,众卿有何阻敌良策?”
完颜守绪话音刚落,殿内的众臣便像炸开了花一样的乱成一团。人人都以为这一个月蒙军已经暂时北退,却没想到已有四万蒙军直接从宋境打到金国的后方了,如若不阻止这四万蒙军北上的话,以蒙军的行军速度,不过十余日便可将汴京团团围困。众臣上殿之前虽然都有了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想到一下就面临着亡国的危险了。
听完完颜守绪的话,我知道这便是历史上的三峰山之战,此战金国虽不会灭国,但是十万精锐部队伤亡怠尽,金国的灭亡遂成定局。虽然我也和其它人一样震惊,但我想的却和其它人不一样,我心中奇怪的是,历史上的宋、蒙联合并没有发生,为什么历史还是按照原来那样发展?不是有蝴蝶效应之说吗?宋、蒙联合的事都被改变了,为什么在历史长河上还是激不起一丝波澜。难道历史真的是不能改变的吗?
“皇上。”此时一员金将出列说道:“以臣之见,唯今之计,只有将驻守在潼关的三万忠孝军和五万和里军,调至邓州阻止蒙军北上了。”
“嗯,徒单将军之意正合孤意。”完颜守绪闻言点了点头道:“能够在七日内赶到邓州的,也只有忠孝军与和里军才能办到了。不知众卿还有何异议。”
“臣等并无异议。”众金臣异口同声地叫道,他们都知道忠孝军是金国最精锐的骑军,再加上和里军,他们也相信一定能阻得住蒙军北上的。
“郑卿?郑卿?”看见唯独我一人兀自埋头苦思,完颜守绪不禁奇怪地叫道。
“啊……”身旁的徐格碰了我一下,我才惊醒过来,慌忙说道:“皇上恕罪,郑言想得入神了。”
“无罪。”完颜守绪说道:“郑卿对忠孝军与和里军移师邓州可有异议?”
“皇上,臣以为不妥。”我早就知道这场战的发展了,当然知道这么做是欠周到的。
“哦。”闻言完颜守绪眼中闪过几丝惊异的神色,皱着眉头说道:“有何不妥,郑卿但说无妨。”
“皇上,这忠孝军的装备可是重盔重甲?”这忠孝军可是历史上闻名一时的金国精锐,我对忠孝军的装备也有些了解,但我不敢确定历史所传是否有误,所以才有此一问。
“正是。”完颜守绪闻言脸上带了些失望的表情,他点头说道:“但忠孝军中每人都配有二马,所以在七日内赶到邓州,应该不是难事,郑卿如若怀疑如此便会减弱忠孝军的战力,那么郑卿却是多虑了,忠孝军中人人训练有素,虽十日行军亦可战也。”
“皇上。”我摇了摇头说道:“郑言从没有怀疑过忠孝军的战斗力,只是无论如何,忠孝军重盔重甲的机动力总比不上蒙古的轻骑吧。”
“这是自然。”完颜守绪不解地说道:“蒙军的马匹优良,再加上他们一向只着轻甲,所以机动力当然优于我军。”
“既然如此。”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除了徐格露出沉思的样子外,其它的都是些不屑的眼光,我苦笑了一声说道:“我若是蒙军,只需在忠孝军与和里军进驻邓州后,以一万轻骑牵制骚扰我军,其余三万轻骑直奔汴京。如此只怕我军情形不容乐观。”
此言一出,殿中之人,人人色变,因为谁都知道蒙军轻骑行军迅速,就算忠孝军与和里军八万人,再加上邓州的三万驻军,兵力便是蒙军的两倍有余,但是如果蒙军采用我所说的方法,金军主力必将弃邓州而回防汴京,到时在邓州至汴京的行军路上,蒙军轻骑的偷袭骚扰便是金军的噩梦。殿中有不少武将也尝过那种打又打不着,赶又赶不走的可怕滋味。蒙军的惯用手段便是让金军昼不能食,夜不能寐,然后在金军筋疲力尽之时,一战而胜。
完颜守绪作为一国之君,当然也知道其中的历害,大骇之下,他情不自禁地从龙椅上站起身来,稍时发觉自己失态后,又缓缓坐回,用略带颤抖的声音说道:“天幸郑卿前来助我,那么以郑卿看,如今该如何是好?”
闻言我不禁又陷入苦思之中,这场战一定不能打输,如果打输了,金国便是一只待宰的羔羊,那么蒙军下一个动刀的对象,便是宋国了。历史上,蒙军正是用我所说的方法,让金军在回援汴京的路上疲惫不勘,然后将其围困在三峰山,接着蒙军又采用围三阙一的方法将金军引向防御力差的钧州,难后在钧州尽斩金将,金国名将完颜哈达也在是役身死。我虽然根据历史知识知道这场战的发展,但是我却想不出解决的方法,这场战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轻骑对重骑的骚扰、歼灭战,不过如果不是因为在三峰山碰到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金军的损失也不会如此惨重。
等等,三峰山!大雪!如果当真一切都按照历史发展,那么金军一定会被困三峰山了,三峰山也一定会有大雪了,那么能改变历史的,也只有在三峰山了。
想到这里,我对完颜守绪一抱拳道:“以臣之见,便是让忠孝军与和里军移师邓州。”
听到我说的还是让忠孝军与和里军移师邓州,众人不禁感到奇怪,有些人甚至怀疑听错了,个个都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
“郑卿莫非说错地名?”完颜守绪不解地问道:“郑卿刚才不是还说移师邓州不妥吗?”
“皇上。”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军情紧急,皇上若信得过郑言,不妨先昭令忠孝军与和里军移师邓州,其中缘由,还请郑言私下为皇上解释。”
完颜守绪会意,转身对身旁的黄门说道:“传朕旨意,令忠孝军与和里军立刻移师邓州,全力阻截蒙军北上。”
“是……”黄门应声而去。
“众卿尚有事奏否?”完颜守绪随后对着众臣说道,完颜守绪这句话等于是下了逐客令了,众臣哪还会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有些人就算有事想奏,但比起蒙军入侵一事来说,便显得微不足道了,是已并没有人出声上奏。
稍等了片刻,一位黄门见无人启奏,便很知趣地喊了声:“退朝……”
御书房内,完颜守绪亲切地拉着我的手说道:“郑卿真乃当世人杰,若不是郑卿提醒,朕险些便害了大金仅存的精锐了。不过郑卿既知移师邓州的危险,为何还要让忠孝军与和里军移师邓州呢?不是朕信不过郑卿,只不过此事关系到金国的存亡,朕不得不小心呀。”
“皇上如此便是折煞郑言了。”见完颜守绪一点也没有皇上的架子,还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我心中暗暗佩服。完颜守绪果然是史上所说的一代明君,能这么坦言地承认自己的错误,我想放眼天下也没有几个皇帝能做得到的。唉,不为别的,就算为了大宋,也要好好打胜这场战吧。
想到这里,我走到桌前,指着桌面上已摆好的地图对完颜守绪说道:“皇上请看,这里便是三峰山,三峰山位于邓州与汴京之间,此山易守难攻,且离汴京不过一日余的路程,与汴京遥相呼应。若在此山上布下重兵,谅蒙军天作的胆,也不敢围汴京了。”
“照郑卿这么说,我们应该将忠孝军或是和里军调至三峰山才对啊,为何还要调至邓州呢?”完颜守绪疑惑地问道。
“因为我的目的是将蒙军引至三峰山。”想起蒙古人屠城的惨忍,我眼里闪过一丝杀机,狠声说道:“我要全歼这四万蒙军。”
“不可能。”完颜守绪闻言,不由面显讶色说道:“蒙军来去如风,作战更是悍不畏死,既使是孤军深入敌境,往往也能全身而退。更何况此次我们要面对的是拖雷所领的四万骑军,北线还有窝阔台与斡陈那颜策应。此次我军若能阻止拖雷北上与窝阔台会师,便已是大胜了,朕是不奢望能全歼这四万蒙军的。”
“皇上恕罪。”闻言我不禁也有些后悔刚才一时口快,在皇帝面前可不能乱说话,动不动就是欺君之罪吔。于是我话锋一转,为自己退了一步,说道:“郑言鲁莽,郑言也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不过郑言定当尽力而为。”
“爱卿何罪之有。”完颜守绪笑道:“郑卿的本领朕也算是领教过了,也罢,朕也不多问了。郑卿有什么要求,朕尽量满足你,朕就放手让郑卿一试。呵呵,朕可是把金国的存亡都交到爱卿手上喽。”
闻言我对完颜守绪的敬佩又增了几分,这就叫做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吧,完颜守绪可是做得彻底了。不过想想完颜守绪也完全有相信我的理由,如果我要害他的话,刚才在殿上只要我不出声就行了,又何必多此一举。不过完颜守绪能作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这跟赵昀比起来又不知好了多少倍。
“皇上。”听到完颜守绪全力支持我,我想了想说道:“首先,郑言斗胆向皇上要一道圣旨,证明我的身份。”
“这个没问题。”完颜守绪想也不想便说道:“我马上就写一道圣旨给你带着,若完颜哈达或移剌蒲阿对你起疑心,你只需出示这道圣旨便可。”
呵呵,我要这道圣旨,实际上就是作为我的身份证,还有就是提高那么一点点说话的份量。
“其次便是全汴京的火药,和十万套的棉衣。”我接着提出了第二点要求。
“这也好办。”完颜守绪想了想,说道:“只是这棉衣却有何用?现今才刚进初冬,虽有小雪,但还不至于用到棉衣吧。”
“皇上有所不知。”我张口狂吹道:“郑言昨日夜观天像,近日来必有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是以才有此一说。”
“啊。”完颜守绪难以置信地看着我道:“郑卿还会观天像,难道爱卿还是天人不成?”
我心中暗道了几声惭愧,只不过史书上是这样写的罢了,要我看天像,星座都不认得几个。
“相公,你一定要小心啊!”燕儿一边为我整理着衣领,一边担忧地说道。
“放心吧,燕儿。”我安慰地笑了笑说道:“我一定会回来的,我还想喝燕儿给我煮的莲子羹呢。”
“哧……”燕儿闻言笑道:“相公就是嘴尝,这时侯了,还想着吃。”
“呵呵,还不止呢。”我笑道:“要是能够吃上一辈子,那就好了。”
“相公……”闻言燕儿默默无语地望着我,两行清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顺着秀丽的脸庞直淌而下。
“好了,燕儿,别哭了……”我为燕儿拭去了眼泪,心中一片感动。曾几何时,我一个人赤条条地来到这个时代,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朋友。没有一个人会关心我的冷暖,没有一个人会理会我的生死。现在终于有了,终于有人在我出征之时,为我流泪,为我担心了。
“郑公子,是时侯上路了。”
“嗯。”我应了声,双手不舍地紧紧一握燕儿的柔夷,然后转身便走。一阵风吹过,燕儿留在我手中的余温,随风一丝丝地漂散……
没有人注意到,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还有另一双含着眼水的眼睛,静静地看着这一幕。那又眼睛里,充满了失望,充满了悲伤,充满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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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O,士兵这两天回家看老爸老妈,一回来看到名次不退反升,呵呵,不知该说什么好。本书因为不能签约,所以士兵不求点击不求票票不管评论,只求对得起支持过士兵,想看完本书的读者兄弟们。
钧州三峰山,有三座三峰品峙而立,故称三峰山。三峰山上长年积雪,旧雪未融,新雪又降。山旁,一条可容五马并行的大道蜿蜓而上,由于此山四周多石少土,所以地势虽平坦,却看不见一块稻田。
仆散揆和的五千骑兵,此时正忙着将粮食、火药和棉衣分批地往三峰山上运。山上早已搭建了两处可容十万人的军营。这十日来,一想起那个整天躲在帐篷里的郑言,仆散揆和就气不打一处。就是因为他,仆散揆和精心训练的部队被打散了建制;就是因为他,仆散揆和才由一个在外征战的将军,变成了守卫在皇上身边的护卫军;就是因为他,一向让自己敬重的完颜赛不也不得不告老还乡。他就是那个让自己的精骑死伤惨重的家伙,想起在淮河之战战死的兄弟们,仆散揆和就有一种杀人的欲望。但那只是想想而已,真要是这样做了,自己的全家也都要让皇上给砍了。
真不明白皇上为什么会这么相信这个汉人,这次竟然还相信忠孝军与和里军会败退到三峰山,这也太夸张了吧。忠孝军与和里军可是我们大金少有的精锐部队了,况且人数还是蒙军的两倍,就算蒙军再历害,他们也没道理会被蒙军追杀吧。再说了,就算忠孝军与和里军打了败仗,也不一定会到三峰山啊,这里虽说易守难攻,但同样的,只要蒙军的部队在山下一围,自己人也打不下去啊,完颜哈达将军不会这么失策吧。更让人莫明其妙的是,这郑言还要往山上运棉衣。粮食和火药还说得过去,但是棉衣,现在虽说已经转寒了,但忠孝军那些汉子,个个都是可以在冬天用雪洗澡的,用得着棉衣吗?十万套啊,足足装满了几百辆马车。
“将军。”原先立在帐外的哨兵此时走进帐来,对仆散揆和抱拳道:“郑公子求见。”
啊,说曹操曹操就到了,仆散揆和皱了皱眉头,不悦地说道:“让他进来吧。”
我施施然地走进了帐篷,看着仆散揆和喷火的双眼,我心中不禁暗暗好笑——这家伙还在想着淮河之战呢。真不明白完颜守绪为什么会让仆散揆和来给我做助手,不过想想,除了仆散揆和外,汴京里还真是没什么人的队伍,适合出来做运粮、扎营这些事了。这十余日来,我一看到仆散揆和,心里就会生起一种恨意,我也记得是他害了王承的,我郑言总有一天要取下你的项上人头,为死在沉浮桥的一百一十五条好汉报仇。
“仆散将军。”我微笑着说道:“此次郑言又要劳动仆散将军大驾了。”
“有什么事郑公子就说吧。”仆散揆和说道:“我仆散揆和还不会被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给难倒的。”
“呵呵。”我笑了几声道:“郑言当然知道仆散将军不会被这些小事难倒,要难倒将军的,非得大事不可。”
“哼……”仆散揆和面色变了变,冷哼一声。我这句带刺的话,顿时又让仆散揆和想起了淮河之战,只气得他牙关紧咬,双拳紧握,对我怒目而视,一副要杀人的样子。
“呵呵。”我一声轻笑,我心知现在就是给仆散揆和天作的胆,也不敢在这时杀我,所以我完全不理会仆散揆和的那一副凶样。一边将手中的图纸摊在桌上,一边轻松地说道:“将军请看,这副图纸是我连夜赶制的(实际上我只画了不到两刻钟),此物名叫雪橇,还请将军派人在两日之内,依图赶制一万具。”
“一万具?”闻言仆散揆和吃惊地望着我说道:“就这东西,又有何用?”
“将军勿需多问。”我摇了摇头,装作一副不屑样子说道:“我们大宋有一句话,便是夏蝉不可语冰。我想就算我对将军说了,将军也不会明白的。”
“郑言,你……你莫欺人太甚……”仆散揆和额上青筋暴跳,满脸胀得通红,这时代如果有“脑溢血”这个名词,他大慨离那症状也不远了。
“将军莫怪。”我呵呵一笑,我可不想放过眼前这么好的机会,如果能把这家伙给气死了,那倒干脆,所以我继续说道:“将军可知皇上为何要为我在汴京修建一所住处么?”
一听到皇上,仆散揆和脸色稍微缓了缓,他咬着牙说道:“皇上为你修建住所,干我何事。”
“当然与仆散将军有关了,如果我没有打败将军,皇上又如何能如此对我呢?”说完我大笑出声,转身走出帐篷,背后传来了一阵狂吼,接着便桌、椅互砸的声音……
唉!可怜的桌、椅,都是我害了你。
两日在不知不觉中渡过,不知何时,天上下的已不再是雨加雪了。地上小滩的积水,也在小雪的前赴后继之下,蒙上了一层薄冰,随后渐渐地,在人们还来不及查觉的时侯,它已经被一片细腻的雪白给吞没了。
仆散揆和此时的心头的火焰,却并没有因为天气渐寒而稍有平息,他看着眼前一堆堆奇形怪状的东西,心里一阵烦闷。眼前这叫“雪橇”的东西,是仆散揆和的手下在两日内赶制出来的。可是仆散揆和看着这些东西看了两日,也想了两日,但任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这些东西到底有什么用。想起郑言的那一句“夏蝉不可语冰。”仆散揆和心里虽然还有此不服,但令他气恼的是,他现在似乎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将军。”一位军士快步奔上前来叫道:“报告将军,远处发现大队人马正往三峰山直奔而来。但由于下雪,视线受阻,尚无法分辨是哪只部队。”
啊,闻言仆散揆和大吃一惊,难道真是完颜哈达的忠孝军,与移剌蒲阿的和里军败退到这里来了?这个郑言难道真的历害至此?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有这个人在,大金岂不是多了一个可怕的敌人。不,于公于私,我仆散揆和都绝不能让郑言平安地回到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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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山下,一群群双目通红,衣甲不整的金兵正在慌乱地构筑着简易的防御工事。我和仆散揆和在确认山脚下的正是忠孝军与和里军后,便带着几十名亲卫下山迎接。此时的我们,在一名金兵的带领下来到了完颜哈达面前。
“属下参见完颜将军,移剌将军。”仆散揆和看着同样是蓬头垢面的完颜哈达与移剌蒲阿,心知事实正如我所猜,忠孝军与和里军已经吃了败仗,而且也正是逃到了三峰山。虽然仆散揆和一向与我不和,但此时却情难自禁地带着吃惊与敬佩的眼光看了我一眼。
“咦!”完颜哈达此时正和移剌蒲阿一筹莫展地看着桌上的地图,抬头看清是仆散揆和时,不由奇道:“仆散将军为何会在这里,你不是在汴京皇上身边的吗?”
“回完颜将军。”仆散揆和说道:“是皇上命我在此等侯将军的,仆散揆和已在山上打点好一切了,特来迎将军上山。”
“皇上让你在这里等我?”闻言完颜哈达与移剌蒲阿不禁面面相觑,完颜哈达疑惑地问道:“皇上何以得知我等会到此?”
“回完颜将军。”仆散揆和指着我说道:“这位是宋国使者郑言,此次便是郑公子猜到将军会到此的。”
“在下郑言,见过两位将军。”我对完颜哈达与移剌蒲阿一抱拳说道:“如两位对我的身份有所怀疑的话,在下随身带着皇上的圣旨,请两位过目。”
“不必了。”移剌蒲阿阻止了正要取出圣旨的我,打量了我一眼,说道:“原来你就是郑言,本帅闻名已久了。只不知郑公子又是如何猜到我们会到三峰山?”
“此事容郑某以后再作解释。还请两位速速带兵上山。”我心知蒙军向来行军神速,此时必然离此已不远了,若等蒙军到了再上山,必然会增加不必要的损失。
“郑公子何出此言?”完颜哈达不解地看着我说道:“我们并没有打算上山啊,我们此行的目的是解汴京之危,若上山被围,那又如何还能到汴京?”
“完颜将军。”我说道:“此处离汴京只有一日余的路程,只要将军上山,汴京之危自解。如若不上山,只恐以贵军现在的状态……”
完颜哈达看向移剌蒲阿,移剌蒲阿颔了颔首,说道:“郑公子所言有理,如此我们便分批上山。”
“也好。”完颜哈达说道:“那么就请移剌将军先领和里军先上山,我领忠孝军殿后。”
“呜……”此时帐外忽然传来一声号角声,帐内之人顿时明白蒙军已到了,完颜哈达与移剌蒲阿更是满脸痛苦之色,这一路上蒙军一直紧随其后,他们已受够了蒙军的骚扰,不管金军是在吃饭还是在睡觉,蒙军总是会在他们意想不到的方向,意想不到的时侯对金军展开尝试性的进攻。虽然金军的人数是蒙军的两倍有余,正面决战凭着忠孝军的素质,金军也不怕蒙军,但蒙军根本就不给他们正面决战的机会。蒙军总是凭着他们的机动性,在外围打打走走,使得金军苦不堪言。大多数人在蒙军的骚扰下,都是好几夜没有睡过一场安稳觉,好几日没吃过一顿饱饭了。此时的金军,战斗力已经大打折扣,现在就算与蒙军正面决战,也是负多胜少之局。
众人匆匆走出营帐,却见不远处大约五千人的蒙军,正排着人字形队列高声哟喝着往金军大营冲来。这些蒙军大多数都是身着皮甲、头戴毛边帽,座下战马都没有护甲,所持武器也大多是轻便的弓箭和弯刀。
望着正飞奔而来的蒙军轻骑,我心中不由一阵感慨。这就是现今横扫亚欧大陆的蒙古骑兵吗?虽然我原先就知道蒙军的部队是以轻骑为主,但真正看到了蒙军的轻骑,还是为他们那些近乎寒碜的装备感到不可思议。我真的不敢相信他们凭这样的装备,就打得亚欧大陆上的几十个国家在他的铁蹄下苟言残喘。但随之而来的事实,却又让我不得不相信。
金军虽然一路上已经被蒙军折磨得不成人样,但忠孝军不愧是金军精锐,他们很快就强撑起他们的疲惫身体,跨上他们的战马,但由于营帐内的人与杂物太多,所以他们一时也无法排出一个整齐的阵形。
蒙军轻骑转眼间便进入了百步开外,随着一阵弓弦声响,漫天的羽箭带着刺耳的尖啸声,向金军阵营扑来。一声声嘶声惨嚎,金军阵营中便有不少人中箭倒地。金军阵营中也有不少反应快的军士取出弓箭还击,但蒙军凭着他们高超的马术,在马上翻滚躲闪,有的则干脆整个藏在了马侧,所以蒙军中箭受伤中寥寥可数,有些虽然中箭,却还能稳稳地趴在马上继续向金军阵营冲来。
两次箭雨过后,随着一阵铿锵之声,蒙军已收起短弓,抽出了他们的随身弯刀。铁蹄滚滚,杀声震天。伴着雪花,弯刀反射出了恐怖的森森寒光。蒙军轻松地跃过营前半人高的木栅栏,他们有如神兵天降般地冲入营地,立时将营内搅得乱成一团,他们见人就砍,鲜血很快就染红了弯刀。
虽然忠孝军素质不弱,但几天来的疲惫让他们感到体力不支,再加上蒙军拥有速度和冲击力,所以卜一接触忠孝军便败下阵来。完颜哈达也不愧为金国名将,他很快便冷静下来,指挥着着两队骑兵往蒙军包抄过去。但和他想象的一样,在他形成包围之前,蒙军已经像一阵风一样狂奔而去,除了遍地的狼藉和鲜红的血迹,证明刚才所发生的事是真的外,一切都像是一场噩梦。
望着远去的蒙军轻骑,完颜哈达似乎连追击的兴趣都没有了,他很清楚,以他的重骑去追击蒙军这样来去如风的轻骑,那和自杀是没什么分别的。
完颜哈达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我和仆散揆和,长叹一声道:“我们上山吧。”
蒙古到目前为止已经灭了四十几个国家,但蒙古最想灭的,却还是金国。在成吉思汗还是个小孩的时侯,蒙古各部还是各自独立、互不统属的。金国对蒙古实行的是“分而治之”和屠杀掠夺的“减丁”政策,这两种政策曾一度使得蒙古内斗不断,蒙古各部也深受其害,成吉思汗的祖先俺巴孩,便是被金熙宗残酷地钉死在木驴上。正是这几代的世仇,才使得现今的蒙古,一直将灭金视为头等大事。成吉思汗病死之前,勿自念念不忘地交待部下将领灭金。
拖雷是成吉思汗的第四个儿子,他在蒙古的征服史上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相传拖雷是成吉思汗最信任的一个儿子。按照蒙古人的规矩,身为幼子的拖雷是“守灶”之人,也就是看管家产的人,所以他的封地比身为大汗的窝阔台还要多上四十倍,所以现在掌握蒙古军权的,实际上是拖雷。也正因为如此,历史上的他,在打胜这场战之后,便神秘的“病死”了。三峰山之战,便是拖雷的最后一场胜战。
呵呵,不过如今有我郑言,拖雷想要胜这场战,却也没那么容易。我一边想着心事,一边默默地跟在完颜哈达等人的后面。在完颜哈达这些金将的眼里,我这个宋国使者根本就没有什么地位,虽然仆散揆和看我的眼神里有些敬佩,但是我也看出那里面暗藏的杀机,看来这小子是不打算放虎归山了。
“仆散将军。”走进了军营,完颜哈达看着营内到处都是用帆布盖着的棉衣,他不解地问道:“仆散将军为何准备这么多的棉衣?”
“回完颜将军。”仆散揆和恭敬地一抱拳道:“郑公子称近日必有大雪,这些棉衣便是为了大军御寒之用。”
“哈……”完颜哈达瞄了我一眼,大笑道:“尝闻宋国多有风水之士,今日看来,果然不假。孰不知,士兵若穿上这棉衣,又如何披甲作战呢?”
“呵呵,完颜将军。”我不动声色地说道:“我们宋国有句老话,叫天有不测风云,完颜将军虽然老当益壮,但若真有一场大雪,只怕……”
“郑公子多虑了。”完颜哈达失笑道:“本帅虽老,却也从未着过棉衣,若真有一场大雪,本帅倒想看看能否冻死我这把老骨头。”
吔,想不到这老家伙这么容易就中计了,这回倒要让你吃吃苦头。我心中暗暗得意,到时就看你是要风度还是要温度了。
“呵呵。”移剌蒲阿跟着笑了几声,他指着另一边的雪橇说道:“棉衣倒也情有可原,只是这堆木头,却又有何用?”
“回移剌将军。”仆散揆和尴尬地说道:“属下,属下也不知,却是郑公子让属下赶制的。”
“这叫雪橇。”看着众人疑惑的眼光,我不慌不忙地解释道:“至于有什么用,只要一试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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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橇分为无舵雪橇和有舵雪橇,它们的区别就是有舵雪橇有可以控制方向的舵板,和制动器(相当于刹车)。由于有舵雪橇制作起来难度较大,所以我只能选择了无舵雪橇,但由于要下山,所以我便在每个雪橇的尾部都加上了一个简易的制动器。
金军与蒙军作战总是失利的一个很重要因素,便是因为装备过重和马匹不够蒙军的优良。若是在其它季节,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是在冬天,雪橇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雪橇可以把马上的重量转移到雪橇之上,提高速度不说,还可以大大地减少马匹所消耗的体力。而且,还可以提高骑兵的舒适度。雪橇,雪橇,是冬季出门旅行,观光游览的首选交通工具。(呵呵,不好意思,士兵受广告的毒害太深,这句听起来有点像广告词。)
此时的我,正悠哉地驾着一辆雪橇在一处宽阔的平地上往来奔走,周围站满了看新鲜的金兵,他们纷纷对这个新奇的玩意指指点点,猜测着这个“怪物”的作用。其中有些聪明的金兵,稍作思考便明白了,他们想到了如果有了这玩意,战场上的蒙军轻骑也不是那么可怕了。想到了这点,他们便兴奋地发出了欢呼声,然后欣喜地告诉周围不解的战友,如此一传十,十传百,不多时,在我的周围便响起了震天的欢呼声,他们仿佛要把这几天所受的虐待统统都叫了出来。
享受着众人敬佩、羡慕的眼神,我得意洋洋地驾着雪橇回到了完颜哈达等人面前。完颜哈达等人也明白了雪橇的作用,立时收起了对我的轻视之心。又想到雪橇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部队的机动性,个个都兴奋地打量着雪橇,仆散揆和二话不说,抢先驾着雪橇便到空地里去过瘾。众军士见此个个都心痒难耐。有些机灵的,便抢先跑至军营取来马匹和雪橇,自己动手套了起来。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众军士见完颜哈达等人并未出声制止,也都一窝蜂地去为自己的爱马选择一个称心的雪橇。一时间,空地上到处都是往来奔走的雪橇,竟然已经到了橇满为窜的地步。军士们已经忘了疲惫,在雪橇上兴奋得像个小孩子似的大喊大叫。有些军士由于没有驾雪橇的经验,拐弯是角度过大速度过快,顿时来了个橇翻人倒,但这点小意外并不能减退他们的兴致,他们傻笑着扶正雪橇,迫不及待地扬起鞭子……
“果然是个好东西。”完颜哈达看着眼前这一幕,不冷不热地说道:“只不过这东西只适合行军,却不适合打仗。”
闻言我不禁暗暗佩服完颜哈达的眼力,他只在这么短的一段时间内,便看到出了雪橇的优缺点,雪橇的缺点便是平衡力差,如果用于战斗,当然不如单人单骑的骑兵灵活,所以这玩意确实也只适合行军。
还好我做出雪橇也并不是想用它来打仗,我是用它来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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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一早,刺骨的寒冷将我从睡梦中拉了出来,入耳是呼啸的风声。我睁开双眼,发现天色还是一片昏暗,但直觉告诉我这种昏暗并不是夜晚的那种昏暗。我匆匆地穿上棉衣,走出帐外,入目是一大片雪白,天空密布的乌云好像也被冻住了似的,停在天上一动不动,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扰扰地往下落,却好像天上有一位仙女正不停地往下洒着花瓣。一阵寒风吹过,带起一阵雪粉,吹得我的鼻子和脸颊瞬间失去了知觉。
我打了个寒颤,慌忙缩进帐内,用手搓揉着冻僵的脸颊。呵呵,终于来了,我等这场大雪等了三天。三天前,拖雷所领的蒙军果然包围了三峰山,毕竟这是一次消灭金国精锐部队的大好机会,以拖雷的精明,他是绝不会放过的。在这三天里,大多的金军凭着极高的兴趣,很快就学会了驾驶雪橇。虽然在这其中有些雪橇因意外而损坏了,但是军士们都兴致勃勃地自己伐木制作,一时作雪橇之风大盛,三日之内雪橇的数量竟然骤增至三万余驾。这却是我始料不及的,不过这样也好,十万余的金军,每个雪橇只要坐三、四个人就可以运走了。呵呵,想不到我还建立了一只雪橇大军,有朝一日,再建立一个滑雪大军,却也过瘾。
好冷啊,还好事先有所准备,不然这场大雪还不知要冻死冻伤多少人,据史书上不确切地说,是冻死了三、四万人,冻伤者不计其数。靠,这是一个什么数字啊,这已经是一个小城市的人口了。呵呵,我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完颜哈达这个老家伙的表情了,不知道他现在穿了棉衣没有,不过凭他那臭脾气,多半还在死撑着。
突然一阵冷风吹来,一位身着棉衣的军士已出现在帐门口,他不顾头上、肩上的雪花,对着我抱拳道:“郑公子,完颜将军有请郑公子前去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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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哈达帐内,我一走进帐篷便感觉到一片温暖,抬头一看,完颜哈达与移剌蒲阿等人勿自不肯穿上棉衣,三人正坐在火堆旁烤火。敢情是完颜哈达不愿穿上棉衣,移剌蒲阿与仆散揆和两人不好意思穿,也只好跟着受罪。
见此,我苦笑了一下,拍了拍身上的雪花,对三人抱拳道:“郑言见过三位大人。”
“嗯。”完颜哈达看到是我,尴尬地应了声说道:“郑公子果非常人,我完颜哈达服了,如若不是郑公子有先见之明,在此安排下棉衣,现今我军却不知要冻死多少人了,完颜哈达替三军将士谢过郑公子。”
“哪里哪里,郑某实不敢当。”我心道这老家伙倒也坦白,认错的速度比翻书还快。再看完颜哈达,此时已是冻得脸色发青,嘴角都有些颤抖了,不由心下不忍地说道:“前些日子完颜将军所说不穿棉衣之事,郑某自当它是戏言,将军不必放在心上。”
“非也,郑公子。”完颜哈达摇了摇头说道:“完颜哈达并非为了那句话而不穿棉衣的,吾虽不才,但也并不是那种迂腐之人。完颜哈达之所以这么做,是在惩罚自己前几日对郑公子的不敬,还请公子见谅。”
闻言我立时便打翻了对完颜哈达原有的评价,虽然完颜哈达可以说是我的敌人,但我还是对他升起了敬佩之心。唉,这金国也弍多人才,看上去个个都是汉子。不过这也难怪,如果完颜守绪是一个英明的皇帝的话,那么他重用之人,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只可惜这几百年沉积下来的问题,却不是人力可以解决的。但想想,宋国又何尝不是如此。
“完颜将军这么做可折煞郑言了。”我想了想说道:“完颜将军如此做,万一冻坏了身子,那忠孝军又由谁来带领?如果怡误了战机,完颜将军岂不是对不起皇上?”
“是啊,将军。”仆散揆和也在旁劝道:“现在正是交战时期,将军更应该保重身体啊。”
“也对。”完颜哈达沉呤了半晌,点头说道:“如此本帅就先谢过郑公子了。”
闻言,移剌蒲阿与仆散揆和两人不禁松了口气,移剌蒲阿忙令军士取来棉衣,三人匆匆穿上。
“郑公子。”完颜哈达才刚穿上棉衣,便迫不及待地说道:“如今大雪封山,山中已找不到食物,山下又有蒙军包围,我军粮草顶多只可支持十日,不知郑公子有何良策?”
“不忙。”我呵呵一笑,说道:“十日粮草已绰绰有余了,待三日雪停后,自会有新的战况。”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的话音刚落,完颜哈达等人均相顾失色,移剌蒲阿奇道:“郑公子竟能算出这场大雪三日后会停?”
“呵呵,猜的,猜的。”闻言我不禁大呼不妙,我是凭着历史知识才知道这是场三日三夜的大雪,哪想到随口说出便捅了漏子。
完颜哈达深深地打量了我一眼道:“我听说宋国有许多看相算命之人,原本我也不信,但今日得见郑公子,总算让我大开眼界了。我完颜哈达自认阅历无数,现今才明白自己只不过是只井底之蛙而已。惭愧。”
呼,我又成了看相的了,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知有些事是愈描愈黑,所以索性也不去解释。
三人见我沉默不语,便当我是默认,心中也就暗自将我认定为奇人异士,看我的眼神也多了几分盲目的崇拜。
“请问郑公子。”仆散揆和此时对大雪三日后会停已是深信不疑,他对我抱拳说道:“不知郑公子所说雪停之后的新战况,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呵呵一笑,说道:“蒙军是深入我境作战,他们必然比我们更加心急,我料雪停之后,蒙军必然会采用他惯用的作法,让我们心生逃意,无心恋战,从而速战速决。”
“围三厥一。”三人异口同声地叫道。
呵呵,同时这章给了大家三峰山之战的答案,希望不会让各位大大失望。
这日大雪像我预计的一样停了。由于做了充分的准备,除了冻死了十余名哨兵之外,金军并没有任何的损失。蒙军也果然采用了“围三厥一”的方法,放出了通往钧州之路。
“围三厥一,虚留生路。”是蒙军惯用的方法,兵法有云攻城攻心,蒙军用这种方法并不是有心放敌一条生路,而是一种攻心战。如果四面死围,则敌方必定背水一战,拼力死斗。而如果只围三面,放出一条生路,敌方则必然心生逃意,丧失斗志。再说,若比行军速度,当今世上还没有哪支部队能比得上蒙军的轻骑的。所以让敌军逃出,蒙军在后衔尾追杀,这样所取得的战果却不知要比强攻好上多少倍。
“郑公子真乃神人也。”完颜哈达看着山下放开一面的蒙军说道:“郑公子不但能算出雪停的日期和蒙军所用的方法,更不可思议的是竟能准确地算出蒙军会让开通往钧州的路。这让本帅不得不佩服公子的才智了。”
“呵呵,完颜将军过奖了。”我尴尬地笑了一下说道:“其实这也并不难猜,钧州城防薄弱,以拖雷的精明,他必然会选择放开这一面的。”
唉,说到这里我不得不鄙视一下自己,人都说神枪手有两种,一种是指哪打哪,一种是打哪指哪。而我就是属于第二种,我完全是从以发生的历史里知道结果后,才做出这样的推论的,否则就算是诸葛亮再世,也不会推算得这么准确吧。
“郑公子不必自谦了。”移剌蒲阿接口道:“想我忠孝军与和里军也称得上是金国精锐,帐中谋士上千,却无一人比得上郑公子。我移剌蒲阿也对公子佩服得紧。只是,却不知下一步我军该如何行动?”
“当然是下山了。”我想也不想地说道。
“下山只怕不妥。”仆散揆和忙说道:“大金与蒙古作战已有多次这样的战例了,虽说我军有了雪橇后速度可大大提高,但是蒙军的轻骑的速度也不慢。我军下山后,蒙军只需衔尾追杀,只怕还没到钧州,我军已死伤惨重了。就算到了钧州,凭钧州的破城矮墙,只怕也支撑不了多久。”
“嘿嘿。”完颜哈达轻笑一声道:“仆散将军所言虽是有理,但是将军能想得到,郑公子还会想不到吗?我想郑公子此时必定已是运筹在握了。还请郑公子指点迷津。”
“呵呵。”我笑了笑道:“指点不敢,不过办法倒是有一个,只是需要十余名敢死之士。”
“这有何难。”完颜哈达闻言自豪地说道:“郑公子尽管到本帅的忠孝军里去挑,忠孝军内没有怕死之人。”
三日的大雪使得地面堆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马蹄踏在疏松的新雪上,留下了一长串的蹄印。虽然马匹在雪地上行走不容易,但是因为大量地使用了雪橇,所以速度却并不比平时慢。再加上金军的士气并没有因为被围而低落,反而因为使用了雪橇这种新鲜的玩意,士气竟比初时更为高涨。所以金军十万余人在一个时辰后便顺利地下山了。
下山后的马拉雪橇,更是如鱼得水一般。驾者拉起了尾部制动器,吆喝一声,扬起长鞭往战马身上猛地一抽,战马一声狂嘶,撒开四蹄飞一般地往钧州方向跑去。与此同时,阵中还响起了声声号角,好像是在向山上的死士传播着什么信息。
拖雷不解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他看着远处个个精神抖擞的金兵,驾驶着一个个奇怪的东西在雪地上飞快地奔跑着。这和他原来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拖雷以为经过这场大雪后,金兵至少得冻死冻伤几万人,但是如今看来这个想法显然错了,而且这些金人还不知从哪弄来了这上奇怪的东西,好像行军速度一下就提高了好多。不过这也没关系,拖雷很快就看出了这个怪东西虽然速度快,但自己的骑兵只要全力追赶,还不至于追不上,况且这东西好像根本就不适合打仗的。
拖雷正要命令士兵追击,山顶上突然传来了几声巨响,却好似几百门炮一起发射一般。难道金人在山上还有埋伏?拖雷眉头轻皱,愕然地回过头往山上望去。但除了座下的爱驹有些燥动外,山上却没有任何改变。
良久,隐约地听到了咔嚓一声,像是某人踩断了一根干燥的树枝。然后拖雷便看到雪山出现了一条裂缝,接着巨大的雪块开始滑动,在向下滑动的过程中,雪块迅速地获得了速度,而且越来越大,很快就变成了一条几乎是直泻而下的白色雪龙。
长天神啊,这是你在发怒了吗?拖雷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但拖雷也不愧是一个在外征战多年的将军,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他知道现在只有向前还有一线生机,于是他对着身后的蒙军大声吼道:“蒙古的勇士们,杀呀。”说完带头向金兵追去,也许也可以称作逃。
雪龙腾云驾雾,呼啸着声势凌厉地向山下冲去,所过之处一切都被它吞噬殆尽。即使是郁郁葱葱的森林遇到了雪龙,也会像理发的推子推过我们的头顶一样,一扫而光。
我倒坐在雪橇之上,看着蒙古轻骑在后面狂奔,看着雪龙贪婪地吞噬着落后的骑兵。没有惨叫声,没有马嘶声,只有雪龙隆隆的怒吼声。
突然,一阵气浪扑面而来,这气浪强劲得几乎让我窒息,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便觉得一阵天旋地转,雪橇冲天而起,一股大力猛地将众人掀翻在地,顿时金军阵营内人仰马翻,乱成一团。
我紧紧地趴在地上,耳边竟是呼啸肆虐的风声,口鼻内灌满了劲风所带来的雪粒。良久,风声终于远去,我剧烈地咳嗽着,将吸入肺叶的雪粉咳了出来,只不过咳出来的,全都是水了。
唉,失策,我实在没想到雪崩产生的气浪竟会如此强大,我们都已经跑出两里之外了,竟还有这么大的破坏力。若不是因为疏松的新雪很有弹性,我想只是这一摔便要让我去了半条命了。我颤颤悠悠地站起身来,发现四周到处都是剧烈咳嗽着的金兵,而原来蒙军所在的地方,已经是一片雪白,再也见不到一个活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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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皇城内,完颜守绪一筹莫展地坐在龙椅上,殿中的大臣也是一片惊慌之色,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前几日汴京就得到了忠孝军与和里军被围三峰山的消息。汴京城内还有三万余骑军,本来只要这三万余骑军出战,便可对围三峰山的蒙军形成两面夹击之势。但汴京是都城呀,如若将汴京的兵力抽空了,照蒙军那可怕的行军速度,说不定自己回来之时,汴京已经易主了,完颜守绪绝不愿意自己经营多年的坚城就这样轻松地送给蒙军。但如果不去救援,那忠孝军与和里军可是大金最后的精锐了,若忠孝军与和里军被击溃,那金国和灭国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我是不是信错了那个郑言了,完颜守绪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怀疑,他实在不明白那个郑言似乎对什么事都算得很准,为什么还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难道他真的有解决的方法吗?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解决的方法,而是故意这样做的?糟,我中计了,如此看来这宋国抗蒙是虚,灭金是实,可悲我完颜守绪却如此轻易地上当,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还不自知。如今大金的江山便如此轻易地断送在我的手上,这让我如何去面对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呀。
完颜守绪此时方寸大乱,他焦急地在龙椅前踱来踱去,完颜守绪蓦地停下脚步,眼中闪过几道寒光。哼,好你个郑言,你骗得朕好苦,朕临死之前也要活剐了你。想到这里,完颜守绪对着下面的文武百官大声叫道:“传朕旨意,朕要亲征三峰山。”
“皇上……”
“住嘴。”完颜守绪不等徐格说完,便历声打断了他的话,他狠狠地瞪着徐格的一眼,咬牙切齿地说道:“朕回来再跟你算帐。”
“皇上恕罪。”闻言徐格慌忙跪地,他实在不明白自己什么地方做错了,难道是,难道是皇上对郑言失去了信心,这可不太妙啊。
“启禀皇上。”此时一位黄门急匆匆地走进殿来说道:“前方有军情来报,传信之人此时正在殿外侯着。”
难道是忠孝军与和里军已经被击溃了?完颜守绪闻言一下就摊软在龙椅上。大金完了,想不到蒙军的动作如此的迅速,唉,时不利我啊。良久,完颜守绪才毫无生气地说了声:“宣。”
“皇上万岁,万万岁。”一位军士进殿跪地喊道,这位军士虽是风尘仆仆,却依然掩盖不住他满脸的激动之情。
“讲……”完颜守绪斜靠在龙椅上,有气无力地说道。
“皇上……”那位军士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他稳了稳心神说道:“我部忠孝军与和里军,正在赶往汴京的路上,约两个时辰后可至汴京。”
“什么?”完颜守绪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殿中群臣也是一阵骚动,完颜守绪不由自主地走下龙椅,一把扶起那位军士,抓住他的双肩叫道:“你说什么?再说一次。”
“皇上。”军士受庞若惊地低头说道:“忠孝军与和里军正在赶往汴京的路上,两个时辰后可至汴京。”
“你……你说的是真的?”完颜守绪兀自不敢相信这个事实,顿了顿,他又问道:“那忠孝军与和里军的伤亡情况呢?”
“属下不敢欺蒙皇上。”那军士慌忙跪地道:“忠孝军与和里军共伤二万八千余人,其中大多为轻微的摔伤。死亡人数不足两千,大多死于室息与马匹践踏。”
“那……那蒙军呢?”完颜守绪疑惑地问道:“蒙军是否还在其后追杀不止?”
“蒙军……”军士的情绪此时再次失控,他带着颤抖的声音说道:“蒙军已经全军覆没了,包括蒙军的睿亲王拖雷。”
殿中众人全都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位军士,霎时殿中一片沉寂,他们都不敢相信他们听到的是真实的,良久,殿中突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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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欲亡人不可为,六合横倾数丈雪。人自为战身伴疆,空拳无皮冻枪折。力竭慷慨赴敌死,死恨不能存社稷。至今三峰山白骨尽衔铁,老臣一片忧国心,惨澹悲风与寒月。”
这是元初重臣,一位对金朝历史颇有研究的郝经对三峰山之战的描述,他本来描述的是忠孝军与和里军逢大雪被灭的悲状情景,现在我想他要写的却是蒙军被活埋的景像了。
长期以来,蒙古人都习惯地慨称全体的蒙古人为“都泌”,都泌的意思就是“四十万户”,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慨的虚数,但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蒙军的军队就是在四十万人左右。昨日一战,一下就让蒙军损失了近十分之一的军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惨重的损失,更为甚者,拖雷在蒙古人的眼中,却有若军神一般。虽然对于拖雷的死,窝阔台只有高兴,但这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蒙军的士气。
现在总该能改变历史了吧,我心中暗自想道。如果说前几次我所做的事情,只是往历史的长河里投几颗小石子的话,那么这次,我就来个大的。这次非但金军十万精锐没有被灭,反而是蒙军的四万精骑全军覆没了,这一来一去,自然相差甚远。此次设计让蒙军全军覆没,除了联金抗蒙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我想依此改变历史,反正历史上的宋国是被蒙古灭了。如果能改变历史的话,再坏的结果也不过如此吧。但就是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将历史拉出它原有的轨道,就算不能,也该会给宋国争取到一些时间吧。
经过这一役后,我在金军中已有了相当的威望,以至于我身旁的驾者,都因为能够为我驾雪橇为荣。昨晚我无意中撞见了一大群忠孝军的军士在掰手腕,一问才知道,他们决定最终的得胜者将为我驾车。晕,我又成了奖品了。
感受着雪橇的快感,看着身旁时不时投来的敬佩的眼神,我心中不禁有些飘飘然。马蹄踏得雪花飞溅,雪橇两旁的雪像波浪一样被划开。经过一天的狂奔,汴京终于历历在目。咦……不会这么夸张吧,望着远处的汴京,我不禁为所见的阵仗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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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万名军士排着整齐的方阵站在南薰门(外城南门)外,御街两旁肩并肩地站着衣甲鲜明的军士,他们拦着一群群伸头探脑的百姓。平时人头攒动宽敞的御街,此时却是空荡荡的,只要站在城门处,便可一眼望到了几十里内的皇城。站在最前排的却是平时少有出门的文武百官,最鲜目的,还要属那一辆金黄色伞盖的六驾马车。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正如我原先想像的一样,果然是完颜守绪亲自出城来迎接我们了。这对于忠孝军与和里军来说是无上的荣耀了,他们中有些人甚至感动得都说不出话来,毕竟皇帝亲自出城迎接凯旋回城的将士,百年也难得一遇啊。但对我来说,心里却总觉得有些别扭。
“众卿平身。”完颜守绪此时的心情显然很好,他快步走到了我的面前,弯腰将我扶起,他拉着我的手笑呵呵地说道:“当初郑卿说要让蒙军全军覆没,朕还以为郑卿只是一句戏言,直到此时朕才知道,原来朕是错得多么历害。呵呵,朕一直以来都知道郑卿是个人才,但想不到以前朕还是小看了郑卿。有郑卿在此助我大金抗蒙,朕当可高枕无忧了,哈……”
“皇上过奖了。”我心里也知道功高震主是怎么一回事,虽然完颜守绪并不是我的“主”,但是自古任何一个皇帝都不会忍受这种事的,所以我收敛起一路上的得意之色,诚惶诚恐地说道:“若不是因为皇上的洪福,老天也不会在这个时侯降下这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想必这也是天要亡蒙军,郑言只是代皇上出手而已。如今皇上却亲自出城相迎,实在让郑言惭愧不已。”
“郑卿过谦了。”完颜守绪呵呵一笑说道:“难得郑卿如此居功不傲,朕向来都是赏罚分明的,此次自然不会例外。”说罢,完颜守绪举手对四周大声喊道:“三峰山之战大破蒙军,郑言当居首功。朕在此公示天下,封郑言为护国公,赏金百两,封地三千户。”
“恭贺护国公,恭贺护国公……”由于完颜守绪的声音并不能让十余万的军士全部听到,所以军士们在一边高声恭贺的同时,一边将这个消息逐个传递了下去,恭贺的声音也是一声高于一声。不多时十余万人都知道了此事,音量也到达了顶峰。喊得最响的,却是忠孝军与和里军的军士,众人的喊声直冲云霄,持久不息,直喊得脚下的土地都在打颤了。
“皇上。”良久,待喊声平息下来,我才有机会对完颜守绪说道:“望皇上三思,郑言是宋臣,岂可在大金做官。”
“无妨。”完颜守绪笑容可掬地说道:“朕从来都没有将郑卿当做外人,望郑卿也别将自己当作外人才好。”
闻言我心中不由一惊,我明白完颜守绪这是话中有话,却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才好,顿时呆立当场。
“来来来……”完颜守绪见我尴尬的样子,笑着说道:“有什么事,郑卿以后再想也不迟,爱卿与朕同车吧。”说完不由分说地拉着我上了马车。
古语有云:“皇帝六驾,大夫四驾。”说的就是马车所用马匹的数量,其实拉一个马车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多匹马,这时侯马的数量实际上已经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不同身份的人,所用马匹的数量也有所不同,若身份再低微些,便连马车也不许用了,只能用牛车。
所以六驾的马车,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坐的,平时也只有皇后才能与皇帝“外同驾,内同座。”而其它非皇族的人,要与皇帝同车,非皇帝极为宠信的功臣不可。据说战国时,能有幸与秦始皇同驾的,也只有忠信大臣蒙恬一人。(当然,为皇帝赶车的车夫除外。“丫滴,这还用你说,凑字数啊你。”士兵遭读者暴打,满面於青地在站在瑟瑟寒风之中,凄惨地叫道:“吾命好苦啊……”)
此时正在六驾马车上的我,并没有因为坐在如此豪华的马车上而感到自豪,反而心里感到无比的沉重和压抑。我在想着完颜守绪刚才的那句话,我明白完颜守绪一直以来,都是为了笼络我才对我这么好的。以完颜守绪的英明,他当然知道:“若不为我所用,亦不能为敌所用。”的道理。如今我在三峰山之战又大破蒙军,现在虽然看起来风光得很,但却更加坚定了完颜守绪要笼络我的想法。若我拒绝了他,想必他便要开始对付我了。
呼,真是造化弄人,两次来汴京,感觉却完全不一样。第一次来此我以为必然没什么好事,却没想到又是豪宅又是美女的;这次来本以为总可以享受一番,却没想到杀机暗藏。
正想着,突然眼角余光瞟见几个东西朝我飞奔而来,我一时躲避不及被砸了个正着,用手一摸才发现是鸡蛋,此时蛋清、蛋黄正顺着耳根直往下淌。
完颜守绪见此勃然大怒,他历声喝止住了马车,原本护在马车旁的军士也都大惊失色,个个如临大敌般地抽刀将马车围了个严实。不消时,便有几名军士捆着一位满嘴是血的老者,推倒在马车前。只见那老者虽是鼻青脸肿,满身血污,但却笑声不止。
完颜守绪怒声喝道:“你是何人,竟敢惊扰圣驾,难道你不知这是死罪吗?”
“呵呵。”那老者不顾满嘴的鲜血笑道:“我们汉人有句话,叫做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更何况你还不是我们的皇帝呢。”
“小子。”那老者也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不等完颜守绪再次发问,便强撑着坐起身来快速地对我高声喝道:“我看你也是汉人,为何却要为金狗办事?你难道不知道这些金狗正在残害着我们的同胞吗?老夫今天就是要打醒你这个……”
还不等他说完,已有一个机灵的兵士取出绳子将老者的嘴巴勒住,绳子深陷入老者的嘴角,但老者兀自对我怒目圆瞪,哑哑直语,直至被军士押往远处。
我并没有为那老者求情,因为我知道那是没有用的。做下了这样的事,那老者基本上已经没有活着的希望了,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他不要受尽折磨而死的才好。
“爱卿不必介意。”完颜守绪侧身对我说道:“这只是一些乱民的怨言,爱卿不必放在心上。”
“皇上。”我苦笑了一下说道:“郑言这个样子就不进宫了,请皇上恩准郑言回府沐浴,明日再进宫给皇上请安。”
“也好。”完颜守绪显然也没有从刚才的暴怒中恢复过来,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如此朕便在宫中等着爱卿的回复了,爱卿不用心急,朕有的是耐心。”
唉,待完颜守绪走后,我看着满身的蛋黄、蛋清,心中传来一阵阵刺痛。——这可是正宗的土鸡蛋吔,很补的,真是浪费。(“靠,找打啊你。”士兵再次遭到一阵拳脚的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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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皇城内,完颜守绪认真听完了完颜哈达汇报的三峰山之战的每个细节。
“真是不可思议。”完颜守绪叹道:“这个郑言好像事事都能未卜先知似的,难道真有算命一说?或是郑言全凭他的大智慧推测出来的?”
“皇上。”完颜哈达接口道:“本来臣也以为郑言是个会算命之人,但事后想起郑言所做的雪橇,那却不是算命之人可以做出来的。所以臣认为这些应该是郑言推测出来的。”
“有道理。”完颜守绪点头称是道:“说起那个雪橇,还真是个好东西,如此简单实用的东西,为什么我们以前就想不到呢?这个郑言的头脑还真是不简单。”
“皇上可是想收郑言为大金所用?”完颜哈达看着满面赞赏之色的完颜守绪,心下已猜到了几分。
“没错。”完颜守绪点了点头说道:“这样的人才朕是不会放过的,如若不能为我所用,他日必成后患,完颜将军明白朕的意思吗?”
“微臣明白。”完颜哈达低头拱手道:“只是这个郑言好像并不是那种轻易变节之人。”
“呵呵。”完颜守绪轻笑了一声道:“朕今日已经试探了他一下,觉得他还是有可能为我大金所用的。”
“皇上的意思是……”完颜哈达不解地望着完颜守绪。
“朕实话对将军说了吧。”完颜守绪微笑着说道:“今日御街之事,实是朕特意安排的,如果鸡蛋能这么轻易的就丢到朕的座驾上,那朕到现在都不知道死过多少回了。朕只是想看看郑言的反应。朕见他并没有为那老者求情,但却又露出些凄苦不忍的表情,所以猜他心中十有八九是在犹豫不决。只要派人晓之以情理,再绝其后路,不久后大金便可多增一位旷世奇材了。”
“晓之以情理,绝其后路?”完颜哈达虽然是位名将,但他显然对这些政治上的手段生疏得很,此时他听得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不错。”见到完颜哈达尴尬的样子,完颜守绪笑着说道:“这晓之以情理,朕自会安排人去办。绝其后路一事,还要将军多操心了。”
“请皇上吩咐,微臣在所不辞。”完颜哈达轰然应道。
“将军不必如此。”见完颜哈达有若出战一般,完颜守绪不禁浣尔:“朕此次并不是让将军去攻城略地,将军只需搜寻一些肯为大金所用的汉人,让他潜入宋地后发出消息,只说郑言已经投靠大金便可。”
“皇上。”完颜哈达闻言大惊道:“皇上三思,大金此时正与宋国联盟,郑言乃宋国的使者,若放出这个消息,只怕……”
“将军多虑了。”完颜守绪打断了完颜哈达的话,说道:“史弥远已死,宋国已不再是大金的联盟了。”
“史弥远已经死了。”完颜哈达不禁色变。
“我也是刚刚收到消息的。”完颜守绪点头说道:“想必赵昀也猜到了史弥远与我们有联系,所以暗中作了手脚,史弥远于一月前就暴病而死了。只是宋国一直将消息封锁,所以朕才刚收到消息。”
“怪不得蒙军能穿越宋境进入大金,事先我们却没有收到半点风声。”完颜哈达恨声说道:“想必宋、蒙早已暗地里达成联盟,此次必是宋国借道于蒙军的。”
“将军想得不错。”完颜守绪笑道:“只是宋国千算万算,却想不到郑言在不知情中,助我大金将蒙军四万大军一口气埋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谁也想不到这个郑言会如此历害啊。”
“皇上,如此大金可不容乐观啊。”完颜哈达色变道:“大金现在陷入宋、蒙两面夹击的境地。更何况我军于三峰山埋葬了四万蒙军和睿亲王拖雷,蒙军挟怒而来,这……”
“正因为这样,就更需要郑言这样的人来助朕啊。”完颜守绪不慌不忙地说道:“所以你一定要加派人手,看住郑言,千万不能让他逃了。另外,史弥远已死之事,暂时不要让郑言知道,朕会找一个合适的时机跟他说,到时准能让他方寸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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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亭中,一身素装的燕儿失神地望着在水里无忧无虑地嬉戏着的鱼儿,她的眼中充满了无助和担忧。这些日子来,她每日都在盼望着相公回来,天天都希望能知道些有关相公的事。但她的只是一名奴隶,离开了相公,她便什么都不是。有时她的身份连服待她的家丁和丫环都不如,她甚至可以说是在这些家丁与丫环的看管之下,因为除了这间宅子,她哪也不能去。
虽然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没有自由的生活,或者可以说,从小至今没有自由的生活已经让她麻木了。但此时的她却比任何时刻更渴望自由,因为她的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个人,她想知道他的消息,时刻想着去找他,想回到他的身边。特别是在无意中听说他被蒙军围困在三峰山之后。
“恭迎主人。”我不声不响地走近燕儿,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但丫环的叫声轻易的就打破了我这个梦想。
“相公……”燕儿惊愕地回过头来,在回头的那一瞬间,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全身都充满了活力,双眼充满了不敢相信眼前事实的疑惑。她不顾两旁丫环的眼光,像一阵风一样扑入我的怀中喜极而泣。
我无言地抚摸着燕儿的秀发,紧张的心情也随之慢慢地放松了下来,只有在此时,我才能真正地远离血腥屠戮的战场,才能远离尔虞我诈的政治。我明白燕儿不去迎接我的原因,因为没有人会告诉她我要回来。完颜守绪等人也许根本就不记得还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存在,只有我最清楚燕儿在我心中的重要性。也幸好他们不知道,否则,燕儿便是我的死结。
“咦!相公,这是什么啊?”燕儿稍微平息后,发现我身上沾满了好多的蛋清蛋白。
“呵呵。”我无奈地笑了笑道:“这是百姓欢迎我回来的礼物。”
随即我邪邪地看了燕儿一眼,说道:“咦……原来燕儿的衣服也被弄脏了吔,正好,燕儿待侯相公一同沐浴吧。”
“啊,你……你想得美……”燕儿大窘,转身跑回房去。
见此我不禁大感没趣,不过随后惊奇地发现,燕儿跑进的那间房,却是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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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儿已经睡着了,睡得很熟,嘴角挂着甜甜的微笑。我轻轻地给燕儿盖好了被子,独自一人走出门外。
我不由自主地怀念起我的家来,不知家里人现在都在干什么?说得确切些,应该是将来都在干什么吧?我已经很久没和他们见面了。在将来的地球上有一个姓郑的人家,他们和我有着密切的关系。我站在洁白的月光下,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他们的身影。我从未像现在这一刻这么渴望和他们在一起。以前我从不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即使是清闲时间,宁愿看电视我也不愿回家看看。也许,那是因为我知道家的大门随时都向我敞开着,所以我才并没有认识到“家”这个字的含义。只有到这时,我才知道我失去的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蓦地,我发现了面前不远处有一条不一样的身影,这道身影在我出来时便一直站在那里,它全身包裹在黑布里,而且至始至终也没有动一下,这使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一棵树的投影。这个发现让我吓了一跳,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我的潜水刀,但在睡前我已将它放在了枕头下。
“你是谁?”考虑再三后,我决定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毕竟它如果想对我不利的话,完全不用等到现在。
一阵沉默,它好像并没有要回答我的意思,或者又是在想着怎样回答我。良久,那个身影动了一下,这让我更加确定了它是一个人。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我听到的却是一个女声,她用低沉的声音说道:“我是受人所托前来救你的。”
“救我?我不明白?”闻言我心中更是充满了疑惑,虽然我知道自己处在危险之中,但别人又怎么会知道?况且这世上想我死的人何其多,想救我的人却几乎没有,难道……难道是史开山?
但是她的回答很快就否定了我的想法,只听她用冰冷的声音说道:“史弥远已暴病而死,宋、金不用多久便要开战,这样说你该明白了。”
“史弥远死了?”闻言我有如听到晴天霹雳一般呆愣当场。怎么可能?联蒙灭金一事提前了也还说得通,但史弥远怎么可能也提前病死?这……这是不是太巧合了些?然道……然道史弥远根本就不是病死的?
想到这里我突然明白了这又是一场政治闹剧。是赵昀,一定是赵昀,赵昀之所以会坚忍这么多年,他等的就是今天。这件事也许是他策划已久的,只不过没有成功的把握,所以一直不敢轻易下手。直到最近史弥远主张联金抗蒙,才逼得赵昀不得不铤而走险。
史弥远即已死,他的党羽也跟着纷纷落马,史开山自然就没有能力再派人来救我。我并不当心史开山有危险,因为我知道赵昀对史弥远党羽的处置,最多只是发配罢了。那么还有谁会这么关心我呢?我脑海中情不自禁地闪过了翠莲的身影,但我很快就否定了这个荒唐的想法。
“要走就快,迟恐不及。”黑暗中传来了一个不耐烦的声音。
“小姐好意在下心领了。”我苦笑着摇摇头说道:“虽然我不知道小姐会用什么方法将我救出去,但是在下并不认为小姐会成功。小姐也许还不知道完颜守绪是多么看重我吧,如果完颜守绪发现我不见了,他会毫不犹豫地封锁汴京城,或者是派上过万骑兵四处追捕。小姐自问能在这种情况下把我送出城吗?”
那黑影奇道:“你不过是位宋使罢了,完颜守绪为何会如此看重你?”
“唉,此事说来话长。”我苦笑道:“不过只要小姐能将在下的一位朋友送走,在下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自认还是有能力逃脱的。”
“不行。”一个声音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的请求,她冷冷地说道:“我受人之托,是来救你而不是救她的。”
“小姐救了她也就等于救我了,否则我必然会和她一起死在这里的。”我毫不犹豫地说道。
听到了史弥远已死的消息,我知道我和完颜守绪已经快要到摊牌的时侯了。所以我已不得不将希望寄托在眼前这个女人的身上。如果燕儿没有安全离开,那么我的结局只有两个,一个是投降,另一个是陪着燕儿一起死。
“她对你真的这么重要?”也许是我的错觉,我觉得那女子在说这话时,有那么点酸酸的味道。
“不错。”我想也不想地说道:“如果有得选择,我宁愿她看着我死,也不愿我看着她死。”
又是一阵沉默,她好像正在作着思想斗争,良久,她才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在不远处我已经安排了马车,你去叫醒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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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淡淡的几天,没有燕儿的日子变得枯燥无味。但似乎少了燕儿,也就只有我一个人有感觉,那些丫环和家丁对此却不闻不问,我想想也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燕儿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奴隶,在大户人家少一个奴隶或多一个奴隶本就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而完颜守绪等人的眼睛光顾着盯着我,哪里还会去注意少了个燕儿。
想起和燕儿分开的那天晚上,我的鼻尖就情不自禁地冒出一阵酸意。那晚燕儿坚决不肯和我分开,直到我狠下了心,说如果她留在这里,只会连累我陪她一起送死,她才肯离去,只不过看她那伤心欲绝的表情,唉……
我独自一人座在石桌上自斟自饮,心中暗自庆幸那天晚上将燕儿送走,因为第二天一早,完颜哈达就以保护我为由,在我的“安乐窝”里加派了两百余名的军士,现在不管我走到哪里,身边总有一百名军士跟着我。我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监视我嘛,不过监视像我这样的“文弱书生”,用不着这么多人吧,就连出恭,外面也围着一圈圈全副武装的军士,靠,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完颜守绪却也没有逼我表态,他好像已经完全忘了这事一样。每日早朝时,还是像往常一般对我嘘寒问暖,也没有对我谈起史弥远已死一事,我也兀自装着不知。
“郑公子真是好闲情啊。”一个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侧头望去却是徐格,他微笑着坐在我对面说道:“只是为何不见燕儿小姐啊?”
我知道如今再也瞒不下去了,干脆便直说了吧。反正过了这么多天,在通迅如此不发达的今天,想追上燕儿却也不可能了。
想至此,我轻轻一笑,不紧不慢地说道:“我已经把她送往宋国了,如果日夜兼程的话,此时只怕已出了金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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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格听闻燕儿已被送往宋国,不由脸色一变道:“郑公子不是在说笑?”
“你看我的样子像在说笑吗?”我随手为徐格斟上了一杯酒,说道:“莫不是徐军师舍不得将燕儿送给郑言吗?”
“哪里话?”徐格扫了一眼站在我周围的军士,干笑一声说道:“我只是觉得这些奴才也太没用了。”
“呵呵,军师如此说,便是错怪他们了。”我笑了笑道:“因为在他们来此之前,我便已把燕儿送走了。”
“哦,原来如此。”徐格满脸不信地看着我,说道:“这么说郑公子早知会有今日险境了?徐格早闻郑公子有未卜先知之能,今日总算让我见识到了,不过让徐格不解的是,郑公子为何不逃走呢?”
我摇了摇头,苦笑道:“燕儿逃走,军师直至今日才得知,若是郑言逃走,军师又会在什么时侯发现呢?”
“哈哈,有理。”徐格大笑道:“枉我还是金国的军师,这么浅显的道理还要郑公子提醒,自罚三杯。”
待徐格放下酒杯,我随口说道:“军师此来,不会只是来看郑言这么简单吧。”
“真是什么事都逃不过郑公子的眼睛。”徐格笑道:“我这次来,是想给郑公子说一个故事。”
“哦,军师请说,郑言最喜欢听故事了。”我心下暗笑,原来徐格是为完颜守绪做说客来着。
徐格也不答话,他猛地灌了几杯酒下肚,慢慢地站起身来。他望向南方的天空,那边除了几朵白云外什么有没有,但他却好像看见了很多东西。他喃喃自语地说道:“开禧二年(1206年)三、四月间,宋军北伐,马军司统制田俊迈,率两万步骑欲收复重镇宿州,但受阻于宿州外围的灵壁、虹县。因宿州是打通齐鲁的战略要地,所以宋军便加派郭倬与李汝翼率众五万增援田俊迈。当时宋军势大,已将宿州团团围困,但金兵凭借着宿州坚城负隅顽抗,宋军竟也久攻不下。”
“当时宿州灵壁有一年轻的私塾先生,他虽长期处于金人的统制之下,但心中却始终怀着一颗赤诚的报国之心。他见宋军攻城不利,便毅然地弃笔从戎。凭借着平时行善积德所建立的关系,他很快便组织起了五千余人的忠义民兵。这些民兵平时都受尽了金人的压迫,对金人都恨之入骨,所以个个奋勇当先,战不惧死。忠义民兵很快便攻上了宿州城头与金兵展开了肉搏战,金兵也已失去了守志,宿州陷落在即。但就在此时,令人扼腕的一幕发生了。”
徐格说到这里,两行老泪不由自主地从他的脸颊滑落,他咬着牙,饱含怨恨的继续说道:“此时处于城下的宋军,因嫉妒忠义民兵最先登城之功,竟然从城下张弓射杀民兵。这种恶劣的行径毫无疑问地瓦解了忠义民兵的斗志,而本来已打算投降的金兵见此情况,便重整斗志,做困兽斗。忠义民兵在宋、金两面夹击之下,死伤殆尽。而金兵也得以重新恐固城防,宋军最后不但没有攻下宿州,反而遭到金兵的偷袭,全线溃退……”
“这……这是真的吗?”直到听完了这个故事,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虽然我知道宋国的腐败,但却从没想过还会有这样阵前自相残杀的事。
“呵呵。”徐格满面泪痕地笑了几声,凄惨地说道:“公子请看。”
说完,徐格一把撒开身上的衣物。展现在我眼前的,是满身的刀疤,最深的一刀,竟然隐隐可见肋骨。
“刀伤虽多,徐格却从不将它当作一回事。徐格真正在乎的,却是这一处箭伤。”徐格转过身去,露出背肩处的一个小洞,徐格凄凉地说道:“这一箭虽没有射死徐格,但却射死了徐格的一颗赤诚之心。”
见此我大骇道:“军师难道参加过此役?”
“正是。”徐格苦笑地说道:“我正是那位年轻的私塾先生,经此一役后,金人因感于我的奋勇当先,他们不但没杀我,反而对我全力救治。从此,徐格便不再当自己是宋人了。公子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会做金国的军师了。”
我沉默了。无论是谁,如果他有这样的经历,那谁又能指责他什么呢?现在的我,甚至都为以前鄙视过徐格而感到惭愧。
“郑公子还可想想岳家父子,想想杨家众将,想想千千万万死于自己人手上的忠臣良将。”徐格深沉地说道:“至于何去何从,郑公子是聪明人,还望公子能想清楚。徐格不希望郑公子也走这条老路。徐格言尽于此,告辞。”
我麻木地对徐格拱了拱手,心中还在想着刚才徐格所描绘的那惨烈的一战,就连徐格是什么时侯走的都不知道。我心中的信仰再次遭到冲击,我再次怀疑我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值得。甚至我为国为民所做的事,会不会给我带来杀生之祸?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是夜,我梦见了我的家人。父亲的脸上带着些苍桑,母亲的脸上带着几丝慈祥的微笑。他们座在我的身旁,亲切地拉着我的手对我嘘寒问暖。还有两个孩子,他们兴奋地叫着郑言叔叔,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一直都把身为军人的我作为榜样。他们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人能比得上他们的郑言叔叔了,我愉快地笑着,和他们一起打闹。
忽然,他们全都不见了,我发现我正带着成千上万的宋军与金兵撒杀,到处都是飞溅的鲜血,到处都是闪着寒光的兵刃。我舞着大刀,用尽全力砍着杀着,敌人在我眼前一个个倒下,鲜血染红了我的盔甲。终于,敌人溃退了,我欢呼着追杀上去,却猛然发现身边的战友提刀向我砍来……
我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汗水已经湿透了我身上的单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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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早朝一过,完颜守绪就将我独自召到御书房,我知道完颜守绪是想趁徐格的劝说,对我的影响还在时,趁热打铁。
“爱卿平身。”完颜守绪笑着说道:“想必昨日徐军师已和爱卿谈过了,那么朕也不瞒你了。史弥远已死,宋、金已不再是联盟,不知爱卿有什么打算?”
“皇上。”我知道完颜守绪至少现在还没有杀我之心,对他来说,我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的,所以他完全没有必要急着杀我,也正因为这样,我打算对他实话实说,也好多骗取些信任,所以我不动声色地说道:“此事郑言早已知晓,是生是死,郑言全凭皇上处置。”
“哦。”完颜守绪眼中闪过几丝惊异之色,随后大笑几声说道:“郑卿说笑了,所谓两国交战不斩来使,更何况朕一直都把你当作朋友看待,朕又怎么会杀你呢?不过朕想不到的是,朕又一次小看你了,听徐军师说,你竟然早已把燕儿给送走了。呵呵,郑言,你到底是个什么人啊?为什么总是会给朕这么多的惊奇?”
“皇上莫怪。”我抱拳施礼道:“郑言事先未向皇上禀明此事,望皇上赐罪。”
“无罪,无罪,呵呵。”完颜守绪笑道:“燕儿即是朕赐给你的奴隶,那么郑卿要如何处置,当然全凭郑卿的喜好,何罪之有啊。不过郑卿,朕刚收到一个宋国来的消息,这个消息跟郑卿有关,不知郑卿可想听听?”
“请皇上示下。”我心中嘀咕着,我如果不想听,恐怕你还不肯呢!
“呵呵,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完颜守绪笑道:“我们在宋国的探子回报,宋国之人都说郑卿你,已经投靠我大金了。还说郑卿在大金已经做了‘护国公’,再也不回去了。现在宋国已经到处贴满了你的画像,悬赏捉拿你呢。想不到朕一时兴起,封郑卿为护国公,反而害了郑卿,朕心下有愧。不过也无妨,只要朕派出使者,便可还郑卿一个清白。”
“不必了皇上。”我苦笑道:“皇上美意郑言心领了,不过此事只会愈描愈黑,皇上就不必为郑言操心了。”
我又不是傻子,哪还会不知道这些谣言就是完颜守绪放出去的,不过就算我知道了也毫无办法。这招可真毒,一下就把我的后路给封死了。以宋人对金国的怨恨,如果我逃回宋国,说不定还不等我开口解释,便被百姓给分了吃了。
“呵呵,既然如此,那就按郑卿的意思办。”完颜守绪笑道:“不过如果郑卿真的肯为朕打天下,朕即刻便封你为丞相,让郑卿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郑卿以为如何?”
“皇上。”我慌忙跪地道:“郑言乃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皇上如此对郑言,郑言实在是担当不起。”
“郑卿过谦了。”完颜守绪慢慢地收起了笑容,缓缓说道:“郑卿可知我大金为何会落到如此田地吗?想当年太祖完颜旻(完颜阿骨打),力农积谷,练兵牧马。以两千五百人起兵建国。后又在步答冈以两万人大败辽军七十万之众。在十二年之内完成了建国、灭辽两件大事。当年的大金又是何等的威风,想不到百年后的今天,大金却要面临着灭国的危险。”
“皇上,这该和大金的汉化有关吧。”我轻声说道,此时的完颜守绪看起来更像是一位恨铁不成钢的可怜的老人。
“郑卿果然历害,一语便切中了要害。”完颜守绪的双目再次闪过一丝惊异的神色,说道:“太祖时的族人,不知家为何物,不知生死为何物。不知家为何物,则战胜所得之物尽均分之;不知生死为何物,则战前闻厮杀而欢呼,只当出外狩猎。战时个个止知杀敌,悍不畏死,所以每战必胜。而自从侵入宋地之后……”
完颜守绪摇了摇头,一脸无奈的继续说道:“大金侵入宋地之后,族人多受汉人影响,渐渐的知家人、知生死。知家人,则战胜之物尽归家人所有;知生死,则视去就死生极重,无复当年轻锐果敢之气,甚至出战之前,军士还与家人抱头痛哭。畏怯如此,作战又如何能胜?”
说罢,完颜守绪愤恨地一拍桌子,一声脆响响彻书房。
“皇上息怒。”我忙宽慰道:“大金将士其实并没有皇上想的那么差,比如说忠孝军,却也是天下闻名的精锐之师。”
“忠孝军正是朕亲手组建的。”完颜守绪点了点头说道:“不过它虽说是精锐,但和当年太祖的神兵相比,还是相差甚远,如今却连蒙古的轻骑也对付不了。不过在郑卿身上,朕却看到了希望。”
说到这里,完颜守绪拍着我的肩膀说道:“郑卿以区区千余人的伤亡,谈笑之间便让蒙古四万精骑灰飞烟灭,这其中还包括蒙人视之为军神的睿亲王拖雷。这终于让朕意识到了,原来打仗并不是有精锐的部队就可以的,更重要的,还是需要像郑卿这样的人才。所以郑卿如果能助朕打天下,朕答应永不负你,有朕的一天,便有郑卿荣华富贵的一天。”
“皇上……”闻言我大为感动,却又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郑卿不必急着回答我。”完颜守绪笑道:“我知道要郑卿背叛自己的族人,甚至以后还要和自己的族人作战,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朕可以等,只要大金还没有灭国,郑卿的回答就不算晚。不过有件事朕必须实话告诉郑卿。”
说到这里,完颜守绪顿了顿,眼里寒光一闪,说道:“郑卿应该明白朕是不会让你离开汴京的,希望爱卿不要逼朕做我不想做的事。”
“郑言明白。”听到完颜守绪说的这句狠话,我心里却没有半点怪他的意思,完颜守绪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对得起我了,所以我恭恭敬敬地对完颜守绪行礼道:“多谢皇上厚爱,郑言缅记于心,郑言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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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几日过去,这几日我一直在想着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并不是要不要投靠完颜守绪。虽然徐格的经历很有说服力,完颜守绪的劝说也十分精彩,但他们的努力,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徒劳。
对我个人而言,完颜守绪自然要比赵昀强。完颜守绪一直都很看重我,一直都把我当作上宾。而赵昀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可有可无的棋子,甚至他明知我在金国,还毫不犹豫的展开了他联蒙灭金的大计,这次如果我能逃回宋国,说不定还要被他以奸细给处置了。
而且一直以来,我都不想被历史左右我的思想。如果我要面对的只是蒙军,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投靠金国,然后利用金国的军队和蒙军大拼一场。就算是马革裹尸,我也毫无怨言,因为我知道这样做对宋国的好处是不可估量的。
但是这个世上本就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我没办法说服自己投靠完颜守绪,因为我无法想象在不远的将来,我要指挥着大金的军队去砍杀自已的同胞。所以在历史面前,我不得不再一次低下头。我发现我所做的一切在历史面前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就算是深埋了四万蒙古骑兵,却也激不起一丝波澜。我仿佛感觉到了历史就像是一辆六驾马车,它在道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而我却像是一阵风,妄图将马车吹偏它原来的方向。难道我真的就这样看着它到达终点吗?
我带着百余名军士(或者应该说在他们的监视之下)走在宽敞的御街上。御街极为宽敞,(事实上我从没见过三百多米宽的街道)路上的行人见到我们一行人,也纷纷自觉地回避,所以我们走在街上一点也不觉得拥挤。
我一边默默地走着,一边想着心事。现在我既然不能投靠完颜守绪,那么唯一的路就是——逃,逃回宋国去,至于逃回宋国会有怎样的命运在等着我,却不是我现在所能关心的。现在缭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的问题,就是如何逃跑。
首先,如果我想直接骑马逃往宋国的话,我自认没办法快得过金国的精骑。仆散揆和部骑马过浮桥的那一幕,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不过这个问题好解决,城外西南五里处,有一片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我两次从那里经过,都认真地观察了一下那片茂密的森林。我发现如果骑着马进去的话,恐怕要比步行还要慢。所以我认为只要我能跑到那里,那么凭我多年来的特种训练,逃生的希望将要大得多。
但最难的,就是怎样才能逃出汴京城。我的住处距城外足有二十余里,出城要经过两道城门,就算没人阻挡没人盘查,骑马出城也要一个时辰。更何况,无论什么时侯,我身边都会有百余名军士“形影不离”地跟着我。我也考虑过在夜晚趁黑偷出城去,但一到晚上城门就关了。就算我能躲过郑府的两百余名军士,就算我能避开街上的巡逻部队,就算我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翻过两道高高的城墙,但只怕做了这些事后,还不等我出城天都亮了。
靠,如果还没逃出城便让人给捉了回来,那我郑言的一世英名岂不是便断送在这里。到时只怕还要让完颜守绪等人笑掉了大牙。
“老丈欲往何处?”
“正想上山进香……”
不远处,两句再普通不过的对白漂入我的耳朵,但我并没有放过这个细节。我发现那位自称上山进香的老丈,他走的方向并不是出城的方向。
“徒单将军。”我对身旁的一位大个子军士说道:“城内难道有山吗?”
“有啊,城西正有座宝灵山。”徒单合克恭敬地说道。
“哦。”我强压住心中的狂喜,假装随意地说道:“我整日呆在府内,正想出去游玩一番,不知将军可肯放行?”
“自然可以。”徒单合克是忠孝军的一位统领,他和他身边所有监视我的人,全都参加过三峰山之战,所以他们一直以来对我都是恭恭敬敬的。他们又知道完颜守绪十分看重我,再加上完颜哈达给他们的命令是,除了出城,汴京城内什么地方都可以让我去,所以徒单合克想也不想便回答道:“难得护国公有此雅兴,我等自当奉陪。”
“呵呵,如此甚好。”我轻笑一声道:“不过在上山之前,郑言还想到布店里准备些物事,如此上山才更加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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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在连年征战与蒙古的强取豪夺之下,经济已是日显萧条。但是无论如何,吃、穿还是人人必须的头等大事,所以城内布店的生意一直不错,只不过布的档次有所下降而已。
张彦是受雇于纥石布店的“店主”。纥石布店的真正店主是一位金人,但金人大多对布业一窍不通,也不善经营,所以这家店的成员从上到下全是汉人。在金国类似于这样的店多得数不胜数。虽然张彦每天起早贪黑却只领着微薄的收入,但张彦并没有因此感到丝毫的不满,因为相对于后院中忙着染色、织布的奴隶来说,张彦还是幸运的,他至少还没有温饱问题。虽然张彦也时常会遭到店主的一阵打骂,但他已经十分知足了,因为在金国像他这样“富裕”而又自由的汉人,实在是寥寥可数。
这日张彦迎来了一位很奇怪的客官,他很容易就看出这位客官是位汉人。但这位汉人显然不是一位普通人,因为张彦很惊奇地发现,这位汉人身边的百余名金国军士,全都对他恭敬有嘉。再看这些如狼似虎的军士,张彦吓得脚都软了,因为他知道,他们之中只要有人看自己稍有不顺眼,那他这小命可就悬了。
“店家。”我带着歉意对眼前这位吓得脸色苍白,连生意都忘了做的同胞说道:“我想订做些东西,请取来笔墨容我画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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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对士兵有什么意见可以在书评里对士兵说,或是在QQ里对士兵讲。士兵自己感觉这几章并不是很满意,想知道各位大大的反应。
“皇上。”御书房内,完颜哈达急匆匆地跑到了完颜守绪的面前跪地喊道:“皇上,大事不好了,郑言要出逃了。这是郑言放在枕下留给皇上的信。”
“什么?”完颜守绪闻言大吃一惊,他接过信匆匆地看了几眼,然后急问道:“郑言现在身在何处?”
“回皇上。”完颜哈达带着不确定的口吻说道:“应该是在宝灵山吧,据留在郑府的军士说,今日一早郑言就与徒单合克等人一同上宝灵山游玩了。”
闻言完颜守绪不禁松了一口气道:“如若真是上了宝灵山,朕倒不当心,不过郑言该不会不知道宝灵山没有出路吧。”
“微臣也是这样想的。”完颜哈达接口说道:“所以微臣也一直不敢相信郑言上了宝灵山。但却有军士亲眼看见郑言一行人上山。”
“哦。”完颜守绪眉头微皱,他觉得以郑言以往的表现,这件事绝不会像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他满面疑惑地问道:“郑言这几日可有什么特别的举动吗?”
“其它的倒没什么。”完颜哈达回答道:“郑言这几日还是像往常一样在府中练箭自娱,前几日还在布店里做了一样稀奇古怪的东西。皇上请看,这便是郑言所画的图纸。郑言今日就是带着这样东西和一副弓箭,以打猎为名上宝灵山的。”
“这……这是何物?”完颜守绪接过完颜哈达递上来的草图,审视良久,却始终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微臣也不知,微臣问过几家布店,都说不曾见过这么奇怪的物事。”完颜哈达尴尬地说道:“不过皇上放心,微臣已派人上山追赶,一旦赶到便立即将郑言捆下山来。而且微臣在山下出口处也已布下重兵,郑言若当真上山,则插翅也难飞。”
“完颜将军做得好。”完颜守绪边说边用力将手中的纸抓成一团,然后冷哼一声道:“郑言,这是你选的路,你莫怪朕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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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灵山是一片石头的天地,它横穿过里城的南墙,直逼外城。但因为宝灵山三面陡峭有若刀削,只有居于里城内的一条路直通山顶,所以也并不担心攻城的敌人会借此山入城,反而成了城墙中一段不可逾越的屏障。
相传此山中曾居住着一条无比巨大的大蟒,据说它有30丈长,盆口精细。它在宝灵山森林中生活了数千年,得山水造化,业已成精。有人曾目睹过那条巨蟒在月夜修炼的情景。它直立起来,超过所有的大树,黑乎乎的蛇头面对天空朗月使劲呼吸,吸收月华。蛇作为天下第一阴性动物。给人以无比的冰冷和恐惧感。一条经过修炼的蛇就更是这样的。由于日精月华、山风海雨的不断滋养。这条蛇俨然成了气候,做了宝灵山中当之无愧的大王。控制了周围村庄。人们的灾难自然而然就开始了。直到来了一个法师,要在山上建盖庙宇,才经过几次恶战,得天神助阵,将之除掉。此后宝灵山便引来了四方的香客前来进香,一年四季香火不断。
是日天气晴朗,碧空万里无云,暖日当空。我踏着轻松的脚步走在宝灵山的石阶上,身后跟着一群气喘吁吁的军士。徒单合克等人由于身穿着重甲,而我除了背上的一个包稍重些外,其它的东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不到半个时辰我便将他们拉下了好长一段距离。
终于可以离开汴京了,整日为自己的小命当心的日子确实不好受。但就算我回到了宋国,小命似乎也不在自己手上。自从我来到这时空以来,却是没有过几日安稳日子,几乎天天都在为了生存而斗争。我好像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但转念想想,既是身处乱世之中,又有哪个人不是朝不保夕呢?
对于完颜守绪我还是心存歉疚,所以我临走之前,给他留下了一封信。我并不担心这封信会让我的逃跑大计胎死腹中,因为在通迅设备如此落后的今天,估计完颜守绪等人发觉,我还是有很多时间逃走的。
我逃命的“法宝”就在我的背包中。我用了十两黄金,让那家全城手艺最好的布店,动员了全店的人手用了五天的时间,终于制出一个让我满意的。如果不是怕完颜守绪过早起疑心,我也许会把他给我的百两黄金全都给了那家布店。因为带着那些黄金只会增加我的负担,所以我现在带在身上的也不过十两而已,其余的全都丢在房里。
“护国公请留步,小……小将有事相商。”正当我埋头登山之际,身后传来了徒单合克的叫声。
闻言我不禁失笑,想不到徒单合克这粗人竟也会用计,呵呵,想必此时完颜守绪定已看到我的信了。
想到这里,我一边加快速度,一边大笑道:“徒单将军勿需客气,郑言这便回大宋了,将军不必相送,他日有缘郑言再与将军一同游山玩水。”
徒单合克等人闻言大骇,纷纷小跑追上,只不过他们个个身着盔甲,又如何能跑得过我。徒单合克边跑边气喘吁吁地叫道:“护国公请……请留步,护国公难道不知……前面是死路吗?”
“呵呵,多承将军费心。”闻言我回头对着身后正辛苦赶上的众人叫道:“郑言自有办法下山,徒单将军就等着瞧吧。”
说完便再也不理身后众人的大呼小叫,一路小跑至宝灵山顶。
呼,真是好景色。爬上山顶后,汴京方圆百里的景色尽收眼底,我正想学着文人骚客舞文弄墨一番,无奈胸中墨水实在太少,想了半天却也没有想出半句,心下不由大感没趣。
“护……护国公,有……有事好说,万万不可……不可轻身啊!”徒单合克上气不接下气地带着众金兵追至我身后,他们见我站在悬崖边,个个吓得面无血色,我是他们的“重点保护对像”,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他们自然少不了要受责罚。
见此我转身对着众军士抱拳道:“让各位兄弟担心了,各位代郑言给皇上陪个不是,郑言心中有愧,告辞。”
说完我扫了一眼四周用奇异眼神看着我的香客和众军士,伴随着众人的惊呼声,来了个漂亮的后空翻,往悬崖下直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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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徒单合克等一众军士见我纵身跳下悬崖,个个都大惊失色地跑到崖边往下望去,却哪还望得见半点人影。
“唉!”徒单合克一声长叹道:“护国公一代人杰,可惜却英年早逝。更可敬的,却是护国公宁死也不肯背叛国人,此节当真是可歌可泣。”
身旁的众军士闻言也个个面露敬佩之色。
“将军!”此时忽然有一位眼尖的军士指着下方大声叫道:“将军快看,那是什么?”
徒单合克顺着那军士所指的方向望去,却见一白色、长方形之物顺着北风往南方飘去,仔细看时,还隐隐可见那怪物下方吊着一个人。
“难道……难道那就是护国公?”徒单合克难以置信地看着那正往汴京城外飘去的怪物,暗想道:“护国公难道还是仙人不成?他竟会飞……”
“看,是神仙呀,神仙显灵了……神仙在天上飞啊……”不等徒单合克多想,原本在四周围观的香客便有几人大喊起来。
不多时,人人都看到了那个飞在空中的怪物,个个都以为是神仙显灵,霎时宝灵山上便跪倒了一片,信徒们口中念念有词,有些甚至激动得热泪盈眶……
好半晌,徒单合克才清醒过来,他看了看那怪物飘走的方向,大喝一声,对着还在发愣的军士叫道:“快,快去禀明皇上,护公国已逃往城外的万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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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喝……”我对着蓝天高声地吆喝着,感受着飞翔的快感,看着脚下像地图般汴京城,心中说不出有多畅快。至少在这一刻我不用担心生死的问题了,总没有人会飞到天上来取我小命吧。霍霍……真希望能在天上多呆会儿,只可惜我现在用的是降落伞而不是滑翔伞。
我现在所用的降落伞是翼伞,这翼伞和常规的方形或圆形伞兵伞不同,翼伞是长方形的,使用翼伞的好处就是,它并不是被动的随风下降,而是可以在我的操纵下无声的飘飞很远。再加上现在吹的是正南的北风,所以我几乎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我自己送到十几里外的那片森林。说起这次跳伞,我还真是冒了很大的危险。由于时间的限制,我除了主伞以外,其它的东西,比如说备用伞和护头装备等一慨没有,万一这主伞打不开,我还真的便会象徒单合克认为的那样为国捐躯了。
唉,好在老天爷还是比较照顾我的,我抬头感激地望了望远处的蓝天。也许是对我作出回应,我头上突然传来恐怖的“嘶……”的一声。不是吧,老天你不会这样对我吧,听到这个声音我不禁一阵气苦。我已用上最有韧性的帆布了,想不到还会发生这种事。我惊恐地往上望,发现降落伞已被强劲的气流撕开了一个口子,而且这个口子在气流下还在不断地扩大,一时“嘶嘶”之声不断,下降的速度也随之不断地加快。
为了减轻重量,我迅速地将包中的十两黄金和干粮丢光,(各位大大走出室外时,不妨抬头看看,看看有没有一些黄黄的条状物从天而降。)但是火石、弓箭和潜水刀我却始终舍不得丢。做完这一切后,我迅速将手中的方向绳放到嘴里咬住,然后两手抓住伞绳用力一分,在降落伞裂为两半前,我及时地将它们分开。如果这两半伞缠在一起,那就代表着我生命的终结。
两半伞在我的两手的强撑之下并没有缠在一起(这时我的姿势还颇像马戏团中的空中飞人),但两半伞所承受的力量此时已很不均匀,这使得我飘行的方向变得很不稳定,而且下降的速度也过快,我已经没有办法正常着陆了。但我并没有因为这场变故而不知所措,我小心翼翼地拉动着伞绳,改变着伞布的形状,控制着漂行的方向。现在的我,只有一线生机,希望我还能够到达那片森林。
脚下建筑的轮廓已渐渐的清晰,我甚至依稀可以看见城内的百姓正对着我膜拜。但我已无心理会这些,我只知道使劲地咬着方向绳,像航行在海上的水手一样,捕捉着每一丝北风,所幸此时的北风十分强劲,它带着我越过高大的外城墙,漂过城前宽阔平坦的几里平地,有惊无险地来到了森林区。
一来到森林区,强撑着我的意志力瞬间消失,我两手一松,连人带伞地作着落体运动。先是眼花缭乱,然后便是一阵震荡,无数的树枝挂住了翼伞,这些树枝吸收了强大的动能,同时树枝上的积雪也纷纷落下,像是在庆贺我的“苦难”生活得以继续下去。我抖了抖酸软无力的双手,挂在伞绳上稍作休息,然后摇晃了几下,趁振幅足够大时,我抱住了一根树枝,然后抽出潜水刀,尽可能长的割断伞绳,将它们收到包里。
“唉,还是脚踏实地的做人好啊。”当我的双脚一接触到森林里松软的黑土,一个人生的感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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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一名军士急匆匆地跑到完颜守绪面前跪地道:“皇上,护……护国公,他……他逃走了。”
“什么?”完颜守绪与完颜哈达同声惊叫道。
完颜哈达兀自不敢相信他所听到的事,他满面不信地问道:“护国公不是在宝灵山上吗?为何还会让他逃走?难道他长了翅膀不成?”
“完颜将军。”那名军士难以置信地看着完颜哈达道:“完颜将军又是如何知道护国公长了翅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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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已经浮上鱼肚白,几颗疏散的星星还停留在空中舍不得离去。苍穹之下,一望无际的森林正顶着点点雪白,融化中的雪水一滴一滴地敲打着地面,为这个寂静的森林增添了一种自然的乐音。几只松鼠从树上跳出,它们正要出来寻找它们埋藏好的过冬食物。但它们马上就被眼前正流着口水的庞然大物吓了一跳。不过这个庞然大物好像已经睡着了,松鼠们过了许久也不见它有所反应,便壮着胆子跳到了它的身边。
正当松鼠们还在猜测着眼前的怪物是什么东西时,远处突然惊飞起一群小鸟。松鼠们像感觉到什么危险似的,尖叫着,几下便跳回到它们的窝中。
松鼠的叫声将我从睡梦中拉了出来,我顺手拭去嘴角的口水,呵呵,不好意思,好久没有睡得这么香过了。相对于汴京和临安这些的都城来说,还是森林更有安全感。现在是冬天,不用当心什么蛇啊蚊子毒虫什么的,再加上这张用伞绳编成的软床,嗷……我忍不住舒服地张着嘴巴。
此时远处隐隐一个枯枝断裂的声音引起了我的警惕,靠,真是阴魂不散啊,就不能让我舒服一下么?我心中暗暗叫苦,我知道这是追兵来了,在不知道追兵的人数前,我看还是走为上策。于是我胡乱地收起了伞绳,然后抓了几把酥雪塞往嘴里便匆匆地上路了。
由于我已将所有的干粮全部丢掉了,所以一路上我只能靠采摘野果充饥。好在林子大了,什么果子都有,现在虽然是冬天,但这么大的林子能找到的野果着实不少。至于说哪些果子有毒,我采用了一种最简单直接的方法,那便是观察果子有没有被虫子咬过。
森林里没有路,所以我只能往南方直走,逢山过山,逢河过河,偶而为了迷惑追兵也改变一下走向。至于方向,我可以很轻松地从树叶的稀疏、蚁穴的朝向和苔藓的长势判断出来。毕竟我以前的野外生存训练也不是白练的。
为了不让追兵追上我,我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一路上布下陷阱,设下疑阵,甚至在冰冷的河水中步行五里的事我都做过。但是令我十分沮丧的是,我始终也不能甩掉身后的追兵。唉,我叹了口气想道,说起野外追踪,古人自然比我们这些过份依赖先进设备的现代人要强,也许我这一套,在他们眼里只能算得上是小儿科呢。(其实真正的原因是,那些追兵中有几个是自小在这片森林里长大,他们对这片森林了如指掌。但就算如此,这些追兵还是在我陷阱之下吃尽了苦头,也大大减缓了他们的追踪速度。)
人人都说最可怕的敌人就是看不见的敌人,这回我可是亲身体会到了。被人追踪的滋味还真不好受,更重要的是,我对身后的敌人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们的人数,不知道他们的装备,也不知道他们在哪。我只觉得他们在我的身后不断地逼近,这使我每天除了睡觉外,就是不断地赶路,直到天黑看不见路了才敢停下来休息。每到睡觉的时侯,我都要爬到树上,用伞绳把自己绑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睡。这样做,就算追兵追到了树下,他们也没有办法发现我。当然,这也让我晚上被尿憋醒时,便会狠狠地咀咒那些追兵几句。
这日一早,天刚蒙蒙亮,我醒来后,照例观察了一下树下是否有人走过的痕迹。像往常一样,我很容易就判断出追兵还在我的身后。吃了几日的野果,已经让我身体内的盐分得不到补充,使我现在已是浑身无力、双脚发软了(与夜生活过多的症状相似,奉劝大大们莫亲身体验。)。在野外能补充盐分的唯一途径,便是吸食动物的血液,但是冬天能看到的动物本就不多,狩猎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当心若消耗一些时间在狩猎之上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我也要成为别人的猎物。
所以我还是强撑着疲惫的身体踏上了逃亡之路,半个时辰后,我被几声野兽的叫声吸引了过去。我压着心中的狂喜,张弓搭箭蹑手蹑脚地走近一看,却是几只小虎正在虎穴附近玩耍,其中一头小虎正翘着小腿在树旁撒尿,母虎却好像已经出去觅食了。
看着这些活泼可爱的小东西,一种失望之情油然而生。我并不是不忍心对这些小虎下手,而是因为我考虑到了对它们下手的后果。对我来说,在森林里一只暴怒的母虎,远比身后的追兵要可怕得多。我正要转身离去,忽然一个想法闪过我的脑海,我连忙抽出一根伞绳将一只小虎绑在树上,接着将小虎尿湿的泥土涂抹了在自己身上,然后看了那可怜的,正嗷嗷乱叫的小虎一眼,便匆忙离开了“作案现场”继续赶路去了。
老虎的嗅觉很灵敏,当母虎觅食回来发现小虎被绑在树上,而“作案现场”到处都是人的气味时,它必定会狂怒地顺着气味去寻找“仇人”。我的气味又被小虎的尿给掩盖了,可想而知这母虎随后会去找什么人了。
果然,母虎并没有让我失望,一个时辰后我便听到了远处震天的虎啸声和隐隐的几声惨叫。我在为我的“奸计”得逞的同时,也暗暗心惊,原来追兵离我不过一个时辰的路了。也只有到这时,我才终于可以摆脱“对敌人一无所知”这句话了。
这一天,我抽了个空捕到了一只野兔,我用潜水刀割断了它的咽喉,强忍着恶心吸食了带着浓腥味与咸味的兔血。而且在天色将黑时,我还很幸运地找到了个山洞,山洞可以遮掩住火光,所以在这晚,我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烤兔肉。到了晚上,我强忍着在山洞里过夜的诱惑,照常将自己绑在了树上。但这一夜,我又流了不少口水,以至于第二天一早,我发现树下的泥土都被我的口水滴出了一个大坑。(呵呵,这句用了夸张的写作手法,大大们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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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大地一片漆黑,唯独南面的一处,闪着或明或暗的一堆火光,这火光在这毫无人烟的森林里显得那么的恐怖,使人一见便想到了“鬼火”这个词。这堆火正是我的杰作,此时我正坐在火堆旁悠闲地玩弄着潜水刀,这是我第一次在野外生起篝火,生起这堆火,就意味着暴露自己的位置,而我这次这么做的目的,恰恰就是为了暴露自己的位置。
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厌倦了这种你追我赶的生活。在森林中我已经被追踪了七日,最近我发现这里的树木已日渐稀少了。这预示着我很快就要走出这片森林,同时由于我的身体的盐分一直得不到足够的补充,体力已有所下降。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都在改变方向、布疑阵和陷阱来减缓追兵的速度,但是如果走出这片森林,那就意味着我很快就要被追兵追上。与其在森林外被追兵追上,倒不如让我在森林里陪你们玩玩。
所以在天黑之前,我选择了一块两百步见方的草地作为我的战场。这里多石,树木稀少,只有几颗手臂粗的松树点缀在过膝高的茅草之中,这里大部分的雪已经融化,只有在阴暗处还可以看得到几点白色。选择这样的草地作战场,就不会有树木挡住我射出的箭,同时如果敌人过于强大,我还可以很轻易地借着夜色和野草潜回四周的森林中。
我按照习惯,发了一些时间来熟悉这片草地,我认真地走过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记住了这里的每处地形。我一向相信胜利是属于做足充分准备的人的,这个信仰也曾多次将我从死神的镰刀下救了出来,它也使我骄傲地成为了一名特种兵。
观察完地形后,我顺手利用松树和伞绳布下了几个陷阱。这几个陷阱只是简单地将松枝的弹性和伞绳结合在一起。相对于以前布下的陷阱来说,这几个陷阱没有什么杀伤力,也显得有些粗糙,如果是在白天,则很容易就会被识破,但在夜晚要看出来却是不容易。
做完这一切后,我躺在树上强迫自己睡着,在战前我很需要充分的休息。大约两个时辰后,我从睡梦中醒转过来。这夜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正是杀人的好天气。我按照计划点燃了已经准备好的柴堆,然后在半个时辰后便将它熄灭,我相信这已经足够引起他们的注意了。然后我便翻身躺在草堆里养精蓄锐,但随后我便发现这种姿势很容易让我睡着,所以我不得不半座起身斜靠在身旁的一块石头上。耳旁只有风吹着野草的沙沙声,四周的黑,让我觉得睁着眼和闭着眼实在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我又不敢将自己的眼晴闭上,因为只有我的眼睛睁着,才能证明我还没睡着,我才能确信我不是在梦中。
漫长的等待,几排忽明忽暗的红光透过漆黑的树干射入我的眼帘。终于来了,我大慨地数了一下火把的个数,大约三十几个。这些追兵也许仗着人多,或是知道我只有一个人,在知道我的确切位置后,竟然明目张胆地举着火把前来搜索。靠,我心中不觉大喊冤枉,早知道只有三十几个人,从一开始我就可以慢慢地把他们“消化”掉了,何必还要逃得这么辛苦。(我当时没有想到的是,一路上的陷阱和我的老虎大计,已经让半百的追兵永远地躺在这片森林里了)
火光渐盛,一个个轻装的金兵逐个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毫不犹豫地抬起弓箭连发三箭,三声惨叫立时惊飞起一群小鸟。而众金兵好像早已料到会遭袭击,他们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慌乱,而是迅速地熄灭了火把,四周再次陷入了黑暗之中。
“郑言,吾皇……啊……”
一名军士话还没说完,便被我顺着声音一箭射断,瞬时众金兵惊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在以前我还是名特种兵的时侯,这种听音辩位的本事,却是我放冷枪的拿手好戏。
被射倒在地的金兵发出的呻吟声,为这黑暗中的森林增添了一种诡异的气氛。片刻沉默后,在原来众金兵所处的位置,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向四周散开,然后缓缓向我所处的位置移动。
我站起身来,在黑暗中缓缓拉开弓箭,双耳凝神细听。一阵异响传来,我毅然朝两点钟方向射出一箭,弓弦响处便是一声惨叫。我记得两点钟方向有一滩雪水,这位金兵很不幸地踩中了这滩雪水。
惨叫声让众金兵的脚步声略微迟疑了一下,但很快又缓缓向前移动,此时众金已进入了草地,脚步声也变成了带过野草的“唰唰”声。
我认真地聆听着每一个声音,其中一个“唰唰”声突然消失了,我毫不犹豫地往十一点钟方向射出了一箭。又是一声惨叫,这位金兵踩到了一块空地,结果这块空地就成了他的葬身之处。
这声惨叫再次阻止了众金兵前进的脚步,我想他们心里一定在奇怪为什么我在黑暗中还能百发百中,呵呵,我暗笑道,其实不只是你们,就是那些被我射死、射伤的金兵,我想他们也不明白到底犯了什么错。
良久,一位金兵终于沉不住气了,他在别人还没有动的时侯迈出了他的脚步,结果一声弓响,这一步很快就成了他的最后一步。
“大家一起冲……”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正前方响起,听他的口气好像是这伙金兵的首领。我想也不想就朝声音发出的方向射出一箭,但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这一箭却射了个空。了不起,我心中暗惊,这家伙竟然懂得趴在地上说话。而且这家伙说出的命令却也实用,众金兵若一起往前冲的话,就算我听音辩位的功夫再历害,却也来不及射出几箭。有了这个英明的首领,我也得重新估计这帮金兵的实力了。
众金兵很快也就明白了这点,不稍时,他们就不顾暴露位置的危险,大喝一声朝我大慨的位置冲来,不过我还是注意到了其中还夹杂着一声惊叫,我知道这是右上方的陷阱发挥了作用,于是随手一箭便把这惊叫变成了惨叫。接着我迅速收起弓箭,抽出了潜水刀,准备潜入后面的森林后再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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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强推的好书,浮竹大作——鬼子六大传,书号6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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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回头准备潜入森林中时,黑暗中突然传来几声“哎哟”和人体倒地的声音。我心中一喜,知道是有几名金兵被杂草中的乱石绊倒了。想不到选中这片草地还有这样的好处,这却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的。黑暗中在充满乱石的草地上奔跑是很容易摔倒的,虽然摔倒并不能给这些金兵造成多大的伤害,金兵摔倒后我也不可能用弓箭取他们的性命,但是金兵的队形却很快会因此而乱。在黑暗中乱了队形,这就意味着金兵将面临着敌我不分的境地。
想到这里,我立时便打消了潜回森林的念头。我凭着脑海中对这片草地的印像,迅速潜到一个过膝高的大石旁,然后侧着身子,背贴着石侧躺下。不稍时,便有一位金兵摸索着踏上大石。我在他要跳下之时,突然伸手捉住了他的脚踝。只听他“哎哟”一声,便来了个狗吃屎。我不等他发声示警,便按住了他的脑袋,并在他身上狠捅了几刀。然后不慌不忙地爬起身来,按照这位金兵原有的路线走上前去。身旁依稀还有几个模糊的身影,呵呵,他们一定以为那个金兵只是摔了一跤而已,现在已把我当成他们的同伴了。
随着包围圈越来越小,众人的距离也越来越近,身旁的黑影也越来越明显,我甚至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身旁金兵粗重的呼吸声。但在这漆黑的夜色中,便是面对面也很难看出对方的样貌,所以我也并不担心我会被众金兵识破。
“人呢?”一位金兵见包围圈已缩到足够小了,便小心翼翼地轻声说道。刚才我那神乎其技的听音辩位的功夫,已经让众金兵都明白了——在“公众场所”大声说话是件很不礼貌的事。
“在这……”我见时机已到,便大喊一声,将身旁的一名金兵用力往前一推,同时自己也紧随其后。对面的金兵乍闻敌音,又见一个黑影朝自己扑来,以为自己遭袭,连忙挥刀相向。黑暗中传来了一声凄历的惨叫,那名金兵正在庆幸自己砍中敌人之时,突然感到一股大力将自己扯到一边,然后便是一阵剧痛……
“在这里……”
“是我,啊……”
“哎哟,谁踢我。”
霎时,在我的鼓捣之下,众金兵乱成一团,惨叫声,金铁交击声,怒喝声响成一片。而我在将水搅浑后,便不知不觉地潜回了森林中,此时正在坐在树上,悠闲地听着大戏。
“住手。”那位首领很快就发觉不对劲了,他大声用女真语喊出了一番话,众金兵的慌乱马上便被遏止住,接着便是一阵叽哩咕嚅的交谈声。靠,这个首领还真不简单,竟然会想到用女真语来签别身份这招。不过现在我们的身份已经调过来了,我边取出弓箭边想道,现在是你们在明,我在暗,我也要让你们尝尝被人追杀的滋味。
“想不到护国公是个文武双全之人,连皇上都被蒙在鼓里了,我等甘拜下风。”黑暗中传来了那位首领的声音。
我并没有朝那首领发出声音的方向射箭,因为我知道他之所以敢这么大声地说话,决不会站在那里等着我射的,而如果他是趴在地上的话,那我射中他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我实在没有必要因此而拉响弓弦暴露我的位置。
那首领顿了顿,见我不答话,又接着说道:“今夜我等认输了,不过我们是不会放弃的,天明之时我们再来决一死战,告辞。”
良久,听着渐渐远去的伤兵的呻吟声,我心中不禁暗道了几声可惜。如果那个首领冲动些的话,如果这个首领不是这么聪明的话,今夜这些追兵便要全部留在这里了。而现在这个首领选择了一条最明智的路——逃,他不用担心我会追上去,因为只要他们一走进森林,我的弓箭对他们就完全没有威胁了,就算我能准确地听出他们的位置,但是森林里的树木无疑是他们最好的保护。
思虑再三,我还是放弃了现在就下去接收战利品的想法。虽然我十分想念食盐那咸咸的味道,但我更担心的是那些金兵是假意撤退,然后在草地中设下埋伏。所以我很小心地取出了伞绳,不发出一点声音地将自己绑在树上,潜水刀就夹在绳子与树之间,这样我在发现什么声响后,可以在第一时间将伞绳割断。
清晨,天刚蒙蒙亮,我用强大的意志力将自己从睡梦中拉了出来。我睁开生涩的双眼,警惕地打量着昨晚的战场,十余具尸身错落地以各种姿势躺在地上。草地一角,一具尸身倒挂在松枝上随风摇晃,他那僵硬下垂的双手,无力地随着躯体来回摇摆,仿佛在草丛中摸索着什么。松枝发出咯吱咯吱的呻吟声,努力地承受着他的重量。
我仔细地回忆着昨晚的战斗细节,然后与战场上的死尸一一对应,除了草丛中央的那七、八几具尸身不能确定外,其它的我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我跳下树来,慢慢地走进草丛中央的那几具尸身。我仔细地观察他们睁着的眼睛,还有伤口处已经变黑凝固的血块,我想从这些地方找出他们未死的证据。很幸运的是,我并没有找到。但我还是很认真地给他们每人都补上一刀。
做完这些后,我不禁对我的过份小心感到了一丝惭愧。不过小心驶得万年船嘛,我一边对自己自嘲地笑了笑,一边快速地搜着这些金兵的行囊。哈,收获不小,我终于在一位金兵的背包中搜出了一小包的食盐,我迫不及待地取了一小撮放入嘴里,久违的咸味好像在一瞬间便让我全身都充满了力量。
我并不想在这里消耗太多时间,因为至少还有十余名金兵在暗处准备着给我致命的一击,以他们首领的英明,我并不敢小看他们的力量,所以我在匆匆挂上两个箭壶后,便又像往常一样踏上了回国之路。
但是我却没发现,在我兴冲冲地经过那颗松树时,树上的那具尸身突然睁开了双眼。
刀刃破空之声传来,我很快就意识到我中计了,我想也不想便运起了硬气功,同时全力向前急冲。但一切已然太迟了,一阵剧痛从我背部传来,一刀从我腰部斜撩至脊背,鲜血像一股小泉一样喷涌而出,血流有如细线般地顺着左腿直流入靴内。
我强忍着剧痛转身面对身后的敌人,我心里知道我所受的伤并没有看起来那样严重,主要是因为刀手是吊在树上出刀的,再加上我用硬气功卸去了一部分刀劲,所以这一刀并没有伤着筋骨。
此时那“尸身”已割断了脚上的绳索,一个翻身站在了树下,他不慌不忙地向我身后的树林里招了招手。我不用往后看也明白那是在召唤埋伏在树林里的其它人。
果然,没过多久树林里便走来了十余位金兵挡住了我的去路。
“在下明意军统领耶律善材。”那“尸身”带着敬佩的眼神打量了我一番说道:“能与护国公一战,实是善材生平一大快事,只是善材以多胜少,又是攻护国公之不备,实是胜之不武。无奈皇命难违,善材只能出此下策,还请护国公见谅。”
我一听这声音便知道面前的这个人,便是昨晚那位英明的首领。耶律善材?这名字怎么与蒙古名相耶律楚材的名字这么像啊?他们不会是兄弟吧!我心中响过一丝惊异,但我很快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是兄弟的话,怎么可能一个在蒙古做丞相,一个在金国当官呢?
“善材兄客气了。”我冷哼一声说道:“战场之上自当不择手段,更没有半点仁慈心可讲。善材兄真是好耐性,竟能够吊在树上一夜也不动,郑言佩服。”
“护国公见笑了。”耶律善材呵呵一笑,甩了甩手道:“说起在树上吊了一夜,善材还真有些手麻脚痹了。”
啊,我怎么没想到,闻言我想也不想的便抽出潜水刀向耶律善材扑去。虽然我受的伤不重,但时间久了,也必然会失血过多。所以我现在想的就是能够迅速地突出重围,而耶律善材无疑是一个较好的突破口。
但令我不解的是,耶律善材好像并没有要拦住我的意思,他只是虚晃一招,便为我放开了一条路。我心中虽觉得奇怪,但此时已没有其它的选择,我只能一无反顾地往前冲。
我一面向前狂奔着,一面用伞绳和衣服将后背的伤口包扎起来,若不这样做,没跑几里我就会血尽而亡,还好这个动作对我来说便不是件难事。
随着“咻、咻”之声,一根根羽箭在我身旁落下,我不禁暗暗叫苦,追兵可以边追边放箭,而我却像一个活动靶,只能不停地向前跑。为了躲避这些羽箭,我还得时不时地做着平地空翻。这在平时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动作,现在却让我感到十分的吃力。每次落地时,背上传来的剧痛都会让我紧咬着牙关倒吸几口凉气。如果我停下身来向后放箭,那么就算我能射倒几个,但很快就会被其它的追兵追上。以我现在的状态,被他们追上则肯定没有幸理。
我不停地向前跑着,跨过横木,冲过杂草,我甚至没有时间用手拔开前面的障碍物,任由乔木上的尖刺和锋利的草叶划破我的双手和脸庞。剧烈的奔跑让我再一次感觉到了伤口迸出的鲜血。
不知跑了多久,一座充满着乱石的山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毫不犹豫地往山上跑去。我很清楚我现在的境况,如果我不上山的话,我将一直这样被众金兵追杀,直到我力竭而亡。而如果我上山的话,至少还有一点还手的机会,因为在高处射箭和在低处射箭的区别是很大的。
身后传来耶律善材与众金兵的笑声,见我上山,耶律善材等人已放缓了脚步,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我。我并不知道他们笑声的含义,我知道那对我来说绝不会是好事。但不管这山上是有怪兽也好,有猛禽也好,我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于是我稍微检查了一下伤口后,便毅然地踏上了上山之路。
我在上面不紧不慢地走,众金兵在下面慢慢地跟着。也许是害怕我的弓箭,所以他们始终走在我的射程之外,这使得我除了继续往上爬外,没有别的路可以走。
爬过一段乱石岗,翻过一座小山丘,我终于明白了他们不急着追我的原因。一条五米余宽的深壑呈现在我的面前,没有桥,附近也没有树可以作桥,这是一条死路。这个耶律善材真是不简单,他很明显是故意将我逼到这里,我不得不承认我又一次上了他的当。
“护国公,你还是降了吧。”耶律善材在三百步开外的地方对我大声喊道:“皇上已吩咐在下转告护国公,只要护国公能诚心为皇上效力,皇上还是会原谅护国公的。”
“耶律将军美意,郑言心领了。”我苦笑着说道:“我们宋国有句老话,叫做好马不食回头草,耶律将军就不必为我操心了。”
耶律善材带着诚肯的语气说道:“皇上一再交待非到必要时,不可害你性命,否则善材也不用这样煞费苦心了。皇上如此待你,护国公为何还要负皇上?护国公难道还不明白你已经身陷绝境了吗?”
“多承将军操心,但绝处未必不可逢生。”我看着眼前五米左右的深壑,一个大胆的想法闪入我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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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善材莫名其妙地看着不远处的我,连番开弓射向深壑的另一面。任他征战多年,也看不出我是这么做究竟是什么目的。
“他在干什么?”一位金兵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开口问道。
没有人回答,因为没有人知道答案。众金兵就这样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射完了两个箭壶的五十余枝箭。然后再看着我往回走,量着步长。
“不好。”耶律善材终于明白了我这么做的意图,他怪叫一声向我冲来。
但一切已经太迟了,此时的我,已经开始了跳远前的助跑。我平时跳远的最好成绩是四米六八,现在受伤的我更不可能跳过面前这五米有余的深壑。但是我在深壑对面一米落差的地方射上了几十枝箭,有了这一米的落差,我的双脚应该能落到这些箭上。但愿这些桦木制成的箭枝,能承受住我的重量和动能吧,我心中默默地祈祷着。接着大吼一声,起跳,腾空,落地,应该说是落箭。我的双脚频频落在了那排箭的末端,随着一阵咔嚓声,霎时便有好几枝箭折断。
我不敢在箭枝上稍作停留,慌忙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但还不等我来得及缓一口气,对面又传来一声大喝,我回头望去,却只见耶律善材也学我一般飞身跳了过来。只是耶律善材落箭之时,箭枝却再也受不住他的重量,咔嚓几声,眼看耶律善材就要往深壑中跌去,却有一只手及时地将他拉住。
“为什么要救我?”当耶律善材脱险以后,他满脸不信地望着我问道,他实在不敢相信身为敌人的我竟会救他。
“因为你是个军人,我希望你像个军人一样的死,而不是死于意外。”我简简单单地说道,然后不理若有所思的耶律善材和对面惊得像泥人一样的众金兵,大踏步地向前走去。
呵呵,终于赶出稿子来了,大大们可别说士兵应付了事咯,士兵修改了三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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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晕恶心,浑身无力,这是我睁开眼的第一感觉,我知道这是失血过多的症状。还好现在我已经进入宋境了,咦!这……这是哪呢?我只记得昨天我进入宋境不久后,就碰上了一群难民,然后走着走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嘿,兄台终于醒了?”一位蓬头垢面的年轻难民看到我醒来,兴奋地说道。
“这……这是在哪?”我疑惑地望着面前这位像乞丐一般的大汉说道,不过此时的我,想必也和他差不了多少。
“这是枣阳,昨天你在路上晕倒了,是我背着你来的。来,先喝碗粥,到了枣阳就不用担心挨饿了,这里天天都有粥喝。”那汉子一边将我扶着坐起身来,一边将稀粥往我嘴里喂。
“是你救了我?”我三两口就将稀粥喝了个精光,然后抬头打量着眼前这位汉子。
“举手之劳,兄台不必放在心上。”那汉子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对了,你背后的伤,我已经给你上了药了,药是朝廷分给我们的,也是举手之劳。呵呵。”
“谢过兄台了。”我对这位好心的汉子抱拳说道:“你我萍水相逢,便受兄台如此大恩,郑……郑强真是感激不尽。”
我突然想到在宋境我也许还被通辑,连忙给自己胡乱取了个名字。
“呵呵,郑兄这就见外了,大家同为逃难之人,自当互助。”那汉子对我抱拳还礼道:“在下王坚,邓州彭桥人。”
“邓州?邓州不是金人的地方吗?”闻言我疑惑地望着王坚道。
“正是,在下正是从邓州金人的辖区逃出来的,正想来枣阳投‘忠顺军’。”说道这里,王坚眼露寒光,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要杀光金兵,为我的家人报仇。”
“忠顺军?孟珙?你就是王坚?”闻言我又是一阵头晕目眩,不会这么巧吧,稀里湖涂地便来到了孟珙的地头。而眼前的王坚,不会就是那个将成为孟珙手下的头号猛将的王坚吧,不会就是那个在合州钓鱼城坚守五个月,最后把蒙哥汗打成重伤,不治而亡的王坚吧。
“我……我自然是王坚,兄台为何会如此问。”王坚疑惑地看着我问道。;
“哦,没什么!”我忙掩饰道:“只因为我有一个朋友也叫王坚,所以,呵呵……”
“原来如此。”闻言王坚眼中闪过一丝怒意,苦笑一声道:“既然兄台如此信不过王坚,就当王坚多事好了,告辞。”
“兄台请留步。”我见王坚起身要走,慌忙说道:“郑……郑强不是有意相瞒,只是……只是郑强犯下之事……”
“哦,原来郑兄是位犯事之人。”闻言王坚愕然转身说道:“不过郑兄放心,王坚虽不是什么好汉,但也不屑做报官领赏之事。王坚见郑兄也是条硬汉,是以生出了结交之心。却不知兄台今后有何打算?”
“并无打算。”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想必郑兄所犯之事却是大事?”王坚说道。
“王兄又何以得知?”我不禁愕然。
“这又有何难猜的。”王坚失笑道:“半月前,吾皇大赦天下,除十恶不赦之罪外,余罪皆被赦免。而我看郑兄也并不是坏人,想必是犯了十恶中的‘不道’吧。”
“又让王兄猜中了,王兄真是历害。”我尴尬地笑了笑,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谋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我知道“不道”指的是杀了三人以上,想想在金国,我杀的人又何止三人,虽然我在宋国的罪名应该是十恶中的“谋叛”。但比起“谋叛”来说,“不道”这个罪名还更说得通些,所以我这么说倒也并不全是说谎。
“王坚只是侥幸猜到而已。”王坚被我夸口一赞,顿时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他抓了抓头说道:“其实王坚以前也杀过人的,只不过还没到三个,在这乱世之中,为了防身不杀几个人便要被人所杀了。不如郑兄和我一起去投军吧。”
“投军?”闻言我不禁愕然。
“难道郑兄还要去占山为王不成?”王坚吃惊地望着我说道。
“占山为王?”我再一次被王坚的话惊得呆住了。
“对啊。”王坚不解地说道:“犯了十恶之人,便只有这两条路了。在边疆投军,便和死刑相差不大,自然没人管你是否犯罪。占山为王便可等待朝廷招安,除此之外,便只有四处逃亡,最后让朝廷捉住砍头。郑兄不会选第三条路吧。”
“哦,原来如此。”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在宋朝就算犯下滔天大罪,却至少还有两条生路可走。又想起水浒传中的宋江等人,他们犯的可都是十恶之首的“谋反”啊,而且梁山好汉个个都身背重罪,但最后还不是得到了朝廷的招安。这对朝廷来说也未必不是好事,把“强盗”招安,然后在战场上把他们消耗掉,却是一箭双雕之计。
其实我也知道宋朝的罪犯是有很多逃罪的机会的,因为再也没有哪个朝代的“大赦天下”比宋朝多了,宋朝的皇帝只要一高兴,便会来个“大赦天下”。以至于每平均两年,便会有一次大赦。当初我看到这段历史的时侯,还开玩笑地说,如果我到宋朝,便要每两年杀一人,然后就躲起来等“大赦”。呵呵,只不过现在真的到了宋朝却把这事给忘了。
只是我现在所“犯下之事”,却是在大赦的范围之外,那便果如王坚所说,只有那三条路了。四处逃亡肯定不行,我可不想下半辈子就这样一边逃亡,一边看着宋国灭亡。占山为王也行不通,我一没钱,二没人,占个山也要饿死我这个光杆司令。那么就只剩下一条路了。
想到这里,我无奈地对王坚说道:“过几日待郑某伤好些了,便与王兄一同前去投军。”
呵呵,各位老兄,不好意思。士兵这里一有打雷下雨,就停电,所以这几日更新的时间就变得没有规律了。但只要有可能,士兵都会更新的,各位老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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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顺军是孟珙的父亲孟宗政组建的,约三万余人。这支军队专收从邓州、唐州和蔡州逃难出来的轻壮汉人,这些壮士的家人多被金兵迫害,所以个个身无牵挂且作战敢于用命,他们在抗金的战争中立下了无数的汗马功劳。可以说是大宋少有的精锐之师。但由于忠顺军中的军士地区观念强,军中逐渐形成了邓、唐、蔡三大势力。
孟宗政在世时,他权以本身的威望将三大势力强压住。孟宗政死后,朝廷派江海统辖忠顺军,却没想到原本又忠又顺的忠顺军,却渐有作乱之像。迫于无奈,朝廷只好改派孟宗政的儿子孟珙统辖此军。那时,孟珙已随父抗金六年之久,在忠顺军内已有了很高的威望,他一上任,立时得到三大势力的支持。孟珙当心军中内乱再起,便将忠顺军根据原属地,分为邓、唐、蔡三军,军情遂得以稳定。当时孟珙只有二十八岁。
现今七年已经过去了,忠顺军在孟珙的带领下,击退了无数次金军的进攻,使得宋国百姓中留传了一句话:但使大宋孟珙在,不教胡马渡江南。
我知道的却还不止这些,在我心中,孟珙一直是我的偶像。如果说拖雷是蒙古的军神,那么宋国这时代的军神便是孟珙。在以后的抗蒙战争中,宋国组成的对蒙防线主要由余玠,赵葵,和孟珙组成。余玠在四川靠的是保垒战,赵葵在淮河流域靠的是坚城和良田,而在这两者之间的孟珙却完全是凭着实力。放眼整个大宋,也只有孟珙的忠顺军能与蒙古的骑兵面对面地打硬战,而且还是胜多负少。只可惜,这只劲旅在孟珙被气死后,也就跟着烟消云散了。
这日一早,我和王坚一路打听下,终于来到了忠顺军的招募处。由于忠顺军只招邓、唐、蔡三州的难民,所以王坚便让我作了他的老乡,只说我和他是一起逃难到枣阳的,却也蒙混过关。我们又声称自小以打猎为生,所以在经过简单的射靶测试后,我俩都如愿以偿地领到了一身弓箭兵的装备。
我很难想像我这么顺利便“当了兵”,体检时只是看看上身的肌肉。至于户籍,只是随口问问是哪里人。我想这主要是为了区分是哪一州的人,因为到后来我才知道,邓、唐、蔡三军的军营是隔开的。
如果是其它军队用这么宽松的招募条件,我还不觉得奇怪。因为宋朝的人本来就是以当兵为耻的,在这个朝代流行着一句话,叫做“好男不当兵”。甚至有很多人犯罪后,就是直接被充军的。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招募对像多为灾荒饥民,招募条件如此宽松就不足为奇了。但这是忠顺军啊,是让金国和蒙古都闻名丧胆的忠顺军啊,如此宽松的招募条件又怎能保证军队的素质呢?
我一边想着这个问题,一边皱着眉头抚摸着左手微肿的刺青。新兵入伍的第一件事便是在手臂上刺字以标明军号,所以宋朝的招募也叫招刺。靠,真是旧伤未愈,新伤又起啊。这“忠顺”二字,只怕要陪我一生了。转头向身旁的众新兵望去,个个都是对这个刺青叫苦不迭,唯独王坚对此却是毫无感觉的样子。我心中暗自对王坚的忍耐力感到吃惊,这家伙不会硬过头了吧。
此时,一个脸上带疤身着军官盔甲的军士走到我们的面前,在他的注视下,新兵们逐渐安静了下来,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到他身上。
“我叫李岩松,是新兵营的教头,以后你们就叫我李教头。”那位军官带着不屑的眼光打量了我们一下说道:“你们不要以为手上刺了‘忠顺’两个字,便已入我忠顺军了。我会对你们进行一个月的训练,在此之后便有一场考核。我们会按照要求将你们分为上、中、下三等,只有达到上等的人才可入‘忠顺’,其余的全滚到厢军织绵缎去。明白吗?”
“明白……”众新兵稀稀拉拉地说道。
原来是这样,我暗自苦笑一声想到,如果忠顺军是这样选拔的,那么在厢军中的“忠顺军”,岂不是要比正宗的“忠顺军”多上两倍?
李教头显然对新兵们的表现颇不满意,他冷哼一声说道:“现在到校场跑五圈。”
五圈,众新兵闻言一片哗然,在进军营之时,他们都看到了那个校场一圈足有三里长。我也暗暗叫苦,若在平时这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新伤初愈的我,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这负上四十余斤的盔甲跑上十五里的任务,还是让我大皱眉头。
我一边在校场上跑着,一边想着以前被我训练的骁骑军。唉……以前都是我训练人,却没想到今天还要被人训练。我不紧不慢地跟在队伍的中部,厚重的盔甲一直在阻碍着我的动作,还没跑两圈我就觉得手脚酸软。幸好新兵们的身体素质都很差,我还不至于会被他们甩掉,有些新兵现在的跑姿,甚至只能用走来形容了。而王坚那家伙却一直跑在最前头,将后面的队伍拉下了好长一段距离。虽然他还是比不上平常的我,但那样的速度还是让我感到吃惊。
“嘿,王兄。”好不容易跑完了五圈,我气喘吁吁地对王坚说道:“想不到王兄这么能跑啊,王兄以前不会真是打猎的吧。”
“呵呵,还是让郑兄看出了破绽。”王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实不相瞒,我虽然是邓州人,可是三年来却一直在汴京做金人的奴隶兵,此次却是趁乱从汴京逃了出来的。只因逃兵这个词不怎么好听,是以隐瞒不说,郑兄原谅则个。”
“王兄以前一直在汴京当兵?”闻言我大惊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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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有什么问题吗?”王坚疑惑地望着我说道:“十余日前,汴京得到消息,蒙古大汗窝阔台因兄弟拖雷之死而挟怒来攻,汴京顿时大乱,我便趁机逃出来了。”
“哦,原来如此。”我想那应该是在我离去后不久的事,怪不得来追我的人那么少。不过王坚既然一直都在汴京当兵,难道他没有见过我吗?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问道:“那……王兄知道郑言这个人吗?”
“当然知道啊。”王坚兴奋地说道:“郑言就是那个在三峰山活埋了四万蒙军的宋人嘛,我们奴隶兵这几时都在谈论着他呢!都说他为我们汉人争了口气。后来还听说他在金兵的严密监视下从容逃走了,真是痛快。”
“哦,不是听说他已经投靠了金人了吗?”我试探着说道。
“郑兄。”闻言王坚脸上的兴奋之色瞬间消失了,他怒气冲冲地站起身来对我说道:“我当郑兄是个好汉,却想不到郑兄却是个如此不明事理之人,算我王坚看错了人。”
“王兄莫怪。”我慌忙赔笑道:“所谓不知者不罪,何况现在宋国正在通辑郑言,是以郑强才会这样认为的,王兄莫怪。”
“唉……”闻言王坚一声长叹,摇头道:“是王坚太冲动了,郑兄原谅则个。只可惜郑言在金国不顾威逼利诱,拼死逃出金国,到了宋国却还要遭通辑。可叹我堂堂大宋,却连这小小的离间计也没人看得出来……”
闻言我一阵感动,心中升起一种告诉王坚我就是郑言的冲动。但想想即便是告诉了王坚,他也帮不上什么忙,只是给他徒增烦恼而已。同时我也想到了余玠,我也想过投靠他。如果余玠是个文官的话,也许还能帮得上忙,但他做为一名武官,本身就遭到赵昀的猜疑,这样做反而会连累他。却不知道燕儿送到他那没有,在宋国我可信任的人只有他了,我相信他也一定不会认为我投靠金国的。
此后十余日的生活,终于让我知道了古人是怎样练兵的。每天清晨便是长跑,长跑直接决定着部队的行军能力,所以不管古代还是现代,长跑训练都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没有机械帮助的古代,行军能力尤为重要,所以古代的长跑训练强度甚至还超过了现代。
早上的时间便是排演阵势,我们时刻都要注意着教头所摆出的旗号,然后根据旗号迅速摆出相应的阵势。我很快就记住了各种旗号所表达的意思,这跟我们特种兵专用的手语比起来还不算什么。我还曾一度想将这些手语教给王坚他们,但想想这些手语只是在偷袭和巷战中有用,在古代的战争中用处却是不大,也就只好作罢。
下午便是练习弓箭,开始是一遍遍地虚拉强弓。虽然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小儿科,但我还是一丝不苟地完成了教头吩咐下来的每一个命令,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嘛。这也使得我很快就从新兵营里脱颖而出,成为了另一个小队的队将。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我想我要么就在某一场战争中战死,要么很快地得到提升,成为一名征战沙场的将军。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给了我一个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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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潜是一位汉人,但这却是他第一次来到汉人统辖的地方,这使他心中生起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吴潜自小生活在燕京,从小他就以为金人是最强的,但是他错了,而且错得很历害。他看见蒙古人杀进燕京,看见蒙古人在燕京杀三天三夜。吴潜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当时他才只有十五岁。蒙古人凶恶的样子已将他吓破胆了,从此以后,他只知道拼命地讨好蒙古人,接近蒙古人,学蒙古人讲话。似乎只有在蒙古人身边,他才有些安全感。二十几年过去了,现在的他觉得很知足,因为他知道蒙古人现在用得着他。蒙古人平时要写给汉人的告示,或是要和汉人交谈,就是吴潜有用的时侯了。
这一次,吴潜受命与石抹也台一同出使宋国,在此之前吴潜虽没有见过石抹也台,但他却是闻名已久了。因为石抹也台有一个嗜好,那便是砍下人头,将这些人头堆成金字塔,然后一边饮酒一边欣赏。真不知大汗为什么会派他来出使宋国。
“万夫长,忠顺军军营到了,小人前去通传一下。”吴潜用蒙古语小心翼翼地说道,他对眼前这个杀人魔王的感觉,只能用恐怖来形容。吴潜甚至觉得他的口气都有尸臭味,每次与他说话时,吴潜都紧张得崩紧了每根神经。只要石抹也台说话大声些,吴潜都会吓双脚发软。
“嗯。”石抹也台已经看惯了像吴潜这样的人,他眼也不斜一下,很随意地应了声。
吴潜闻言如释重负地策马而去,不一会儿,他又回来对石抹也台说道:“万夫长,孟珙将军不在。据说外出公干了,您看……”
“我们进军营去等,顺便也见识一下宋人的‘溃军’,哈……”石抹也台说完便肆意地大笑起来,身后所带的百余名蒙军也跟着大笑,笑声中充满了不屑和嘲弄。
因为宋军的素质超弱,在战场上便有一击即溃之说,所以才有这“溃军”之名。吴潜也冒着冷汗陪笑着,但笑声听起来却有些牵强。
“站住。”两位军士站在军营口挡住了他们的脚步,那两位军士面带寒光地看着面前的这群蒙古人,毫无感情色彩地叫道:“军营重地,闲人免进。”
“哼。”石抹也台见此正要发作,身旁的蒙军军士慌忙上前阻止,石抹也台也想到了此行的目的,便将火气强压了下去。
“军爷。”吴潜下马陪笑道:“我们是蒙古来的使者,这是文书。”
“嗯。”一位军士接过文书仔细地看了一遍说道:“孟将军已经出去了,两个时辰后便回来,他交待过若有蒙古使者前来,便到营中稍等片刻。你们都进去吧,不过要下马。还有,你告诉那个大胡子一声,牙都掉了两颗了,就别笑得那么大声,够吓人的。”
“啊。”闻言吴潜心中一惊,这话他可不敢跟石抹也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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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弟,士兵的加精再次用完,今天不能给兄弟们加精了。不过还是希望兄弟们给些书评,让士兵知道兄弟们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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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王坚等一众新兵正在校场上练箭,王坚的箭术还马马虎虎,新兵中能够达到王坚这水平的也是屈指可数,但比起我来却还差得远了。此时我后背的伤已全好了,但我并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练箭的时侯都是无聊地射着玩。
众人正练得起劲的时侯,突然一声箭啸传入我的耳朵,我刚查觉有异便有一枝羽箭越过王坚,正中他的靶心。回头望去,却见一群蒙古人正在不远处叽哩咕嚕地说笑着,其中一个蓄着大胡子的蒙人手里正拿着弓,显然刚才那一箭正是他射的。众人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都知道他们是在嘲笑新兵们的箭术,所以个个都对这些蒙古人怒目相视。
不稍时,便有一位蒙人装束的汉人上前来说道:“在下吴潜,我们是蒙古来的使者。各位军爷,我们万夫长想与你们军中箭术最好的人比试一下,不知各位可有兴趣。”
“要比试箭术何必还要找他人,我王坚愿意奉陪。”王坚胀红着脸说道,刚才的那一箭正中他的靶,这让他觉得这些蒙人的嘲笑全是冲着他的,所以就算明知箭术不如那些蒙人,他也要去比试一下。
吴潜摇了摇头嘲弄地说道:“你就算了吧,刚才那一箭你没看到吗?什么时侯能射出刚才那一箭,再来比也不迟。”
“你说什么?”王坚大怒,便要上前打人,却被我和身旁的几位兄弟死死拉住。
“鞑靼是在欺我大宋无人吗?”看到这边有异动,人群中走来了一位腰圆膀粗的军官叫道:“我叫张海,忠顺军统领,你滚回去问问你的主子怎么个比法?”
“好,你等着。”吴潜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轻蔑的笑意,然后三步两步便跑回到蒙人的队伍中去。
稍时,吴潜又跑回来指着两百步开外的一个箭靶对张海叫道:“万夫长说了,就射那个箭靶,将军先射吧。”
“这有何难。”张海轻松地笑了几声道:“拿箭来。”
此时四周早已聚满了前来围观的军士,便几名军士抢着递上了自己的弓箭。我身旁的一位军士带着不屑的口气说道:“我还以为蒙古人有多了不起呢!想不到也不过如此,张统领是忠顺军有名的神射手,这两百步的距离自然难不倒他。”
果然不出这位军士所料,却见张海接过弓箭,一口气连射三箭,箭箭直中靶心,四周顿时传来了一片叫好之声。
“如何?到你们了。”张海口中虽对着吴潜说话,但是眼晴却是直盯着那个留着大胡子的万夫长。但张海脸上的笑容很快就转变成了震惊,同时众军士的叫好之声也在同一时刻戛然而止,众人都难以置信地望着那个大胡子。
只见那个大胡子跨上战马猛一扬鞭,战马清嘶一声便往旁狂奔。不多时,只听“嗖”的一声,也不知他什么时侯取出了弓箭,已一箭射中靶心。然后他一个翻身,趴在马侧又是一箭。接着又一拉马头改变了方向,让马尾对着靶,仰身又是“嗖”的一声,硬是来了个“回马箭”。那大胡子在马上完成了这三个动作却也不过半刻钟的时间,而且三箭全中红心。
“唔……”蒙古人举起手中的弯刀大声欢呼起来,吴潜也邪邪地笑着,带着挑衅的眼神望向张海。只气得张海脸色苍白,牙关紧咬。
“快,去找唐军和蔡军的人来。”身旁传来了一个声音。闻言我不禁一阵苦笑,果然是“兄弟嬉于墙而御于外”。
不多时,我就感觉到身旁拥挤了许多,我想这一定是唐军和蔡军的人已经赶到了。但显然唐军和蔡军也没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很长的一段时间过去,忠顺军中却还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这更使得那些蒙古人变得不可一世起来,个个都骑在马上来回奔跑着对我们耀武扬威。
我摇了摇头,叹息一声。要射中两百步外的靶心已是不易了,何况还要在颠簸的马上,更不用说还要在马上做各种动作了,我自认也没办法做到。能做到这样的,恐怕也只有一辈子都在马上生活的蒙古人了。
此时忠顺军中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他对着吴潜高声叫道:“说好是比箭术的,却没说还要比马术呀。”这理由虽说有些牵强,却也勉强说得通,顿时四周便响起了一片附和之声。
那大胡子听完吴潜的传译后,一声大笑便跳下马来,他手拿着弓箭指着对面的酒楼便是几句叽哩咕嚕的蒙古话。众军士正不明所以之时,却见那大胡子已张弓搭箭往那酒楼上的人影射去。众军士大叫不好,感情这大胡子是觉得射靶不过瘾,要射活人来着。
但此时要阻挡他已经来不及了,离弦之箭已有如脱缰的野马般地直奔酒楼而去,眼看便要闹出人命,突然一条人影腾空而起,将那枝箭捉在手中。
捉住箭的人正是我,我只是抱着姑且一试的心理,趁箭还没有飞高时腾空一捉,却没想到还真能将箭捉在手中,心中不禁暗念了几声侥幸。众军士见此也纷纷松了口气,转念又想到了罪魁祸首,便将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那个大胡子身上,四周的忠顺军军士也缓缓地向那群蒙古人围了过去,其中有些机灵的已抱着一堆兵刃四处分发着。
蒙军见此也个个脸色大变,他们纷纷抽出弯刀摆成了一个圆阵,迅速地将大胡子围在中间。看他们面对着比他们多上百倍的忠顺军也毫不慌乱,而且根本就不需要命令便作出了最快最好的反应,相互之间配合得天衣无缝。这使得忠顺军的军士也不得不佩服他们良好的素质,但忠顺军却也不是一个好惹的主,他们在敌人面前也从未后退过,何况这次人数还是如此的不对称。
“误……误会。”眼看一场血腥的屠杀就要开始了,忠顺军不惧,蒙军不怕,最怕的还属吴潜。吴潜用他那正发抖的双腿,强撑起正哆嗦着的身体对忠顺军军士喊道:“各位军爷,误……误会。万夫长,他……他是要射那屋檐下的小……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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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石抹也台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他还是不肯低头认错,反而声色俱历地对着忠顺军的军士一阵乱吼,将蒙古人野蛮的本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在说什么?”张海冷冷地望着吴潜说道。
“他……他说……”吴潜停下来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然后接着说道:“他说你们宋……宋人就会输了不认帐,若在战场上打生打死,哪……哪还有不让人骑马的道理。现在输了不承认,却还要动手。”
这石抹也台也算高明,他这么一说,如果忠顺军的军士还要上前动手的话,反而变成了比箭输了恼羞成怒。况且石抹也台那一箭也并没有射死什么人,谁也没有证据说他那一箭是射人的,一时之间所有的罪责便让他推得干干净净。众军士除了怒目相视以外,却也毫无办法。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来和万夫长比试一下。”正在忠顺军的军士不知怎么办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众军士自动地为这个声音让开了道路,纷纷望向发出这个声音的人。他们先是觉得不信和奇怪,他们不信还有人能够胜得过那个大胡子,他们奇怪谁这么没有自知之明还要来挑战。但等他们看清说话的人正是那个腾空接箭的人时,他们的眼神就转变为敬佩和兴奋。
我本来也不想出头,但我心知这个大胡子之所以会以汉人为箭靶,完全是因为他平时已习惯于这样做了,刚才一时得意忘形才会忘记这是汉人的地方。这使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部二战电影,一个德国军官清早起来,便是以楼下清扫街道的犹太人为练枪的目标,想不到这种惨绝人寰的事原来也会发生在汉人身上。
想起那千千万万生活在蒙古人统制区的汉人,想起那些被这大胡子当作箭靶的汉人,我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狠狠地盯着那个大胡子说道:“不过这次的比试,却要以生死定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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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匹马迅速地靠近着,石抹也台不敢丝毫轻视对面马上的那位年轻人。他知道要凌空捉出一枝离弦的箭,就要对箭的速度和运行轨迹有比较准确的估计,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箭手能够做得到的。但是当石抹也台看到了那位年轻人上马以后,他的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残忍的微笑。因为他看出那位年轻人的马术,若在宋国还可称中上,但对他们蒙古人来说……
石抹也台轻轻地摇了摇头,他仿佛看到了那个年轻人已被自己射倒在马下,痛苦地挣扎的样子。石抹也台一想到那一幕,他就兴奋得发抖。但石抹也台知道现在还不是兴奋的时侯,所以他强忍着激动,斜靠在马脖子上搭箭往对手射去。但那个年轻人及时地改变了一下姿势,堪堪躲过这一箭。嘿嘿……石抹也台轻笑了一声,他知道这一箭射中的机会不大,两马相对,敌手大半的身体都被马身挡住,射中的机率微乎其微。他这一箭只是试探而已。
石抹也台在等着一个时侯,就是两马交错而过的时侯,这个时侯他就可以施展他的“回马箭”,那时的敌手便会像是一个活靶一样暴露在他的面前。看着越来越近的马头,石抹也台搭慢慢地拉开弓箭,准备着给敌手致命一击。
就在两马交错前的一霎那,石抹也台突然看到了那个年轻人的身影从马头里暴长而起,手举着利箭朝自己飞扑过来。这个突变使石抹也台的大脑瞬间停止了思考,但他出于本能,还是将手中的弓箭朝向敌人,然后发射……他还没来得及看清自己是否射中目标,便觉得胸口一痛往后便倒,落地时的重击又让石抹也台狂喷了几口鲜血,接着他就看到了蓝天渐渐变得灰暗无光……
我独自一人站在校场中央,四周一片沉默,不管是蒙军还是忠顺军的军士都目瞪口呆地望着我。过了好久,忠顺军中才暴发出一片震天的欢呼声,有些军士甚至还将兵刃也抛到了空中。反观那群蒙古人,则个个垂头丧气地搭拉着脑袋,连上来为大胡子收尸的力气都没有了。
“郑兄你没事吧。”此时王坚和几个眼尖的军士已看到了我胸前插着根羽箭,慌忙跑上前来问道。有几个军士甚至是面带戚容地紧紧将我扶住。
“没事。”我对着王坚等人轻轻一笑,随手拔出了那枝羽箭丢在地上,那枝羽箭只是刚好射破了我的盔甲。众人见此才松了一口气,转而用异样的眼神望着我。特别是王坚,他以前虽然知道我是个硬汉,但没想到我竟然历害至此,一招之间便让石抹也台血溅校场,只看得他气都喘不过来。同时这也让他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此时两眼正“恶狠狠”地盯着我。
其实这次比试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我是轻松获胜,但其中的凶险只有我最清楚。我知道我的马术和大胡子相差甚远,如果按照常理和他拼骑射的话,那我是必死无疑。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用弓射出箭,而是打算在两马交错时,从马背上跃起将箭直接插到大胡子身上。
而要这样做,我显然就要硬受大胡子一箭。弓箭在极短的距离内,能量得不到完全的释放,所以我就拿我的命来了一场豪赌,就赌在极近的距离里,大胡子的弓箭不能穿透我的盔甲,事实也证明了我是对的。
正在众忠顺军军士将我团团围住,你打我一拳、他打我一拳地向我祝贺时,一名军士拔开了众人,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道:“兄弟,干得好,孟将军回来了,叫你去见他。”
啊,终于要和孟珙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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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来到宋朝后,我便一直想见见孟珙这个让我崇拜了几个世纪的偶像。但是现在真要见到了,心中却是另有一番滋味。此去一见,想必我的身份便瞒不住了。虽然我嘴上故意留了些胡子,但想骗过孟珙却是不可能。却不知这孟珙认出我后会怎样对付我,这孟珙可是个有名的大忠臣,他要是认出我来,多半便是将我押到临安给赵昀处置了。唉,想不到我郑言如今却要死在自己偶像的手上。
“属下参见将军。”进帐后我便跪地行礼道,刚随那位军士进帐时,我偷瞄了一眼正站在案前想心事的孟珙。那是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高大挺拔的身材,四方脸庞,长年的沙场岁月使他的脸上透出一种不怒而威的气质。呵呵,比我想像中的孟珙还要威武几分。
“免礼。”孟珙闻言抬起头来望向我说道:“你就是郑强?咦!你……”
闻言我心知要糟,想不到孟珙一眼就把我认出来了,果然是目光如炬。但是他为什么不出声呢?难道……
“你们都退下。”正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孟珙已出声喝退了左右的待卫,我一听这话就知道事情还有转机,不由心中暗喜。
果然,等众待卫退下后,孟珙便一把将我扶起道:“郑兄快快请起,孟珙可受不了郑兄一拜。”
“孟将军好眼力,只是一眼便将郑言认出来了。”我苦笑一声道:“既然将军已经认出郑言,郑言也无话可说,任凭将军处置便是。”
“郑兄这是哪里话。”孟珙哈哈一笑道:“孟某虽是一介武夫,但还不至于糊涂得分不清是非黑白了。更何况孟某与余玠余将军相交多年,郑兄的事,余兄已全都告诉孟某了。我和余兄都不相信郑兄会投靠金国,前几日偶然得到了郑兄逃出金国的消息,我等便立即派人四处查访。却想不到郑兄竟然躲在‘忠顺军’中,孟某佩服。”
“原来孟将军同余将军是好友。”我心中暗道原来如此。转念又想起刚被我杀死的蒙古使者,这事却不知要给孟珙带来多大的麻烦,于是我不好意思地说道:“郑言鲁莽,刚杀了那个蒙古使者。此事郑言实是有欠考虑,还请将军降罪。”
“无妨,无妨。”孟珙笑道:“那蒙古使者是来与我商议如何助其进攻汴京的,我刚才还在为此事头疼,想不到郑兄却帮我解决了。稍后我便会上报朝廷,蒙古使者与‘忠顺军’军士发生纠纷,意外身死。出兵汴京之事因无人商议,就此搁浅。孟珙在此等得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哈哈……快哉。”
“谢将军。”闻言我不禁浣尔,想不到孟珙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同时也知道了孟珙是不支持联蒙灭金的,只是迫于朝廷的压力才不得不虚以委蛇。
“郑兄客气了。”孟珙对着我抱拳还礼说道:“孟某听说了郑兄在楚州的所作所为之后,心中对郑兄的智谋实在是佩服得紧,现今在机缘之下见到郑兄,实是孟某三生有幸。更难得是郑兄对大宋的一片赤诚之心,大宋真是太需要像郑兄这样的人了。郑兄放心,为了大宋的江山,我孟珙今日在此立誓,孟珙就算拼得一身剐,也要力保郑兄无事。”
闻言我心中一阵感动,这也许就是我拼死逃回宋国所得到的补偿吧。我心里很清楚,孟珙之所以会这么毫无保留地相信我,支持我,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表现出来才华,和对宋国的“忠心”。但就算这样也已让我很受感动了。
同时我也知道了孟珙并不是一个愚忠之人,如果他愚忠于皇上,那么他就会把我交给赵昀。他之所以要保全我,是因为在他的眼里,我是宋国的一笔不小的财富,是一笔无法衡量价值的财富。
但就算这样又能如何呢,孟珙只是一名武将,他对赵昀来说只是一个抵御外敌的工具。自从宋太祖赵匡胤发动了“陈桥兵变”登上皇位后,宋朝的每代皇帝对手握兵权的武将都是充满了戒心,孟珙想要保全我,多半是救不了我,反而会惹祸上身。
想到这里,我毅然地对着孟珙抱拳道:“多谢将军,将军美意郑言心领了,不过郑言不希望连累将军。将军只需当作从末见过郑言,郑言明日便离开忠顺军,望将军成全。”
“郑兄别急,先听完孟某的计划再做决定不迟。”孟珙好像能一眼忘穿我的心事,他浅笑着说道:“郑兄应当知道现今大宋联蒙灭金之势已成,宋国迟早也要出兵金国。郑兄以为金国能否挡得住宋、蒙联军呢?”
“自然抵挡不住。”闻言我疑惑地望向孟珙,不解地说道:“金国此时已是强驽之末,就算没有宋国的加盟,金国也支撑不了多久了。不过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吗?”
“自然有关。”孟珙莫测高深地笑了笑说道:“郑兄以为大宋会派哪只部队去攻金呢?”
“大宋精锐非将军的‘忠顺军’莫属,自然是派将军前去。将军的意思是……”
“不错,我的意思就是要你继续留在‘忠顺军’中,而且我还要给你一队人马。”孟珙笑着说道:“若郑兄在攻打金国的过程中立功,那郑兄投靠金国的谣言便不攻自破了。到时我等再联名上奏,为郑兄平反理应不是难事。只不过……”
孟珙说到这里,用不好意思的眼神望了我一眼说道:“‘忠顺军’的军士向来只服在沙场上立下无数战功的将领,所以我只能给你新兵,郑兄你看……”
“没问题。”我赶忙一口应承下来,这个方法也许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了,好到我的脑海里连一点想拒绝的念头都没有。如果这样还不答应,那连我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了。
呼,终于要有一只属于自己的部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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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兄,没事吧?”
“孟将军没有责罚你吧……”
“怎么样了,兄弟?”
……
我一出大帐,许多在帐外等侯已久的军士便“呼啦”一下将我围住,有新兵,也有老兵。我甚至还看到了张海张统领,他们个个都争先恐后地对我问这问那的。特别是王坚,他搭着我的肩膀,双眼紧盯着我,好像要从我的脸上看出什么?
看着面前一张张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我鼻子一酸,双眼有些模糊起来,我想起了在现代时的战友,眼前这些人多像他们啊,不知他们现在过得怎样了。
“我找孟将军去。”张海叫道。
“我也去。”
“还有我。”
……
见众军士就要见帐,我慌忙将他们拦住,不解地问道:“你们这是做什么?”
“找孟将军为你理论啊。”王坚义愤填赝地说道。
“对,这事也有我一份,将军若要处罚郑兄,并将我也一并处置了。”张海叫道。
这下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刚才我那伤感的表情,让众军士误会我被孟珙处罚了,如今个个都要为我出头,想到这里我不禁哈哈一笑道:“各位兄弟误会了,孟将军并没有处罚郑强,将军还升了郑强做新兵营的统领呢。”
“郑兄此话当真?”张海难以置信地望着我,那蒙古还算是宋国的盟友,杀了蒙古使者的罪名可不小。虽说那石抹也台是因公平决斗而死,蒙古人不会说什么,但无论如何此事也是有违军纪,以孟将军的治军之严,张海怎么也料不到孟珙不但不治我罪,还将我一举提为新兵营统领。
“呵呵,郑强没有必要欺骗张将军。”我笑着对张海说道:“这是任命文书,将军可要过目?”
“哦……”众军士发出一声欢呼,还不等我反应过来,已被他们高高举起,然后一遍一遍地抛向空中……
孟珙走出帐外见此情景,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
******
今天是新兵们考核的日子,我独自一人坐在帐前看着远处的校场。本来我这个新兵营的统领是可以“免试”的,但我不想搞特殊化,所以也一并来参加了这次考核。考核主要分三项,五公里长跑,排演阵势,特色武技(弓箭兵便是测试弓箭)。
当然,这几个考核根本就难不倒我,我在众新兵和教头惊诧的眼神中,轻松地通过了这三项考核。若不是我有意隐藏了一些实力,保准他们个个下巴都要掉下来。对于这次考核,我担心的倒不是我自己,我担心的是这些新兵们。孟珙交给我的新兵全部只有三千余人,我特地问过了李教头,知道若是按照往常的成绩,这三千余人能成功地通过考核的不会超过三百余人。
靠,看来我要做第一个只有三百个兵的统领了。我沮丧地想着,我知道在这时代的冷兵器战场上,三百人根本就不足以形成一股有效的战斗力,除非这三百人都是像我一样的特种兵。
“郑统领在想什么呢?”王坚刚考核完便找到了我,他大大咧咧地坐到了我身边。这小子除了正规训练和人多时还把我当作个统领外,其它时侯根本就没把我当上司看,改善伙食时还会为了一个鸡腿和我大打出手,我还真有些后悔交友不慎。
“王兄,你看他们中有多少人能通过考核呢?”我随口就说出了我的心事,和王坚一个月的交往,我们已是无话不谈了。当然我的身份还不能告诉他,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孟珙一再交待我不能告诉任何人,甚至我想将余玠处的燕儿接来他都不准。
“呵呵,就知道郑统领是担心这个。”王坚笑着说道:“是担心你这个统领无兵可带吧。”
“这个郑强倒不担心。”看着王坚那打趣的表情,我恶狠狠地说道:“只要王兄会通过就成,至少郑强以后就不用担心没人给我倒夜香了。”
“无妨,能为郑统领倒夜香实在是王坚的福气。”王坚邪邪地笑道:“只不过王坚是个粗人,若有朝一日郑统领发现床上有异味,那便是王坚无心之过了。”
闻言我真有些哭笑不得,为什么和王坚斗嘴,我总是输的一方。
“其实郑兄完全没必要为此担心。”王坚笑着说道:“郑兄还不知道吧,十余日前郑兄和石抹也台那一战,已让郑兄出名了。现在‘忠顺军’上上下下没有不知道郑兄大名的,就算是唐、蔡两营也是如此。”
“此事我又怎会不知。”闻言我没好气地说道:“这些日子有不少唐军和蔡军的军士特地赶到邓军军营来看我,却当是看国宝一般。不过这又与新兵有什么关系?”
“自然有关系。”王坚说道:“郑兄难道没发现新兵们有什么不同吗?”
“嗯,好像确实有些不一样。”经过王坚的提醒,我觉得最近这十余日,新兵和我刚来的时侯是有些不同,但一时又想不起哪里不一样。
“哦,他们比以前更能睡了。”想了半天,我才恍然大悟地说道。
“呜呼,哀哉。”闻言王坚夸张地抱头仰天哀嚎。
“是士气啊,郑兄。”王坚表演完了,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对我说道:“往常之所以通过审核之人只有一成,很大的原因便是士气低落。郑兄想想,新兵大多是逃难的难民,他们其中很多人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才来当兵的,这些人自然不愿留在‘忠顺军’中打生打死。所以他们从一开始便没有认真地训练,也可以说往常不能通过考核的,有很大一部分是故意不通过的。而这回却不一样了,由于郑兄十余日前大显神威,而且新兵们都知道郑兄将成为他们的统领,所以个个都想跟在郑兄身边。这就使得新兵们的士气空前高昂、训练空前的认真。所以此次考核,王坚料想能过之人定然要比往常多得多。”
啊,不会吧,王坚说的好像很有道理,这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英雄号召力。不过到底是不是这样还要看结果才能确定,可别让我高兴得太早了。
“属下参见郑统领。”此时一个声音从身旁传来。
“啊,考核结束了吗?情况怎么样?”我扭头望去见是李教头,忙焦急地问道。
“回统领。”李教头不可思议地看了看手上的统计数字说道:“共有一千一百零三名军士通过考核,比往常多了三倍有余,恭喜郑统领。”
士兵从未想过能达到这么好的成绩,周点击榜73,历史军事类周点击第四。对各位大大的支持,士兵无以为报,只能尽力写出点东西给各位,希望还能入各位大大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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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在千余人的部队前,在他们的眼里我看到了崇敬和兴奋。这只部队对于“忠顺军”来说是一只特殊的部队,因为这只部队里有邓、唐、蔡三州的人。他们本来在这时侯,应该按照他们原属地区分到属于他们自己的军营,但因为我的出现才把他们聚在了一起。
我知道在这时侯我应该说点什么,于是我回想了一下以前教官对我们训话的口气,便大声地对着他们喊道:“弟兄们,我知道你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你们有的是邓州的,有的是蔡州的,还有的是唐州的,我也知道你们都很团结,团结到不允许别州的人侵犯你们。这种精神很好,但是,我希望从现在起,你们能忘了你们是哪一州的,你们只需要记得你们是汉人。你们还要像以前一样团结一起,团结到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你们,包括金人和蒙古人,你们做得到吗?”
“做得到……做得到……”
听着他们的喊声,看着他们眼里的狂热,我知道我这次演讲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如果说是整个“忠顺军”,我想用这几句话就消除那几万人心中的地区观念是不可能的。但是我这支部队只有千余人,每个地区的人不过几百,我再利用了一下民族之间的仇恨,便很轻松地消除了他们之间的隔阂。毕竟相对于民族仇恨来说,地区之间的隔阂实在算不了什么。
接下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新兵,不管是盾牌兵也好,长枪兵也好,全都转型为弓箭兵。这并不是因为我特偏好弓箭兵,而是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们将要面对的那场灭金之战,也就是蔡州之战,是一场以围为主的攻城战。蔡州之战,宋、蒙联军内围蔡州,外阻援军,围城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最后蔡州终于粮尽而亡,这其中蒙军也曾攻进蔡州过,但都被金军以巷战击退。围城、攻城、巷战,这些战斗中弓箭兵都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
再说,我所有的兵也不过千余人,如果再将他们分成三、四个兵种的话,那什么仗也不用打了。王坚好像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在听到我的命令后,什么也没说就照办了。王坚现在是我的剔将,这也是在我军中除了我之外最高的职位。我并不担心别人以为我以权谋私,因为王坚的考核成绩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再加上我也知道王坚是个很历害的角色,所以便毫不犹豫地提拔了他。
我对军士们的训练与当初我对骁骑军的训练大同小异。清晨依然是长跑,由于在此之前已有一个月的长跑训练,所以这点倒是最轻松的一步。
早上的训练,我将原有的排演阵势改为了队列训练和站军姿,我觉得这点是必不可少的,这种训练除了能让部队有一个整齐的军容外,还可以培养低层军官在军士中的威信。试想在队列训练中,军官们可以像玩木偶一样任意地让军士向左转,向右转,若军士不照作便要受罚。这实际上就是在告诉军士们,他们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军官们的命令,没有任何尊严可讲。
下午的训练便是练习弓箭,这一次我采用了我当初练箭的方法,让他们在弓上挂两块青砖虚拉弓箭。这样做不但可以练习他们的腕力和腰力,还可以使他们的手在用力拉弓时不会颤抖,这些都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弓箭手所必须的。
为了更好的训练他们,我还向孟珙要了包括李教头在内的五十余名用弓好手。他们除了指导军士们的拉弓动作外,还充作执法团。如果哪些军士稍有放松,待侯他们的只有鞭子。练兵是没有仁慈可以讲的,平时多流汗,战时自然就少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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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将参见郑统领。”这日一早,我刚走到校场,王坚便走上前来对我抱拳施礼。这家伙一到正规训练的时侯,对我的态度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完全看不到他平时嘻嘻哈哈的样子。
“免礼。”我以军人特有的口吻严肃地对王坚说道:“王将军,新兵们的训练都进行得怎样了?”
“回郑统领。一切都按照统领的安排顺利进行,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看着王坚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不由奇怪地问道。
“回统领,其它的一切都好,只不过弟兄们都觉得队列训练可以结束了,因为弟兄们都觉得他们已经走得够好了。”王坚有些心虚地望着我,其实他心里也正是这么想的。
“哦,才十余日就已经走得够好了吗?”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说道:“如此你便叫上两队弟兄,在校场中央挖一条过肩深的沟,然后再将弟兄们集合。”
“遵命。”王坚轰然应道,虽然他不知道我这么做的用意,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领命而去。
一条百余步长、一步宽的深沟很快便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很欣慰地看到军士们在挖沟时,四周并没有人在旁观看,甚至扭头往这边张望的人也极少。这么短的时间能有这样的效果也着实不易。
“弟兄们。”待众军士集合完毕,我对着眼前跃跃欲试的军士们大声喊道:“听说你们走队列已经走得够好了,现在便是我检验你们的时侯,你们有信心吗?”
“有信心……”众军士高声叫道,叫声却有如一个人喊出的一般整齐。
“好!”我邪邪地一笑,对眼前这些个个斗志昂扬的军士叫道:“众军士听令……向左正……起步走……”
王坚满意地看着众军士以整齐划一的步伐向前走着,耳旁“刷……刷……”的脚步声听起来是那么的悦耳。这十余日来王坚可是切实做到了身体力行,为了能够给统领分忧,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他的单人营帐,十余日来吃、住都和士兵们在一起。但他很快就知道了,原来自己做的还远远不够。
众军士走到深坑时,我并没有像他们想像的那样喊立正,走在最前排的军士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而后面的军士依然往前挤,霎时便有几名军士被挤下了深坑。原本整齐的队伍一下就乱成了一团,其中还间或着惊叫声和咒骂声。
这便是我想要的结果了,我笑着望着王坚说道:“王将军认为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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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弟,不好意思。昨晚士兵喝多了些,中午赶了一章。每天一章的承诺还是守住了,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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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来的训练已使新兵营的军士们,自然而然地生出了一种威势。当初那条深沟依然横立在校场中央,只不过它再也不能成为军士们的障碍。当军士们走到这条沟时,他们便会毫不犹豫地跨入沟中,让身后的战友踩着他们的肩膀前进,待全军走完后他们才爬上来跟上队伍,如此反复,那条深沟便有若不存在一般。
他们在虚拉弓箭训练上的成绩也十分喜人,青砖早已加到了三块,时间也由原来的一刻钟变为了两刻钟,双手颤抖的现象很快就消失了。
新兵们取得的成绩让我有些吃惊。我知道这和王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私下里王坚还是像往常一样和我打闹,但我很容易就可以从他眼里看出了疲倦之色,真是难为这个家伙了。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士兵们进步得如此之快,却跟我也有很大的关系。在士兵的眼中,他们从没想到一个统领竟会天天到校场观察、指导他们训练,也没想到统领会在晚上和他们像兄弟一样谈心,更没想到统领会在深夜里给他们盖被子。而我一直觉得我所做的这些都是应该的,当时的我并没将这些当作是一种负担,甚至我还很喜欢这样做。每当我和他们谈心时,我就想起我以前的战友;每当我给他们盖上被子时,我就会想起我们的指导员……
因为他们的进步,所以我在几天前便对他们展开了每二阶段的训练。队列训练变成了每天早上半个时辰的常规训练。早晨的其它时间则用来练习刀法,练习刀法是为了防止敌人近身时,军士们不至于没有一点反击的能力,所以弓箭兵的标准装备里就有一把腰刀。对于练习刀法,我就只能任凭李教头他们去折腾了。飞刀我是会,但是大刀嘛,我就用不着在那些高手面前耍弄了。呵呵,如果时间允许,教教他们飞刀也不错。
下午的虚拉弓箭就变成了射箭训练,射箭训练分为散射和齐射。
散射是练习个人的箭法,主要是增加准确性和射程的训练。军士们在两个月的挂砖虚拉后,惊奇地发现他们无论是在准确性还是射程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飞跃。这个发现再一次将军士们的情绪推向了一个高峰。也正因为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兴趣,射箭很快就成为军士们体息时的一个主要娱乐项目。
与散射不同,齐射是在军队集团作战时使用的,在这个时侯千万不要相信散射。打个比方说,就算已方部队人人都是神射手,也有可能全都瞄准了同一个敌人,最后一轮箭雨下来,只是将一名敌人射成了刺猬。所以在这时侯准确性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弓箭发射的角度和力量要一致,这样射出的箭才会均匀,从而造成大的杀伤力。
针对这点,我制作出了简易的量角器来辅助训练,这种量角器只是将一片半圆的木块均分为十八份,每份十度。然后将这种量角器固定在弓的中央,再加上一条绑着石子的细丝。有了这种装置,军士们就可以轻易地读出他们举弓的角度。当然,这个东西是绝不能带上战场的,我用这个东西的目的,是希望有朝一日,他们在没有这种装置的情况下,也能够精确地掌握零度至九十度这十个度数的位置。另外还有一个很特殊很重要的度数——四十五度,因为以这个角度射出的箭是射得最远的。
于是乎,军士们在练习齐射时,校场上便会传来教头们喊声:“十度……四十五度……”教头们每喊完一个度数,士兵们便会做好射击动作,接着教头便会一一检查他们的角度是否准确,并给予纠正。
“郑统领。”我走在校场边巡视,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啊,属下参见孟将军。”我回身见是孟珙,连忙对着他抱拳施礼,对于孟珙除了佩服之外,还有真心的感激。若不是他,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呢。
“郑统领无需多礼。”孟珙此时满面感慨之色,苦笑着对我说道:“唉,孟珙现在终于见识到郑统领的本事了。枉我孟珙征战十余年,自以为练兵征战无一不精,直到今日见到郑统领练兵,才知道我孟珙只不过是一井底之蛙而已。”
“孟将军过奖了。”我忙施礼道:“属下这点雕虫小技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却让将军见笑了。”
“郑统领过谦了。”孟珙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说道:“当初我听到军士们谈论郑统领的练兵方法时,还颇不以为然。却没想到才两月的时间,新兵营的军容比起忠顺军也不遑多让。直到我听说郑统领又以‘量角器’给新兵练齐射,这才忍不住前来观看,一见之下却让我大吃一惊,这些军士举弓角度之齐已与忠顺军中的弓箭兵不相上下了。唉,余将军所言果然不虚,郑统领确是个难得的人才,孟某佩服。”
“将军如此看重属下,确是让属下汗颜。”我心中暗叫惭愧,就算是神仙,也没有办法在两个月的时间赶上忠顺军的老兵。新兵营的军士们之所以会有这么齐的举弓角度,完全是因为有“量角器”的较正,若是撤下了“量角器”,那又会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呵呵,难得郑统领如此谦虚。”孟珙尴尬地一笑道:“其实孟珙此次来,却是来向郑统领讨要一个‘量角器’,好让‘忠顺军’也……”
哈……原来是这么回事,望着正窘迫着的孟珙,我不禁浣尔。这个孟珙在战场上叱咤风云,是何等的英雄气慨,可是此时的他却像是个贪吃的小孩正在向我讨吃食,人人都说名将都是很有性格的,看来此话果真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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